电动自行车排查整治方案十篇-尊龙凯时最新

时间:2024-02-27 17:57:18

电动自行车排查整治方案

电动自行车排查整治方案篇1

根据上级文件的要求,我校决定开展公共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全力防范学校安全事故发生,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大力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观念,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按照“全面检査、严格执法、彻底整治”的总体要求。全面开展公共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消除安全隐患,化解安全风险,有效预防和遏制学校重大公共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重点任务

(一)道路交通。

1.防范化解学生驾驶摩托车、电动车上下学且不戴头盔安全风险。近年来,在学校有效管理和家长积极配合下,我校学生驾驶摩托车、电动车且不戴头盔上下学人数大幅下降。但还有少数学生不顾家长的反对和学校制度依然驾驶摩托车、电动车上且不戴头盔上下学。为遏制学生驾驶摩托车、电动车上下学且不戴头盔现象,学校将采取如下整治:(1)要求各班进一步加强排查,全面掌握学生驾驶摩托车、电动车且不戴头盔上下学情况,对相关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将驾驶摩托车、电动车且不戴头盔上下学学生名单报家长和村委。2)各班加强对学生交通安全知识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学生交通安全知识。

(二)消防安全。定时不定时组织力量对学校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能解决的隐患,要第一时间予以解决;一时无法解决的问题,要确定责任人,限时予以解决。努力提高师生应急应变与处置能力。要进一步深入推进电气火灾隐患治理,突出重点领域电气综合治理,加强电气安全使用管理1、要提高发现和消除电气及电动自行车火灾隐患的能力,有效遏制校园电气和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2、对照“四大治理要点”(①安装漏电保护开关;②开设逃生口;③清理电动车违规充电;④配置灭火器、应急灯、),突出对综合楼、教室等重点人员密集场所的综合整治。重点解决用电不规范、未开设逃生口、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未配备消防器材和师生消防安全意识不强、缺乏逃生自救能力等问题。

(三)危险化学品。深入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专项整治,严格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我校要严格按《中小学实验室管理制度》有关要求,督促实验室管理员按要求管理实验室物品,对实验室危险物品实行专柜存放,双人双锁管理,确保危险品放置安全。平时注重对学生进行实验安全教育,确保学生实验规范、科学、安全。

(四)防溺水。学校继续开展防溺水安全教育。学校对各班要求1、认真完成安全教育平台防溺水专题教育,并结合实际将相关教育内容融入课堂,对学生进行防溺水安全再教育。2、在班级微信群里继续开展防溺水安全教育。转发防溺水安全视频,提醒学生家长强化对孩子的防溺水教育,在节假日期间特别注意对孩子加强管理与监督,防止孩子私自下水。

三、行动步骤

(一) 成立上学“开展公共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罗

副组长:黄  叶

成  员:练  刘  彭  叶  各年级长  各班主任

(二)部署发动、摸查排查阶段(即日-2020年11月31)。学校按照县教育局实施方案要求,及时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并组织力量,全面开展本校的自查工作。对安全凤险点和隐患进行全面排查,要找准问题和短板,落实整改措施。

(三)重点防控、总结提升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围绕确保不发生重大公共安全事故的目标,在前期排查整治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隐患整治和安全风险管控。全面总结公共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进一步强化学校公共安全事故防控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综合督导检查。学校组织落实深入开展公共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情况进行综合督导检查。

(二)实行倒查问责制度。学校通过倒查各班开展公共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责任建立和落实情况、工作部署等,凡因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造成工作目标任务未按照进度和要求完成的,发生公共安全事故的班级,一律严格倒查问责。各班要认真梳理排查整治工作进度和成效,按时报送相关材料和工作信息到副校长室。学校于6月24日前做好上半年工作总结,12月24日前作做好年度工作总结;同时从6月份起,每月1前将《公共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情况统计表》发至县校园安全管理工作群。

电动自行车排查整治方案篇2

一、工作情况

1、二氧化硫减排任务超额完成。面对今年经济全面起暖回升态势,我市咬紧二氧化硫减排工作不放松,制订并落实《市2010年度主要污染物减排应急方案》和《市2010年节能降耗预警调控方案》,扎实推进工程减排和结构减排,新建35吨以上热电燃煤锅脱硫设施1套,4-20吨工业锅炉脱硫设施11套,淘汰了一批小锅炉仅经济开发区就淘汰16座,关停了7家医化企业,取得了一定成效,经初步预测,全市so2排放量比2009年下降11.05%,比2005年下降27.1%。

2、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环境污染整治工作稳步推进。一是重点企业治理进展顺利。目前,华能玉环电厂脱硝工程建设顺利推进,主要设备安装完毕并部分投入试运行。发电厂3号冷却塔顺利爆破,至此发电厂6台135mw机组全部关停。二是医化行业整治不断深入。椒江外沙化岩头工区深化整治年度186个项目基本完成,投资达8000万元;临海川南化工区开展百日攻坚活动深化废气整治;黄岩江口轻化投资区深化整治全面推进;天台县坡塘化工区深化整治基本完成;三门下定决心关停了城区周边化学合成医化企业,仅保留了3家成品药或gmp企业。三是重点区域环境污染整治基本完成。椒江废塑料行业整治完成验收,解决了废塑料乱焚烧问题。路桥区小冶炼专项整治行动和场外拆解整治取得明显进展,取缔非法加工点275个,同时市金属再生基地建设已具雏形,为拆解业转型升级提供平台。温岭制鞋业整治建成打包点34个,解决边角料乱堆放乱焚烧问题。玉环家具业、仙居工艺品行业和三门橡胶业整治基本完成。四是vocs防控试点工作顺利推进。相继建成了催化焚烧、热力焚烧、碳纤维回收、等离子、生物净化等应用各种新技术的废气治理治理装备,今年新增医化行业治理设施7套,制鞋业3套,制革业1套,喷涂业5套,椒江外沙区块20套恶臭在线监测安装完毕进入调试阶段。

3、油气回收治理和机动尾气排气管理顺利起步。我市已经印发了《市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油气回收综合治理方案》,并下发了第一批整治名单,全面启动了油气回收治理工作,到目前已完成15个加油站治理工作。我市已经上报机动车尾气监测机构5家,并通过了省环保厅现场检查。我市加快公共自行车系统建设,目前椒江主城区已经建成站点200个,临海市已全面启动站点建设工作,计划建成200个站点。启动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工作,今年累计发放机动车环保标志达1000多个,淘汰黄标车1519辆。

4、世博会环境空气质量保障工作圆满完成。一是加强执法监管。今年,我市加强环境执法工作,先后组织开展了“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专项行动、“2 1”专项执法检查、环保专项行动“三个一”活动、“世博安保零点斩污”、“飞行斩污”、椒江外沙岩头化工区违法行为自查自纠活动等多项专项行动。全市共处罚企业633家次,罚款2551万元。对187家废气排放超标企业进行限期整改,2家进行限期治理。二是加强监测监控。加强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管理,落实专人负责系统管理,开展数据联网检查,提高联网率,对由市污染防治工程技术中心报送的运行记录进行分析整理,对超标排放的企业进行调查取证,依法查处。三是加强应急防范。我市部署开展了省级环境安全重点监管企业开展专项检查和沿江沿河化工企业隐患排查的行动,提高企业风险防范能力。今年,我市没有发生突发环境事件。

二、主要做法

1、认真部署,抓好落实。一方面召开会议部署工作。全省清洁空气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后,我市立即行动进行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先后召开了生态市领导小组全体(扩大)会议和市委第三届十四次全会专题研究部署生态文明建设,并作出了《关于市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定》,《决定》明确了我市生态文明建设的目标、任务,提出在2012年前完成椒江外沙区块化学合成和发酵项目退出、在2012年前完成临海水洋化工区关停目标,作出彻底解决椒江主城区和临海水洋化工区化工恶臭问题等系列大气污染防治的决策。另一方面制订方案抓好落实。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市重点生态环保问题责任落实实施方案》、《生态文明建设考核指标体系》、《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决定任务分解方案》等系列方案对我市生态文明建设进行了全面落实。为全面贯彻全省清洁空气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我市组织编制了“十二五”大气污染防治规划,并在此基础上出台了《市清洁空气行动方案》,印发了《市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油气回收综合治理方案》,对“十二五”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行全面安排。

2、加强督查,推进工作。吴蔚荣市长、叶阿东副市长等市政府领导多次到市环保局督查调研,督促落实市委全会决定。6月份,市环保局组织对今年重点工作进行了督查,8月份又全面组织对电镀行业进行了专项检查。市整治办多次对椒江外沙岩头化工区、玉环家俱业、临海电镀业和仙居工艺品行业等涉及废气整治工作进行督查。

3、大力宣传,提高认识。6月5日,市环保局会同市经委启动“节能减排”宣传月活动。在今年举办的全市邻居节中把“低碳生活,清洁家园”作为主题内容,深入全市各村居街道宣传。市委全会召开后,各大媒体对生态文明建设进行了一个多月的全面报道和宣传,大力宣传节能减排、生态环境保护和环境污染整治工作,掀起了生态环保宣传高潮。

三、存在问题

虽然,今年我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顺利推进,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在存在不少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是行业性、布局性和结构性污染仍然突出。椒江外沙岩头化工区、黄岩江口化工区、临海水洋化工区、天台坡塘化工区、仙居城南化工区等紧邻城区的化工区块对城区的恶臭影响仍然明显。拆解、冶炼、制鞋、合成革、橡胶、家具等行业废气污染还比较突出。

二是污染减排压力仍然很大。根据环保部计划,“十二五”期间,我国将对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实施总量减排。由于沿海产业带的开发,“十二五”期间,我市经济将高速发展,二氧化硫新增排放量将大幅增加,而主要二氧化硫减排工程在“十一五”期间基本实施完成,因此二氧化硫减排压力很大。同时氮氧化物减排工作基础非常薄弱。

三是城市大气污染防治和机动排气污染防治工作刚刚起步。机动车排气管理和加油站油罐车储油库油气综合治理工作刚刚启动。城区生活大气污染源治理还没有大量展开,如餐饮业油烟管理、服务业锅炉治理和干洗业治理等等。

四、明年打算

明年,我市将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全面落实清洁空气行动方案,努力改善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为建设生态文明奠定良好的环境基础,促进我市经济社会环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加大力度,大力推进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减排工作

加快工业集聚,大力发展集中供热,拓展集中供热范围,加快锅炉脱硫设施和电厂脱硫脱硝设施建设。重点推进临海电镀园区、玉环电镀园区、天台洪三工业区等集中供热工作,调研三门橡胶业集聚和集中供热工作。加快天然气引进进度,推进清洁能源替代。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步伐,调整医化、造纸、印染、建材、电镀、冶炼等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的产品结构,淘汰落后生产工艺和设备,鼓励和引导热能回收利用。加快清洁能源利用重点工程建设,充分利用核电、太阳能、风能、水能等清洁能源。

2、坚持不懈,继续开展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大气污染整治

不断深化医化行业废气整治,认真实施好国家vocs防控试点工作。重点抓好椒江外沙岩头化工区、临海水洋化工区、黄岩江口化工区等区域布局调整和转型升级。全面推进家具业、制鞋业、工艺品业、机械行业、造船业喷漆有机废气治理,深化橡胶业、制革业废气治理解决有机废气污染问题。加快金属再生基地建设,消灭场外拆解焚烧,完成冷轧、锻造和铸造行业脱硫除设施建设,加快冶炼行业废气整治。高标准建设路桥、临海、温岭、玉环等地电镀园区。

3、全面部署,认真实施机动车排气控制

逐步提高燃油排放标准,积极发展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淘汰老旧汽车,大力发展公共交通和公共自行车系统。实施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制度和机动车检测与维修制度。完成油气回收治理工程建设,加快交通网络建设,发展城际交通。

4、关注民生,大力推进蓝天工程

不断优化能源结构,在城区大力推行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替代。加强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开展餐饮业油烟和服装干洗业污染治理,大力控制城乡地面和道路扬尘。鼓励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继续开展烟尘控制区建设。

电动自行车排查整治方案篇3

 

为有效遏制电动自行车火灾高发势头,确保全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山西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安办发[2018〕41号)要求,结合工商系统职责和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全省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电视电话会议的部署,依据《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充分发挥工商职能作用,规范电动自行车市场销售秩序,加大消费维权工作力度,促进全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目标

通过综合治理,全面排查整治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方面存在的问题,严厉打击违法销售假冒伪劣、不合格电动自行车行为。不断完善经营主体资格,规范市场经营行为。严厉查处无照经营、销售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虚假宣传、商标侵权、不正当竟争等违法行为。大力开展消费教育及消费引导,曝光违法经营案件,提升广大消费者消费意识和维权意识,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三、治理重点和重点检查内容 

依据工商职责,工商部门负责检查电动自行车流通销售行为。包括销售无合格证、伪造、冒用认证证书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销售无厂名、厂址等不合格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

重点检查以下六项内容:

一是销售单位相关证明是否齐全;

二是销售的产品是否有产品质量合格证;

三是是否明确标有厂家名称、地址;

四是产品外观质量是否存在明显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项目,是否有销售经我省抽检判定不合格的电动车产品;

五是是否存在假冒他人注册商标;

六是是否存在擅台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璜等相同或近似标识,或者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等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商品存在特定联系等行为。

四、治理时间

这次综合治理工作从2018年5月开始至2018年年底,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8年6月15日前)。各地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全面组织发动,广泛开展宣传。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8年6月15日至2018年11月30日)。按照综合治理工作要求,工商部门依法负责领域电动自行车及配件产品质量监管,对本地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维修经营者及仓库开展摸底排查,并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网络销售电动自行车及配件的监管。对监管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警示信息,严厉打击销售不合格、假冒伪劣和无厂名厂址电动自行车及配件等违法行为,严禁查处经营者非法改装和拆卸原厂配件、更换大功率蓄电池、拆除限速器等关键组件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外地生产企业在本地销售的,在查处的同时及时通报本地质量监管部门。

(三)总结考评阶段(2018年12月1日至12月31 日)。各地要对综合治理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宣传综合治理工作取得的成果,分析研判本辖区电动行车质量状况,以点带面,建立适合本辖区的监管长效机制,创新监管手段,提升监管执法效能。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纳入对市级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考核、消防工作考核和省政府安委会安全生产工作巡查及安全生产综合督查检查内容,各市要加强对本辖区综合治理工作的指导和督查,省局将适时对各地专项治理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专项治理工作不认真,治理指施落实不到位的,子以通报批评并责令继续开展整治,必要时向当地政府进行通报。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整治电动自行车市场经营秩序是工商机关的职责所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务必把它当作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各地要按照省局的统一部署,把握好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目的、重点、界限,以对消费者人身对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严密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要成立专门的领导机构,做好工作协调,制定落实措施等,认真履行好市场监督管理职责。

(二)加强学习,依法监管。要深入学习产品质量,消保维权等相关工商法律法规,学习电动自行车相关国家标准,切实掌握在流通领域开展对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和消费维权的新要求、新方法,掌握电动自行车的类型,结构、相关技术要求等,为综合治理提供执法依据和技术支撑。依据工商职责,对列入重点检查的六项内容,切实加大检查力度,对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高度重视,严格按规定进行核查,有线索、证据的要依法立案查处,严厉打击违法销售行为,切实规范全省电动自行车经营行为。依法查处的生产经管者,要将处罚信息及时录入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实施联合惩戒。

(三)强化协作,形成合力。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是一项综合性工作,需要各有关联能部门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各级工商机关要在当地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组织协调下,积极主动加强与公安、经信、住建、安监、质监,消防等相关职能部门的联系沟通,密切配合,必要时可以采取联合检查的方式进行排查。与此同时,要加强工商系统内部各职能科(股)室之间的工作协调机制,充分发挥消保、商标、经检、监管、市场、网监,广告等方面的职能,切实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电动自行车排查整治方案篇4

为贯彻落实区政府关于加强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的会议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做好教育系统安全工作,防止重大事故发生。经研究,从现在起,集中一个月的时间,开展以“查隐患、抓整改、保安全”为主要内容的集中整治和专项督查行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通过学校安全集中整治和专项督查行动,进一步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和行业领域专项整治,解决学校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杜绝安全责任事故,确保全镇安全形势稳定。

二、集中整治与专项督查时间

此次集中整治与专项督查为期一个月,从5月1日至5月底。

三、排查整治内容

(一)认真排查整治学校、幼儿园各类设施、设备隐患。重点对学校、幼儿园周边建筑工地、危险路段、及学校校舍、园舍、院墙、墙壁附属物、供电线路、电教设施、幼儿园宿舍、食堂、危化品保管室、接送学生车辆、在建工程、消防设施、避雷设施、防汛设施、生活设施设备以及防控手段等要进行严格、全面、扎实、细致的全面排查,确保万无一失。对排查出的问题要一一建档,及时整改,坚决不留后患。

(二)突出抓好关停、取缔无证幼儿园工作。加强对无证办园行为的整治,坚决消除辖区内无证办园现象;加强对幼儿家长安全意识的教育,充分认识无证办园的危害及严重后果,提高广大幼儿家长的安全意识。

(三)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充分利用学校广播、黑板报、墙报、展板、校会、主题班会、国旗下讲话等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认真学习交通法规,遵守交通法规,制定完善应急预案,避免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加强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各相关学校、幼儿园要按照《市、区校车管理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健全校车管理台账及车辆手续,积极争取交警部门的支持,加大检查力度,及时排除各种潜在的不安全因素。配合交警部门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教育驾驶员加强车辆维护和保养,不超员、不超速,提高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教育学生及家长提高安全防范意识,自觉拒乘黑车、超载车、不合格车,对发现的问题车辆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

(五)学校安全、幼儿园保卫及“三防”建设情况。建立健全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严把大门关,建立领导带班制度,狠抓各项安全工作的落实。

(六)抓好消防安全工作。加强消防检查和整治,确保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畅通和消防设施及应急照明完好有效;加强防火教育,广泛宣传防火安全知识,提高广大师生的防火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

各学校、幼儿园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召开专门会议,对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行动员部署。要充分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排查整治工作的紧迫感和自觉性。

(二)排查整治阶段

各学校、幼儿园依据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方案,组织人员对照内容逐项进行检查,坚持认真专业务实的原则,按照“地毯式、拉网式、全覆盖、无缝隙”的要求,认真细致地排查学校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对排查出的隐患,要一一建立隐患排查台账,能整改的要当场整改,短期不能整改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拟定整改方案,限时整改,并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确保安全,本单位无力解决的要及时书面报相关部门,争取早日解决。

(三)督查验收

镇党委、政府安全整治领导小组将对排查整治情况进行督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组织不得力、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出现安全事故的单位和领导进行责任追究。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本次集中整治和专项督查行动,是镇党委、政府为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难点问题、全力保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的又一次决策行动。各学校、幼儿园要充分认识到本次集中整治和专项督查行动的重要意义,明确责任,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制定本单位实施办法,切实做到领导到位、检查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组织开展好本次集中整治和专项督查行动。

电动自行车排查整治方案篇5

为认真贯彻全国、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入落实**年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工作要求,有效遏制各类安全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促进交通系统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渝办发[**]42号)精神和《**县**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足府办发[**]47号)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我局成立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由局长胡可任组长,副局长邓仁高、周宁、贾枫、王安全任副组长,局各科室科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局安全科,由蒋廷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的日常工作。

二.工作目标

在**年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基础上,全面排查全县交通系统各类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狠抓隐患治理整改,进一步控制安全生产事故,提高预防事故的水平和能力。力争不发生重大事故,杜绝发生特大事故,确保重大节假日、重点时段不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全面实现市交委、县政府下达的年度安全工作目标。

三.排查治理范围,内容和方式

(一)隐患排查治理范围。

我局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和安全监管的隐患排查范围是全县交通系统各类生产经营单位,主要包括:道路运输、水上交通运输、公路及危桥。

(二)隐患排查治理内容。

1.道路运输

(1)取得有关经营、运输合法证照、资质情况;运输车辆从业人员取得合法证照资质情况;建立完善安全管理基础台账情况。

(2)按照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清理个人挂靠车辆情况。

(3)驾驶员超速、超载、疲劳驾驶、违章操作等违法行为采取的措施及落实情况。

(4)车辆学习检查制度,车辆性能安全技术标准,带病上路运行采取的措施及落实情况;车辆投保法定保险情况;应报废车辆依法办理报废手续情况。

(5)“三关一监督”(运输经营者市场准入关、营运车辆技术状况关、营运车辆驾驶员从业资格关)和客运站的安全监督的有关要求及例行保养制度的落实情况。

(6)对长途客运、危险品运输和驾驶员按规定在沿途休息监管情况;安装gps或汽车行驶记录仪,行车过程动态监管情况。

2.水上运输

(1)水运企业经营资质情况

(2)渡口渡船责任落实、渡口审批、渡船适航情况。

(3)乡镇船舶安全管理责任制落实情况。

(4)船舶消防、救生等安全设备保养、配备情况;船舶返航、船员适任情况。

3.公路及危桥

(1)从事公路养护维修作业的施工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取得施工许可的相关手续,以及制定相关施工保通方案的有关情况。

(2)道路设计、建设和维护情况,以及险要路段的标志、标线及安全防护设施正常使用情况。

(3)施工技术监理专职人员落实情况,以及交通疏导和施工安全监管等情况。

(4)县内桥梁的检查及整治情况。

(三)隐患排查治理方式。

1.坚持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各类专项整治相结合。

2.坚持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日常安全执法相结合,严格审批,加大反“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治“三超”(运输企业超载、超限、超负荷)的工作力度,消除隐患滋生的根源。

3.坚持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和技术进步相结合,推进道路客运企业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和安全质量信誉考核。

4.坚持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加强应急管理相结合,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制度,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体系。

5.坚持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重点时段安全监管相结合,重点抓好当前全国“两会”期间,8月份“奥运会”期间,以及今年长假调整后等重点时段的安全检查工作,促进全年交通系统安全工作。

6.坚持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履行安全监管职责相结合。

四.工作步骤

**年,我局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2至4月):围绕确保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做好排查治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1.各企、事业单位要制定督查方案,领导带队到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车船进行督查,纠正违法和违章行为,确保“两会”期间安全形势稳定。

2.抓紧整改**年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中排查出的重大隐患。3月底,各企、事业单位内较突出隐患必须按期整治完成。暂难以完成整改的,要在4月份前列出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并加强“一对一”安全监控。

第二阶段(5至9月):围绕汛期和北京“奥运会”安全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1.针对特定时段大风、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频发的特点,重点排查隧道、公路边坡、航道等隐患,建立完善自然灾害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等各项措施,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2.在“奥运会”期间,要制定督查隐患整治前期工作方案,确保不因隐患未整治发生重特大事故。

第三阶段(10至12月):针对第四季度运输任务重、易出现抢工期现象和冬季多发雨、雾、冰、雪天气对交通运输、建设安全影响较大的特点,深入推进隐患治理,严密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1.坚决查处违章行为。

2.强化公路、航道维护与通行安全的监督管理。

3.认真总结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经验教训,拟定和施行改进安全管理的措施与制度。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企、事业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亲自挂帅,要确定责任部门,明确职责分工,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要根据本通知精神,制定具体的实施意见,迅速做出工作部署,贯彻落实到人头。

(二)突出重点,全面排查治理各类隐患。

隐患排查治理要突出重点,即码头船舶、通航水域的安全;安全管理基础薄弱的重点企业;全国“两会”、汛期、“奥运会”期间的安全。要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全面排查治理,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治理不留后患。

各企、事业单位要加强监督检查和工作指导,局机关将采取巡检、抽检、互检等方式,深入基础和生产一线加强监督。

(三)加强宣传,广泛发动。

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和互联网,加大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宣传力度,以“治理隐患、防范事故”为主题,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对隐患排查治理不认真,走过场的单位要予以公开曝光。

电动自行车排查整治方案篇6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部署,根据省安委办《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意见》(浙安委办〔20*〕26号)和*市安委办《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意见》(温安委办〔20*〕14号)的要求,结合《乐清市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实施方案》,现就在我市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提出如下意见: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全面推动各乡镇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及重点行业领域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政府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切实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落实隐患的治理措施和重大危险源的分级监控措施;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完善事故应急救援机制,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促进我市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二、组织形式和总体要求

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专项行动由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市有关部门根据本行业(领域)的特点和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具体督查方案。

根据我市今年一季度事故的多况,市对乡镇督查率不少于1/2、乡镇对村(社区)督查率不少于1/2、对排查出的各级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回头查”达到100%,督查的企业由各乡镇、各部门视情况而定。此次专项行动的总体要求是:

(一)坚持专项行动与各类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相结合,狠抓薄弱环节,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二)坚持专项行动与落实监管责任相结合,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

(三)坚持专项行动与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从业人员的素质提高和技术进步相结合,加大安全投入,促进基层基础建设,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四)坚持专项行动与“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相结合,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加大集中整治和督查工作力度。

三、督点和内容

(一)重点行业和领域范围

1、矿山、化工、烟花爆竹等企业及其经营、储运等各类设备设施;

2、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

3、重点工程建设项目;

4、道路交通设施、临水临崖危险路段及城市公共交通;

5、水上交通运输企业及各类设备设施;

6、民爆器材企业及各类设备设施;

7、船舶修造企业;

8、建筑施工行业;

9、燃气行业;

10、地质灾害点;

11、电力企业及各类设备设施;

12、水利企业及各类设备设施;

13、旅游行业;

14、农机企业、场所及设施;

15、渔业企业、场所及设施;

16、学校;

17、医院;

18、特种行业及各类设备设施;

19、人员密集场所、“三合一”场所及出租房;

20、有关部门、乡镇确定的其他范围。

(二)重点地区

市各有关部门依据本行业的安全生产形势及今年以来安全生产状况,结合各自的体制运行情况,选择确定督查的重点地区。市级督点为四大集镇及去年下半年以来发生工矿企业事故的乡镇。

(三)重点督查的综合内容

1、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行业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的贯彻落实情况;

2、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

3、隐患排查整治领导小组成立情况;

4、隐患排查治理方案制定和责任分工情况;

5、隐患数据库建立情况和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公示情况;

6、隐患的监控措施和整改方案制定落实情况;

7、安全生产投入等情况;

8、安全生产监管机构的设置和人员配备情况;

9、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

10、安全基础管理、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和落实情况;

11、按照“四不放过”原则查处事故和责任追究情况;

12、汛期除险加固、防范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各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13、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及预案体系建设和应急管理工作落实情况。

(四)建议不同行业(领域)的专业督点内容

根据省、*市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意见和我市隐患排查治理方案的内容,建议不同行业(领域)的专业督点内容:

1、矿山、尾矿库、冶金行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换发工作情况;贯彻落实“三同时”制度情况;整顿关闭和资源整合以及打击非法开采、超层越界、以采代探情况;尾矿库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落实情况;地下矿山机械通风和露天矿山中深孔爆破技术实施情况;推进安全标准化工作情况;隐患排查治理具体方案的制定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安全费用提取、使用等经济政策的执行情况;应急救援预案编制、演练情况。

2、化工行业和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换发工作情况;贯彻落实“三同时”制度情况;企业工艺管理、设备管理、仪表联锁管理等情况;企业特殊作业(动火、进入有限空间等)安全管理情况;企业开、停车安全管理情况;防火、防爆、防泄漏、防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的措施落实情况;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应急预案的编制和演练情况;推进安全标准化工作情况;隐患排查治理具体方案的制定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安全费用提取、使用等经济政策的执行情况;应急救援预案编制、演练情况;周边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要求化工企业搬迁工作进展情况;剧、易制的安全管理情况。

3、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换发工作情况;贯彻落实“三同时”制度情况;反“三超一改”活动情况;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具体落实情况;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工作机制、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

4、防范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及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领域:开展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情况和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隐患的排查和整改、除险加固情况;建立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预报、预警和预防机制、应急管理和指挥机构、人员、职责的落实情况;各类预案、管理规章制度及标准的制修订情况;安全生产应急平台和应急救援骨干队伍建设及救援装备的情况;救援队伍预防性检查和参加隐患排查工作情况。

5、道路交通:打击超速、客车超员、货车超载、货运车辆违法载人、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易导致群死群伤的交通违法行为的情况;运输经营者市场准入、营运车辆技术状况、营运车辆驾驶员从业资格和客运站的安全监管情况;临水、临崖、高落差危险路段排查治理和养护维修作业安全措施、交通疏导和施工安全监管的情况。

6、水上交通:“防船舶碰撞、防泄漏”专项整治活动开展情况;客滚船的安全及运行状况;船舶通信、消防、救生等安全设备保养、配备情况;渡口渡船专项整治情况;低质量船舶专项治理及长效机制的建立和落实情况。

7、建筑施工:房屋建筑和市政、铁路、公路、水利和电力等工程建设预防坍塌、高处坠落、起重机械事故措施情况;高大模板支撑体系、长大隧道、高大桥梁及高边坡等危险性较大工程施工安全防范措施制定和落实情况;预防建筑施工涌水、突泥、瓦斯爆炸事故等措施落实情况;安全帽、安全带和安全网等安全防护用品的采购、查验、使用情况。

8、学校:安全制度的制修订及其落实情况;学生接送车的安全管理情况;食品、饮用水的安全情况;传染病的防控情况;校舍及教学设施的安全情况;学校周边环境的整治情况。

9、医院:灾害事故应急预案的制订、演练情况;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安全设施的运行情况;放射源、有毒菌种的安全管理情况;毒、精、麻物品及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情况;医疗废物的处置情况。

10、消防安全: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三合一”场所、出租房、高层建筑、地下空间、文物古建筑等单位和场所的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及落实情况;单位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建筑之间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建筑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情况;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和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及消火栓系统运行情况;电气线路敷设以及电气设备安全状况;经营性场所室内装饰材料防火性能情况;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单位场所设置位置情况;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情况;使用领域的消防产品的质量情况。

11、水利:重点水利工程的建设安全管理情况;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一般中小水库运行安全管理的情况;农村水电站、电网、在建工程的安全管理和违规水电站的清查整改情况;河道违法采砂突出河段、采砂量较大河段的整治和安全管理情况;水文测验、水利工程勘测等的安全管理情况。

12、电力:预防恶劣气候等自然灾害,保证迎峰度夏电力安全情况;电力建设施工防滑坡、防坍塌、防泥石流、防机械设备损坏,保证电力施工安全情况;电网主要输变电设施和发电厂主机设备、特种设备的安全情况;水电大坝安全注册、定期检查、安全监测、缺陷处理和补强加固情况;网络与信息安全及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情况;地下矿山的安全供电情况。

13、农机:农机的登记、年度检验情况;驾驶证的申领、换发、审验情况;查处农机驾驶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及违法载客、无牌行驶、无证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的情况。

14、旅游行业:旅行社、星级饭店、旅游景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规章制度建立及安全培训教育情况;应急救援预案的制订及演练情况;星级饭店的消防设施运行情况;疏散通道的畅通情况;室外广告牌的安全情况;旅行用车的安全状况及驾驶员的配备情况;游乐设施运行的安全情况。

15、渔业船舶:渔业船舶持有效船舶检验证、船舶登记证、捕捞许可证(捕捞渔船)情况;渔业船舶通信、救生、消防、信号设施设备配备和运行情况;渔业船舶进出港签证情况;渔业船舶编队生产制度落实情况;蟹笼、渔运等高危作业渔船及老旧渔业船舶安全生产情况;渔业船员职业技能培训教育,渔业船员配备、持证上岗和胜任情况;渔业船舶遵守各项航行作业规则、规程情况。

16、特种设备: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和日常维修保养情况;作业人员按规定持有有效证件情况;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的检验(校验)情况;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情况。重点检查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旅游景区的电梯、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情况;重点行业(领域)的危化品压力容器、电站锅炉等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情况。

17、民爆器材:开展“四超”专项整治情况;拆除旧生产线制定停产、销爆处置和销爆处理方案的情况;新建生产线按计划实施及安全管理的情况;打击民爆器材生产、经营企业非法建设、非法生产和非法经营的情况。

18、国家、省、*市属在乐企业、乐清市属企业:安全管理体制、机制和制度建设及“一岗双责”制度的落实情况;重大危险源监控、预报预警、应急预案和治理工作制度建立情况;安全费用提取与安全投入、“三同时”制度执行、员工教育培训情况;建筑施工企业资质管理、分包企业资质审核和作业现场“三违”现象治理情况。

市有关部门可以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调整和确定具体的督查内容。

四、实施步骤

(一)第一阶段:20*年5月中旬,成立机构,制订方案,确定督查内容。召开各部门、乡镇领导参加的督查汇报会,通报安全生产形势,分析存在的问题,研究部署百日督查行动。

(二)第二阶段:20*年5月中旬至6月上旬,各部门、各乡镇对村(社区)、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和重点企业开展督查,并将督查情况向市安委办汇报。市政府组织综合督查组对各部门、各乡镇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三)第三阶段:20*年6月至7月,接受和配合上级组织的督查。

五、督查方法

1、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督查组要全面听取企业的工作汇报,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记录及资料。

2、选取重点,实地抽查。督查工作要突出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大隐患,特别要对发生过事故的企业或隐患未予整改的单位强化督查、抽查。除按计划进行检查外,还要随机抽查一些企业和单位,通过实地检查,真正掌握工作实情。

3、专项检查,专家评议。督查工作中,要充分依靠和发挥专家作用,对查出问题、隐患及整改方法进行专家评议,及时督促整改。

4、发现问题,及时反馈。要及时向被督查的企业反馈督查意见,并要求明确责任人,限期整改落实,消除事故隐患。

5、总结情况,提出建议。每次督查结束后,要及时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进行总结,提出下一步工作的对策措施和建议。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乡镇、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把它作为减少和消除隐患、遏制事故的重要举措,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好。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分管领导要切实履行职责,亲自深入一线开展督查。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

(二)注重实效。各乡镇、各部门要根据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工作实际,制订具体督查方案,明确督查内容、要求和责任。要深入企业开展督查,掌握第一手资料,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责令立即整改;不能现场整改的,要提出防范措施,落实整改资金,明确整改期限和责任人,制订应急预案;严重危及安全的,要立即责令停产整改,确保督查取得实效。

(三)突出重点。要统筹兼顾,点面结合,既要全面发动,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彻底排查隐患和问题,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又要重点检查事故多发、隐患突出、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的行业和领域,把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落到实处。

(四)广泛宣传。各乡镇、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结合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加大对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宣传力度。要广泛利用各方面力量,面向企业、单位、学校、医院等开展宣传,教育引导各生产经营单位和广大职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五)健全制度。各乡镇、各部门在各负其责的基础上,要相互配合、相互协调,共同推进。专项行动期间,建立以下工作制度:

(一)领导小组制度。市政府成立以陈向东副市长为组长,潘旭东副主任和施旭晨局长为副组长,各隐患排查治理牵头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各部门、各乡镇也要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并于5月20日前将督查方案和领导小组名单抄送市安委办。

(二)会议联系制度。市安委办每月召开一次会议,交流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各乡镇、各部门反映的共性、重大或倾向性问题。

电动自行车排查整治方案篇7

我省治超工作“百日行动”实施以来,省治超办在省治超工作领导小组的正确领导下,根据我省工作部署,认真依照“百日行动”实施方案开展工作。目前,我省治超工作开展顺利,现将5月9日以来我省有关治超情况小结如下:

一、 工作开展情况

为了使治超“百日行动”取得实效,省交通和公安部门积极行动,作为此次全省治超工作行动的先锋队,主力军。

1、 宣传发动阶段主要工作

省公路管理局代表省治超办在宣传发动阶段作了大量工作:

一是根据省治超工作要求,组织成立了省治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公路管理局,从公路系统子弟和各科室人员中挑选8名工作人员作为办公人员,具体业务工作由省局路政科负责。

二是在全省各主要交通干线进行全省治超工作广告宣传。共设立了12个户外广告宣传画面,其中在东线高速公路设立了5面,西线高速公路设立了3面,在海文高速公路设立了4面,在社会开展广泛宣传,营造浓厚的治超氛围。

三是安排海南电视台、交通广播电台和《海南日报》等对省治超办主任周文雄、副主任陈鸿飞及省交警总队、省公路公里局领导进行专访和宣传。

四是设计制作了6万份宣传单和2千份通告发放各市县政府组织运管单位人员在各自管辖范围内的货运源头单位、货运企业和司机车主进行宣传,包括张贴公告、发放传单和悬挂横幅等方式开展宣传工作。

五是建立全省治超网站,设置了组织机构、治超动态、治超统计、经验交流等若干专栏,作为全省治超工作的一个展示平台,目前点击率较高。

六是大力开展媒体宣传,正在收集、整理材料近期将在《海南日报》和《中国交通报》等主流媒体报刊半版或整版的全省治超工作报道。

七是在交通电台广播和海南电视台以滚动报道方式开展治超工作宣传。

八是已经完成现场录制和资料采集,现在进行后期制作,近期将完成治超宣传光碟,由各市县政府在当地电视台播发。

九、将中央电视台8月23日播出的《焦点访谈》栏目“山西治理超限超载经验介绍”刻录成光碟下发到各市县进行宣传。

2、执法整治和督导工作情况

8月23日全面整治启动仪式启动后,各市县政府根据省政府办公厅《海南省治理车辆超限超载“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琼府办149号)要求,积极行动,组织相关执法部门上路执法,据不完全统计,8月23日-9月4日,全省共检查车辆10800余辆次,其中超限车辆3600余辆次,卸载货物7700多吨,收取路产赔(补)偿款30.8万元、罚没款12.6万元。

为进一步提高“百日行动”工作成效,省治超办制定了《交警与公路部门联合交叉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方案》,由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和省公路管理局统一安排,抽调部分市县交警和公路部门人员,编成3个工作组,每组3辆车,6名交警、4名公路路政执法人员,1-2名媒体记者,从9月1日至9月10日,对海口、澄迈、儋州、昌江、文昌、定安、琼海、万宁、陵水、三亚、乐东、东方等超限超载重点区域进行执法督导,主要督导内容是有关各市县治超工作领导机构的健全和运转情况,治超工作方案与应急预案的制定情况,开展治超宣传及责任书签订情况及超限超载源头(货、车、路)和严重损坏路线调查摸底工作开展情况,同时还查处非法超限超载车辆。

省联合执法督导工作组人员由省交警总队和省公路管理局组成,三个组共查扣超限超载车辆377辆次。(具体见附表)。其中在陵水查处一辆6轴车22轮运输河沙车辆,经检测仪检测,总重为125吨,超出规定载重70吨,超限率达127%,为我省开展治超工作以来查处最为严重的案例,按规定处罚16000元、缴纳路产损坏赔(补)偿款2800元,司机被记6分;拘留不配合检查、冲卡和阻挠执法人员5人,其中,强制恢复擅自改装车辆80多辆;卸载和分载货物4000余吨。

由于宣传工作到位,据统计,近期共在省级以上媒体刊登的治超新闻报道56篇,产生较好的社会舆论效果。省执法督导工作组下真功、动真格,按照执法程序,严管重罚,主流媒体全程跟踪报道;对市县政府治超工作施加了一定的压力和影响;部分车主也深受触动,纷纷自行恢复原状,昌江、文昌等市县自行恢复车辆185辆,取得良好的效果。

二、近期取得的主要工作成效

1、车辆超载率明显下降。通过全方位宣传发动和组织交叉执法督导行动, 有力遏制违规超限超载现象的反弹。取得了可喜的阶段性成果,违规超限超载率明显下降,根据澄迈老城和三亚桶井两个重点治超检测站查处的数字统计,从5月至8月23日之间,每天平 均单车超载率均在52%以上,8月23日我省全面整治启动后,每天平均单车超载率下降到15%以下,重点路线重点路段公路设施得到有效保护。

2、部分车主守法意识明显加强。受治超宣传和政府高压治超工作影响,部分车主深受触动,合法运输意识明显加强,纷纷自行恢复原状,据统计,文昌、昌江等市县自行恢复车辆达185辆,其中,文昌120辆、昌江38辆、其他市县20多辆,为治超工作开启了另一个良好的开端。同时,我省部分市县罐装车车主也积极筹划成立罐装车运输协会,进行集约化经营和市场化运做,规范运输行为,使我省部分车型运价合理回归。

3、交叉执法督导工作威力大、效果好。省执法督导工作组下真功、动真格,按照执法程序,严管重罚,主流媒体全程跟踪报道;据统计,近期在省级以上媒体刊登的治超新闻报道56篇,产生较好的社会舆论效果。对市县政府治超工作施加了一定的压力和影响;部分源头单位和车辆车主也深受触动,采取实际行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4、部分市县治理力度加强。根据省政府办公厅《海南省治理车辆超限超载“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琼府办149号)要求和《交警与公路部门联合交叉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方案》,认真开展工作。定安县县委常委、纪委书记、联合治超活动组长符福来亲临整治现场指导工作。当看到有些司机车主现场怠慢执法和找人讲情时,他指出:“对违反规定的超限超载运输车辆该怎么处罚就怎么处罚,任何部门或个人都不能讲情面、讲人情,要做到依法行政,从严治理。”为进一步做好专项整治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5、部分市县政府重视源头管理。琼海、万宁、澄迈等人民政府积极开展源头治理工作,严格按照治超“百日行动”实施方案,发挥政府机构在治超工作的牵头组织作用,调动各方力量,充分对超限超载单位源头进行了摸底调查,对主要源头点责令其签订限制超限超载保证书。

三、当前主要存在问题

1、个别领导重视不够。部分市县政府虽按规定设立对省政府部署的治超工作重视不够,临高县政府至今尚未按要求成立或调整县治超工作领导机构,也未将机构成员和工作方案上报省治超办,治超工作开展没有步入正轨。部分市县只图形式,缺乏实质性的行动。

2、没有形成工作合力。大部分市县已按设立治超办公室,但未按照“四有”(有工作领导机构、有固定办公场所、有专门办公人员、有专项工作经费)要求开展工作,也没有固定的信息员,各部门之间缺乏联系和沟通,工作没有形成合力。

3、源头监管严重缺位。部分市县对源头监督管理不够重视,目前,除了澄迈、琼海、万宁等市县源头调查和部分源头单位签订责任书外,其他市县工作滞后,没有按规定进行源头调查,没有和重大运输源头点签订责任书;属地运管部门没有按要求对重大运输源头点进行专人派驻。尽管是已经签订了责任书,监督管理也不到位,基本上流于形式。

4、非法改装车辆没有得到有效整治。大部分市县对非法改装车辆恢复原状的力度不够,没有进行相关宣传发动工作,未组织执法部门对非法改装车辆强制恢复,目前,除了昌江和文昌,没有收到其他市县车主对非法改装车辆自行恢复原状的报告。

5、治超问责有待加强。由于治超工作涉及部门较多,我省目前尚未出台有关治超工作问责制度,缺乏必要责任倒查和追究的法制手段,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责任未能真正落实到位。

6、人员缺少和资金紧缺。人员和资金条件有限仍然是当前治超工作的瓶颈。当前我省执法人员普遍缺编,随着我省治超工作的深入开展,目前的我省治超路政执法人员显然不法适应长期的治超任务;在当前各市县财力普遍吃紧的情况下,也难于安排大量的资金投入到治超工作中来;各市县缺乏治超停车场和卸货场,部分市县公安和交通现有停车场较小无法容纳查扣的治超违规车辆,限制了治超工作的规范有序开展。

7、各部门联合执法力度不够。各市县执法部门之间配合不够紧密,没有形成综合整治,个别部门对查扣车辆进行处理后就直接放行,未经过其他部门审核和责任倒查和追究。

8、各市县治超信息上报不及时。各市县治超信息上报速度较为缓慢,未能及时将本辖区内的治超治限情况上报给省治超办,以便政府及时掌握实时信息。

四、近期工作计划和建议

我省治超工作已转到“突出源头治理、强化执法力度、完善监控网络、建立长效机制”的阶段,工作机制逐步完善,联合执法力度得到加强,源头监管和经济调节措施的效果逐步显现,舆论宣传和监督检查得到进一步强化。为了取得较好的治超成果,我们拟定近期工作计划,并提出几点建议:

1、树立典型,以点带面。通过简报、通报和电视、报纸和广播等媒体树立“先进市县”“先进单位”和“落后市县”“落后单位”两个典型,以点带面,带动全省治超工作有序深入开展,完善治超长效机制建设。

2、治超编程、提高效率。增加治超科技投入,聘请有关人员编写有关治超电脑软件,把联合治超各个环节(卸货、赔偿、处罚、记分和和恢复原状)编成程序,方便一线人员规范操作,提高工作效率。

3、领导分片、单位蹲点。为了强化对各重点市县治超工作的领导与监督,强化市县政府治超责任意识,提高工作效率,省治超办制定相关工作方案,采取领导分片、单位蹲点的做法,推进市县治超工作有序发展。(将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4、合理部署,机动督查。省治超办根据治超工作需要,抽调各治超领导小组主要成员单位,公安、运管、路政、工商和安监等部门专门人员充实治超站(点),加强治超站(点)的监控力度。省治超办将根据治超工作需要,抽调各相关部门执法人员组织联合执法小组,不定时到重点市县和地区、重点源头企业和单位检查督导。

5、重点监控,灵活执法。目前我省各条高速公路夜间超限超载现象比较严重,省治超办将统一协调指挥,适时组织高速沿线市县治超执法人员同步设点检查。(市 县交警大队高速公路巡逻中队同时上路巡逻检查,避免大货车在高速公路上停留躲避查处,同时也排除高速公路上的交通安全隐患。)

6、召开专门会议。为了让各市县对治超工作引起重视。建议省政府择时召开一次全省各市县主要领导参加的治超工作会议,对我省治超工作进行总结,并对下一阶段工作进行安排和部署。

电动自行车排查整治方案篇8

一、工作目标

把隐患整治工作作为一项长期性的工作常抓不懈,隐患排查不走过场,不丢死角、不出漏洞做到对我乡的隐患整治率100%,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着力整治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促进我乡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工作重点

(一)烟花爆竹安全隐患整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及其原材料,半成品的违法活动,合法生产厂家的“四超二改”等安全秤违法行为的生产经营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保管员等培训考核情况,仓库内外部安全距离,蔬散条件、库房布局、建筑结构、防爆防雷、防静电、消防等安全设施情况,销售和采购和标识、牌等符合有关标准的产品等问题,不按标准生产,制造假冒伪劣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

(二)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乡政府挂牌督办的危及道路交通安全危险点段、危桥、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驾驶员超速、超载、疲劳驾驶、违章操作等违法行为,无牌无证车辆与农用机动车上路,租用拼装车、报废车和个人机动车、三轮摩托车接送学生。

(三)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全面排查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公共娱乐场、医院、学校、敬老院、幼儿园、客运车站,在建工程施工工地等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消防安全管理是否到位,建筑防火、消防安全蔬散自动消防设施,重点开展公共娱乐场所易燃可燃装修材料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四)建筑行业安全隐患整治,施工现场脚手架,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物料提升机及施工外用电梯、塔吊等重要部位的安全防护与管理符合标准规范的情况,施工工作人员,人身安全防护,劳动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

三、实施整治

(一)部署阶段(3月)乡政府结合实际对隐患整治实施方案,全面动员部署。

(二)排查阶段(4-5月)全面开展排查、排查出来的隐患进行分类管理,该实办的要交办,该上报的要如实上报。

(三)整治阶段(6-10月),按照制定隐患整治的实施方案,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对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的进行集中整治。

电动自行车排查整治方案篇9

一、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

1、教委办:一是从各单位选聘五名工作认真、年富力强的同志充实到教育安监队伍中来,配备了较高标准的办公桌椅,电脑、打印机、数码相机等检查办公设备;二是为各中小学均配齐了专职的安全办主任,逐步健全了各项安全工作制度和安全预警方案三是教委安全办成员每周到所帮包的学校进行一次安全专项检查,每月进行一次安全综合检查,工作人员本着“不疏不漏,不留死角”的原则,点,查反复,给各校分别建立了安全排查整治台账,并把检查结果随时进行通报与公示,严格落实周查月报、及期中期末集中评比制度,把各种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2、文化站、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9月5日由副镇长带队组织文化站、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派出所对镇域内3家网吧、2家影视厅、学校食堂进行了安全检查,对所查场所的安全隐患提出了整改意见,明确了整改措施并对无证经营的部分网吧的电脑给予查扣对学校食堂卫生提出了整改意见。

3、交警中队:制定了第三季度交通管理工作方案,以“保安全、保畅通、服务安全生产整体工作”为目标,结合104国道升级改造工作实际、采取全天候流动巡查和定点检测详解的工作方法,期间,共出动警力896人次,出动警车446次,检查各类机动车辆31540余辆次,查处各类违法发行为7983起;积极配合镇党委政府开展了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大检查;圆满完成一年一度的“红荷节”大型警卫活动;查处非法运输香烟案1起;查处违规校车1起;处理酒驾21人;及时抓获肇事逃逸驾驶人1人;排点隐患路段3处,拟并上报整改报告2份。

4、派出所:一是搞好宣传,进村入户、走进学校、深入企业发放宣传资料23600余张,悬挂横幅18余幅,张贴标语360余张。二是加大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公众聚集场所的检查,共检查加油站6个次、ktv3家、各类企业、九小场所103家。三是9月11日,会同治安大队迅速出击捣毁一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窝点,现场抓获违法生产嫌疑人1人,现场缴获成品爆竹138余万头,半成品烟花爆竹81万余头,查收生产烟花爆竹所需设施、材料、工具等若干。

5、规划建房办:9月15日,由党委委员秦延勇主任带队,对杨仓社区工程,镇卫生院门诊楼工程、陈楼小学幼儿园工程南贾庄小学教学楼工程、混凝搅拌站建设工程进行了专项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当场下达了整改指令。10月15日组织专门人员再一次对杨仓社区新建的四栋楼施工安全进行了检查,当场要求施工方停工整改,并下达了停工通知书。

6、安监中队:企业安全方面:一是针对企业用电安全、检查是否有电线老化等问题。二是消防安全排查,重点检查灭火器材,消防通道等,共检查企业39个次,查出隐患118条,完成整改118条。烟花爆竹及“打非”工作方面:联合派出所城管环卫办等部门加大对无证生产、经营行为的打击力度,对废弃厂房,曾经有非法制造历史的人员进行摸排,确定专盯工作。定期对烟花爆竹经营户进行检查。开展活动以来,共查处1家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窝点。

7、水利站:汛期期间对十字河、小苏河进行河道堤防安全检查,共查处隐患4处,整改4处,确保了汛期无事故发生。

8、卫生院:一是医院安全领导小组对门诊急诊等人员聚集场所安全进行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并组织职工参加消防知识专题教育培训,提高职工的消防意识。二是邀请市局专家对我院重点部位设备设施进行了专项检查,并严格落实重点部位的安全防范措施。三是完善医院各项应急预案,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便捷高效。

9、供电所:积极向市公司争取改造项目,对苏河涯、北李庄村进行了高标准的电网升级改造工作,对高压线下存在的树木,特别是葛村板材加工基地存在树木较多问题,会同有关部门对苑庄、葛村、苏庄下达了通知书,截止目前已清理高压线线树木360棵,确保了板材基地的用电安全,保证了高压线路的正常供电。联合对高危客户、学校、幼儿园、医院及各专变客户,进行了专项安全检查。

10、交管所:一是加强驾驶从业人员上岗资格证及营运证的培训、审验工作。二是积极配合监察大队履行监督管理职能,在夏楼等主要路口安排专人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7-9月份共检查车辆300余辆,悬挂条幅4幅,发放宣传单800余份,查处超限超载 15 辆,有力确保了辖区道路的安全畅通。三是加强源头执法管理。在田陈煤矿设立监督管理办公室,安排专人值守,监督车辆的装载情况,共检查车辆600余辆次,坚决杜绝超限超载情况发生。截止9月末没有发现车辆存在任何违章行为。确保了田陈煤矿运输安全生产秩序良好运行。

11、城管环卫办:一是整治占道经营行为。重点整治了镇驻地、街、蒋庄市场等处非法搭建的各类棚厦,清理了店外店,共拆除非法搭建的棚厦50余间,粉刷墙壁70000余平方米,清理占道经营的集市市场5个,整治垃圾站点和木材加工厂50余处。二是加强城乡环卫一体化建设,组织验收10个标准村,招聘村级保洁员97名,收缴环卫费60余万元。三是联合国所、派出所、安监办、环保所查处各类非法生产销售行为,共计拆除违法建筑10余次,消除小污染企业10家,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活动10余次,悬挂和粉刷安全标语20 余幅。

12、环保所:一是注重民生,强化管理,集中治理了一批群众反映的环境隐患。7月份在排查污染源治理的基础上,对15家企业进行了环评检查。8月份集中开展了周边结合部小企业的清理取缔工作,拆除了9家12处污染源,使环境安全事件得到了有效控制。9月份积极配合省市污染隐患的落实,及时关停了3家腐竹厂。二是完成了储煤场的摸底和专项治理活动;三是积极推进镇驻地燃煤锅炉的治理整顿工作;四是配合环保局开展了田陈矿周边垃圾坑的治理。

13、工商所:先后开展了流通领域儿童用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节日期间市场专项检查、农资市场专项检查等10余次安全专项检查活动,检查中共出动车辆10辆(次),人员60人(次),检查各类经营主体120余户,下达整改通知书18份。

二、存在的问题:

1、个别职能部门不重视,未按照要求及时上报安全生产检查方案和检查总结。

2、存在松懈麻痹思想,有为了检查而检查的情况,不注意解决实际问题。

3、隐患整改不彻底,有的企业安全隐患问题未得到彻底整改。

电动自行车排查整治方案篇10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城区交通和市场秩序整治活动,进一步提高市民意识,整治城区交通秩序,整治市场秩序,整治占道经营乱停乱放违反交通规则等现象,达到城区交通和市场秩序良好,城市道路畅通,管理水平提高的目标。

二组织领导

成立城区交通和市场秩序综合整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具体部署检查督促专项整治行动的各项工作,其组成人员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城管局,由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综合整治期间的组织和协调工作。

三整治重点

1查处不遵守交通规则的行为,如闯红灯超载等。

2规范好出租摩托车三轮车大板车停放点,严禁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上停放;在主街人行道上非经营性摩托车自行车按照车头朝外依次停放。

3整治未办理登记注册手续的小轿车摩托车出租。

4整治客车出租车乱停乱放和不按规定上下客行为,特别是学校周边的出租车摩托车占道经营停放等行为。

5整治基建占道建筑材料占道堆放和工地不设安全防护网等现象。

6整治人行道和临街非法建筑物堆放杂物柴火行为;整治临街幼儿园乱搭乱建现象。

7所有交易经营行为行商入市坐商归店,各类饮食店一律不得在店外支锅立灶和清洗菜物,占道经营;整治占道为市现象,特别是琴江东路(含东城大道路口)十字街口栏皋路乱设的零果蔬市场。

8整治沿街占用人行道搓麻将打扑克。

9整治临街店面破损残缺的户外广告,沿街乱张贴牛皮癣。

10整治工程运输车辆的抛冒遗漏现象。

11整治清华大道临街建筑物立面装修随意改动现象。

四整治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年7月中旬

一是制定整治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制定各小组详细实施方案;二是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专项整治行动。三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整治氛围,借助新闻媒体的优势,在《赣江源》报电视台相关栏目集中刊发播报宣传专项整治行动。

2集中整治阶段:年7月下旬至年9月底(其中7月下旬至八月为联合执法,9月为随机执法)

以集中整治为重点,实行教育警告与罚款扣车强制清理吊扣证照等相结合的方法进行。为保证整治取得实效,从各成员单位抽调人员组成五个集中整治小组,分路段进行专项整治,各组组员对其组长负责,各组长对综合整治领导小组负责。

另外,集中五个小组力量用1天或2天时间对莲城北路进行专项整治。

3巩固提高阶段:年9月低至年10月15日

一是各小组自查工作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总结经验。二是各职能单位在集中整治结束后要根据各自职能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抓好与城市管理相关的各项工作。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这次城区交通和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对于提升我县城市品位,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城市管理问题具有重大的推进作用。有关单位和琴江镇一定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要安排分管领导具体抓,注意每一个细节,抓好每一个环节,落实每一项工作,确保本次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各单位对抽调人员要给予支持,并提出要求,原则上要与原单位工作脱岗。同时,在集中整治期间,琴江镇要组织对社区小街小巷环境卫生进行大整治,各临街单位要负责做好自己单位门店和人行道的整治,包括清理本单位范围内的牛皮癣完善本单位门前的人行道和其它实施。

2精心组织,周密安排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时间跨度较长,历时两个多月,各小组要精心组织,按照本方案提出的有关各小组整治重点,制定出具体的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落实目标责任,明确时间计划,确保“半月有变化一月有改观”。各小组的具体实施方案,经各小组组长审核签字后于年7月20日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城管局),同时各报一份到“两办”,督查组将依据各小组的实施方案进行专项督查。

3密切配合,通力协作

这次行动成立的五个小组,都是从相关单位抽调组成,各相关工作人员一定要树立大局意识,一切行动听指挥,原则上每个小组的组员对组长负责,各组长对综合整治领导小组负责。对行动不听指挥的,出现推委扯皮等现象的,小组长要对其进行教育,再次出现相同情况的,小组长要及时向其单位和综合整治领导小组汇报,由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对其进行戒免谈话。同时,在整治工作中,要非常注意工作方法,以人为本,依法执法,文明执法,以更新的执法理念,更文明的执法方式,在抓好整治工作的同时,确保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