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隐患及整改措施十篇-尊龙凯时最新

时间:2024-02-27 17:57:21

安全隐患及整改措施

安全隐患及整改措施篇1

若把消防隐患比喻成悬在物业人心头上的一颗大石,这个比喻一点也不为过。消防安全工作没有做到位的话,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一次火灾可能就会令业主和物业公司遭受巨大的经济损失甚至人员伤亡。以下是10种物业消防安全隐患及整改措施,希望大家可以认真看完,检查自己所在小区是否存在以下消防隐患。

消防控制器时间与北京时间不一致。

举例分析:

例如现在是北京时间12:00,控制器设置时间为11:30,如果在此时发生火灾,控制器显示火灾区域的设备火警,消控通知巡逻岗在5分钟之内达到现场,但是业主看到物业派人出警的时间为12:05,在最后追究责任时,消防大队按照目击及信息查看时间会定性为11:30的火警,物业出警查看时间为12:05,延误了30分钟,物业承担主要责任。

原因分析:

消监控岗位交接班时未按集团标准进行校对时间,上级领导监管也存在盲区。

纠正措施:

按督导标准,每天交接班时对消防控制器时间及监控时间进行核对校正。队长、项目经理要定时监督。

消防控制器讯响器未连接或人为断开,使消防系统成为摆设。

举例分析:

某项目经现场勘查三天消防记录,7月4日7:51对火警进行复位(首次火警),7月3日7:42对火警进行复位(首次火警),7月2日7:50对火警进行复位(首次火警)。以上数据可以证明该项目,消控中心每天只在交接班时对24小时内的报警点位进行一次复位。监控岗位,如果对自己每天工作的机房内的设备都不知道怎么用?什么功能?就因为报警的声音太响,把讯响器拔掉就不会影响到他了,是多么可怕!

原因分析:

当班人员嫌蜂鸣器太吵或误报太多,也无人监管,故拔出。

纠正措施:

队长、项目经理定期对主机报警记录进行查看,每周定期对控制器功能进行测试,并对人为断开讯响器的行为进行处罚。

控制器的空号预留、未注册信息及设备定义被删除,实际的点位无法起到报警或联动的功能。

原因分析:

设备定义删除是施工单位与维保单位采取的一种偷工减料最粗暴又不易发现的方法,对产品删除设备定义,从而使控制器表面显示正常,导致系统在交付时有5000个点在质保期满或维保期满后只有4500个点。

纠正措施:

1、在交付时与施工单位签署移交内容及清单。

2、收集完整的消防管理资料(系统图及设计说明等)。

3、定时对报修点位进行测试核对。

4、对屏蔽(隔离)进行流程管控。

控制器的火警反馈、设备动作长期不处理。所有点位报警都不作处理,一旦火警发生,消监控室需要现场人员有人发现并报过来才知道火警。

原因分析:

1、设备误报,不报给质保单位或质保单位不处理。

2.无上一级监管,长期养成报警不处理的习惯。

纠正措施:

加强培训及上一级的监管力度,及时排除设备故障,纠正职业态度。

探测器保护罩未拆除。

原因分析:

强电井、机房、地下室及商铺等场所存在探测器(烟感、温感)保护罩未拆除的现场。保护罩未拆除就等于探测器功能没有,在分区内发生火灾,不能及时报警造成生命及财产的损失。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生活用电加大,老小区强电设计保守导致电气火灾的发生频繁,强电井内烟感监测火警尤其重要。

纠正措施:

新项目认真做好承接查验。老项目按公司成熟标准认真去落实。

管网阀门处于关闭状态。

举例分析:

2015年某项目有外包维保单位,因小区内有渗漏点位为理由,而把整个小区的消防给水给关闭了。造成业主家火烧时,无法供水。

原因分析:

对外包维保单位无专业监管。按照消防给水要求,管网内阀门都应处于开启状态,关闭阀门不能保证系统持续供水;系统泄压阀组阀门关闭会导致防高压措施丢失,引起漏水。

纠正措施:

对在管项目消防给水系统管网内阀门定期进行检查,确保阀门都处于开启状态(除了排水阀)。

控制器及端子箱内无线性标识或混乱。

举例分析:

消火栓泵点动正常,远程启动有命令到达,启动无响应,经检查为控制线路接线错乱,又无线性标识,疑似前维保单位故意破坏。经过三个小时的排查,才找出原因修复。

原因分析:

因无要求和监管,施工单位偷工减料。

纠正措施:

因为各线性不同的电压,直流或交流,所以不能乱接,错接。否则,给后期维修带来很大困难。在承接查验时对系统进行检查,督促施工单位或后期维保单位对系统各线性进行标识。

电梯迫降、强电切断等反馈接假反馈电梯迫降不接“归首”信号。

原因分析:

施工单位未按设计方案施工。消控中心模块信号电梯已经迫降,实际电梯未迫降“归首”。造成火灾时电梯还在运行,但消控中心却不知情。

纠正措施:

在承接查验或后期维护时,确保硬件的可靠。但在管理上还要加强,近几年来的火警事件多次发现火警后业主、员工在乘坐电梯,甚至电梯轿厢内烟雾腾腾。不是每次都能侥幸逃生。

稳压泵不稳压、管网渗漏。

案例分析:

项目消防管道有渗漏点,无法保压。当督导组来检查时,提前用消防泵把压力打足。

原因分析:

稳压泵电接点压力表上下限设置小于屋顶水箱高位压差,无法让系统正常稳压。

纠正措施:

按照安装位置将电接点压力表进行设置。尽快修复渗漏点。

防排烟风机的接线错误导致反转。

原因分析:

施工时线路接。一个小细节导致电机反转,由排烟变为送风助燃引起更大的火灾,救命变送命。

纠正措施:

安全隐患及整改措施篇2

安全工作是部队一项综合性、持久性的工作。它不是中心,但影响中心;不是全局,但牵动全局。安全工作做得好坏,不仅关系到部队战备、训练、工作、生活秩序的正常运转,而且关系到能否保证广大消防官兵乃至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能否保持消防部队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的一件大事。

针对中队手机管理存在薄弱环节问题,进一步做好安全防事故工作,结合当前部队出现的典型事故案例,对全体官兵进行经常性教育。同时,为了更好的把加强部队管理与安全防事故工作相结合起来,有效的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我中队决心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从思想意识单薄,有些专职队员存在为民服务思想弱化,法律意识淡薄,条令条例意识不强,服役态度不端正的问题;

二是从纪律作风不严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政令不畅,一日生活制度不落实、安全制度执行不力、管理松懈的问题。

三是从部队管理松懈,消防专职队员作风松散的问题;班长骨干执行力不强的问题。

四是安全工作落实不到位。安全防事故工作中的责任制不落实,安全管理措施不到位,重大节日尤其是执勤训练、灭火救援各个环节安全措施不落实。

整改措施:

首先,从提高官兵条令条例意识上下功夫。加强对条令条例知识的学习及测试,从根本上提高全体官兵的条令条例意识。

其次,加大安全工作的落实。针对部分消防专职队员安全责任意识不强这一现象,中队组织官兵签订安全责任书,以加大对官兵对安全的责任意识。

最后,设置手机集中管理箱,以八小时内手机集中管理为方式,张文敏同志为手机保管人,并接受官兵监督。

安全隐患及整改措施篇3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保障我镇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建立健全安全监管网络体系,明确任务,责任到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全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镇人民政府镇长是全镇安生产工作的行政第一责任人,分管副职是本和行业或领域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各包片领导为所包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各下乡干部是镇政府派驻所包村的安全监管员,各村支书和主任是所在行政村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二、全镇安全生产工作实行安全生产领导组实地排查检查与片长、下乡干部、村干部分级负责抓的办法。镇安全生产领导组的主要职责是,领导全镇安全生产工作,加强日常安全监管、安全隐患排查、提出安全隐患整治措施,全程督促和落实整改措施并将整改情况书面报镇安委会办公室;各包片领导负责所包行政区域内安全的监督和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日常安全监管、安全隐患排查、提出安全隐患整治措施,全程督促和落实整改措施并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各分管领导和镇安委会办公室;各下乡干(来源:文秘站)部负责所包村安全生产的监督和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日常安全监管、安全隐患排查、提出安全隐患整治措施,全程督促和落实整改措施并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包片领导、各分管领导和镇安委会办公室;各村委主任负责所包村安全生产的监督和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日常安全监管、安全隐患排查、提出安全隐患整治措施,全程督促和落实整改措施并将整改情况书面报下乡干部、包片领导、各分管领导和镇安委会办公室。

三、分管领导和包片领导每周至少开展一次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活动,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并将活动情况书面报镇安委会办公室,发现重特大安全隐患直接报镇主要领导,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下乡干部每日进点开展一次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活动,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并将活动情况书面报包片领导、镇安委会办公室,发现重特大安全隐患直接报镇主要领导,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如发现私挖滥采、非法建筑等非法生产立即制止,如制止有困难,立即报镇主要领导和镇安委会办公室;证照不全的责令停产办证;证照齐全但存在安全隐患的责令停产整顿,并将情况及时报告镇安委会办公室。各村委24小时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活动,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在本村范围内的一切企业的新建、生产、工程建筑等都必须报告镇党委、政府、下乡干部、包片领导和镇安委会办公室,发现重特大安全隐患直接报镇主要领导,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四、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人在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活动结束后,将排查出的问题以书面形式反馈给出被检查单位,以便被检查单位及时整改。

五、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人要及时收集各类安全生产信息,对于无证非法和违法生产经营活动要严厉打击,坚决予以取缔。不得虚报、瞒报,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六、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人要依法行使权利,不得,以不正当理由干扰合法生产经营单位的正常运行,违者严肃查处。

七、实行向企业派驻安全监管员制度。各村下乡干部兼任所在村企业的安全监管员,职责是发现、报告、排除安全隐患。

安全隐患及整改措施篇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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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

使生产作业中的安全隐患得到及时、全面、有效的整改,提高安全本质程度,实现生产安全,确保生产正常进行。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安全生产检查及隐患排查治理的管理。

3 职责

3.1总经理负责批准和签发隐患排查整改制度;按照《双重预防机制》要求认真贯彻执行隐患排查整改制度;对重大隐患组织制定措施,保障整改资金到位,使隐患得到及时全面整改。

3.2 生产安全科负责组织修订、审核隐患排查整改制度;检查督导各部门车间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开展情况;负责隐患排查体系平台的运行管理。

3.3生产安全科负责公司各类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的组织实施工作并做好相关检查记录台帐。

3.4各部门车间

3.4.1及时将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整改制度传达给各部门车间全体员工。

3.4.2认真贯彻执行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3.4.3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隐患整改与监控全面负责。

3.4.4在日常生产管理中,定期组织进行安全、设备检查,对所查出的隐患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协调、组织人员解决处理。

4 管理要求

4.1隐患分级

根据隐患整改、治理和排除的难度及其可能导致事故后果和影响范围,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4.1.1 一般事故隐患

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4.1.2重大事故隐患

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无法立即整改排除,需要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4.2 隐患分类

事故隐患分为基础管理类隐患和生产现场类隐患。

4.2.1 基础管理类隐患

以下方面存在的问题和缺陷判定为基础管理类隐患:

生产经营单位资质证照;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教育培训;安全生产管理档案;安全生产投入;应急管理;相关方安全管理;基础管理其他方面等。

4.2.2 生产现场类隐患

主要包括设备设施;场所环境;从业人员操作行为;消防及应急设施;供配电设施;现场其他方面等。

4.3 组织实施

4.3.1 排查类型

4.3.1.1日常隐患排查是指班组、岗位员工的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以及基层单位负责人和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安全管理等专业技术人员的经常性检查。

4.3.1.2综合性隐患排查是指以保障安全生产为目的,以安全责任制、各项专业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为重点,各有关专业和部门共同参与的全面排查。

4.3.1.3专业或专项隐患排查主要是指:对工艺、设备、电气、自控仪表、建筑结构、消防等分别进行的专业排查;根据行业特点进行的专项隐患排查。

4.3.1.4季节性排查是指根据季节特点结合实际情况开展的专项隐患检查,主要包括:春季以防雷、防火、防静电等为重点;夏季以防雷暴、防台风、防洪、防暑降温等为重点;秋季以防雷暴、防火、防静电等为重点;冬季以防火、防爆、防雪、防冻防凝、防滑、防静电等为重点。

4.3.1.5节假日隐患排查主要是指节前对安全、保卫、消防、生产准备、备用设备、应急预案等进行排查,特别对节日期间各级管理人员、检修队伍的值班安排和安全措施、原辅料、备品备件、应急预案及物资的落实情况等进行重点排查;

4.3.1.6专家诊断性检查是指技术力量不足或安全生产管理经验欠缺的企业委托安全生产专家排查隐患;

4.3.1.7事故类比隐患排查是对企业内或同类企业发生事故后的举一反三的安全排查。

4.3.2 排查周期

4.3.2.1根据风险点特性及危险源确定隐患排查周期包括:每班一次、每日一次、每周一次、每旬一次、每月一次、每季一次等。隐患排查周期可根据安全形势的变化、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等情况适当增加。

4.3.2.2公司进行隐患排查的周期应满足:

a)日常隐患排查包括岗位人员、班组长进行班前、班中不间断安全检查等内容;

b)综合性隐患排查应由总经理组织,至少每月组织一次;

c)专业或专项隐患排查应由工艺、设备、电气、仪表等专业技术人员或相关部门,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

d)季节性隐患排查应根据季节性特点及本单位的生产实际,安全科至少每季节组织开展一次;

e)节假日隐患排查安全科应在重大活动及节假日前,组织进行一次隐患排查;

f)当发生以下情形之一,公司应及时组织进行相关专项隐患排查:颁布实施有关新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或原有适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重新修订的;组织机构和人员发生重大调整的;发生事故或对事故、事件有新的认识;气候条件发生大的变化或预报可能发生重大自然灾害。

4.3.3 组织级别

公司根据自身组织架构确定不同的排查组织级别和频次。排查组织级别包括公司级、专业级、车间级、班组级、岗位级。

4.3.3.1日常隐患排查的组织级别为班组级、岗位级;

4.3.3.2综合性隐患排查的组织级别为公司级、部门级;

4.3.3.3专业性隐患排查的组织级别为部门级,按照专业类别划分;

4.3.3.4季节性隐患排查的组织级别为部门级、班组级;

4.3.3.5节假日隐患排查的组织级别为公司级、部门级。

4.4 隐患治理

隐患治理实行分级治理、分类实施、重点处理、动态处理、综合处理的原则。分级治理主要包括岗位、班组纠正、车间治理、专业治理、公司治理等。

隐患治理应做到方法科学、资金到位、治理及时有效、责任到人、按时完成。

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后极易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相关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保养和监测监控,防止事故发生。

对于因自然灾害可能引发事故灾难的隐患,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的要求进行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在接到有关自然灾害预报时,应当及时发出预警通知;发生自然灾害可能危及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安全的情况时,应当采取停止作业、撤离人员、加强监测等安全措施,并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报告。

4.4.1 治理流程

4.4.1.1 通报隐患信息。在每次隐患排查结束后,将隐患名称、隐患等级、治理期限及治理措施要求等信息向责任单位、责任人进行通报。

4.4.1.2 下发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记录。隐患排查组织部门制发整改记录,应对隐患整改责任单位、措施建议、完成期限等提出要求。

4.4.1.3 实施隐患治理。隐患整改单位在实施隐患治理前应当对隐患存在的原因进行分析,制定可靠的治理措施,并时限要求实施隐患治理。

4.4.1.4 治理情况反馈。隐患治理后,应根据隐患级别组织相关人员对治理情况进行验收,实现闭环管理。

4.4.1.5 验收单位根据隐患整改单位反馈的整改信息,对隐患整改效果组织验收。

4.4.2 一般隐患治理

对于一般事故隐患,根据隐患治理的分级,由各级(公司、车间、班组等)负责人负责组织整改,整改情况要安全科进行确认,安全科要负责复查验收闭环。

4.4.3 重大隐患治理

经判定或评估属于重大事故隐患的,企业应当及时组织评估,并编制事故隐患评估报告书。评估报告书应当包括事故隐患的类别、影响范围和风险程度以及对事故隐患的监控措施、治理方式、治理期限的建议等内容。

重大事故隐患由总经理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a) 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b) 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c) 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d) 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e) 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f) 防止整改期间发生事故的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工作结束后,应当组织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进行评估或者委托依法设立的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管理服务的机构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进行评估。

4.4.4 隐患治理验收

隐患治理完成后,应根据隐患级别组织相关人员对治理情况进行验收,实现闭环管理。重大隐患治理工作结束后,应当组织对治理情况进行复查评估。

5 隐患排查奖励与处罚

5.1奖励

为充分调动员工参与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建议的积极性,使公司隐患排查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提高安全生产动态管理水平,及时发现生产现场人的不安全行为、设备设施的不安全状态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中的缺陷,消除各类安全隐患,防止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安全科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建议按月进行评估,反映事实经查符合规定,根据隐患危害程度、范围和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给予相应奖励:

5.1.1在隐患排查中积极排除事故隐患,避免了事故发生;对安全生产提出合理化建议并采纳,认定为一般事故隐患的,给予15—200元或等价的奖励,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的,给予200—500元或等价的奖励。

5.1.2员工奖励申请由所在部门提出,经安全科认定,并出具奖励意见后,经分管领导、总经理批准后发放。

5.1.3为抢救国家及公司财产和处理事故中表现突出的有功人员根据贡献大小,给予200—1000元或等价的奖励。

5.1.4在隐患排查中表现突出,受到上级有关部门的表彰,给予一次性奖励500元。

5.1.5安全科每季度进行奖励汇总,按公司财务制度报销奖励。

5.2 处罚

5.2.1本制度执行情况列入各车间部门年度安全生产先进评比项目。

5.2.2隐患排查系统管理系统中已经录入的隐患问题,应及时确认并落实整改,若超出整改期限一周,状态栏仍显示本单位下发责任或进行隐患的确认,不及时在网站填写隐患排查任务,不落实整改闭合,对责任人罚款100元/次,对负责人罚款50元/次,并将纳入季度安全考核。

5.2.3对违反本办法或执行本办法不力,安全检查组织不力、不积极配合安全检查的,由安全管理部门提请安全生产委员会对有关责任人不按规定开展隐患排查、不落实整改闭合,对部门负责人罚款500元/次。

5.2.4安全检查人员在安全检查过程中,不积极制止违章违纪现象者、不认真检查者、徇私舞弊者,由安全管理部门提请人力资源部根据部门有关规章制度进行处罚。

5.2.5对拒绝接受、阻挠检查或无故不按整改意见按期整改的各责任单位人员,对部门负责人罚款500元/次。

5.2.6对于现场检查发现的隐患及问题项未整改,违反操作规程、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监管不力等未造成各类安全事故的,对责任人按《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处罚细则》处罚。

5.2.7责任人因下列情形造成事故或未遂事故的,除按规定罚款外,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5.2.7.1挪用、擅自拆除、停用安全、消防、环保设施的。

5.2.7.2违反消防安全规定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的。

5.2.7.3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

5.2.7.4过失引起重大火灾或蓄意纵火的。

5.2.7.5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串通)、迟报或阻扰事故救援,贻误事故抢救,造成危害的。

5.2.7.6不服从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采取威逼、胁迫、恐吓等手段,强制他人违章、冒险作业的,或故意掩盖事故隐患,组织他人违章作业造成事故的。

6 附则

6.1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6.2本制度的编制、评审、修订和解释由安全科负责。

7 记录

安全隐患及整改措施篇5

一、工作目标

充分发挥部门联动和基层组织主体作用,全面排查治理火灾隐患,落实火灾隐患治理的工作责任和整改措施,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为*年北京奥运会的成功举办和建设全省“首善之区”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和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充分发挥各级消防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市消防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按各自分工抓好消防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并组成排查治理工作督导组,指导和督查全市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开展。各区、县级市政府和各镇(街)要参照成立相应的专门机构,具体负责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开展和落实。

三、治理的重点和内容

(一)治理重点

1.“三小”场所(指小档口、小作坊、小娱乐场所);

2.人员密集场所;

3.易燃易爆单位(指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单位和场所);

4.“城中村”、“三合一”场所、出租屋和消防基础设施;

5.高层建筑(指10层及10层以上的居住建筑,包括首层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建筑高度超过24米的公共建筑);

6.地下空间场所(指使用性质为生产加工、旅馆、出租屋、商场、市场、娱乐场所、库房、汽车库等的地下空间);

7.废品回收加工场所;

8.文物古建筑(指列入国家、省、市、区政府保护的文物古建筑)。

(二)治理内容

1.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贯彻执行情况;

2.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的建立及落实情况;

3.单位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4.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的预案及演练情况;

5.建筑的防火间距、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情况;

6.消火栓、自动消防设施、灭火器材配置等情况;

7.电气线路敷设以及电气设备运行情况;

8.建筑室内的装修、装饰材料防火性能情况;

9.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场所设置情况;

10.“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措施落实等情况;

11.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核、验收情况;

12.销售和使用领域的消防产品质量情况;

13.《*市“一畅两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中“三小”场所和出租屋整治10项内容的落实情况。

四、工作步骤

治理工作从6月下旬至今年年底,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和调查摸底阶段(6月下旬至7月底)

各级政府和部门要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在动员部署的同时,要对所有列入整治范围的场所进行分类普查,全面排查火灾隐患,摸清底数,逐一登记造册。要充分调动公安、安监、监察、教育、建设、文化、卫生、工商、旅游、广电、质检、财政、供水、供电等行业或系统行政主管部门的积极性,按照各自职责,分类、分片、分区落实。

(二)集中整治阶段(8月上旬至10月底)

各级政府和部门要及时分析火灾隐患排查情况,对应当立即整改的一般火灾隐患,要督促当场整改;对需要限期整改的火灾隐患要下发限期改正通知书,并督促落实防火应急措施;对人员密集场所存在的重大火灾隐患,要挂牌督促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火灾隐患,要督促隐患单位作出整改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并加强监管;对于危险性大、不能及时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要采取果断措施,责令停产停业、停止使用、停止施工。

在奥运会、残奥会和国庆黄金周期间,要加强消防安全保卫措施,加大错时检查的力度,严防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从10月中旬开始,要针对冬季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大量增加,风干物燥极易发生重特大火灾的特点,将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冬季防火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加强各项冬防措施,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检查验收阶段(11月上旬至12月中旬)

各地组织对本地区开展排查治理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火灾隐患整改不落实、不到位的单位责任人要给予相应处理。各镇(街)要建立排查治理工作的长效管理机制,加强对“三小”场所、出租屋及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巡查,及时发现和整改火灾隐患,防止出现监管疏漏或隐患反复现象。市政府将组织相关单位进行综合验收,公布验收结果,制定有关措施,巩固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成果。

各级政府和部门要及时分析火灾隐患排查情况,对应当立即整改的一般火灾隐患,要督促当场整改;对需要限期整改的火灾隐患要下发限期改正通知书,并督促落实防火应急措施;对人员密集场所存在的重大火灾隐患,要挂牌督促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火灾隐患,要督促隐患单位作出整改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并加强监管;对于危险性大、不能及时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要采取果断措施,责令停产停业、停止使用、停止施工。

在奥运会、残奥会和国庆黄金周期间,要加强消防安全保卫措施,加大错时检查的力度,严防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从10月中旬开始,要针对冬季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大量增加,风干物燥极易发生重特大火灾的特点,将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冬季防火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加强各项冬防措施,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安全隐患及整改措施篇6

关键词:铁路防护 设施 安全隐患 排查与整治 工作 思考和建议

中图分类号:u29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3)02(c)-0156-01

历年来,我段不断致力于在制度、措施、管理和方法等方面积极探索和创新,一方面全力、全方位地抓好安防设施隐患的排查和整治工作;另一方面,认真查找和分析以往安防设施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有针对性的采取改进措施。因此,如何做到各类安全隐患处所应防尽防、安全防护设施齐全有效,就成为铁路安防设施日常管理工作中亟需思考和解决的问题。

1 在安防设施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中好的做法

1.1 重视程度高

我段高度重视安防设施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并作为全段安全生产的关键环节来抓,严格落实路局路外安全工作总体部署,制定切实可行的排查措施和推进计划,定检查项目、检查时间、检查责任、考核办法。由桥路科牵头,科室全员分片督导检查,以“排查全面、彻底整治”为目标,着眼于发现和解决安防设施隐患和管理等存在的问题,提升设备安全防护能力。

1.2 持续时间长

我段将安防设施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作为一项全年性工作来抓。从年初就下发专项通知,本着“早准备、早动手、早发现、早整治”的原则,大力开展安防设施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全面提高安防设备的安全防护能力。

1.3 检查项目全

我段管辖有陇海、宁西、西康、太西、郑西、北环等线,管内既有高铁、动车组运行,又有秦岭山区复杂区段和陇海繁忙干线,点多线长,铁路周边路外环境尤为复杂,地方新修公路、路外人员破坏和沿线周边环境变化等带来的问题日益突出,各类路外安全隐患层出不穷。针对此现状,我段制定了详细的检查项目,除公铁并行防护、防牛栅栏、桥涵限高防护架和封闭栅栏外,还将铁路周边可能影响路外人员人身及财产安全的防抛网、挡碴网、广告标识等问题以及公路上跨立交车速较快,桥梁振幅较大、梁体擦挂掉块等可能影响到铁路行车安全的隐患纳入排查范围,排查项目几乎含盖所有对运输安全造成威胁的安防设施隐患。

1.4 投资力度大

依照路局对安防设施隐患“应防尽防、安全有效”的管理理念,我段由桥路科牵头,组织各车间全力、全方位的开展安防设施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于检查发现的安防设施隐患:一是我段不等不靠,积极安排人员、资金进行工程整治;二是铁路局给予了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到安防设施隐患整治工程中,极大程度上提升了安防设备的防护能力。

2 在安防设施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2.1 排查工作不够深入细致

在安防设施隐患的排查中,虽然投入的人力、物力充裕,确定的排查项目全面,但检查人员仅对安防设施外部结构进行肉眼观察和主观臆测,未对设备进行深入检查,致使许多关键、潜在的隐患被漏检。例如,检查桥涵限高防护架设备时,检查人员仅关注设备结构是否完整,焊接点是否牢固及有无严重锈蚀等表层现象。一是忽略了对桥涵限高防护架标记限制高度与桥涵实际净空的复核,致使限高防护架失去了限高作用;二是忽略了对桥涵限高防护架设置距离的检测,无法满足“距离桥涵主体外部边缘≥20 m”的规定。

2.2 对部分安防设施隐患重视不足

在设备检查过程中,往往只注重重大隐患和病害,而忽视了对小型病害的检查。如检查桥涵限高防护架时,重点仅限于桥涵净空是否≤5 m、限高架是否安设等,忽视了既有限高架限高标志模糊、不准确和斜撑缺失等问题;检查防牛栅栏时,重点只关注线路周边是否有耕牛养殖户、是否按规定设置了防牛栅栏,忽视了既有防牛栅栏铁蒺藜松动、人行过道铁蒺藜破坏后形成缺口等安全隐患,以致修补不及时,破损加重导致路外事故的发生。

2.3 对验收环节把关不牢

部分检查人员在将检查发现的问题下发给责任车间时,只提整改要求和期限,却对整改落实情况未进行复查验收,导致个别车间心存侥幸,存在整改不及时、不彻底甚至不整改的现象。

2.4 对工程质量控制不严

个别承建安防设施隐患整治工程的施工单位为了赶施工进度,轻视施工质量,再加之现场监控人员监管不力、标准控制不严,致使工程质量不合格,防护能力不足,造成人力、物力、财力的极大浪费,为安防设施使用安全埋下了重大隐患。

3 建议及措施。

3.1 积累严谨有效的排查方法

在排查安防设施隐患时,应积极采用严谨、有效的方式方法、利用专业知识和管理办法来准确判定病害类型,评估病害可能会产生的不良后果,采取行之有效的保安措施,努力使安防设施隐患排查工作更加深入细致。

一是要重视分析总结,积累经验。主管部门定期对排查工作分析总结,完善好的方式方法,以备后用。同时对存在的问题、漏洞,制定有针对性的改进措施,通过不断尝试、总结和改进,积累更多严谨、有效的方式和方法。

二是要加强学习交流,借鉴他人之长。加强与兄弟单位、部门的学习与交流,引鉴他人在安防设施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中的好的做法,结合自身实际进行改进和创新,使我段安防设施隐患排查整治的方法不断向着多样化、专业化的方向发展。

3.2 强化一线职工的业务素质

安防设施隐患排查的主力军是一线职工,主管科室应积极联系职教科加强业务培训,一是要及时传授和普及安防设施管理办法和检点,从整体上提高全员业务素质和技术水平;二是要提升职工对安防设施隐患排查工作的重视程度,同时将各车间班组隐患排查效果纳入相关考核制度,充分调动一线职工的积极性,促使全员业务素质和技术水平得到稳步提升。

3.3 查找和弥补管理漏洞

排查、整治、验收是消除安防设施隐患的三个缺一不可的环节,缺失任何环节都会造成管理的漏洞。要确保排查和整治工作取得实效。首先,要完善病害管理制度,建立安防设施病害库,病害库中除了病害描述、整改措施、保安措施、整改要求及整改期限外,要明确检查、整治、验收责任人,并签字确认以备查。其次,要完善日常考核制度,将安防设施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纳入月度考核,提升全员责任感,同时有效弥补管理漏洞,提高管理水平。

3.4 严抓整治工程的施工管理。

现场监控和检查验收人员标准控制不严,是造成工程质量不达标的重要原因。为确保安防设施隐患整治工程质量达标,必须严抓施工管理:一是各车间要选派技术过硬、责任心强的职工担任施工现场监控人员,全程监督施工过程,严格控制施工质量;二是在验收过程中,要由表及里,采取破检、锤击和专业探测仪等手段检查工程内部质量,对质量不合格的工程要坚决要求整改。

安全隐患及整改措施篇7

一、全市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开展情况

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各地、各部门、各单位高度重视,行动迅速,措施有力,进展顺利,主要表现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领导重视,周密安排百日督查专项行动

市长*在《*日报》专门发表了“治理隐患,防范事故”的署名文章,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提出了要求。市政府两次召开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市委常委、副市长沈坚更是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紧紧抓在手上,亲自组织、安排部署隐患排查治理工作。4月30日,市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察专项行动的的通知》(杭政办发电〔2009〕18号),要求全市全面部署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切实做到四个100%,即市政府13个区、县(市)督查100%,各区、县(市)政府对辖区内的乡镇(街道)督查100%、乡镇(街道)对辖区内的村(社区)督查100%,对各级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督查100%。5月4日,市安委会办公室又下发了《关于在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杭安委办〔2009〕20号),对各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进行了部署。5月14日,市安委会办公室召开各区、县(市)安委会办公室及市级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人会议,通报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督查组在杭督查情况,并对下一阶段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百日督查专项行动进行再部署在动员。各相关职能部门根据行业领域的特点,严格按照全市隐患排查治理分组部署情况,加强部门之间协调配合,加大联合执法和隐患治理力度,保证了隐患问题及时发现、及时整改和落实到位,形成治理隐患、防范事故的合力。各地、各相关部门均成立了领导小组,制订了工作方案,由主要领导亲自负责督查行动的组织实施,分管领导深入一线开展督查,有力推动了百日督查全方位开展。在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期间,市政府两次召开安委会(扩大)工作会议,对百日督查专项行动进行专题研究和部署。

(二)突出重点、扎实开展百日督查专项行动

根据市政府对安全生产百日督查工作的要求,市安委会办公室下发《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督查工作的通知》(杭安委办〔2009〕24号)和《关于安全生产综合督查工作具体安排的通知》(杭安委办〔2009〕27号),制定了我市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方案。根据方案的总体部署,全市开展了三个层面的督查行动:

一是区、县(市)综合督查。各区、县(市)根据全市督查行动安排,全力推进辖区督查行动的开展。各区、县(市)由安委会牵头,各相关部门参与开展了对街乡政府、行业部门的督查。如上城区对全区32家责任制签约单位进行安全生产百日督查,对3家未及时进行整改的行业主管单位通报批评。江干区围绕“三个百分百”组成3个督查组,在交通安全、危化企业、特种设备、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萧山区从6月11日起,组成9个督查组到各镇街场,进行高标准、严要求的监督检查。6月16-20日,临安市政府组成10个督查组对全市各乡镇街道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综合督查。市城建投资组成8个督查组,对系统内重点单位和重点工程进行督查,对发现的22处隐患进行通报批评。市商业资产经营公司对所属21家重点公司近30个重点部位进行安全生产专项督查,及时消除隐患。

二是各部门专项督查。如市安监局于6月26日在全市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联动日”活动,严厉查处一批非法生产、存储、经营危险化学品的行为。市质监局组织开展了特种设备的执法检查,共组成21个检查组,检查326家单位,发现隐患36处,开具《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33分,对问题严重的3家企业实施处罚。市建委系统针对汛期建筑施工的特点,加强了以防雷电和强降雨为重点的执法检查,共检查233次,检查企业515家,发现隐患5786条,整改5668条。市交通系统加强汛期期间重点水域、水上在建桥梁、重点渡口安全检查和专项暗访,保持每月不少于10天巡查。市交警支队以工程运输车整治为抓手,进一步贯彻落实“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查处涉及工程车的违法行为3.4万余起,暂扣车辆2200余辆;停办通行证的单位28家,停办车辆456辆。

三是市安委会综合督查。6月下旬,市安委会在各地、各部门、各企业普查、自查的基础上,组成3个综合督查组,对各区、县(市)政府、重点乡镇、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进行了认真抽查,重点检查了各地列入省、市级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和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部署开展情况,共检查生产经营单位20家,发现问题89项,截至目前,各企业已落实整改检查发现的问题,各有关部门已经进行复查验收,并对隐患严重的企业进行了严肃处理。

(三)认真整改,确保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效果

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各地、各部门加强督促整改,切实消除事故隐患。

一是督促落实国务院安委办督查组意见建议。针对督查组指出的问题和意见,我市认真进行梳理,及时研究整改措施,并以市安委办名义下发通知,督促有关区、县(市)从政府和企业两个层面分别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特别是对督查组反映的企业层面的的问题,要求各地安监部门及时下发整改指令书,明确整改内容、整改要求和期限;对一些涉及范围较广、整改时间长、整改难度大的隐患,要求召开现场治理专题会议,研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对到期没有整改的,要求采取强制措施,坚决予以消除。截至目前,全市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54份,立案查处1家,停产整顿1家,罚款6万元。国务院安委办督查组指出的380条问题和隐患,已整改落实341条,列入整改计划39条。尚未整改落实的隐患,我市将结合继续进行重点检查督促,确保整改到位。

二是督促重点隐患整改单位积极整改。在层层排查的基础上,逐级梳理和挂牌公布了30家市级工矿商贸企业重点隐患整改督办单位(其中列入省级督办2家)和143家区、县(市)级工矿商贸企业重大隐患整改督办单位,通过明确整改责任、整改期限、治理要求和督办单位,并加强对重大隐患整改落实情况的督查督办。截至目前,列入省、市、区(县、市)三级挂牌督办的173个工矿企业重大事故隐患中,已有1个省级、15个市级和81个区、县(市)级完成或基本完成整改。尚未完成整改的,采取了全部或局部停产整顿,一时不能停产整顿的企业作出了安全承诺,并加快了治理进度。确保万无一失。

(四)广泛宣传、营造开展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氛围

在不断推进督查工作的同时,各级、各部门十分重视督查信息的报送工作,把安全生产宣传作为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开展的前提和基础,一方面充分利用媒体宣传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方面的先进经验和先进方法,提高我们排查治理的水平,特别是在国务院安委办安全生产百日督查组在杭督查期间,各新闻媒体进行了全程跟踪报道,积极宣传百日督查的重要意义和成效,提升市民对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知晓度,扩大了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影响力。另一方面,积极做好信息报送和宣传工作,设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栏,及时总结各地、各部门百日督查先进经验、做法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以更好的服务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在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期间,全市还充分利用竞赛、培训班等形式,大力宣传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如市安监局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知识竞赛和“寻找你身边的隐患”主题演讲比赛,市旅委、商业资产、园文局等单位举办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为主要内容的企业负责人培训班,宣传学习隐患排查治理知识,取得了较好效果。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部分单位组织落实不够有力,台帐不齐全规范。一些地方的领导对隐患排查治理和百日督查专项行动认识不足,没制定相关的工作计划和建立领导机构,将百日督查等同于一般检查,没有把它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工作停留在开会、发文件以及一般的号召和要求上,缺乏有效的工作措施和有力的督促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台帐不健全、不规范,没有分门别类进行规范管理,摸底排查建档企业数量较少,企业隐患排查率仍然较低,特别是对面大量广的中小企业的排查还存在一些盲区和死角。

二是部分企业隐患排查不彻底、不深入。一些企业负责人法律意识、责任意识薄弱,对自己的法定职责不甚了解,存在应付思想和走过场现象,甚至对存在的隐患视而不见;有的企业对隐患排查避重就轻,怕上报隐患尤其是重大隐患增加资金投入和整改压力;有的企业没有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缺乏安全管理知识和技能,对存在的隐患不能及时发现。1-6月份,全市排查出的隐患总量虽有较大幅度增加,但平均每家企业排查出隐患数仍只有1条左右,其中8个区、县(市)平均每家企业排查出的隐患数不足1条,个别的甚至不到0.5条。

三是督促落实整改措施不够有力,一些事故隐患没有得到及时有效整改。部分单位对排查发现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隐患,虽下达了安全隐患整改指令书,但大都没有复查意见书和整改反馈书,整改措施落实不到位。从全市隐患治理统计数据来看,一般事故隐患特别是重大隐患整改率不高,全市排查出的一般事故隐患中,仍有10%左右、总量约1.2万余条隐患没有完成整改,列入省、市、区(县、市)三级挂牌督办的173个工矿企业重大事故隐患中,尚有1个省级、14个市级和62个区、县(市)级尚未完成整改。个别单位在整改期间安全防范措施不落实,导致边整改边发生事故。

三、下一步工作

一是强化安全生产督查责任。针对存在问题,改进督查方式方法,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现场,督促指导基层和企业进一步搞好隐患排查治理,特别是对各类重大事故隐患要抓住不放,死盯死守。对前期隐患排查中,没有上报事故隐患的单位和企业以及近期事故多发的领域和单位要重点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该退出的要坚决退出,该关闭的要坚决关闭。同时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各种方式广泛宣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加大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力度,调动各地、各部门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增强责任感,确保百日督查行动的连续性和持续性,巩固督查成果。

二是继续以隐患排查治理为主线,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力度。组织发动专家、技术人员、企业职工和社会群众广泛参与隐患排查,深挖细掘每一个隐患,同时对排查出来的隐患制订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政改资金,强化整改责任,加强监督检查,坚决进行治理。对一般隐患做到发现一个,整治一个;对尚未完成治理的省、市、区(县、市)级重大隐患,要加快治理进度,严格落实整改,该停产整顿的要停产整顿,不能停产整顿的,要督促企业制定安全措施,落实安全承诺,确保万无一失。

安全隐患及整改措施篇8

一、领导重视,健全组织机构

为保证全镇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全面有序开展,镇党委、政府适时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分管副镇长为副组长,各村(居)委会、镇属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镇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各村、社区、有关单位和企业也相应成立了相应组织和办事机构,对全镇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实现统一组织和领导,同时全镇每个村(社区)都建立了消防安全联络员,构建了全镇消防安全网络。

二、积极动员,加大宣传力度

镇分别于2020年6月2日和6月10日召开“三合一”场所安全隐患专项治理和镇2020年二季度安委会(扩大)暨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动员部署大会,会议由镇主要负责人主持并作重要讲话,分管负责人作具体工作部署,并邀请相关单位消防专家作消防知识培训、播放了消防安全警示片,各村、社区、有关单位、规上企业和重点企业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要求与会人员务必本着“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充分认识做好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分析各自领域在开展火灾隐患排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和整改火灾隐患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针对性措施,明确责任,落实到人,加强督导,扎扎实实做好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最大限度地消除火灾隐患,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与其同时,全镇还利用宣传车、咨询台、标语、横幅、电子显示屏和短(微)信等形式加大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宣传力度,在全镇上下努力营造消防安全隐患整治的浓厚氛围。

三、对照方案,全面摸排整治

根据县政府工作方案,结合全镇实际,认真制定了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各村(居)委会、各单位对照两个方案要求,重点围绕工业企业、易燃易爆场所(含非法经营成品油、转运、储存)、“三合一”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小服装、学校、幼儿园、教育培训机构、宗教活动场所、养老机构、大型商超、群租房)、老旧小区等重点领域存在的消防隐患进行全面彻底摸排。截止目前,共排查各类场所、企业近500家,发现存在各类消防安全隐患91家(企业、场所)。针对摸排发现的消防隐患,镇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及时跟进,限时督促整改。

1、对村、社区境内21处非法经营成品油、转运、储存点,依法进行拆除、搬迁和查封。

2、对规上规下企业及重点防火单位孔集敬老院、老年公寓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并对5家单位法人进行约谈,发出限期整改交办单,落实消防安全隐患整改措施。

3、对、等7家幼儿园和小学教学点、(北小区)等单位进行消防安全隐患检查,除蓝天幼儿园(租赁场地办园)外,上述单位已先后落实消防安全隐患整改措施。

4、对博思特教育、华文教育、学志教育等9家校外培训机构进行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明确消防安全隐患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

截止目前,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91家(企业、场所)已有56家(企业、场所)落实了整改措施,下剩消防安全隐患,镇将督促或协调相关单位和部门尽快落实整改措施,力争尽早消除消防安全隐患。

安全隐患及整改措施篇9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红线意识、底线思维扎实开展全面、系统、彻底的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攻坚战,努力实现重大风险全面管控和重大隐患动态清零,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坚决遏制事故多发势头,坚决稳住安全生产稳定向好态势,坚决防范自然灾害引发重大人员伤亡,力争全县不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为全县高质量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二、重点内容

按照《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计划》相关要求,围绕查大系统、控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突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矿山、工贸行业、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特种设备等重点领域、重点企业、重点环节,着重检查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活动合法合规和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制定与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安全设施配备与运行管理情况,安全经费投入情况,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和应急保障措施落实情况。特别是针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制定清单,切实做到隐患整改“五落实”(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做好重大隐患的整改销号工作,组织对重大风险管控和重大隐患整改效果进行评估(排前面的为牵头部门)。

(一)危险化学品:重点排查、管控、整治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废弃处置、包装物及容器等各领域、各环节的安全风险隐患,固体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设施、场所。(责任单位:应急管理局、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分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管局、发改局、各乡镇)

(二)烟花爆竹:重点排查、整治非法生产、非法销售、非法储存,“三超一改”、“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非法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应急管理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管局、各乡镇)

(三)非煤矿山:重点排查、管控、整治已明令淘汰和禁止使用的设备设施、地下矿山透水、大面积冒顶片帮、提升运输中毒窒息、露天矿山边坡坍塌、易爆物品爆炸等风险隐患。(责任单位:应急管理局、自然资源局、公安局、工信局、各乡镇)

(四)工贸行业:重点排查、管控有限空间、涉爆粉尘等关鍵生产部位、仓储和重大危险源(点),排查治理中毒窒息、容器爆炸、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灼烫触电和防火、防爆等风险隐患。(责任单位:工信局、商务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各乡镇)

(五)交通运输:重点排查“两客一危”、校车、农村客运班车及农用车辆、公交、重型载货汽车等重点车辆及所属企业,隧道、桥梁、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尤其是旅游客运车辆的动态监控和站外拉客行为等风险隐患,严厉打击“三超一疲劳”酒驾醉驾行为以及车辆擅自改装、无资质营运等违规违法行为(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公安局交警大队、教育局、文旅广体局、农业农村局、各乡镇)

(六)建筑施工:重点排查城乡在建住房厂房、市政工程、农村建房、隧道、桥梁、水利等建设项目,深基坑、高大支模等危大工程,塔吊等起重机械设备的安装、运行等关键施工环节,严厉打击工程违法分包、施工转包和资质挂靠等行为。(责任单位: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各乡镇)

(七)消防:重点排査、整治大型商业综合体、高层建筑和文物建筑以及群租房、“三合一”等人员密集场所,电气火灾和电动自行车消防隐患。(责任单位:消防救援大队、公安局、住建局、工信局、民政局、商务局、文旅局、各乡镇)

(八)特种设备:重点排查大型游乐设施和索道、电站、锅炉的压力管道、起重机械等设备设施,学校、医院、宾馆酒店、商场、公园景区、体育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在建重点工程乘用电梯。严厉打击未登记使用、未经检验使用、超检验期限使用、检验不合格使用、无维保使用和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等违法违规行为(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相关部门、各乡镇)

(九)其他行业领域:旅游、水利、电力、民爆、教育、民政、能源、卫生、林业、供销、商务等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针对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可能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点位,认真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责任单位:有关职能部门、各乡镇)

三、时间安排

按照“排査、整改、督査、复查、问责”五步工作法进行推进,将企业自查自改、行业监管、问责、长效机制建设四项重点工作贯穿始终,分3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1月30日)主要工作任务: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要依法依规明确本行业(领域)各乡镇重点监管对象,建立重大风险和重大隐患防控体系。全县各部门、各乡镇制定实施方案,结合实际确定监督检点企业名单,设立群众举报电话,广泛进行动员;实行网格化管理,按属地关系和行业管理职能分别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积极利用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行动的重大意义和相关要求,营造浓厚氛围;对之前已发现尚未整改到位的重大隐患进行梳理,列出清单台账。

(二)集中排查整治阶段(2月1日至11月30日)主要工作任务:一是所有生产经营单位组织自查,要做到“六查六看”:查工作部署,看是否制定了实施方案并进行了贯彻落实;查责任落实,看是否建立企业全员安全责任状;查具体隐患,看是否按照标准规范开展了全覆盖、全方位、全岗位的隐患排查整治;查履职尽责,看各级管理人员和各岗位是否认真落实了隐患排查整治责任;査隐患整改,看已发现的隐患是否整改到位;查隐患上报,看是否按规定向有关部门如实上报了安全隐患台账和整改措施。二是企业对无法立即整改的安全隐患,按照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要求进行整治,并针对问题隐患产生的原因,及时修订完善本企业各项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持续落实。三是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和各乡镇对企业风险隐患排查情况进行检查,做到全覆盖,并对排查情况全部如实记录,建立台账对所有重大风险隐患全部拉条挂账,明确整改或管控责任人逐条交办,严格实施闭环管理。各乡镇要对无主的重大风险隐患主动作为,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进行有效监控和整改。四是由安委会办公室和两办督查室组成督查组对各部门、各乡镇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并将督查检查情况在全县范围进行通报。

(三)督导整改和总结提高阶段(12月1日至12月30日)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对发现的重大隐患整改情况进行检査验收,对完成整改的及时销号;对检查验收情况形成台账备查,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对“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工作开展“回头看”,对行动效果进行核查,并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梳理,形成总结报告,提出持续改进措施,建立健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四、工作措施

(一)严格实施风险隐患公示制度。企业要严格落实风险隐患公示制度,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建立台账清单,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后,必须在企业和生产车间等醒目区域公示。

(二)严格落实“三个一律”措施。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坚决做到“三个一律”:凡是存在重大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凡是存在重大隐患拒不整改的生产经营单位一律依法提请县政府以关闭、凡是在关停整改期间违法组织生产的企业负责人一律依法追究责任。

(三)实施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县安委会办公室(县应急管理局)定期调度各行业领域、本地区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对跨地区或下级无法协调整改到位的重大隐患要实施挂牌督办,挂牌后仍不能整治到位的,及时报市安委办挂牌督办。

(四)实施隐患举报奖励。各部门要按程序兑现隐患举报奖,鼓励广大职工和人民群众积极举报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和重大隐患,要通过电视、网络、公众号、广播、短信推送等方式公开举报电话。企业必须在正门和生产车间等醒目位置公布举报电话,接受职工和人民群众监督。

五、工作要求

(一)抓工作落实。各乡镇、各部门要充分认清当前安全防范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突出在抓落实上下功夫,主要负责同志要专题研究部署、亲自督促落实,坚持铁腕治安、铁面无私、铁石心肠,着力解决落实态度不坚决、落实作风不扎实、落实能力不适应、落实措施不到位等问题。特别是危险化学品储存企业及矿山、非煤矿山、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工地人员密集场所、消防等行业领城已发现的重大隐患没有整改的必须立即停产整顿,确保整改到位。

(二)抓实企业主体。企业是隐患排查整治的责任主体,要将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整治贯穿生产经营活动全过程,依法依规依标准进行自查自改,做到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整治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做到有效管控化解风险、彻底消除事故隐患。

企业法人和实际控制人是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必须认真履行安全责任,组织制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组织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配足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组织落实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安全生产有效投入,定期组织召开安全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落实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做到每季度组织召开安委会会议至少1次,每月安排部署安全生产工作至少1次;每月深入生产一线带班检查、指导安全生产工作不少于2次,每周跑现场、进班组、到关鍵岗位检查安全工作至少1次。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的部门要通过安全检查、督查,“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等方式,深入各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检查、督促企业依法依规生产,重点检查企业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情况,法人和实际控制人落实带班制度,深入生产一线、班组检查、督促安全生产情况,抽考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情况。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县安委办要切实加大督导力度,推动部门和乡镇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三)强化监管执法。要正确处理严格执法与“放管服”改革、督查检查的关系,不能以“放管服”改革和优化发展环境为有限制执法、放松执法,既要避免大帮哄、一阵风,简单化、一刀切”,又要防止监管执法宽松软。持续加大“打非治违”工作力度,对检查发现可能导致重特大事故的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要坚决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和严厉追责等执法措施。要组织“专家指导服务团”和“安全执法服务团”指导和帮助基层弥补专业监管能力不足的问题。

安全隐患及整改措施篇10

一、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

(一)召开会议,积极宣传、动员和部署

前阶段,我们分别召开相关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会议3次,特别是4月14日,组织全体安委会成员单位和直属企事业单位的安全负责人召开专项动员会,对今年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全面部署,会上安委会办公室对实施方案作了认真细致地解释,并对隐患分类分级知识和对重大隐患逐级登记备案并上报、落实整改措施和督促整改责任等制度进行教育和培训。街道分管领导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级的责任落实、措施落实和经常化、制度化、长效化管理等方面提出严格的要求。

(二)迅速行动,认真开展检查、排查和督查

1、认真开展检查,及时发现隐患。按照市、区有关阶段性和条线工作部署,今年以来我们分别发动安委会成员单位进行安全大检查3次、专项安全检查6次,主要对生产经营企业、人员密集场所、道路交通运输、山林防火、建筑拆迁工地、食品行业等单位和场所的安全管理情况和现场设施、设备的安全情况进行排查;另外,还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对燃气行业、烟花爆竹销售点、化工企业、铸(锻)造行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和消防安全等重点单位和场所进行专项安全检查。雪灾期间组织对建筑物质量特别是标房和市场的钢结构彩钢板顶和危旧设施进行全面隐患排查和整改;3-4月份,分别组织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活动1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隐患专项排查2次,共发动344家单位和场所进行自查自改,各社区和条线排查企事业单位252家,共发现各类隐患462条,当场责令企业整改一般隐患452条,整改率97.3%,其中火灾隐患304条,当场责令企业整改一般隐患257条,整改率84.5%、特种设备事故隐患12条、当场整改7条,整改率58%。同时还进行化工生产专项整治检查1次,检查单位16家次;铸(锻)造行业专项整治检查1次,检查单位6家次,建筑行业专项整治检查1次,检查单位32家次。通过安全大检查和隐患排查,我们从中发现了本级督办较大等级以上事故隐患24家(处),针对以上隐患,我们都开出了整改指令书,责令主体单位及时整改。

2、深入发动主体单位自查自改。为了进一步落实主体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改的责任,我们于5月初,统一向生产经营单位印发了国家安全总局第16号令和文共900多份,就主体单位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整改三项制度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等级划分判断等知识进行发动和宣传教育。并要求企业每月执行自查自改行动结果报告制度。通过下基层召开专题宣讲会,实地积极指导企业开展隐患自查自改,提高自身消除隐患的能力和本质安全。5月份,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改171家,自查率65.7%,查出各类隐患260条,短期内整改到位242条,自改率93%。共投入整改资金17.497万元。

3、认真开展督查,确保排查工作质量和整改效果。我们制定了街道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督查制度,每月定期对社区和部门以及企事业单位的工作情况进行督查,督促检查主体单位工作开展和措施落实,特别放在重大隐患的整改跟踪上,避免产生活动走过场、应付塞责、短期行为等不良现象,努力确保活动能顺利、有效、持久地开展。

(三)落实措施,加强隐患整改、督促和跟踪

针对危险等级较高的隐患,我们进行了备案登记,并积极组织和协调相关安委会成员单位进行联合执法,落实整改整治措施,督促主体单位和业主整改,及时消除各类隐患。目前,24条本级督办较大事故隐患已整改、整治到位15条,整改整治率为62.5%,它们分别是:整改销案易由自然灾害引发建筑物质量安全隐患10处、无证或超期年检特种设备隐患2条、电力设施隐患1条、门面房“三合一”场所2处。另有9条较大事故隐患正在继续整改中,它们分别是:“三合一”场所和消防设施隐患2家、化工企业专项整治隐患单位2家、无证或超期年检特种设备隐患5处。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1、主体企事业单位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责任意识普遍不够强、措施不够力。在5月份上报的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排查治理登记汇总表情况来看,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改查率位65.7%;其中,有18.7%的企业排查结果无隐患;对于较大等级以上隐患企业自身不可能自报家门,主动接受上级执法部门的查处,只能靠执法检查来发现和整治。

2、各级条线相关工作组织行动欠统一,造成块上工作重复、无头绪。建议:在区安委会办公室统一协调下按区总体方案分条线实施,扎实推进。

3、本级安委会成员单位行动速度和效果不一,影响街道安委会办公室统计和督查协调工作进度。

由此看来,要推进这次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广度和深度,不能把工作责任过分依赖于主体单位的“自查自改”上,而要依靠各级监管部门把工作重心集中在较大等级以上事故隐患的排查发现和督促整改整治上。

三、下阶段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做好宣传发动和教育培训工作:要以“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16号令,提高全社会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重要性和责任感的认识。主要抓好三点:

1、继续深入社区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专题宣讲活动,提高街道各级安全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

2、建议区局在组织对企业负责人和安全员的资格培训时,单独设置一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专业知识课程。

3、通过“安全生产月”宣教活动,着重向全社会宣传这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有关专业知识,提高全社会的安全意识和参与隐患排查和整治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