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教研组计划工作计划十篇-尊龙凯时最新

时间:2024-02-27 17:57:21

体育教研组计划工作计划

体育教研组计划工作计划篇1

一、指导思想以《学校体育工作条例》为指导,以《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为工作目标,认真贯彻学习新课程标准。树立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以高标准,高质量作好学校体育工作。

二、工作目标:

1、加强体育课堂教学的常规管理。推动体育教学改革与教学研究,提高体育教师的理论水平、业务能力和教学质量。促进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掌握基本运动技能,养成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2、加强运动队训练工作,保证训练时间、提高训练质量,认真制定训练计划,积极主动的开展训练活动。为提高学生的竞技水平打下良好的基础。3、认真抓好群体工作,保证两课两操质量,安排好体育课外活动和体育达标工作,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的体育锻炼时间。

三、工作重点及安排

1、加强体育教学工作管理,积极组织各种教育教学活动,提高体育教师授课水平,使体育教学改革不断深入。2、认真安排好课间操和体育课外活动,保证课间操质量,体育教师必须带操。体育课外活动要安排合理,活动形式内容丰富。3、开学初,各校尽快组织田径队、乒乓球队、足球队;三小、渤小组建独轮车队;三小、沙小、渤小组建篮球队;三小组建武术队。加强训练,保证每天早晚两小时的训练时间,争取在各级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4、各校组织好三球训练工作,为10—11月的三球比赛做好准备。5、运动会报名工作,各校3月1日前将参加区秋季运动会人名单、户口本,照片报到中心校。6、认真作好体育达标工作,早动手、早准备,合理安排训练时间、保证训练质量。7、3月下旬各校体教到沙小听课。8、4月上旬各校体教到三小听课。9、4月10日前,各校将教职工运动会报名表交到渤小体育组。10、4月下旬,各校体教到渤小听课。或6月上旬11、4月8—9日怀柔区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12、4月中、下旬渤海镇中心小学教职工趣味运动会。13、5月上旬各校体教到沙小听课。14、5月18日达标工作检查。15、5月下旬,各校体教到渤小听课。16、5月底,各校将学生体育达标成绩输入计算机并上传。渤海镇中心小学体育教研组2004年2月

体育教研组计划工作计划篇2

1、加强组内建设,统一思想,目的明确。

根据组内情况协同好组内关系,统一组内教师思想,目的明确。让大家明确教师是一份良心工作,作为一名体育教师首先要做好三件事:①扎扎实实地上好每一节体育课,在课中求质量。②带好一支训练有素的运动队,争取出成绩。③平时抓住教育点滴,多动笔,积累经验,向科研型教师发展。

2、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体育活动,提高学生体育锻炼的兴趣。

每学期开学第一周组织实施晨跑计划,加强晨练纪律检查,协同政教处加大晨练三项检查力度,任何班级,任何个人,非特殊情况不得请假,使晨练活动常规化,规范化。第二周筹备并成功举办了我校第一届运动会。选拔了一批运动尖子,并通过艰苦训练,在市运会上取得好成绩。第十三周组织了七八年级班级拔河比赛,旨在丰富学生的课外体育活动。24个班24场比赛,场场精彩激烈,这也充分调动了学生参与体育活动的积极性,丰富了我校学生的课余生活。体育教师在组织好业余运动队训练,学生比赛的同时,积极引导学生参加体育锻炼,确保学生在校有一小时的体育活动时间。

3、运动队训练与竞赛工作长期有序进行。

学校共组织了三支校运动队(田径、男子篮球

女子篮球、),每学期开学初,我们认真制定了训练计划和措施,加强运动队的训练与管理工作,做到有分工,有合作,充分利用业余时间进行训练,绝大多数学生的训练成绩都有较大幅度的提高,教师们训练认真,抓重点、抓提高;并且我们的工作还力争取得广大教师和家长的大力支持,使我校的田径训练工作能够得以顺利进行,并取得可喜成绩。开学至今,我组教师不计报酬,认真带好各自的运动队,训练认真负责,因为我们知道这是我们应该做的,只求尽到自己的心,自己的力。

4、主要成绩:

校田径队获20xx年义乌市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团体第4名,单项获奖达四十二人次;20xx年义乌市中小学传统校篮球比赛男子第四名,女子第七名;取得篮球竞赛成绩的突破。

20xx年肖小龙老师的《初中体育自主教学案例》义乌市三等奖,《捕鱼》游戏案例义乌市二等奖,并荣获义乌市第十届体育学科三级评优一等奖

20xx年任志荣老师论文《义乌城区中学排球运动开展情况的调查与分析》荣获三等奖

体育教研组计划工作计划篇3

本学期工作的重点:

一、抓紧、抓好初三体育中考工作。开学后要协调有关分管领导、体育任课教师及班主任老师制定初三体育考前训练计划,安排好课余训练。组织3次体育模拟考试,初定第3周、第6周、第8周。提高初三体育课堂的效率,在辅导的质量上要进一步加强,任课教师同时要抓好补差工作,力争今年体育中考成绩位列全区前茅。

二、认真做好日常体育工作,工作要更切实际要创新。开学初期要规范广播操的集合、整队、进退场的纪律、秩序,积极参与学生日常行为的管理,促使学生养成较好的日常行为习惯,学校半军事化管理的理念在体育课堂上要有一定体现。优化课堂结构,提高课堂45分钟效率,坚持面向全体,关心个体,提高学生身体素质。体育教师在课前要认真做好场地、器材的准备、检查、布置工作,课后做好场地的整理和器材的回收工作。不断向学生进行安全教育,防范事故的发生,同时杜绝体罚与变相体罚现象。认真做好及规范学生上课出缺勤统计,做好学生测试成绩的登记工作,这学期同时要进一步完善学生体质健康档案。下半学期将与学生会体育部团委一起组织一次初一、初二年级的篮球比赛,多让学生参与组织,提高学生的组织能力,同时丰富学生课余生活,活跃校园气氛。

三、加强教研组管理力度。这学期将执行体育教师值周制,值周的体育教师将完成一星期的日常体育工作的主持。在教师教科研能力及业务能力上要进一步突破,要积极参与各级的业务竞赛,特别是年青教师要力争出成绩。积极开展组内的听课、评课活动,改进教学手段和教学方法,在教学上要有创新。要进一步协调各成员之间的关系,共同协作完成学校各项工作。对与本组所存在的问题,希望通过各位成员的努力,这学期有较大的改观,消除不利影响,展示我们的风采。

体育教研组计划工作计划篇4

“没有教师发展,就难有学生发展”。校本研修是教师发展重要平台,教研组活动是校本研修的基本载体,教研组长综合素质直接影响校本研修的有效性。体育教研组研修活动质量不如其他学科,受质疑的声音不断。笔者作为负责体育教师培训工作的师训员,一直思考如何寻求一个平台,作为提高体育教研组研修活动有效性的突破口。思考后认为教研组长是关键因素之一,决定组建教研组长培训班。

二、组织与实施

根据校本研修存在的问题,结合体育教研组长培训需求调查结果分析,设计培训项目,组建温州市首期中小学体育教研组组长策划专题研修班。培训历时一年,分四次集训,共计90学时。

1.确定适宜的培训目标

根据体育教研组长培训需求分析,结合体育教研组功能和研修实际,确定以下三项培训目标。第一,开拓视野。以策划理念和实践结合为主线,帮助体育组长转变观念,更新知识,准确把握新课程中的问题和研修主题结合,培养一批有策划理论水平、有学科知识的“前瞻性”的体育组长。第二,创意研修。以教研组交流与研修活动实践为形式,帮助体育教研组长进一步加强教研组建设,创新设计活动,丰富研修方法,开发组员潜能,确保每一次教研组研修活动的质量,培养一批具有组织和策划能力的“思辨型”体育组长骨干。第三,拓宽技能。以组长论坛与策划能力训练为基础,提高策划研修活动的能力和观课评课的能力,培养一批有研修活动实施能力、教学评价能力的“全能型”体育组长。

2.设置合适的培训内容

根据“提升策划能力”的主题,结合培训目标和体育教研组长培训需求,设计五个培训课程模块,分别是研修活动策划理论模块:具体内容有《培训方案解读》《组长与学科素养提升行动》《研修活动策划的理论与实践》《对话研修活动策划案例》《体育教学(研修)案例研究》《从实践层面谈体育课程改革与组长专业发展》。研修活动计划设计模块:具体内容有《体育教研组计划策划的思考》《主题研修活动计划策划的思考》《学期计划与主题方案整合的思考》。研修活动实践模块:具体内容有《主题研修方案研读(分六组自主研读)》《围绕“做什么?怎么做?有效吗?”讨论汇报主题研修方案》《单元教学实践研修》《同课异构教学实践研修》《小学体育单元教材“文本解读”——以跪跳起为例》。教研组长论坛模块:具体内容有《务本求实,开展体育组工作》《和谐同心,一路同行——艺术体育教研组工作思考》《小学体育技巧教材“文本解读”研修活动实施方案》《以球健体,以球启智》《与其看天,不如看地——教研组建设与思考》《做好体育工作,促进教育发展》。培训作业模块:具体内容有制定一份学期研修活动计划、策划一份主题研修活动方案、主持一次主题研修活动实践(或深度参与活动,撰写活动建议和反思)、完成一份参与培训学结。

3.采用多元培训形式

采用两种结合和两种方法的多元形式。第一种结合是集中学习和自主研修相结合。“工学矛盾”是困扰教师继续教育的难题之一,故采用集中学习和自主研修相结合的培训方式,集中学习有70 学时,自主研修辅以20 学时的作业驱动,具有灵活的操作性。第二种结合是理论学习与研修实践相结合。体育教研组长已经具备一定的组织、管理、沟通能力,但是策划理论和研修活动实践相结合能力比较欠缺,通过策划理论学习和研修实践相结合的培训形式,提高体育教研组长策划研修活动的能力,具有符合实际的合理性。

第一种方法是“学研训一体化”法。从体育教研组长需求出发,以“学中思、研促训、训助研”为指导,聚焦校本,结合活动,贴近课堂,整合校本研修活动、研究主题活动和训练策划管理进行培训,找准体育教研组长策划实施校本研修活动中的重难点问题,实现校本研修实践与策划培训研究的统一,体现体育学科的独特性。第二种方法是任务驱动法。人的学习需要一定的任务驱动,只要有任务,自主研修才能真正动起来。通过完成“四个一”作业任务过程中,结合“培训课程”的专业引领,有效的将学习内容结合实践予以强化、内化,提高培训的实效性。

4.组建优秀师资团队

优秀的培训师资团队是有效培训的重要保障。本方案根据培训目标和培训内容主题,设计了“隐形师资”和“显性师资”。“隐形师资”是指研读两本书,“显性师资”是聘请在省内外校本研修策划专家及教科研专家、优秀教研组组长、特色教研组团队、一线骨干教师等各方在校本研修方面有研究特色的教师组成授课师资团队,培训团队源于实践、贴近一线研修,实在、实效、实用,为有效培训提供良好保障。

5.制定合理管理制度

培训管理制度由教学管理、考勤管理和作业管理三个方面组成。第一,教学管理方面:在培训期间必须认真参加全部培训活动,完成授课老师和班主任布置的作业;师训员担任班主任,负责安排培训内容、落实研修实践、收集整理档案材料、评价考核、沟通和协调班级的日常事务。第二,考勤管理方面:集中培训期间,一般不准请假,如遇特殊情况必须持单位证明,向班主任提出书面申请;迟到或早退一次作旷课一学时计算,未履行请假手续,属旷课。对各种原因累计缺勤超过总课时的30%以上者,将取消培训资格,培训期间的考勤情况作为考核的依据之一。第三,作业管理:按要求完成“四个一”的培训作业。作业要求整洁、规范,规格要统一,如超出规定期限将不予登记评价;不得抄袭、复印、上网抄袭他人作业,违者不得参加结业考核。

6.确定弹性考核标准

培训考核内容由考勤要求、作业要求和过程表现三个部分组成,等级为优秀(20%)、良好(30%~40%分)、合格(30%~40%)、不合格(10%以下)。考勤要求:满分40分。体育教研组长必须按规定完成所有课时的学习任务,无故缺课一学时扣2分,因故请假一学时扣1分。作业要求:动态给分。必须按时完成“四个一”作业,每一个获得优秀9—10分、良好7—8分、合格6分。过程表现:满分20分。视在参加学习过程中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而定,由班主任评价。经以上三项内容考核合格后予以结业。不合格者不予结业,并将培训情况以书面形式反馈给所在单位和当地教育局。

三、效果与思考

1.培养了体育教研组长的策划意识和能力

培训之后,体育教研组长们普遍认为收获了许多,特别是对“策划”这一概念有了比较深入的体会。体育教研组长们反映:在参加培训之后,有教研组活动,就想到“策划”一词,一切活动方案先行,先策划方案后组织实施,“策划”已经深入人心。

培训一直坚持把策划理论学习同策划学期研修计划和主题研修计划紧紧联系在一起,还付之于“单元递进教学”和“同课异构”的研修实践跟进,有效的提高了体育教研组长的研修活动策划和实施能力。在市校本培训调研中,一位组长的教研组研修“策划先行、实践跟进”做法受到了市局领导和专家好评,认为教研组长的“策划”意识和能力对有效开展校本研修有着非常重要意义,并指示其它学科参照学习。

2.初步形成了教研组长培训的特色雏形

第一,培训目标具体化。将有效目标明确化和具体化可以使体育教研组长易于理解、便于接受。所以,在策划实施培训方案中制定明确的培训目标至关重要,也非常关键。本项目培训目标具体,指向明确,如创意研修目标设计:以教研组交流与研修活动实践为形式,帮助体育教研组长进一步加强教研组建设,创新设计活动,丰富研修方法,开发组员潜能,确保每一次教研组研修活动的质量,培养一批具有组织和策划能力的“思辨型”体育组长骨干。目标指向中小学体育教研组长的实际需求,清晰、合理、适宜,为有效培训指明方向。

第二,培训内容主题化。培训需求是培训的现实起点,培训目标是预期终点,那么,培训内容就是起点和终点的连接线路,“主题化内容”指向目标才能使“线路”最短。在明确、具体化的目标指引下,本项目培训内容紧扣研修活动策划主题,设置了研修活动策划理论模块、研修活动计划设计模块、研修活动实践模块、教研组长论坛模块、“四个一”作业模块等五个课程模块。培训内容设置围绕“提升策划能力”主题,切口小、有深度、重实效,符合教研组长需求。

第三,培训形式多元化。选择适宜培训形式是体育教师有效培训重中之重,是发挥研修主体积极主动参与研修的有效手段。结合体育教师特质,本项目采用专家讲座与组长对话相结合、分主题讨论与分小组汇报交流相结合、研修活动案例研究与研修计划设计相结合、主题研修与教学实践相结合、并辅以作业驱动等多元培训形式,充分调动体育教师听、说、读、写、思、练多项参与,达到主体积极主动、深度参与的目的。

3.思考了后续培训改进的方向

第一,需加强“全方位”的“策划”培养。在交流、互动和反思中了解到,体育组长除了承担正常的教学和教研组研修工作以外,还需要承担大量学校体育相关工作,如体育活动竞赛、大课间体育活动、体育特色项目等。学校非常重视这块工作成效,对于组长策划、组织、实施以上体育活动的能力要求很高。所以,对教研组长的“策划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和挑战,需要加强教研组长全方位的“策划”意识和能力的培养。

体育教研组计划工作计划篇5

关键词:卓越计划;人才培养;质量提升

作者简介:邓奕(1968-),男,湖南永州人,湖南工程学院教务处,教授;谢骐(1966-),男,湖南株洲人,湖南工程学院机械工程学院,教授。(湖南 湘潭 411104)

基金项目:本文系2011年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课题编号:xjk011bzd048)、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立项项目(项目编号:湘教通[2010]243号文,333号)的研究成果。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0079(2013)34-0037-03

“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以下简称“卓越计划”)是高等教育重大改革计划,旨在为各行业培养造就一大批创新能力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质量卓越工程师后备人才,是促进我国由工程教育大国迈向工程教育强国的重大举措。“卓越计划”对优化专业结构、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改变目前高校人才培养和行业企业需求脱节的现象具有重要的示范和引导作用。

湖南工程学院作为地方应用型本科院校,在工程应用型人才培养方面积淀了62年的办学经验,已形成较为鲜明的办学特色。作为首批参与“卓越计划”的高校,湖南工程学院把实施“卓越计划”作为学校发展的重要契机和重大教学改革工程先期启动2009级“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和“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两个专业。四年来学校围绕“卓越计划”在人才培养与质量提升机制进行了有益的探索。

一、人才培养标准制定是实施“卓越计划”的先导点

“卓越计划”人才培养标准分为通用标准、行业专业标准和学校培养标准三个层次。其中,通用标准规定各类工程型人才培养都应达到的基本要求,是国家层面的标准,也是制定行业专业标准和学校培养标准的根据和基础,是制定行业专业标准和学校培养标准的宏观指导性标准和基本标准。依照我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标准(试行)提出工程专业毕业生必须达到l0个方面的知识、能力和素质要求。湖南工程学院制定“卓越计划”专业培养标准和培养方案的指导思想是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工程技术应用能力培养为主线,以校企合作为背景,以课程整合为突破口,努力提高学生的工程意识、工程素质和工程实践能力,培养造就一批创新能力强、适应企业发展需要的工程技术应用型人才。

二、人才培养模式是实施“卓越计划”的创新点

“卓越计划”追求的是卓越的精神与卓越的态度,推行的是高校与企业联合培养,强化的是学生工程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湖南工程学院创建行业与企业深度参与的卓越计划“3 1”人才培养模式,即前3学年主要在校内学习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理论知识,结合专业内容适当穿插企业短期实习;最后一年在企业集中实践和毕业设计。集中实践安排在第七学期,采用“项目制”和“轮岗制”模式,毕业设计安排在第八学期,在校企双方导师共同指导下进行。

为制定完善的“3 1”人才培养模式,湖南工程学院多次与不同类型的企业研讨人才培养方案,尤其是针对企业学习方案的研讨,校企双方合作制定了企业学习培养方案、企业学习人才培养标准与评价机制、企业学习生活管理机制、企业学习工程教学团队。如表1为机设专业学生赴某企业学习前2个月的安排。

表1 “卓越计划”——企业教育培养计划(**公司)

培养目标:

通过企业1年时间的培养,使学生将理论应用于实践,掌握机械专业知识及实践操作技能;具备参与项目开发、技术创新的初步能力;同时具备一定的职业综合素质;提升其沟通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及团队合作能力,进而达到融研发工程知识、技能、素质为一体的卓越工程师的基本要求

序号 培训时间 培训部门 培训内容 培训要求 实施

负责人 考核

方式 备注

1 1 人力资源部 尊龙凯时最新地址的介绍、管理制度学习、尊龙凯时最新的文化介绍、安全教育、行业发展介绍 熟悉企业发展历程、尊龙凯时最新的文化、管理制度;具有对社会及企业环境的认知;企业运作模式的认知能力 人力资源部主管 考试

2 2 生产车间 根据3d模型,在辅导员的带领下组装设备 能够看懂3d图并能依图组装 部门经理&企业导师 实践操作实习报告

1 学习和认识各种电器、气动、五金元件性能、用途、原理 能够识别各种元件实物,并了解其性能及使用

2 学习使用solidwork

绘图软件 能够用solidwork绘图

2 认识各机构动力元件动作时序 了解动作元件在设备中作用

1 学习模具及各机构的组装要领 了解设备机构件组装关键点

三、组织管理机制是实施“卓越计划”的保障点

1.责权利清晰的组织架构

为加强对“卓越计划”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管理、协调,学校成立了基于学校、教学院、专业等不同层面的各类工作组织,形成了一个层次清晰、职责明确、责权利平衡的组织管理保障体系,湖南工程学院“卓越计划”组织管理体系如图1所示。

学校“卓越计划”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层面的政策保障和激励机制、全校范围内资源配置和“卓越计划”的实施保障;“卓越计划”办公室负责全校“卓越计划”的组织、管理和协调;专家指导委员会起咨询、指导和顾问作用;各实施学院均成立教学院“卓越计划”工作小组,领导并执行学院“卓越计划”的实施工作;专业教学工作组负责制订人才培养方案并组织实施;专业校企协作组负责审定企业学习方案,研究和处理校企联合培养、企业兼职教师聘任,特别是学生在企业学习期间的校企协作问题;公共课协作组负责指导、协调、管理和评价公共课部的教学改革。

2.创新“企业学习”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体系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体系是一个以教学质量为监控对象,包括对教学过程的实时控制和对教学效果的反馈控制,对促进高校高效地利用各类资源、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湖南工程学院“卓越计划”企业学习阶段教学质量执行体系涵盖的主要内容有:

(1)企业学习的过程控制。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对学生原始学习记录和学习成果进行把关和评估,包括实习周记、阶段性实习报告和月度总结、项目设计和毕业设计,并结合学生在企业的学习态度工作表现,共同对学生的学习质量作出评价。表2为机设专业学生某企业2012年下学期成绩评定表。

表2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企业学习阶段成绩评定表

企业名称 学生 学号 企业指导教师 学校指导教师 安全教育与尊龙凯时最新的文化学习 产品工艺与设备 企业生产与管理 产品装配与技术服务 产品研发、工艺与制造

成绩评定按照五级制评定(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

评分人: 日期: 审核人: 日期

时间:20 年 月—20 年 月

(2)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根据各专业企业学习培养方案,建立了企业学习阶段各教学环节的质量标准,包含时间进度、教学任务完成情况、完成质量及质量反馈等内容的监控体系;采用企业现场考察、学生座谈会、问卷调查、检查作业课程设计、与企业指导教师访谈、听取企业反馈等方式,参照现行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方式建立学生考核与评价体系。

四、课程体系重构是实施“卓越计划”的难点

“卓越计划”以工程能力培养为主线,各实施专业需遵循工程集成与创新特征,根据自身特点重构理论与实践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湖南工程学院“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体现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专业特色,以彰显专业传统优势,夯实专业基础,突出制造及工艺为落脚点,遵循“由浅入深,循序渐进”的教学规律,由低到高培养学生的知识、能力和综合素质,其课程体系建设的基本思路是:知识分层递进,强调工程知识认知规律,从通识知识教育到工程基础知识教育,再到工程专业知识教育和企业知识教育由浅入深地分层次递进。

1.素质能力分群

由通识教育课程到学科基础课程再到专业课程,以素质能力培养为主线,强调知识的工程应用性、课程之间的衔接性和能力素质培养的对应性,将理论课程整合为9个课程群,包括:1~4学期开设的公共基础课程群;2~6学期开设的力学课程群、机械设计基础课程群、控制技术课程群、机械制造课程群、专业拓展课程群、综合素质拓展课程群;7~8学期企业负责的企业培养课程群,以及贯穿大学四年的校企联合开展的综合能力课外培养课程群。

2.理论实践融合

强调理论知识与工程实践的紧密结合,相互渗透,交互进行,达到“工学交替”的融合效果。

3.人文知识渗透

将广博的人文和社会科学知识渗透到专业教学中,注重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

4.校内校外贯通

强调校内外教学过程的连贯性和延续性,从校内的工程认知教育逐步过渡到企业的工程师职业素质教育。

五、教学方法改革是实施“卓越计划”的支撑点

“卓越计划”着重教学方法与手段的改革,如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的“电路理论”等专业基础课程采用了基于问题的小组研讨式教学方法,并开设了创新性实验;“供电工程”等专业课程则采用基于项目的参与式学习方法,在课程开设初期布置了5个供配电工程设计项目,将学生分成10个设计小组,学生在学习课程内容的同时完成所给项目的设计内容,课程教学结束时,要求学生提交项目设计说明书和图纸,激发了学生学习的动力,加强知识应用能力与工程设计能力的培养;“高低压电器”等课程教学则采用基于工程实际课题的qq群课外研讨式教学方法,搭建校内教师、企业工程师和学生三方互动平台,将理论知识与工程技术结合,工程教育与工程实践对接。

六、高水平师资队伍是实施“卓越计划”的关键点

建立专职教师与兼职教师相结合的高水平“双师型”教师队伍是实施卓越计划的关键。专职教师指有工程背景和科研能力强的优秀教师,兼职教师实施聘任制,面向社会、业界聘请具有丰富理论及实际经验的高级技术人员。湖南工程学院建设高水平“卓越计划”师资队伍的措施主要有:

1.提升专职教师工程能力素养

强化工程经历,鼓励学校教师参与科学研究,通过产学研合作提高教师的科研水平和工程实践能力;派遣中青年教师进企业实践进修,实施不少于2年的工程实践能力培养。选择有海外留学经历的专业教师,对部分课程进行双语教学。

2.企业指导教师遴选措施到位

在企业学习阶段,学校从企业中聘任具有丰富工程经历、较扎实理论基础和受过大学教育、具有工程师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与学校派出的导师一起联合指导学生工程实践和毕业设计。

3.加强“卓越计划”授课教师资质认定

校内教师具备在企业工作5年的工程经历后可优先聘任承担“卓越计划”教学任务。将条件不具备的教师分批次派往合作企业参加工程实践和科研工作,不断提高工程实践经验和现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七、校企联合运行机制是实施“卓越计划”的重点

一个卓越的工程师必须有在企业接受教育与培养的经历,选择在校企联合人才培养上能达成共识的企业是实施“卓越计划”的重点,创新校企联合培养运行机制是关键。

1.基于企业内在需求的利益驱动机制

学校帮助企业逐步解决人才和技术需求,同时以“卓越计划”为契机,帮助企业树立品牌形象及提高知名度。

2.基于校企合作正常运转的保障机制

基于校企合作正常运转的保障机制主要包括组织保障和经费保障。

3.基于校企文化融合的合作机制

加强在卓越工程师人才培养中形成共同的价值观,引导企业将参与校企合作教育看做是自己的社会责任,促进校企共同发展。校企双方在合作制定人才培养方案的基础上合作开发新课程、合作编写教材、合作授课、合作指导学生实践、合作指导学生企业学习、合作指导课程设计与毕业设计、合作建立工程实践教学基地、合作进行教育教学研究。

八、阶段性成果是实施“卓越计划”的激发点

“卓越计划”实施以来,学校教师积极投身教学研究,在培养平台、教材建设、教学教研方面做了许多卓有成效的工作,进一步激发了师生参与“卓越计划”的动力。

1.建立了一批省级以上工程实践教育基地

以实施“卓越计划”为契机,学校与湖南东信集团、株洲齿轮有限责任公司、湘电集团有限公司、浙江正泰电器等企业签订了校企合作建设工程实践教育中心协议。其中,株洲齿轮有限责任公司和湖南东信集团于2012年6月获批为部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建设单位,学校与这两家企业按照规划要求在实施建设。基地企业高度认同“卓越计划”培养模式,积极投入人、财、物培养学生,且为学生提供就业选择、设立奖学金等激励机制。一大批优秀的企业工程师利用工作空余时间,通过卓越论坛交流平台,为学生提供在线咨询、答疑,为“卓越计划”人才培养和课程改革献计献策。

2.积极推进校本教材建设

根据“卓越计划”实施专业教材建设需要,学校制定了校本教材建设的相关原则,对申报者的资质、组成结构、选题要求、过程监控进行了明确。确定《高等数学建模与实验》等6本教材为首批“卓越计划”校本教材建设立项项目。

3.学生工程创新能力提高初见端倪

在2012年12月第三届全国大学生工程训练综合能力竞赛湖南赛区暨第二届湖南省大学生工程训练综合能力竞赛中,湖南工程学院选派的以机设卓越班学生为主体的13支参赛队伍在全省25个兄弟院校的142支参赛队的竞技中发挥出色,最终获得9个一等奖、4个二等奖的好成绩。

九、结束语

湖南工程学院将“卓越计划”作为教学改革的火车头,按照“面向工业界、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工程教育理念,经过近四年的研讨与实践,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工程技术应用能力培养为主线,以校企合作为背景,以课程整合为突破口,在提高学生的工程意识、工程素质和工程实践能力方面做了大量行之有效的工作,为积极适应国家战略和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进行了有益的探索。

参考文献:

[1]王宝玺.关于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的思考[j].高校教育管理,2012,(1).

[2]陈启元.对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工作中几个问题的认识[j].中国大学教学,2012,(1).

体育教研组计划工作计划篇6

2017年春小学体育工作计划一 一、工作思路: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进一步规范体育教学常规,面向每一个学生的发展,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大力开展校内小型体育竞赛,积极准备田径运动会,促进学校体育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主要工作:

1.组织好每周的教研活动,充分发挥师徒结对作用,提高组内研究实效,增加做课听课评课次数。

2.认真上好两操将体育课与体育活动相结合,提高学生的身体素质,控制学生肥胖率。认真组织全校大课间活动,确保每个学生每天一小时课外活动时间。

3.抓好校田径队、健美操队、篮球队、跳绳队训练工作,积极参加市级区级学区级各类比赛。

4.做好器材室和器材的管理。

5.配合校外培训做好日常教学工作,组织好夏、冬令营顺利开展。

三、具体工作安排

二月份:

1、制订体育工作计划、各运动队训练计划和教学进度。

2、各训练队选拔和训练工作,积极备战各项比赛。

3、纠正广播操动作,提高质量。

三月份:

1、专题培训与研讨(请教研员)。

2、明确项目任务,统筹好各教材进度,熟悉单元设计,准备实施。

3、梳理所有制定的单元计划;领取各自同年级的单元计划45个(除了自己的单元计划)准备实践。

4、组内教学研究课(王圣楠)。

四月份:

1、进一步学习课程标准,做好校本教研。

2、青年教师培养教学设计研讨(高美升)

3、开展全校性体育竞赛活动,丰富学生课余生活。

4、组织参加各级各项市区级竞赛。

五月份;

1、以教学创新为主题,做一次组内研究讨论活动。

2、青年教师培养教学设计研讨(王婷婷)

3、组织一次校内学生体育活动(拔河比赛)。

六月份:

1、上好夏季体育课,做一次组内教学研究活动(以课题研究和垫上练习为主)。

2、田径队成绩测试,运动员定项定比赛目标。

3、体育考核工作结束,做好质量分析。

七月份:

1、做好期末学生评价工作。

2、组内总结和下学期体育工作计划。

2017年春小学体育工作计划二 送走冬日的严寒,我们又开始了新的学习生活。本学期我将会更加严格要求,总结不足,吸取经验,反省不足,用新的理念来强化教育教学活动,从学生的兴趣出发,培养学生勤于锻炼的良好习惯,使学生身心得到和谐地发展。做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工作,培养全面发展的学生。制定本学期教育教学工作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1、以《学校体育工作条例》为学校体育工作的基本法规。

2、以素质教育全面深化教育改革。

3、以科学的管理促进学校体育的全面健康发展。

二、总体目标

1、逐步探索科学的管理体系,全面贯彻落实《条例》

2、继续以教科研为先导,深化教学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3、争创学校的体育特色,培养合格 特长的学生。

三、具体工作

1、不断健全科学的管理体系

今年我校将继续去年的体育领导小组,使体育工作管理形成网络化。即校长分管教导体育教研组长体育教师各班班主任和学生。实行各级逐步下达计划,再实施,最后总结的工作流程。在工作中不断调整管理体系,力争使今年的体育管理工作做到了常规化、制度化、科学化。

2、常抓六认真

今年将继续开展体育教学工作六认真,使之形成常规,做到检查与不检查一个样,体育教师要注意学生的安全,力争本无意外事故。体育教师要严格对照《教学工作常规十条》和《师德规范》以及《体育教师岗位职责》上的要求开展教学工作,杜绝了体罚与变相体罚。

3、抓好课外活动

(1)、今年继续抓好学生新的室外操,进一步规范眼保健操,并于5月份举行全校广播操比赛。

(2)、做好一年一次学生的身体素质测试,做好登记、分析和总结工作。

(3)、学校召开一年一次的春季田径运动会。

(4)、根据学校的特点与教师的特长,学校组织一个校级田径队和一个球队:运动队每周一、三、五必须训练1.5小时, 在5月份的区田径运动会比赛中成绩要求比去年有提高。另外,在学生平时的活动中,教师应及时发现好苗子,组建了运动队梯队。在训练中,教师不仅要抓训练、又要抓学生的思想,一有问题应及时与学生谈心、与家长联系、向领导反映。

四、重视体育课安全问题

体育课的安全问题是我们每个体育教师必须重视的问题。首先,我们要有强烈的责任心,用满腔热情去关爱学生,对学生充满爱心。上课前,应认真检查场地和器械是否牢固安全,在课堂中应仔细观察学生活动情况,在教学中,应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以免发生意想不到的伤害事故。

体育工作具体安排情况:

3月 跳短绳比赛

4月 跳长绳比赛

体育教研组计划工作计划篇7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中、省、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坚持以新时期教育局改革发展“12345”工作思路为指南,以“全面提升质量”为中心,以规范管理、精细落实、分层指导为关键,以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初中毕业生和向高一级输送合格优质新生为目标,努力实现初中教育均衡优质协调发展。

二、工作目标

1、保持中考总平分、闭卷总平分、最高分、优生段人数、绝大部分学科人平分、及格率、优生率居全市前茅。

2、巩固率明显提升,学困生率明显降低。

3、全面提升学生综合素质。

三、工作举措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全县2015届初中毕业年级工作领导小组和学科指导小组(具体名单详见附件)。各责任区、学校也要成立相应的毕业年级工作领导小组和学科指导小组。领导小组要明确分工职责、分解目标任务、督促指导落实、建立运行机制和规章制度、增添激励措施,及早谋划,精心落实。学科指导小组要切实担当起责任区、学校学科教学的指导职责,积极开展专题教研活动。学校、学校教研组、备课组要定期不定期开展毕业年级教学、教研、管理活动,确保人、财、物的投入,为全面提升2015届初中毕业年级教育质量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强化质量意识

教育质量是学校发展的根本,抓好初中教育质量是带动小学教育,推动高中教育的需要,是“创全省一流,建教育强县”的需要,更是促进学生全面、协调发展,为学生终身成长奠基的需要。各校要始终坚持“全面提升教育质量”这个中心不动摇,花大力气,下真功夫抓好初中教育、特别是初中毕业年级教育质量,要通过制定毕业年级工作计划,召开毕业年级教师会、学生会、家长会等渠道,宣传、讲解、研讨,将全体师生的思想、言行统一到提高质量上来。

(三)抓好关键环节

各校要抓住“科学决策、精细落实、分层指导”三个关键,将毕业年级工作落到实处。一是制定好毕业年级工作意见(含奖惩意见)并严格执行。将寄宿制学生早晚自习管理、体育训练管理、日常安全管理、实验训练管理、教学“六认真”管理、集体备课管理、新课教学管理、后期复习管理、教研工作管理、考前心理辅导管理、中考期间管理、职业规划管理等纳入《毕业年级管理意见》之中,向全面发展和科学管理要质量。二是要进一步落实规范办学行为和深化素质教育的规定,为提升教育质量提供保障。要认真落实《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学教研常规管理的指导意见》,向精细化管理要质量。三是要加强分层指导,提高初三毕业年级教育的针对性,增强教学、复习、辅导的实效性。将“培优、治偏、补差”的分层辅导工作做深做细做实,为打好毕业工作整体战,促进学生全面协调发展奠定基础。

(四)加强常规管理

一是强化对责任区、学校的管理。教育局基教股、教研室等单位要强化对责任区、学校抓毕业年级工作运行情况的督查督导。二是各责任区要强化对学校的业务管理。责任区督学、教研员要经常深入学校检查毕业年级工作,开展教研活动,深入课堂与一线教师一起分析现状、查摆问题、寻找原因、增添措施,及时解决热点、难点、疑点问题。三是学校要加强对毕业年级的管理。学校班子要将毕业年级工作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要做到集体研究,领导分管,专人主抓,科室引领,年级落实。校长要深入班级、课堂,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切实解决毕业年级师生工作、生活、思想、学习方面的实际问题,为师生排忧解难。校长要深入毕业年级教研组,每期不少于10次。四是教导处、年级组、教研组要加强对班主任、教师和学生的管理。要做好课程标准、教材、中考说明的集体解读以及近几年中考试题的纵横比较研究工作,狠抓教学六认真工作。召开有针对性的专题会议,专题活动每期不少于4次。要做好学情分析、早晚自习管理、心理辅导、控辍保学、向中职学校输送合格生源等具体工作,打好毕业年级提质攻坚战。

(五)狠抓工作重点

一是落实教学计划。学校、年级组、班主任、教师要在深研学情、精研课标、细研中考走向、熟研教材、科学安排的基础上,拟定并落实好具体实在的年级组工作计划、班主任工作计划、教师学科教学计划。学科教学计划既要有新课计划,又要有复习教学计划,并分阶段安排好相应教学内容。做到心中有计划,眼前有方向,行动有目标。学校要加强计划落实情况中的过程管理,强化六认真督查工作,适时调控教学进度,向过程管理要质量。

二是抓好复习工作。一要加强复习教学研讨,结合学情,科学谋划复习工作。二要高度重视复习课的备课、上课、作业批改、辅导等常规工作,力戒放任自流的时弊。三要精心梳理,把握重点,抓住考点,突破难点,有序有效复习。四要查漏补缺、精彩点拨、滚动训练相结合。五要收集近年来的中考试题,形成题库,反复研究,把握试题走向和体现的课改精髓,并精选试题,坚决避免耗时费力的低效复习。六是县教研室、责任区均要适时召开初三学科复习研讨会,加强对全县各责任区、学校复习备考的指导力度。

三是把握教学进度。四月初大多数学校、学科要进入分册、分专题、分模块复习阶段,五月要进入综合、模拟训练阶段。学校要运用好综合、模拟试题,发挥其积极作用。在月考、期考等检测中坚持端正考风、精心命题、认真监考、及时阅卷、科学统计、客观分析、认真评讲、适当激励的八项原则。

四是做细“培优、治偏、补差”工作。要大面积提升教育质量必须三管齐下,及早做好培优、治偏、补差工作,使各层次学生都有较大进步。“培优”侧重抓好领导、班主任、教师对优生的联系工作,从思想、学习、生活、意志等方面帮助。“治偏、补差”要侧重化解任务,明确目标,分学科指定教师落实相关工作。

五是抓实实考体考工作。学校要按照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要求,高度重视。要抓好晨跑、早操、课间操、体育课、课外活动等时间的体训工作。抓好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训练,做好实考体考方面的各项工作。

六是落实考前心理辅导和向中职学校输送生源的工作。初三教学时间紧、任务重、压力大,学生可能出现抑郁、烦闷、焦躁、悲观等心理现象,要及时进行心理辅导,让学生身心愉快地度过紧张的初三生活,以充沛的精力和昂扬的斗志迎接中考。同时,学校要站在为学生终身发展着想的高度,认识做好学生职业规划工作的重要性,热心宣传、精心组织、跟踪服务,做好向中职输送生源的工作,为普职高协调发展作出贡献。

七是做好学生控辍保学工作。学校在督促班主任抓好教学工作的同时,要注意从思想、学习、生活上给予学生更多的关心和帮助,及时了解学生需求与心理变化,调整班级管理策略。要帮助学生制定切实可行的学习计划,规划学习目标,激发学习动力。要合理安排作息时间,加强学生体育锻炼和心理疏导工作。要加强家校联系,站在为学生未来前途着想,为学生规划未来的层面上与家长进行沟通,认真开好家长会,做好个别访谈,最大限度地取得家长的支持与配合,扎实做好学生控辍保学工作。

体育教研组计划工作计划篇8

国务院办公厅

【代码】101

一、主要职责

国务院办公厅是协助领导同志处理国务院日常工作的机构。

国务院办公厅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国务院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国务院领导同志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二)协助国务院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国务院、国务院办公厅名义的公文。

(三)研究国务院各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请示国务院的问题,提出审核意见,报国务院领导同志审批。

(四)根据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指示,对国务院部门间出现的争议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国务院领导同志决定。

(五)督促检查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对国务院公文、会议决定事项及国务院领导同志有关指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国务院领导同志报告。

(六)协助国务院领导同志组织处理需由国务院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

(七)处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及时向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报告来信来访中提出重要建议和反映的重要问题,办理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交办的有关事项。

(八)根据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九)负责国务院值班工作,及时向国务院领导同志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处理各部门和各地区向国务院反映的重要问题。

(十)做好行政事务工作,为国务院领导同志服务。

(十一)办理国务院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以上职责,国务院办公厅设6个职能司局。

(一)秘书一局

办理文电收发运转、国徽印鉴管理、国务院全体会议、国务院常务会议和总理办公会议等会议会务及国务院领导同志内事活动、国务院值班、信息、档案和数据管理、办公厅保密、公文核稿、文印、督查、机要通信和办公自动化、《国务院公报》编辑等方面的工作。

(二)秘书二局

办理发展计划、经贸、工业(含国防工业)、财税、劳动和社会保障、国土资源、建设、交通、铁道、民航、信息产业、水利、农业、林业、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金融证券、审计、海关、环保、统计、工商管理、质量技术监督、药品监督管理、旅游、供销、体改、气象等经济方面的文电、会务和督查工作。

(三)秘书三局

办理教育、科技、外事、政法、法制、监察、民政、人事、文化、卫生、体育、计划生育、地震、民族宗教、港澳台侨、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知识产权、机构编制等社会事业方面的文电、会务、督查及联合全国人大、全国政协、军队等方面的工作。

(四)中办国办局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确定的工作范围,处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向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提供群众来信来访中反映的重要信息,办理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交办的有关事项;指导部门和地方的业务工作;处理跨部门、跨地区的疑难问题。

(五)人事司

负责国务院办公厅的人事管理和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办理工作人员的出国手续;负责国务院领导同志办公室的人事工作;负责挂靠单位的人事管理工作。

(六)行政司

负责在中南海北区办公的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服务事务以及机关后勤管理工作。

(七)机关党委。

负责国务院办公厅及其挂靠单位和国务院外事办公室的党群工作。

外交部

【代码】102

内设机构及其职能

(一)办公厅

协助部领导处理日常事务;协调部内业务工作,沟通各方面的情况;综合办理文电运转、信息处理等工作。

(二)政策研究司

研究国际形势和国际关系中全局性和战略性的问题,研究规划外交政策,研究世界和地区经济金融形势和经济外交工作;协调部内各单位和驻外使领馆的调研工作;起草党和国家领导人及部领导的有关外交工作的重要文稿;研究和指导编写中国外交史。

(三)亚洲司

掌握、研究亚洲地区和国家的情况和形势;负责与这一地区、国家外交往来及相关涉外事务的具体事宜;协调同这一地区、国家双边往来的具体政策;指导我驻本地区使领馆的外交业务工作。

(四)西亚北非司

掌握、研究西亚北非地区和国家的情况和形势;负责与这一地区、国家外交往来及相关涉外事务的具体事宜;协调同这一地区、国家双边往来的具体政策;指导我驻本地区使领馆的外交业务工作。

(五)非洲司

掌握、研究撒哈拉以南地区和国家的情况和形势;负责与这一地区、国家外交往来及相关涉外事务的具体事宜;协调同这一地区、国家双边往来的具体政策;指导我驻本地区使领馆的外交业务工作。

(六)欧亚司

掌握、研究欧亚地区和国家的情况及形势;负责与这一地区、国家外交往来及相关涉外事务的具体事宜;协调同这一地区国家双边往来的具体政策;指导我驻本地区使领馆的外交业务工作。

(七)欧洲司

掌握、研究欧洲地区和国家的情况和形势;负责与这一地区、国家外交往来及相关涉外事务的具体事宜;协调同这一地区国家双边往来的具体政策;指导我驻本地区使领馆的外交业务工作。

(八)北美大洋洲司

掌握、研究北美、大洋洲地区和国家的情况和形势;负责与这一地区、国家外交往来及相关涉外事务的具体事宜;协调同这一地区国家双边往来的具体政策;指导我驻本地区使领馆的外交业务工作。

(九)拉丁美洲司

掌握、研究拉美地区和国家的情况和形势;负责与这一地区、国家外交往来及相关涉外事务的具体事宜;协调同这一地区国家双边往来的具体政策;指导我驻本地区使领馆的外交业务工作。

(十)国际司

调研多边外交领域的形势和发展趋势;负责处理联合国及其它政府间国际组织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的有关问题。

(十一)军控司

负责军控、裁军、核不扩散和出口控制以及全球和地区安全等问题,执行上述领域的方针、政策和处理上述领域的外交事务。

(十二)条约法律司

研究和处理外交工作中的条约、法律方面的问题;办理各种涉及条约、法律以及领土、边界、地图等涉外案件;负责办理或参加有关条约、法律的国际会议和双边谈判;协助有关部门审核国内制定的涉外法规。

(十三)新闻司

负责就中国外交政策和中国对外关系、国际问题新闻和阐述立场;对外国常驻记者和临时来华外国记者采访给予协助;协调外交部公众外交工作;负责外交部网站建设等。

(十四)礼宾司

主管国家对外礼仪事项;负责研究和处理外国驻华外交机构在华的礼遇、外交特权和豁免问题;指导我驻外使领馆和地方外办办理涉外工作中的礼宾问题。

(十五)领事司

主管同外国谈判签订领事条约、设领协议和其他有关领事方面的协议等;指导地方外办管理外国在华领馆有关事务;指导我驻外领事机构的领事侨务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处理重大涉外案件;颁发护照和签证;办理公证、认证及通过外交途径送达法律文书等。

(十六)港澳台司

在外交方面贯彻执行中央关于港澳台问题的方针政策;协调处理有关港澳台问题的涉外事务。

(十七)翻译室

负责重要外交文件、文书的英、法文笔译与外交部安排的党和国家领导人及其他重要外事活动的英、法文口译;承担外交部组织的国际会议的同声传译;培训英、法文高级译员。

(十八)外事管理司

办理各地区和各部门报送国务院的有关外事问题的请示、报告;拟定和修订外事工作的法规;对外事管理工作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建议。

(十九)涉外安全事务司

执行我外交涉及非传统安全领域的方针政策;主管有关调研工作;协调和处理相关涉外事务。

(二十)干部司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对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公务员制度和外交队伍的建设;主管机构设置和干部的编制、计划录用、审查、调配、培训、职称、考核、任免、晋升、奖惩、工资、福利、离退休等工作。

(二十一)离退休干部局

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离退休干部政策;负责离退休干部的日常管理。

(二十二)行政司

规划、管理外交部后勤工作;归口管理部机关和部属单位基建计划;管理部机关物资、设备及部内、驻外使领馆房地产;承办外国驻华使领馆房地产的审核和谈判等。

(二十三)财务司

贯彻执行国家的财政政策和法规;经管和核算外事、行政、事业、教育经费和预算外资金,管理部属国有资产;归口管理、指导我驻外机构和部属单位的财会业务等。

(二十四)档案馆

外交部档案馆属部门档案馆,是永久保管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的外交档案的基地。其主要职能是:负责收集并永久管理外交部及其直属单位形成的档案,对部内、部属各单位和我驻外使领馆、团、处、驻港公署的档案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负责为部内各单位和驻外机构采选、配发与外交工作有关的种类书籍、报刊和工具书,并进行管理和提供服务。档案馆具有对本部门档案业务的行政管理职能。

(二十五)机关党委

负责外交部机关和部属单位党组织的建设及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工作,围绕外交中心任务开展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政治理论培训,指导工、青、妇等群众组织开展工作。

(二十六)监察局

检查各行政职能部门在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和人民政府决定、命令中的问题;受理对各行政职能部门、国家公务员和外交部各行政职能部门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调查处理各行政职能部门,国家公务员和各行政职能部门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受理国家公务员和各行政职能部门任命的其他人员不服主管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决定的申诉,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由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依照行政法规由监察机关履行的其他职责。

(二十七)国外工作局

指导驻外使领馆的政治理论学习和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指导驻外使领馆的思想政治工作。

(二十八)服务局

外交部机关及驻外机构服务局是外交部机关直属事业单位,成立于1994年1月24日。除局机关外,下设有业务处、交通处、综合服务处、楼宇管理处、驻外机构供应处、驻外机构物资供应处、华风宾馆等单位。主要担负为外交部机关工作服务、为我驻外使领馆服务的任务。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代码】104

一、主要职责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作为国务院的组成部门,是综合研究拟订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进行

总量平衡,指导总体经济体制改革的宏观调控部门。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国民经济发展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和政策;提出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国务院委托向全国人大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研究分析国内外经济形势和发展情况,进行宏观经济的预测、预警;研究涉及国家经济安全的重要问题,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经济社会发展;负责日常经济运行的调节,组织解决经济运行中的有关重大问题。

(三)负责汇总和分析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参与制定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产业政策和价格政策;综合分析财政、金融、产业、价格政策的执行效果,监督检查产业政策、价格政策的执行;制定和调整少数由国家管理的重要商品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负责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保持国际收支平衡。

(四)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提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改革开放促进发展的建议,指导和推进总体经济体制改革。

(五)提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规划重大项目和生产力布局;安排国家财政性建设资金,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指导和监督政策性贷款的使用方向;引导民间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方向;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安排国家拨款的建设项目和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外资项目、境外资源开发类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组织和管理重大项目稽察特派员工作。

(六)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升级;提出国民经济重要产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研究并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关重大问题,衔接农村专项规划和政策;指导工业发展,推进工业化和信息化;制定工业行业规划,指导行业技术法规和行业标准的拟订;拟订石油、天然气、煤炭、电力等能源发展规划;推动高技术产业发展,实施技术进步和产业现代化的宏观指导;指导引进的重大技术和重大成套装备的消化创新工作。

(七)研究分析区域经济和城镇化发展情况,提出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和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规划,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措施;负责地区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指导地区经济协作工作。

(八)研究分析国内外市场状况,负责重要商品的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监督计划执行情况,并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进出口总量计划进行调整;管理粮食、棉花、食糖、石油和药品等重要物资和商品的国家储备;提出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战略和规划。

(九)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以及国防建设与国民经济发展的衔接平衡;提出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的政策,协调社会事业发展的重大问题。

(十)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研究拟订资源节约综合利用规划,参与编制生态建设规划,提出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的政策,协调生态建设和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组织协调环保产业工作。

(十一)研究多种所有制经济的状况,提出优化所有制结构和企业组织结构的建议,促进各种所有制企业的公平竞争和共同发展;研究提出促进中小企业和非国有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强宏观指导,协调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十二)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协调就业、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的重大问题。

(十三)拟订和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经济体制改革、对外开放的有关行政法规和规章,参与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起草和实施。

(十四)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五)根据国务院规定,管理国家粮食局、国家烟草专卖局。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主要职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内设26个职能机构(司、局):

(一)办公厅

负责会议组织、文电运转、档案管理、保密、秘书事务和政务信息等委机关日常政务以及委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安全保卫等行政事务;负责机关电子政务的组织实施和工作。

(二)政策研究室

负责重要文件起草和信息工作;组织研究经济社会发展、改革开放和国际经济的重大问题。

(三)发展规划司

研究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生产力布局的建议;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中长期发展、总量平衡和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提出推进城镇化的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措施;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组织编制和协调经济社会发展专项规划、区域规划。

(四)国民经济综合司

分析研究国内外经济形势,进行宏观经济的预测、预警,提出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的对策建议;组织研究并提出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包括年度总量平衡、结构调整和重要商品平衡的目标和政策;提出促进经济增长、增加就业、稳定物价和保持国际收支平衡等宏观调控目标,以及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拟订并协调国家重要物资储备计划。

(五)经济运行局(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

监测分析工交行业经济运行态势,组织解决工交行业经济运行的有关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工交行业经济运行方面的政策建议;组织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协调工作;提出动用国家物资储备的建议;管理国家药品储备;承担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

(六)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司

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改革方案;提出推进经济体制改革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议。

(七)固定资产投资司

监测分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研究提出固定资产投资的总规模、结构和资金来源,提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调控政策;提出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建议;安排国家拨款的建设项目和重大建设项目。

(八)产业政策司

研究分析产业发展的情况,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组织和协调专项产业政策的制定,监督产业政策落实情况;提出国家鼓励、限制和淘汰的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指导目录;研究服务业的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协调服务业发展;提出优化产业结构、所有制结构和企业组织结构的政策建议。

(九)国外资金利用司

研究国际资本的动态,监测分析我国利用外资的状况,提出利用外资战略,研究协调有关重大政策;负责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提出利用外资规划,提出国际金融组织、外国政府贷款规划和限额以上备选项目;商有关部门拟订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安排限额以上外商投资重大项目;提出对境外投资的战略、总量、结构、用汇的规划和政策;安排在境外的资源开发类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

(十)地区经济司(国家气候变化对策协调小组办公室)

组织拟订区域经济发展规划,提出区域经济发展的政策;协调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政策,参与编制水资源平衡与节约规划、生态建设与环境整治规划;协调地区经济发展,指导地区经济协作,协调经济特区和开放地区的重大问题;编制“老”、“少”、“边”、“穷”地区经济开发计划和以工代赈计划;承担国家气候变化对策协调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一)农村经济司

研究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重大问题;提出农村经济发展战略和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建议;衔接平衡农业、林业、水利、气象等的发展规划和政策。

(十二)能源局(国家石油储备办公室)

研究国内外能源开发利用情况,提出能源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拟订能源发展规划,提出相关体制改革的建议;实施对石油、天然气、煤炭、电力等能源的管理;管理国家石油储备;提出能源节约和发展新能源的政策措施。

(十三)交通运输司

研究交通运输发展的状况,提出交通运输发展战略、规划和体制改革建议;拟订促进交通运输技术进步的政策,对交通运输现代化实施宏观指导。

(十四)工业司

分析工业发展情况,研究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拟订主要工业行业规划和产业政策,提出相关体制改革建议,对工业现代化实施宏观指导;指导行业技术法规和行业标准的拟订;指导引进的重大技术和重大成套装备的消化创新工作;承担国家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的组织协调工作;承办稀土行业发展的有关工作;负责盐业行政管理工作。

(十五)高技术产业司

研究高技术产业及产业技术的发展动向,提出高技术产业发展和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政策、重点领域和相关建设项目;提出支持重点技术产业发展的政策,组织可促进和带动国民经济素质提高的重大产业化示范工程和重大成套装备的研制开发;组织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学研联合,推动国民经济新产业的形成。

(十六)中小企业司

研究中小企业、非国有经济发展的有关问题,促进多种所有制企业公平竞争,共同发展;研究提出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和具体措施,加大对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和扶持;指导和促进中小企业的对外合作,健全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协调中小企业和非国有经济发展中的问题。

(十七)环境和资源综合利用司

研究解决经济、社会与环境、资源协调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政策;编制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参与编制环境保护规划;组织协调环保产业有关工作,依法组织协调清洁生产促进工作;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

(十八)社会发展司

提出社会发展战略,拟订和协调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人口、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广播影视、旅游、政法、民政等发展政策;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

(十九)经济贸易司

监测分析国内外市场状况,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监督计划执行情况并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进出口总量计划进行调整;管理国家粮食、棉花等储备,指导监督国家订货、储备、轮换和投放;提出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协调流通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二十)财政金融司

研究分析全社会资金平衡;研究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以及财政、金融体制改革的问题,分析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执行情况并提出建议;提出直接融资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参与确定有价证券的发行总规模、结构和投向;研究提出企业债券的发行总量和资金投向。

(二十一)价格司

监测预测价格总水平变动,提出价格总水平的调控目标、调控政策和价格改革建议;起草商品价格和收费方面的法律、法规;拟订重要商品价格和收费政策并组织实施;提出价格管理的范围、原则和办法;拟订和调整中央政府管理的商品价格和收费标准;组织重要农产品成本调查。

(二十二)价格监督检查司

指导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实施价格检查,依法处理商品价格和收费的违法行为和违法案件;承担中央各部门、省级人民政府和中央企业的价格违法案件的审理工作;起草价格监督检查的行政法规、规章,按规定受理价格处罚的复议案件和申诉案件。

(二十三)就业和收入分配司

研究就业、居民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的情况,提出就业规划,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组织拟订和论证相关体制改革方案,协调解决相关的重大问题。

(二十四)法规司组织起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负责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执行情况的调查研究;负责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

(二十五)外事司

负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国际组织、外国政府及机构合作的有关事宜;协助有关司推进重大涉外项目,开展国际经济调研;负责委机关日常外事工作。

(二十六)人事司

按管理权限,负责委机关及委属单位的干部管理和人事工作。

(二十七)机关党委。负责委机关、委管国家局和委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教育部

【代码】106

一、主要职责

教育部是主管教育事业和语言文字工作的国务院组成部门。

教育部的主要职责是:

(一)研究拟定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起草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草案。

(二)研究提出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和全国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拟定教育体制改革的政策以及教育发展的重点、结构、速度,指导并协调实施工作。

(三)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参与拟定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方针、政策;监测全国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按有关规定管理国外对我国的教育援助、教育贷款。

(四)研究提出中等和初等教育各类学校的设置标准、教学基本要求、教学基本文件;组织审定中等和初等学校的统编教材;指导中等及中等以下各类教育的教育教学改革;组织对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与评估。

(五)统筹管理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教育以及高等职业教育、成人高等教育、社会力量举办的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继续教育等工作。研究提出高等学校设置标准,审核高等学校的设置、更名、撤销与调整;制定学科专业目录、教学基本文件,指导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高等教育评估工作;负责"211工程"的实施和协调工作。

(六)统筹和指导少数民族教育工作,协调对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援助。

(七)规划并指导高等学校的党建工作和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品德教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及国防教育工作。

(八)主管全国的教师工作,制定各级各类教师资格标准并指导实施;研究提出各级各类学校的编制标准;统筹规划学校教师和管理人员的队伍建设工作。

(九)统筹管理各类高等学历教育的招生考试工作;制定各类高等学校招生计划;负责各类高等学历教育的学籍管理工作;归口管理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拟定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分配工作。

(十)规划并指导高等学校的自然科学和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宏观指导高等学校的高新技术应用研究与推广、科研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结合等工作;协调并指导高等学校承担国家重大科研项目、国防科技攻关项目的实施工作;指导高等学校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的发展建设。

(十一)统筹管理并协调、指导教育系统的外事工作,拟定出国留学和来华留学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划并协调、指导对外汉语教学工作;指导我驻外教育机构的工作。负责协调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的教育交流。

(十二)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

(十三)拟定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编制语言文字工作中长期规划;制定汉语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协调监督检查;指导推广普通话和普通话测试工作。

(十四)统筹规划学位工作,起草有关学位工作的法规;负责实施国家的学位制度;负责国际间学位对等、学位互认等工作;承办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的有关具体工作。

(十五)负责协调“中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全国委员会”各委员单位及其他部门、机构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开展教育、科技、文化等方面的合作与交流;负责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部、亚太地区办事处、驻京办事处的联系与交流;负责与我国驻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常设代表团的联络并指导其工作。

(十六)承办国家科技教育领导小组交办事项。

(十七)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厅

综合协调部机关重要政务、事务,负责文件运转和管理;负责部长办公会、部级工作会议等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并督办;负责新闻宣传以及文秘、档案、保密、、保卫等工作。

(二)政策研究与法制建设司

负责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的研究并就重大问题进行政策调研;规划并起草综合性教育法律、法规草案。

(三)发展规划司

制定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负责全国教育基本信息统计、分析;负责高等学校管理体制改革和布局、结构的调整;拟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研究提出各类高等学校设置标准,审核高等学校的设置、撤销和更名;负责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的有关工作;管理直属高等学校和直属单位的基建投资。

(四)直属高校工作办公室

指导直属高校制定发展战略规划;指导、协调直属高校管理体制调整、改革工作;负责与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共建直属高校的有关工作;组织实施高校领导干部培训工作;就直属高校改革与发展的重大问题开展专题调研,沟通、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配合有关司局核定中、长期发展规模;配合有关司局,做好直属高校重点建设的有关工作;负责直属高校领导班子建设调研、年度考核、特邀联络员等工作;汇总、分析直属高校年度事业发展基本数据和有关信息;负责两院院士候选人的部门遴选工作;承担教育部直属高校工作咨询委员会秘书处的日常工作,负责咨询委员会全体会议组织筹备工作。

(五)人事司

负责直属高等学校、部机关与直属单位、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等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工作,规划并指导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协调并指导直属高等学校内部人事与分配制度改革。

(六)财务司

参与拟定教育经费筹措和管理的方针、政策;统计并监测全国教育经费投入情况和执行情况;编制直属高等学校和直属单位经费的预算和决算;负责直属高等学校和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并监督资本运营;负责有关工商税务、财务检查、内部审计等方面的协调工作。

(七)基础教育司

宏观指导基础教育工作和重点推动九年义务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制定基础教育的基本教学文件及评估标准,指导教育教学改革;组织审定统编教材,规划教材建设工作;指导中小学电化教育、图书和教学仪器设备配备工作;指导中小学德育工作、幼儿教育工作、残疾少年儿童的特殊教育工作。指导社会力量举办基础教育各类学校及教育机构的工作。

(八)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职业教育/成人教育)

统筹管理普通及成人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化技术教育,编制中等职业教育的专业目录和教学指导文件;制定教学评估标准并指导实施工作;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和教材建设;指导社会力量举办各类中等职业教育学校的工作以及职业证书考试。

(九)高等教育司

统筹管理各类高等教育,规划并指导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制定学科专业设置目录、教学指导文件、指导性教材建设规划、教学仪器和实验设备基本配备标准;指导社会力量举办高等学校的工作。

(十)民族教育司

指导并协调少数民族教育的特殊性工作;统筹规划并指导少数民“双语”教学和教材建设;负责协调对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援助。

(十一)师范教育司

指导普通师范教育和在职教师的培训工作;制定各级各类师范院校培养目标、规格及师范教育基本专业目录,指导师范教育教学改革和师资培训工作。

(十二)教育督导团办公室

承办教育督导团的日常工作,组织国家督学对各地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的督导评估和检查验收,宏观指导各地的督导工作。

(十三)社会科学研究与思想政治工作司

规划高等学校杜会科学研究、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和思想品德课建设工作并指导实施;负责高等学校党建、学生与教师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稳定工作;规划并指导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的建设;负责直属高等学校和直属单位出版物的监督管理。

(十四)高校学生司

负责各类高等学校的招生及全国统一考试工作;负责各类高等教育学历和学籍管理工作;负责制定高校毕业生就业计划井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少量国家急需、应予保证的高校毕业生指令性分配计划。

(十五)科学技术司

拟定高等学校自然科学技术的发展规划;组织高等学校承担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并指导实施;协调并指导高等学校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及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产学研”结合等工作;负责教育系统信息化建设;在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指导下和本部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无线电管理工作;协调教育系统有关尊龙凯时最新地址的版权和专利等方面的工作。

(十六)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体育卫生/艺术国防)

宏观指导学校体育、卫生健康和艺术教育工作,制定有关体育、卫生、艺术教育教学的指导性文件;协调大中学学校及学生参加国际体育竞赛和艺术教育等交流活动;规划并指导有关的专业教材建设、专业师资培训;指导并协调学校国防教育和学生军训工作。

(十七)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

拟定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和中长期规划;监督检查语言文字的应用情况;指导语言文字改革;组织推行《汉语拼音方案》,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以及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

(十八)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

研究并审定语言文字标准和规范,制定语言文字信息处理标准;指导地方文字规范化建设;负责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指导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信息处理的研究与应用。

(十九)国际合作与交流司

负责教育的国际合作与交流;统筹管理出国留学和来华留学工作;按有关规定管理教育援外和外援项目;规划并指导对外汉语教学工作;指导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的业务工作。开展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的教育交流工作。

(二十)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组织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统筹规范并归口管理全国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负责“211工程”的实施和协调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部机关和在京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科学技术部

【代码】107

一、基本职能

(一)组织编制全国民用科学技术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二)研究提出科技体制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措施;推动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科技自身发展规律的科技创新体制和科技创新机制;指导部门、地方科技体制改革。

(三)研究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优化科技资源的配置;负责归口管理的科学事业费、科技“三项费”和科技外事经费等有关费用的预、决算。

(四)研究制订加强基础性研究、高新技术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重大基础性研究计划、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科技攻关计划、科技创新工程和社会发展科技计划的制定与组织实施。

(五)强化高新技术产业化及应用技术的开发与推广工作;指导科技成果转化;管理部级高新技术重点新产品工作;负责火炬计划、星火计划、成果推广计划等科技开发计划指南的制定并指导实施;管理部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促进高新技术出口及相关政策的制定。

(六)参与编制国家重大科学工程等科技基地的建设规划;编制和实施国家重点实验室等科技基地的计划。

(七)研究科技人才资源的合理配置,提出充分发挥科技人员积极性、创造科技人才成长良好环境的相关政策。

(八)研究制订我国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的方针、政策;负责双边和多边政府及有关国际组织之间的科技合作计划;指导驻外科技机构的工作;负责驻外使领馆科技干部的选派与管理;管理外国政府、国际科技组织有关对华科技援助和我国对外科技援助的工作;负责与香港特别行政区及澳门、台湾地区的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

(九)研究提出制订科技法律、法规的建议;归口管理全国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科技保密、技术市场、与科技相关的知识产权保护等工作;制定科学技术普及工作规划,实行政策引导,推动科普工作发展;促进科技咨询、招标、评估等社会中介组织的发展,推动科技服务体系的建立。

(十)负责科技信息、科技统计和科技期刊管理工作;审核科研机构的组建和调整。

(十一)指导协调国务院各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科技管理工作。

(十二)代管科技日报社。

(十三)承担国家科技教育领导小组交办的有关工作。

(十四)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和职能

(一)办公厅

承办国家科技教育领导小组交办的有关工作;负责有关重要文件起草、调研工作;负责会议组织、文电处理、秘书事务、文书档案管理和、保密等政务工作;负责科技宣传和新闻工作。围绕部中心工作,开展软科学研究。

(二)人事司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部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干部队伍建设和有关人事、机构编制工作;负责驻外科技干部的选派与管理等工作。

(三)政策法规与体制改革司

研究全国科技工作、科技与经济结合的方针和政策,创造有利于科技成果转化的环境;组织研究科技体制改革的总体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推动部门和地方科研院所的体制改革工作;研究起草有关科技法律、法规,研究提出加强有关科技知识产权保护、技术合同仲裁、科技咨询等工作的政策措施;研究科技人员有关政策,推动科技管理干部培训及科普工作;对科研机构的组建和调整进行审核。

(四)发展计划司

研究科技发展战略,组织编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组织编制国家各项科技发展计划、科技开发计划指南和国家工程中心等科技基地组建计划;提出国家各项科技计划的协调、综合平衡和经费配置的建议。研究提出科技成果登记、评价、鉴定、奖励、保密、技术市场、技术出口等政策、条例和管理办法;参与编制国家重大科学工程的建设规划;管理部级高新技术重点新产品工作;负责科技统计工作。

(五)条件财务司

研究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政策措施,负责开辟科技经费渠道、筹措科技资金;负责编制归口管理的科学事业费、科技“三项费”和科技外事经费等有关费用的预、决算;推动科技经费的财务改革和财务会计制度的实施工作,对经费的使用管理进行监督;研究科研条件保障方面的方针、政策和规划;负责科技期刊管理工作;编制和管理机关基建计划;监管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

(六)国际合作司

研究国际科技合作的方针、政策及有关规章、制度;组织实施政府双边和多边及有关国际组织之间的科技合作计划、官方科技合作协议等外事工作,审核与协调重要民间科技合作交流项目;组织实施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有关对华科技援助和我国对外科技援助;指导驻外科技机构工作,联系外国政府和国际组织的驻华科技机构,联系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有关科技工作。

(七)基础研究司

研究国家基础研究的发展战略、方针和政策;组织提出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规划、实施基础研究重大项目前期研究专项;组织推荐和实施国家重大科学工程及重点基础研究基地建设;规划并指导国家重点实验室的建设;推动基础研究机构的科技体制改革工作;承办基础研究的有关工作。

(八)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司

研究工业领域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的方针政策;组织提出工业领域高新技术发展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信息、自动化、能源和新材料等领域高新技术研究发展计划;组织实施工业领域国家重大科技攻关计划和科技创新工程;承担部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及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宏观管理工作;推动工业领域的科技体制改革工作和生产力促进中心等技术服务体系的建设。

(九)农村与社会发展司

研究科技促进农村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组织实施生物、海洋领域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组织实施农村与社会发展方面的国家重大科技攻关计划和社会发展计划;指导农村重大科技产业的示范;指导涉及人口、资源、环境、医药卫生、科技扶贫、科技兴市(县)和可持续发展综合试验区等科技工作;推动相关领域的科技体制改革工作。

(十)直属机关党委

(十一)监察局

(十二)离退休干部局

1.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有关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并根据离退休干部统一管理,待遇分开的原则,具体拟定本部门的实施办法。

2.组织离退休干部阅读、学习文件和参加政治活动。负责离退休干部的医疗保健、生活福利、休养和用车等服务的安排。有组织有领导地发挥离退休干部在社会主义两个文明建设中的作用。

3.会同有关部门办理离退休干部的丧葬和善后处理事宜。

4.负责对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并转发和传达有关文件。

5.承担部门交办的其他有关离退休干部工作的事宜。

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

【代码】108

一、主要职责

(一)研究拟定国防科技工业和民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国防科技工业及行业管理规章;

(二)组织研究和实施国防科技工业体制改革;组织军工企事业单位实施战略性重组;组织国防科技工业的结构、布局、能力调整、企业集团发展和企业改革工作;

(三)研究制定国防科技工业的发展规划、结构布局、总体目标;组织编制国防科技工业建设、民规划和行业发展规划;

(四)组织管理国防科技工业质量、安全、计量、标准、统计、档案、重大科研及其推广;

(五)拟定核、航天、航空、船舶、兵器工业的产业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实施行业管理;指导军工电子的行业管理;负责国家核电建设、同位素生产和民用爆破器材生产流通的行政管理;

(六)负责组织管理国防科技工业的对外交流与国际合作;代表中国政府参加有关国际组织及其有关活动;负责军工企事业单位的军品出口管理。

二、内设机构

办公厅、政策法规司、体制改革司、综合计划司、财务司、科技质量司、系统工程司、民品发展司、民爆器材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际合作司、人事教育司、机关党委、离退休干部局、纪检组监察局等。

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

【代码】109

一、工作职能

国家民委承担着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努力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政治、教育、文化、科技等事业的发展,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维护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健康发展,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的重要任务。根据国务院的规定,国家民委有如下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民族工作的方针、政策,当好党中央、国务院在民族工作方面的参谋助手。

(二)研究并提出有关民族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发展战略,拟定国家有关民族事务管理的法律法规,健全民族法律体系。

(三)组织开展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和民族问题等重大课题的调查研究,开展民族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并监督贯彻执行。组织对有关国家民族政策、民族问题的研究。

(四)监督实施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建设,监督办理少数民族权益保障事宜,组织指导民族自治地方逢10周年庆祝活动。

(五)研究拟定协调民族关系的原则方法,促进各民族间的平等团结、互助合作,协调处理民族关系中的重大事宜,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统一。组织和承办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

(六)组织对我国少数民族人权状况、妇女儿童状况和散杂居少数民族情况的调查研究,配合有关部门拟定向联合国发出的关于我国少数民族人权公约报告等事宜。

(七)分析民族地区经济运行情况、经济发展规划,研究提出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特殊政策和措施。组织调查研究牧区、边境地区、贫困地区少数民族经济发展中的有关问题,配合承办民族地区扶贫事宜。组织协调民族地区科技发展、对口支援经济技术协作和民族贸易、民族特需用品生产。

(八)在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指导下,研究少数民族文化、艺术、卫生、体育、新闻出版等方面的特殊问题并提出相关意见,承办相应事务。

(九)管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指导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翻译、出版和民族古籍的收集、整理、出版工作。

(十)在国家教育主管部门的总体规划指导下,研究民族教育改革发展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帮助解决民族教育中的特殊困难,配合教育主管部门承办对民族地区的教育援助和国家民族教育扶持的有关事宜。

(十一)对政府系统民族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加强同民族自治地方的联系,组织接待少数民族学习、参观、考察等事宜。

(十二)联系少数民族干部,协助有关部门作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和使用等工作。负责委机关和直属单位人事、机构编制管理及党群工作。

(十三)组织协调民族工作领域有关对外交流与合作,协助开展少数民族对外宣传和办理涉香港特别行政区及澳门、台湾地区等有关事宜,办理居住境外的少数民族同胞有关回国探亲、旅游、定居等事宜。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厅

协助委领导处理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政务、事务的综合协调和行政后勤管理工作;组织委内重要文件起草;负责委机关文秘、信息、档案、、保密、保卫、财务、行政管理、办公自动化等工作;组织和承办民族自治地方逢十周年庆祝活动;组织接待少数民族重要学习、参观、考察团组;为直属单位提供有关服务。

(二)政策法规司

研究提出有关民族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发展战略,研究拟定国家民族事务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逐步健全民族法律体系;指导与促进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建设;制定并监督执行保障少数民族各项权利和处理民族关系方面的有关政策和措施,承办民族团结进步表彰事宜;组织调研我国少数民族人权状况,参加涉及我国少数民族人权的国际活动,配合拟定向联合国发出的有关情况报告;组织研究散杂居少数民族、少数民族妇女儿童保护等问题并提出有关特殊政策措施,办理民族乡的有关事宜;组织开展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和民族问题的调查研究,整理、编撰民族工作方面的重要文献,联系民族研究学术团体。

(三)经济发展司

组织分析民族地区经济运行情况,配合制定民族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辑《中国民族统计年鉴》;研究提出涉及民族自治地方的财政、金融、税收、经贸等方面的特殊政策措施,牵头指导和协调民族贸易、民族特需用品生产及国家对这方面实行的优惠政策的组织实施,协助推进民族地区的科技发展和对口支援及经济技术合作;组织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改革与发展中的有关问题调查研究,提出特殊政策措施,配合国家扶贫管理部门承担民族地区扶贫有关事宜,负责委机关的定点扶贫工作。

(四)文化宣传司

在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指导下,研究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体育、卫生和语言文字、新闻出版的特殊问题并提出相关意见;配合制定少数民族文化、体育、卫生等有关发展政策和规划,主办重大民族文化活动,承办全国少数民族体育运动会,协助民族医药的挖掘整理和民族文物的保护工作;管理全国民族语言文字和少数民族古籍整理工作,指导民族语文翻译、出版、广播、影视等工作;开展我国各民族之间的文化艺术合作与交流;按规定权限管理委属文化艺术团体和新闻出版、古籍整理单位并提供有关服务。

(五)教育科技司

在国家教育改革发展的总体规划下,研究民族教育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参与研究与制定民族教育的有关政策法规和规划,提出民族教育发展的特殊意见和建议;配合教育主管部门承担对民族地区的教育援助和国家对民族教育扶持的有关事宜;协助推进民族地区的科技发展;参与研究和制订民族地区科技发展的有关政策、法规和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在民族地区开展科学普及和科技推广工作;协调和指导国家民委系统科技工作。按规定权限管理委属民族院校。

(六)国际司

组织协调民族工作领域有关对外学术和人才交流、经济技术合作,监督审核、协调处理涉及民族政策和民族关系等有关重大涉外事宜;指导协调委属单位的对外联络,承担“中国少数民族对外交流协会”的工作任务;组织协调民间形式的对外交流活动;了解掌握我国少数民族同胞在境外的有关情况;负责委机关的涉外事务。

(七)规划财务司

拟定并监督检查委属事业经费、专项拨款、国有资产、专用物资、基建投资的管理办法;拟定财务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管理委属单位的有关财务工作。

(八)人事司(机关党委)

联系少数民族干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选拔推荐工作;按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委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及机构编制事宜;承办机关党委的日常工作。

(九)机关党委

负责委机关和在京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办事机构设在人事司。

(十)中央纪委监察部驻国家民委纪检组监察局

驻国家民委纪检组主要职责为:按照《中国共产程》和《行政监察法》的规定,在中央纪委、监察部和国家民委党组的领导下,监督检查国家民委及所属单位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执行国务院决策情况;对委党组及其成员和其他领导干部实行监督;协助委党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指导委属单位各级纪委开展对党员的党风廉政教育;监督、检查国家民委制订本系统从源头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措施;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完成中纪委、监察部和国家民委党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派驻监察局的职责为:按照《行政监察法》的规定,在中纪委、监察部和国家民委党组的领导下,监督检查行政监察对象(委机关司局领导班子及其以下公务员、下属单位中由国家民委党组任命的司局级行政领导班子及成员)在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政策方面的情况;指导委属单位监察机构依法开展行政监察工作;受理对监察对象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调查处理监察对象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受理监察对象不服主管单位给予行政处分决定的申诉,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由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述;法律、法规规定由监察机关履行的其他职责;完成中纪委、监察部和国家民委党组、行政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派驻国家民委纪检组、监察局合署办公,内设综合室、案件检查室两个工作机构。人员编制为七名。

(十一)离退休干部局

(十二)民族问题研究中心(民族理论政策研究室)

(十三)信息中心

(十四)机关服务中心(局)

(十五)全国少数民族古籍整理研究室

公安部

【代码】110

一、主要职责

中国公安机关的职责是: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防范、打击恐怖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管理交通、消防、危险物品;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国籍、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场所和设施;管理集会、游行和示威活动;监督管理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二、内设机构

公安部设有办公厅、警务督察、人事训练、宣传、经济犯罪侦查、治安管理、边防管理、刑事侦查、出入境管理、消防、警卫、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监所管理、交通管理、法制、外事、装备财务、禁毒、科技、反恐怖、信息通信等局级机构,分别承担有关业务工作。铁道部、交通部、民航总局、国家林业局的公安局和海关总署缉私局列入公安部序列,接受主管部门和公安部双重领导。

民政部

【代码】113

一、主要职责

(一)拟定民政工作的基本方针、政策、规章和法律、法规,研究提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指导民政工作的改革与发展。

(二)负责全国性社团、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社团、在内地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及澳门、台湾同胞社团、外国人在华社团、国际性社团在华机构的登记和年度检查;研究提出会费标准和财务管理办法;监督社团活动,查处社团组织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而以社团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指导、监督地方社团的登记管理工作。

(三)负责中央单位所属和挂靠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和年度检查;研究提出有关财务、收费管理办法;查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指导、监督地方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四)组织、指导拥军优属活动;研究提出各类优抚对象优待、抚恤、补助标准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亡抚恤标准;拟定革命烈士、因公伤亡人员褒扬办法;审核报批全国重点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承担全国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五)拟定退伍义务兵、转业志愿兵、复员干部、移交地方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安置计划及实施方案,研究提出有关生活待遇标准;拟定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管理办法和军供站设置规划;指导军地两用人才保护单位。

(六)组织、协调救灾工作;组织核查灾情,统一灾情,管理、分配中央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救灾捐赠;承担中国国际减灾十年委员会日常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减灾规划,开展国际减灾合作。

(七)建立和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组织和指导扶贫济困等社会互助活动,审批全国性社会福利募捐义演;指导地方社会救济工作。

(八)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指导村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村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城市居民委员会建设,制定社区工作及社区服务管理办法和促进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动社区建设。

(九)拟定国内及涉外婚姻管理的方针、政策、规章;制定婚姻服务机构管理办法;指导婚姻管理工作;倡导婚姻习俗改革。

(十)拟定行政区划总体规划;负责县以上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排列顺序及简称的审核报批。

(十一)承办县以上行政区划名称、重要的自然地理实体、国际公有领域、天体地理实体和边境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拟定少数民族语地名和国外地名的汉字译写规则;规范全国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负责国内外标准地名图书资料的审定。

(十二)组织、协调、指导省县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负责省际边界争议的调查和调处。

(十三)承担老年人、孤儿、五保户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护的行政管理工作,指导残疾人的权益保障工作,拟定有关方针、政策、法规、规章;拟定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和各类福利设施标准;研究提出社会福利企业认定标准和扶持保护政策;研究提出福利(中国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券)发展规划、发行额度和管理办法,管理本级福利资金。

(十四)拟定殡葬工作方针政策,推行殡葬改革。

(十五)拟定儿童收养管理的方针、政策;指导国内及涉外收养工作。

(十六)拟定和监督实施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的方针、政策;指导全国救助管理站的工作。

(十七)参加与民政有关的国际组织和国际活动;管理民政工作领域的政府、民间组织和国际经援机构的多边、双边国际交流与合作;负责在华国际难民的安置和遣返事宜。

(十八)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厅

协助部领导协调和处理政务工作和机关日常工作,承办部重要会议的组织服务工作;组织草拟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综合性文件,组织协调民政政策理论研究和调研活动及民政系统先进单位表彰活动;组织草拟民政工作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负责部机关督查督办工作;负责部新闻宣传、出版发行、期刊管理和政务信息工作;负责部机关公文运转、机要保密、档案管理、和办公自动化工作。

下设:法制办公室、综合处、秘书处、新闻办公室、办公室

(二)民间组织管理局

拟定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的方针、政策、规章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国性社团、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社团、在内地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及澳门和台湾同胞社团、外国人在华社团、国际性社团在华机构的登记和年度检查;研究提出会费标准和财务管理办法;监督社团活动,查处社团组织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而以社团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指导和监督地方社团的登记管理工作。研究民办非企业单位发展规划,拟定管理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政策措施;负责中央单位所属和挂靠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和年度检查;研究提出有关财务、收费管理办法;查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和未经注册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指导和监督地方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下设:办公室、社团登记处、社团管理处、民办非企业处

(三)优抚安置局

拟定拥军优属、优待抚恤和退伍义务兵、转业志愿兵、复员干部、移交政府管理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安置的方针、政策、规章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拥军优属活动,支援军队和国防建设;研究提出各类优抚对象优待、抚恤、补助标准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亡抚恤标准;拟定革命烈士、因公伤亡人员褒扬办法,负责全国重点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的审核报批。研究提出军队离退休干部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生活待遇标准,拟定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管理办法;拟定军地两用人才培训、使用规划和政策;拟定军供站设置规划,指导地方军供工作。承担全国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的有关日常工作。

下设:综合处、优抚处、军休干部安置处、退役士兵安置处、双拥办秘书处、双拥办政研处

(四)救灾救济司(中国国际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拟定救灾工作和社会救济的方针、政策、规章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救灾工作;统一灾情,管理、分配中央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使用情况;组织核查灾情、慰问灾民;组织和指导救灾捐赠;承担国内外对中央政府捐赠款物的接收和分配工作。建立和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拟定相关配套政策,组织和指导扶贫济困等社会互助活动,拟定保障五保户和特困户等特殊困难群体社会救济的方针、政策、规章并指导实施,指导各地社会救济工作。承担中国国际减灾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

下设:综合处(减灾办秘书处)、救灾处、社会救济处

(五)最低生活保障司

拟定和监督实施最低生活保障及相关的生活救助方针、政策和规章;管理、分配中央财政最低生活保障投入资金并监督检查使用情况,建立资金发放核查制度;拟定和组织实施最低生活保障社会化管理服务规划和信息管理系统规划、规范及标准。

下设:综合(信息)处、农村处、城市处

(六)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司

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拟定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社区建设的方针、政策、规章并指导实施。指导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社区组织干部的培训和表彰工作;指导村(居)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村(居)民自治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社区服务管理工作,推动社区建设。拟定婚姻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婚姻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倡导婚姻习俗改革。

下设:婚姻管理处(综合处)、农村工作处、城市工作处

(七)区划地名司

拟定行政区划、地名管理的方针、政策、规章并监督实施;提出行政区划总体方案和体制改革建议;负责县以上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排列顺序及简称的审核报批。承办县以上行政区划名称、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国际公有领域和天体地理实体的地名命名、更名以及边境地名的审核报批;拟定我国少数民族语地名和国外地名的汉字译写规则;规范全国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负责国内外标准地名资料的编辑和审定;参加联合国和国际地名组织地名标准化建设活动。组织、协调和指导省、县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负责省际边界争议的调查和调处。

下设:区划管理处、边界管理处、地名管理(综合)处

(八)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司

拟定保障老年人、残疾人、孤儿等特殊困难群体社会福利救济的方针、政策、规章并指导实施;拟定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和各类福利机构标准及管理规范,拟定政府对福利单位的资助办法;研究提出社会福利企业认定标准和扶持保护政策;负责本级社会福利资金资助项目评审的日常工作。拟定殡葬工作方针政策,推行殡葬改革。拟定和监督实施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的方针、政策。拟定收养政策,指导国内及涉外收养工作。

下设:综合处、社会福利处、社会事务处、救助站管理处

(九)财务和机关事务司

拟定民政事业费管理办法和民政财务规章制度,监督民政事业费使用,负责部机关及直属单位民政事业经费、机关行政经费的预决算和日常管理;管理部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和基建工作。负责民政统计工作。负责部机关事务、后勤保障工作的管理与协调。

下设:综合处、财务处、基建房管物资处

(十)外事司

参加与民政有关的国际组织和国际活动;研究处理与民政业务有关的国际公约和建议书;管理民政工作领域的政府、民间和国际机构的双边、多边国际交流与合作和涉香港特别行政区及澳门和台湾事务。负责在华国际难民的安置和遣返事宜。

下设:一处、二处

(十一)人事教育司

体育教研组计划工作计划篇9

一、指导思想

以学校整体工作思路为中心,以坚持贯彻《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为目标,全面开展学校体卫工作,努力提高全校师生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锐意改革,开拓进取,使学校体卫工作在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等方面迈上新台阶,为我校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和水平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工作任务、目标

(一)学校体育工作

1、体育工作的任务及措施

(1)、结合新课程标准的实施,抓好校本培训,校本教研工作,努力提高体育教师业务理论水平,更新教育教学观念拓展体育教学内容,协调保证各年级教学计划的连续性,逐步提高体育教学质量。

(2)、加强对新课程标准的学习理解运用,坚持以学生为本,改进教学方法,手段,重视教学评价的多元性,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自我管理能力,创新能力。

(3)、抓常规,抓管理,抓教学,重点抓好大课间活动,抓好每天锻炼一小时、“阳光体育冬季长跑”,以及做好逐步推广校园集体舞的准备工作。

(4)、大力推动《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全面实施。每年十月完成六年级建档工作,十一份完成全校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工作,为上报国家数据库打好基础。

(5)、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落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体育活动时间的意见》,大力推广学校大课间体育活动,积极实施《初中学生开展大课间体育活动行动研究》课题研究工作。

(6)、抓好学校田径队业余训练工作,积极备战市中学生田径运动会。

(7)、组织开展好学校体育竞赛工作,重点组织好春秋田径运动会。

(8)、在进行教学训练,竞赛时,切实加强安全教育,制订有效措施,严防各类伤害事故的发生。

(9)、以校本教研为指导,抓好大课间体育课题的研讨活动。

(10)、加强教研组建议,积极开展教研活动和备课组活动,深入落实二期课改要求,探索创新发展惠农中学体育特色。

2、体育教学教研工作

(1)、以课堂教学质量工程为目标,在教学中认真实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不断更新教育思想和教学观念,大力改革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在教授体育与健康知识和技能的同时,注重培养学生的健康体育锻炼意识和卫生习惯,为学生提供主动学习的空间。

(2)、加强健康教育,提高学生抗挫折能力和情绪调节能力,培养学生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创新精神。

(3)、以备课组活动为手段,积极探索,勇于创新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坚持以学生为主体,为学生提供更宽松、更愉快的学习氛围,实现教学形式的多样化,趣味化和科学化,切实提高体育教学质量。

(4)、加强体育课教学评价工作,注重教学结果的评价与教学过程评价相结合,科学评价学生的体质健康水平。

3、课外体育文体工作

统筹安排全校“三操”、课外体育活动、结合大课间体育活动开展课题研究活动,并成立各种类型的活动组织,保证人员场地内容时间和制度的落实,为开展大课间课题研究奠定良好的基础。

4、体育管理工作

(1)、依据《学校体育工作条例》,结合本校实际认真落实《良渚中学体育发展总体规划》、《良渚中学实施学校体育工作条例细则》和良渚中学贯彻实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方案以及《良渚中学体育伤害事故预防措施》,使我校体育工作的开展有制可依,并树立良好的依法执教意识。

(2)、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订详细的学校体育工作计划,学期中按计划逐步落实,学期末撰写出工作经验与得失总结。

(3)、各任课教师依据《课程标准》制订出符合各年级实际的教学进度,上课有教案,课后有小结。

(4)、体育教研组定期开展教科研活动,集体备课活动,切实保证活动有计划,有研讨,有记录,有总结,尤其是大课间活动研讨长期开展并形成特色。

5、学校保证开展体育工作所需的经费,及时添置器材,确保传校工作顺利进行。

6、抓好学校田径队业余训练工作。

重点抓好七年级田径梯队的建设工作,下设年级梯队由课任教师训练,通过集训,有效提高队员专项成绩,为参加校内外竞赛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学校卫生工作

认真贯彻《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食品卫生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坚持树立“以人为本”、“健康”、“安全第一”的指导思想,注重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

1、、工作目标:

切实抓好学校的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努力提高学生的健康水平,促进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积极开展传染病的防治宣传教育和预防接种工作,切实抓好学校卫生工作。

2、、工作措施:

(1)、认真学习,提高卫生工作的认识

认真贯彻关于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的批示精神,组织教师和学校有关人员认真学习《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传染病防治法》、《食品卫生法》,充分认识搞好学校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明确学校是社会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阵地,只有搞好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才能创设良好的育人环境,使学生健康地成长。

(2)、加强组织管理,充分发挥全员管理的作用

体育教研组计划工作计划篇10

教研组是管理和组织教学的基层组织,教研组长是各学科教学研究的带头人,教研组长的工作要保证本学科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转,保证本学科教学质量。因此,教研组长应自觉担负起教学、教研、管理的职责;教研组长必须以身作则,言传身教,做学科的带头人,团结全组教师,关心其思想、工作、生活和健康。深入课堂,调查研究,及时处理解决问题,培养好青年教师,为树立优良的教风和组风,为提高教学质量而努力工作。

1、协助学校领导组织本科教师学习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指示:学习教育科学理论,推动教育科研的课题研究,引导教师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按照教育教学规律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组织本组政治学习,关心本组教师思想,努力加强教研组建设,提高教师的政治、思想素质。

2、根据学校教学工作计划,结合本学科特点,制定学年、学期本教研组工作计划,并组织工作计划具体实施。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分别于开学初和休学式前一周内完成送交教务处备案。要确保每学期的教师教研活动如期开展,并及时记录每次活动的情况。教研活动要提前告知教师,要在学校告示栏内告知教研活动的具体时间、地点、教研内容和主讲人。重要的教研活动可邀请学校分管领导、教务处人员参加。

3、组织教师认真学习贯彻学科课程标准,明确本学科各年级的教学目的和任务,在参照上级教研部门制定的教学进度的基础上,根据学校和学生的实际,确定本学科各年级的教学进度、教学要求、教学规范及审查教师的教学工作计划,并经常性地检查和指导教学计划的落实。固定教研活动时间,确保教研活动正常开展。教研组要定时间、定内容、定中心发言进行教研组内的集体备课,可通过说课、上课、评课等方式对教学内容进行研究和交流;备课组则以讨论课、单元、章节的教材分析的方式(或经教研组长同意的其他方式)具体操作集体备课,做到知识点面与深度的统一、教学进度的统一、教辅资料的统一、平时测试的统一,尽量做到作业的统一。

4、认真落实教学常规,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教研组长应及时检查教师的备课、上课、作业批改、个别辅导等情况,协助教务处检查教案、作业。(拟定每学期期中考前一周和期末考总复习前检查一次)。协调本组教师之间的工作关系,推动教师在个人认真钻研教材基础上,抓好备课组的集体备课活动。教研组长要深入课堂,每月听课不少于4节,每次听课要有记录的评价,并及时做好反馈工作。同时,及时抓好成绩统计和上报工作,确保各类数据统计的准确率和即时性。

5、负责本学科教学、教研、教改的组织工作,并检查贯彻落实情况。组织教师进行业务进修,开展教学研究活动,确定教学研究课题,推动教学改革,积极鼓励教师撰写论文和著作。要把教学研究落到实处,切实研究教师备课、教学中产生的问题,因为这些问题贴近教学实际,有针对性。积极组织本学科教师开展公开课、研究课和示范课活动,每次课听后有研讨。每学年每位教师至少开设一节公开课,积极承担市、县的公开课。并注意教学资料的积累,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及学术水平。

6、负责制定本学科课外活动计划,根据学科特点和本校实际情况开设包括研究性学习、校本课程在内的综合实践课程,并组织教师努力开展课外活动,组织好各年段课外兴趣小组,参加校、县、市级学科竞赛。要求每个教研组都要有一项课外兴趣小组项目,并做到:定计划、定负责人、定时间、定地点。努力培养学科尖子,提高本学科各年级学生的优秀率。认真研究本学科的分类指导工作,因材施教,抓好学困生的辅导工作。

7、开展专题研究、举行专题公开研究课,做好青年教师练功,创优评优活动,评选推荐组、校、市、省各组优秀青年教师。认真做好教师的考核和评估工作,总结老教师、优秀青年教师的经验,有计划地培养教师骨干和青年教师,通过师徒结对,以老带新、示范课,学习兄弟学校教学经验等方式,帮助中青年教师提高教学水平,抓好学科教师队伍建设,努力争创先进教研组。

8、重点抓好起始年级的衔接工作和毕业年级的教学工作。抓好中考、高考的教学研究,解决出现的问题,及时总结经验,提高教学质量。

9、负责本学科各年级的期中、期末考试评卷组织工作,并进行期中、期末教学质量的评估,安排好期中、期末考试的阅卷评分工作。非考试科目的教研组长要积极组织教师、学生参与校运动会、文化艺术节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