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宣传十篇-尊龙凯时最新

时间:2023-03-27 12:15:16

法律法规宣传

法律法规宣传篇1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任务落实

为确保打击传销法律法规宣传工作落到实处, 我局严格按照“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将打击传销法律法规宣传作为“七五”普法的工作重点,纳入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总体部署,精心制定宣传活动方案,明确职责分工,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拓宽宣传渠道,强化宣传效果

一是抓载体。以“法律十进”活动为载体,将打击传销法规作为重要宣传内容渗透到日常普法工作中,把打击传销宣传贯穿于各类宣传月、宣传周、纪念日活动中;通过大型宣传活动,以案说法、法律咨询、发放知识问答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扩大宣传影响面,努力营造人人参与打击传销宣传,人人遵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二是抓住重点对象宣传。加强社区、乡村和学校等尤其是流动人口密集地方法律法规宣传活动。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围绕传销知识,传销的危害和如何识别传销等,通过发放青少年读本,组织观看法治宣传片,开展法治知识讲座等一系列活动,以案释法,对照案例宣讲了组织和参与传销的危害,告诫广大学生杜绝、远离一切传销行为。

三是创新形式。运用普法类微信、微博、公众号、今日头条号、普法网站等新媒体,广泛传播相关的文章、图片、动漫、微视频等法治文化作品,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开展活泼新颖、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广泛向群众宣传打击传销的法规。

法律法规宣传篇2

“六五”普法正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这样一个大背景下展开的。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在总体上解决了有法可依以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确保法律有效实施就显得更为突出、更加紧迫。总书记同志在中共中央第二十七次集体学习时特别指出,“在全社会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对全面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基础性作用,必须把加强宪法和法律实施作为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的基本实践”。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意味着国家和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都有了基本的规范,各种矛盾纠纷的解决都有了基本的依据,法律成为全社会一体遵行的行为准则。深入学习和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有助于全社会法律信仰和法治精神的培养,有助于政府依法行政和公民依法维权习惯的养成。

法律法规宣传篇3

1.综治、防范和处理问题部门:重点宣传普及自治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反法律法规。

2.发改部门:重点宣传普及宏观调控法律法规,循环经济促进法、清洁生产促进法、节约能源法、价格法、反垄断法、自治区发展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

3.经信(工信)部门:重点宣传普及电力法、中小企业促进法、节约能源法、清洁生产促进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无线电管理条例、农药管理条例、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自治区信息化促进条例及工业管理的法律法规。

4.民族事务部门:重点宣传普及民族区域自治法、宗教事务条例、自治区宗教事务条例、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境内外国人宗教活动管理规定及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

5.国资部门:重点宣传普及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

6.教育部门:重点宣传普及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职业教育法、教育督导条例等法律法规。

7.科技(知识产权)部门:重点宣传普及科学技术进步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科学技术普及法、专利法、专利法实施细则、自治区科学技术进步条例、自治区科学技术普及条例等法律法规。

8.公安部门:重点宣传普及刑法、反恐怖主义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居民身份证法、枪支管理法、出境入境管理法、道路交通安全法、集会游行示威法、禁毒法、消防法、保安服务管理条例、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

9.安全部门:重点宣传普及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等法律法规。

10.民政部门:重点宣传普及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婚姻法、收养法、慈善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公益事业捐赠法、兵役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殡葬管理条例、烈士褒扬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地名管理条例、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退役士兵安置条例、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自治区殡葬活动管理实施办法、自治区村务公开办法、自治区级救灾物资储备管理暂行办法、养老机构管理办法、自治区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

11.司法行政部门:重点宣传普及宪法、律师法、公证法、人民调解法、监狱法、禁毒法、法律援助条例、自治区法制宣传教育条例等法律法规。

12.财政部门:重点宣传普及预算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

1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重点宣传普及劳动法、公务员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社会保险法、失业保险条例、工伤保险条例、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14.国土资源部门:重点宣传普及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测绘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矿产资源开发登记管理办法、自治区矿产资源管理条例、自治区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法律法规。

15.环保部门:重点宣传普及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清洁生产促进法、自治区煤炭石油天然气开发环境保护条例、自治区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自治区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办法、自治区石油勘探开发环境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16.住房城乡建设部门:重点宣传普及物权法、建筑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乡规划法、物业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自治区城市房屋权属登记条例等法律法规。

17.交通运输部门:重点宣传普及公路法、航道法、道路运输条例、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18.水利部门:重点宣传普及水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防汛条例、河道管理条例、自治区塔里木河水资源管理条例、自治区地下水资源管理条例、自治区河道采砂许可制度实施办法、自治区水文管理办法、自治区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办法等法律法规。

19.农业部门:重点宣传普及农业法、渔业法、农业技术推广法、种子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植物检疫条例、农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20.林业部门:重点宣传普及森林法及森林法实施条例、野生动物保护法及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种子法、防沙治沙法、自然保护区条例、野生植物保护条例、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森林防火条例、植物检疫条例、退耕还林条例、自治区野生植物保护条例、自治区湿地保护条例、自治区平原天然林保护条例、自治区义务植树条例等法律法规。

21.畜牧部门:重点宣传普及草原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畜牧法、动物防疫法、种畜禽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草原防火条例、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自治区奶业条例等法律法规。

22.商务部门:重点宣传普及对外贸易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拍卖法、反垄断法、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对外承包工程管理条例、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反倾销条例、反补贴条例、直销管理条例、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23.文化部门:重点宣传普及文物保护法及实施条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等法律法规;

24.卫生计生部门:重点宣传普及执业医师法、传染病防治法、母婴保健法、献血法、职业病防治法、精神卫生法、中医药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艾滋病防治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护士条例、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25.外事侨务部门:重点宣传普及护照法、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出境入境管理法等法律法规。

26.审计部门:重点宣传普及审计法、预算法、会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

27.监察部门:重点宣传普及修订后的行政监察法以及自治区人民政府制定的相关贯彻落实意见、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

28.税务部门:重点宣传普及税收征收管理法、发票管理办法、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车船税法、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资源税暂行条例、房产税暂行条例、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契税暂行条例、印花税暂行条例、消费税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

29.工商部门:重点宣传普及公司法、合同法、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商标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广告法、自治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条例等法律法规。

30.质监部门:重点宣传普及产品质量法、计量法、标准化法、特种设备安全法、认证认可条例、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

31.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重点宣传普及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品和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32.新闻出版广电部门:重点宣传普及著作权法、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电影管理条例、出版管理条例、印刷业管理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33.体育部门:重点宣传普及体育法、全民健身条例及自治区体育发展条例等法律法规。

34.安监部门:重点宣传普及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35.统计部门:重点宣传普及统计法、经济普查条例、农业普查条例、人口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

36.旅游部门:重点宣传普及旅游法、旅行社条例、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导游人员管理条例、自治区旅游条例等法律法规。

37.粮食部门:重点宣传普及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38.人防部门:重点宣传普及人民防空法等法律法规。

39.政府法制部门:对行政执法部门普及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仲裁法、国家赔偿法等法律法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40.金融管理部门:重点宣传普及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票据法、证券法、反洗钱法、保险法、外汇管理条例、征信管理条例、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反金融诈骗等法律法规。

41.部门:重点宣传普及条例等法律法规

42.保密部门:重点宣传普及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

43.气象部门:重点宣传普及气象法、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以及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或系留气球管理、气象防灾减灾等法律法规。

44.地震部门:重点宣传普及防震减灾法、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地震监测管理条例、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地震预报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45.档案部门:重点宣传普及档案法及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

46.海关部门:重点宣传普及海关法、海关关衔条例、海关事务担保条例、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进出口关税条例、进出口货物原产地条例、海关统计条例、海关稽查条例、船舶吨税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

47.检验检疫部门:重点宣传普及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认证认可条例等法律法规。

48.邮政管理部门:重点宣传普及邮zd、自治区邮政条例等法律法规。

49.通信管理部门:重点宣传普及电信条例等法律法规。

50.机要部门:重点宣传普及商用密码管理条例、商用密码产品生产管理规定、商用密码产品销售管理规定、商用密码产品使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

51.语言文字主管部门:重点宣传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自治区语言文字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

其他行政机关或组织,重点宣传本部门执行的法律法规。

二、司法部门重点宣传刑事、民事、经济、行政方面的法律法规

52.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重点宣传普及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包括民法通则和合同、物权、侵权、继承等民事法律)和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及“两高”的司法解释。

三、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科协、残联等社会团体重点宣传面向特定社会群体的权益保障和权利促进的法律法规

53.工会:重点宣传普及工会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

54.团委:重点宣传普及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自治区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

55.妇联:重点宣传普及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未成年人保护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

56.科协:重点宣传普及科学技术普及等法律法规。

57.残联:重点宣传普及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

58. 老龄办:重点宣传普及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自治区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条例等法律法规。

法律法规宣传篇4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岔河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目标任务,做到“四个牢牢把握”,坚持“四个更加注重”,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为主要目的,以培育法治文化和全面提升公民法律素质为根本任务,以推动社会管理创新和法治乡镇创建为重要使命,以完善优化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体制机制为有力支撑,紧紧围绕广大公民学法用法的实际需求,多层次、全方位、广覆盖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传播法治思想,培育法治文化,推进法治实践,为我镇社会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作出贡献。

二、主要目标

坚持围绕镇党委、政府工作大局,坚持法制宣传教育、公民意识教育和公民道德教育有机结合,注重公民法治精神的培育和法治文化建设,通过开展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活动,传播法治理念,培育法治信仰,弘扬法治精神。将法制宣传教育渗透到社会管理、教育、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方方面面,努力实现法制宣传教育理念和手段与全社会学法用法需求相一致,公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与全镇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一致,社会管理法治化水平与人们群众对法治社会的期望相一致。进一步提高全民法律素质和法治意识,促进社会和谐;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公务员和执法人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促进公正司法,廉洁执法;进一步增强政府和社会组织依法管理社会事务意识,提高社会管理法治化水平;全体公民的法治意识不断增强,形成崇尚法治的社会氛围。

三、遵循的原则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我镇“十二五”规划确定的经济发展目标任务和中心工作,部署和落实法制宣传教育各项工作任务,服务经济结构调整、服务自主创新、服务生态文明建设、服务保障改善民生、服务社会和谐稳定,助推岔河基本现代化建设。

坚持关注民生、服务群众。紧贴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实际,满足人民群众对法制宣传教育的新期待和新需求,从人民群众的需求出发,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坚持传承经验,求实创新。总结、传承、推广25年普法工作经验,学习借鉴外地先进经验,结合岔河实际,创新工作理念、丰富宣传内容,改进宣传手段,完善工作机制,力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效益最大化。

坚持分类指导,注重实效。根据不同对象,不同行业,不同部门的特点和法律需求,因地制宜,分类施教,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提升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以争创全市“法治镇”为载体,把法制宣传教育与多种形式的法治实践结合起来,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营造浓厚的学法用法氛围,深入开展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提高村(居)民主化管理水平。

四、主要任务

(一)围绕宪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国家基本法律开展法制宣传。突出抓好宪法的学习宣传,引导全镇人民进一步增强宪法意识,牢固树立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观念,牢固树立国家一切权利属于人民的观念,牢固树立权利义务相一致的观念,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良好氛围。突出抓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学习宣传,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理念。突出抓好中国特色法律体系和法律规定的学习宣传,增强公民的国家意识、民主意识、法治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引导人民群众依法参与国家和社会管理各项事务。

(二)围绕促进经济发展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学习宣传关于改革开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宏观经济调控、产业结构调整、财税金融、投资融资等法律法规,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学习宣传农村基本经营、农村土地管理、农业支持保护、农村民主管理和农村金融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学习宣传资源节约和管理、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节能减排和低碳循环经济、气象监测和预报、防灾减灾等法律法规,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学习宣传推进科技创新、加强自主创新、人才流动管理、知识产权保护等法律法规,促进创新型社会建设。学习宣传城镇规划建设管理和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相关法律法规,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三)围绕社会管理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以社会管理法治化促进社会管理科学化。学习宣传维护国家安全、保障社会稳定、促进民族团结等相关法律法规,维护社会和谐。学习宣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提高管理水平;学习宣传文化文艺、网络电信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促进新闻传播和文化市场管理;学习宣传维权、、调解、诉讼相关法律法规,创新矛盾纠纷化解方式,完善“农村法律顾问”制度,引导公民依法理性有序表达利益诉求。

(四)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学习宣传尊重和保障公民权利的法律法规,规范公权运行。学习宣传社会保障、住房改善、医疗卫生、社会救助、收入分配等法律法规,促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学习宣传劳动就业、劳动合同、劳动争议处理等法律法规,促进建立和谐劳动关系。学习宣传房屋征收与补偿、医患纠纷、土地征用与补偿、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等法律法规,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学习宣传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道路交通交通安全、抗灾救灾、公共卫生等法律法规,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学习宣传法律救济、法律援助以及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特定群体和弱势群体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

(五)围绕反腐倡廉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以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为重点,加强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审计法和廉政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党纪条规的宣传教育,坚持反腐倡廉法制宣传教育与政治理论教育、理想信念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相结合,不断增强全镇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反腐倡廉意识,提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促进廉政法制文化建设。

(六)围绕法治文化建设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通过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在全社会形成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权威的氛围。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文化活动,使法制宣传教育与群众文化生活相结合,丰富法治文化活动载体和形式,营造浓厚的法治文化氛围和宣传声势。

(七)围绕推进法治实践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在法治岔河建设中的先导和基础作用,深入开展“法律六进”工作,引导和推动各层次、各领域的法治实践活动。突出抓好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等宣传教育,大力推动法治岔河创建活动,提升创建质量和水平。大力开展创建“民主法治村(社区)”、“崇法示范户”和“诚信守法企业”等活动,引导广大公民自觉有序地参与依法治企、治村、治校等法治实践活动。

五、对象和要求

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

(一)切实加强领导干部教育。领导干部要把宪法和法律作为学习的重要内容,带头学法守法用法,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执政的意识和能力。进一步推进领导干部法制宣传教育制度化、规范化,健全和完善党委(组)理论中心组集中学法、法制知识讲座、法制培训等制度,创新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方式方法,如网上学法、一周一卡学法,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经常化、制度化。把法制教育纳入领导干部理论学习规划,纳入党校和公务员培训机构教学课程,促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

(二)大力推进公务员学法守法用法。重点加强宪法、通用法律知识和履行职责相关的专门法律知识学习,不断提高公务员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建立健全公务员日常法制教育、法律知识培训、考试、考核等机制。公务员法律知识学习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2次40学时。

(三)深入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重点加强有关青少年权益保障、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引导青少年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制意识。进一步健全完善学校、家庭和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格局。各中小学聘请法制副校长,每学期两堂法制课,做到教学有大纲,授课有讲稿,任课有老师,课时有保证。

(四)积极开展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围绕提高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观念和能力,加强科技创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企业经营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严格落实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制度,把财税金融、劳动保障、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法律知识纳入企事业负责人培训内容,把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作为考核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业绩的重要依据。进一步完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推动企业依法诚信经营。扎实推进企业职工法制宣传教育,引导职工遵纪守法,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五)扎实开展农民法制宣传教育。结合新农村建设实际和广大农民的现实需求,宣传与农民生产生活有关的法律法规,引导农民依法参与村民自治和其他社会管理活动,提高他们参与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能力。加强农村“两委”干部法制培训,每年不少于一次,提高他们运用法律手段管理基层事务、防范和处理矛盾纠纷的能力。继续发挥好农村普法小红本、小顾问、小喇叭等普法载体作用,开展“崇法示范户”创建等活动,加强对“法律明白人”、村级调解员等对象的教育培训,充分发挥他们在开展法制宣传、法律咨询和化解矛盾中的作用。加强流动人口法制宣传教育。

六、时间部署

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规划从2011年开始实施,到2015年结束。分为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各单位要根据本规划研究制定本单位的五年普法规划,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底前至2015年。各单位依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年度计划,认真组织实施。2013年开展中期检查督导。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5年下半年。在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镇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总结验收。

七、组织领导和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以保障各项任务的落实。

法律法规宣传篇5

继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对于进一步增强全社会法治观念、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为全县“十二五”发展提供良好法治环境和有效法治保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做好全县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根据国家、省、市“六五”普法规划要求,结合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全县“3211”工程和“十二五”发展任务,按照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新要求,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深入推进依法治理,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努力促进全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为实现我县“十二五”规划目标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通过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广泛传播法律知识,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促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形成自觉学法、守法、执法、用法的良好社会环境,为全县“3211”工程和“十二五”规划顺利实施,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三)工作原则: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人为本、服务群众,分类指导、注重实效,学用结合、普治并举,与时俱进、改革创新。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重要意义、基本经验、基本构成和基本特征,充分发挥法律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规范、引导、保障作用。

1、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权威和法律效力。继续抓好宪法的学习宣传教育,大力宣传我国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使广大群众全面深刻理解宪法的基本原则和精神,充分认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进一步增强全体公民的法制观念,树立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观念,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

2、深入学习宣传促进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国家基本经济制度、改革开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财税、金融、投资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学习宣传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农村金融制度、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制度和农村民主管理制度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学习宣传加强资源节约和管理、环境和生态保护、防灾减灾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学习宣传推进科技进步、加快教育事业发展、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实施人才强国战略、保护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创新型国家建设;学习宣传区域协调发展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促进我县城镇建设和城乡一体协调发展。

3、深入学习宣传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法律法规。重点学习宣传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社会救助,就业促进、劳动合同、劳动争议处理,土地征收与补偿、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国有企业改制,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公共卫生,维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权益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保障人民生活、生命财产安全,有力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4、深入学习宣传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综治、民族宗教、流动人口管理、突发事件处置,加强、投诉、调解、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法律宣传教育,引导公民依法有序表达利益诉求,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努力促进文化事业发展,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确保全县社会和谐稳定。

(二)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宣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理念,切实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法治意识,推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逐步深入人心。

(三)切实加强反腐倡廉法制宣传教育。以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为重点,加强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审计法和廉政准则、党纪条规的宣传教育。

(四)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通过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在全社会形成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权威的氛围。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群众文化生活相结合,丰富法制文化活动载体和形式,探索建设法制文化教育基地,发挥县人民广场、县标广场、文化公园等公共文化场所作用,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法制文化宣传演出活动。

(五)广泛开展各项专题活动。要结合各重要节日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需要,及时开展普法活动。

1、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日活动。利用节假日、纪念日、法律颁布日等,开展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活动,集中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重点抓好“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集中开展以学习宣传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

2、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主题活动。深入推进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广泛开展以“优化发展环境”为主题的系列法制宣传活动;继续深化“法律八进”;全面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县”、“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民主法治示范村”、“民主法治示范社区”、“依法治校示范校”、“诚信守法示范企业”、“公平守信示范市场”、“学法守法示范家庭”等创建工程;积极组织开展专项法律咨询、法律知识竞赛、法治图片展览、法治公益广告等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六)深入推进依法治理。全力推进法治县创建活动,总结推广经验,建立健全制度,不断提高创建水平。围绕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和社会管理薄弱环节,扎实开展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工作,推进基层依法治理,提高全县社会管理法治化水平。

三、重点对象

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是全县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重点加强对全县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和新社会组织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把领导干部、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作为重中之重。

(一)着重加强领导干部学法守法用法。全县各级领导干部要把宪法和法律作为学习的重要内容,带头学法守法用法,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健全并落实县委中心组集体学法、县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法制讲座、法制培训、法律知识考试考核等制度,推进县级领导干部学法经常化、制度化。县委中心组集体学法每年不少于2次,县政府每年至少举办2期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专题研讨班。把法制教育纳入领导干部理论学习规划,纳入县党校和县人劳社保局公务员培训内容。建立领导干部任职前的依法行政情况考察和法律知识测试制度。对拟任科级领导职务的干部,要把掌握相关法律知识和依法行政情况作为任职前考察的重要内容,其中对拟任执法部门领导职务的要进行相关法律知识测试。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守法用法考核制度,考核结果列为年度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二)大力推进公务员学法守法用法。加强通用法律知识和与履行职责相关的专门法律知识学习,每年学习时间不少于40学时,不断提高公务员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加大公务员培训力度,定期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专门法律知识轮训和新颁布法律法规专题培训。每2年对全县领导干部和公务员进行一次法律知识考试。坚持和完善法律知识考核制度,将公务员依法办事情况作为任职、晋升的主要依据。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考试,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把有关法律知识作为持证上岗考试的重要内容。

(三)深入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根据青少年的特点和接受能力,结合公民意识教育,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引导青少年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治意识,养成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公民。各学校要进一步明确法制教育的地位和目标,完善法制教育的内容和体系,创新法制教育的方法和途径,发挥课堂教学的主渠道作用,中小学法制课每学期不少于lo课时,努力实现学校法制教育的系统化、科学化。深八推进中小学校法制教育课时、教材、师资、经费“四落实”,针对学生不同年龄特点,开展丰富多彩的法制教育活动。整合各种社会法制教育资源,建立多种形式的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重视运用互联网等传播手段丰富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的途径和形式,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格局。加强教职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增强依法执教、教书育人自觉性。充分发挥126名中小学校兼职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作用,加强青少年权益保护、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等有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加强对有不良行为青少年、社会闲散青少年等特殊青少年群体的法制宣传教育。

(四)扎实开展农民法制宣传教育。宣传与农民生产生活相关的法律法规,引导农民依法参与村民自治和其他社会管理活动,提高他们参与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能力。加强农村“两委”干部法制培训,提高他们运用法律手段管理基层事务、防范和处理矛盾纠纷的能力。开展农村“法律明白人”教育培训,全县达到8000人,发挥他们在开展法制宣传、法律咨询和化解矛盾中的作用。加强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突出遵纪守法、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等内容的宣传,在县城、装备基地、农民工集中居住地、工作场所及主要活动场所开展经常性宣传教育,注重法制宣传教育与法律服务相结合,提高其守法和依法维权意识。

(五)积极开展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法制宣传教育。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宣传与企业经营管理有关的法律法规。把法制培训纳入个体企业负责人培训内容,特别是要把关系民生的食品、药品等行业生产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作为重中之重。进一步完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发挥法律顾问在企业依法经营管理中的规范引导和服务保障作用。加强事业单位管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他们依法管理、依法办事能力。深化企业职工法制宣传教育,引导职工遵纪守法,依法维护合法权益。

(六)抓好新社会组织、群众团体人员法制宣传教育。按照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要求,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不断扩大法制宣传教育覆盖面,把法制宣传教育向中介组织、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各类群众团体等不断出现的新社会组织或群体延伸,教育其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加强对新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的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推进行业依法自律与规范。加强新社会组织、群众团体人员法制宣传教育,引导其依法维护合法权益、表达利益诉求。

四、工作步骤

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规划从年开始实施,到2015年结束。分为以下3个阶段。

宣传发动阶段:年9月。全县各乡镇各部门根据本规划,研究制定本乡镇本部门五年普法规划,并报县普法办备案,切实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工作。

组织实施阶段:年10月年至2015年。全县各乡镇各部门依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各年度计划,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本规划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检查验收阶段:每年年终检查督导本年度计划落实情况,2013年开展中期检查督导和表彰。2015年下半年开展五年检查督导和表彰。在县委和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县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总结验收,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涌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五、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党委、政府目标管理。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的领导体制,建立健全各级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完善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汇报、开展督导检查等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司法局,承担日常工作。县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少于3人。县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配备1-3名专职普法人员。县、乡人大要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监督检查。县委政法部门、宣传部门、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和领导小组办公室共同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检查规划的实施工作。要建立健全《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责任制》,认真履行职责。各部门各行业负责本部门本行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积极面向社会开展本部门本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各类媒体要积极承担公益性法制宣传教育责任。鼓励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和公民参与、支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二)健全考评体系。建立健全考核评估指标体系,完善考核评估运行机制,对本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年度考核、阶段性检查和专项督查。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表彰先进。

(三)落实普法经费。县政府要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按人均标准不低于0.4元,按时足额到位,专款专用,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逐步增加。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相关经费,保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正常开展。

(四)抓好队伍建设。培养专兼职相结合的法制宣传教育队伍,提高专职法制宣传提高教育工作者的政治业务素质和组织指导能力;加强中小学法制副校长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定期培训和管理制度,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加强法制宣讲团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其在全民普法中的积极作用;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志愿者队伍建设,鼓励国家公职人员、法律工作者、文艺工作者等加入志愿者队伍,积极开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推进志愿者活动向规范化发展。

(五)推进阵地建设。完善县城、乡村公共活动场所法制宣传教育设施。利用各类教育基地开展法制宣传测工作,提高在线申报比例,确保百万人口报告数,新的、严重的报告比例,报告质量继续保持在全省前列。

六是深化农村药品“两网”建设,举办协管员、信息员培训班。

法律法规宣传篇6

继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对于进一步增强全社会法治观念、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为全县“十二五”发展提供良好法治环境和有效法治保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做好全县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根据国家、省、市“六五”普法规划要求,结合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全县“3211”工程和“十二五”发展任务,按照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新要求,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深入推进依法治理,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努力促进全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为实现我县“十二五”规划目标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通过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广泛传播法律知识,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促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形成自觉学法、守法、执法、用法的良好社会环境,为全县“3211” 工程和“十二五”规划顺利实施,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三)工作原则: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人为本、服务群众,分类指导、注重实效,学用结合、普治并举,与时俱进、改革创新。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重要意义、基本经验、基本构成和基本特征,充分发挥法律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规范、引导、保障作用。

1、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权威和法律效力。继续抓好宪法的学习宣传教育,大力宣传我国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使广大群众全面深刻理解宪法的基本原则和精神,充分认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进一步增强全体公民的法制观念,树立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观念,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

2、深入学习宣传促进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国家基本经济制度、改革开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财税、金融、投资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学习宣传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农村金融制度、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制度和农村民主管理制度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学习宣传加强资源节约和管理、环境和生态保护、防灾减灾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学习宣传推进科技进步、加快教育事业发展、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实施人才强国战略、保护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创新型国家建设;学习宣传区域协调发展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促进我县城镇建设和城乡一体协调发展。

3、深入学习宣传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法律法规。重点学习宣传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社会救助,就业促进、劳动合同、劳动争议处理,土地征收与补偿、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国有企业改制,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公共卫生,维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权益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保障人民生活、生命财产安全,有力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4、深入学习宣传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综治、民族宗教、流动人口管理、突发事件处置,加强、投诉、调解、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法律宣传教育,引导公民依法有序表达利益诉求,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努力促进文化事业发展,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确保全县社会和谐稳定。

(二)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宣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理念,切实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法治意识,推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逐步深入人心。

(三)切实加强反腐倡廉法制宣传教育。以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为重点,加强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审计法和廉政准则、党纪条规的宣传教育。

(四)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通过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在全社会形成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权威的氛围。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群众文化生活相结合,丰富法制文化活动载体和形式,探索建设法制文化教育基地,发挥县人民广场、县标广场、文化公园等公共文化场所作用,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法制文化宣传演出活动。

(五)广泛开展各项专题活动。要结合各重要节日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需要,及时开展普法活动。

1、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日活动。利用节假日、纪念日、法律颁布日等,开展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活动,集中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重点抓好“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集中开展以学习宣传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

2、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主题活动。深入推进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广泛开展以“优化发展环境”为主题的系列法制宣传活动;继续深化“法律八进”;全面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县”、“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民主法治示范村”、“民主法治示范社区”、“依法治校示范校”、“诚信守法示范企业”、“公平守信示范市场”、“学法守法示范家庭”等创建工程;积极组织开展专项法律咨询、法律知识竞赛、法治图片展览、法治公益广告等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六)深入推进依法治理。全力推进法治县创建活动,总结推广经验,建立健全制度,不断提高创建水平。围绕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和社会管理薄弱环节,扎实开展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工作,推进基层依法治理,提高全县社会管理法治化水平。

三、重点对象

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是全县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重点加强对全县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和新社会组织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把领导干部、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作为重中之重。

(一)着重加强领导干部学法守法用法。全县各级领导干部要把宪法和法律作为学习的重要内容,带头学法守法用法,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健全并落实县委中心组集体学法、县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法制讲座、法制培训、法律知识考试考核等制度,推进县级领导干部学法经常化、制度化。县委中心组集体学法每年不少于2次,县政府每年至少举办2期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专题研讨班。把法制教育纳入领导干部理论学习规划,纳入县党校和县人劳社保局公务员培训内容。建立领导干部任职前的依法行政情况考察和法律知识测试制度。对拟任科级领导职务的干部,要把掌握相关法律知识和依法行政情况作为任职前考察的重要内容,其中对拟任执法部门领导职务的要进行相关法律知识测试。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守法用法考核制度,考核结果列为年度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二)大力推进公务员学法守法用法。加强通用法律知识和与履行职责相关的专门法律知识学习,每年学习时间不少于40学时,不断提高公务员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加大公务员培训力度,定期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专门法律知识轮训和新颁布法律法规专题培训。每2年对全县领导干部和公务员进行一次法律知识考试。坚持和完善法律知识考核制度,将公务员依法办事情况作为任职、晋升的主要依据。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考试,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把有关法律知识作为持证上岗考试的重要内容。

(三)深入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根据青少年的特点和接受能力,结合公民意识教育,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引导青少年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治意识,养成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公民。各学校要进一步明确法制教育的地位和目标,完善法制教育的内容和体系,创新法制教育的方法和途径,发挥课堂教学的主渠道作用,中小学法制课每学期不少于lo课时,努力实现学校法制教育的系统化、科学化。深八推进中小学校法制教育课时、教材、师资、经费“四落实”,针对学生不同年龄特点,开展丰富多彩的法制教育活动。整合各种社会法制教育资源,建立多种形式的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重视运用互联网等传播手段丰富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的途径和形式,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格局。加强教职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增强依法执教、教书育人自觉性。充分发挥126名中小学校兼职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作用,加强青少年权益保护、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等有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加强对有不良行为青少年、社会闲散青少年等特殊青少年群体的法制宣传教育。

(四)扎实开展农民法制宣传教育。宣传与农民生产生活相关的法律法规,引导农民依法参与村民自治和其他社会管理活动,提高他们参与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能力。加强农村“两委”干部法制培训,提高他们运用法律手段管理基层事务、防范和处理矛盾纠纷的能力。开展农村“法律明白人”教育培训,全县达到8000人,发挥他们在开展法制宣传、法律咨询和化解矛盾中的作用。加强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突出遵纪守法、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等内容的宣传,在县城、装备基地、农民工集中居住地、工作场所及主要活动场所开展经常性宣传教育,注重法制宣传教育与法律服务相结合,提高其守法和依法维权意识。

(五) 积极开展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法制宣传教育。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宣传与企业经营管理有关的法律法规。把法制培训纳入个体企业负责人培训内容,特别是要把关系民生的食品、药品等行业生产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作为重中之重。进一步完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发挥法律顾问在企业依法经营管理中的规范引导和服务保障作用。加强事业单位管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他们依法管理、依法办事能力。深化企业职工法制宣传教育,引导职工遵纪守法,依法维护合法权益。

(六)抓好新社会组织、群众团体人员法制宣传教育。按照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要求,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不断扩大法制宣传教育覆盖面,把法制宣传教育向中介组织、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各类群众团体等不断出现的新社会组织或群体延伸,教育其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加强对新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的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推进行业依法自律与规范。加强新社会组织、群众团体人员法制宣传教育,引导其依法维护合法权益、表达利益诉求。

四、工作步骤

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规划从年开始实施,到2015年结束。分为以下3个阶段。

宣传发动阶段:年9月。全县各乡镇各部门根据本规划,研究制定本乡镇本部门五年普法规划,并报县普法办备案,切实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党委、政府目标管理。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的领导体制,建立健全各级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完善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汇报、开展督导检查等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司法局,承担日常工作。县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少于3人。县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配备1-3名专职普法人员。县、乡人大要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监督检查。县委政法部门、宣传部门、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和领导小组办公室共同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检查规划的实施工作。要建立健全《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责任制》,认真履行职责。各部门各行业负责本部门本行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积极面向社会开展本部门本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各类媒体要积极承担公益性法制宣传教育责任。鼓励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和公民参与、支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二)健全考评体系。建立健全考核评估指标体系,完善考核评估运行机制,对本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年度考核、阶段性检查和专项督查。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表彰先进。

(三)落实普法经费。县政府要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按人均标准不低于0.4元,按时足额到位,专款专用,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逐步增加。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相关经费,保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正常开展。

(四)抓好队伍建设。培养专兼职相结合的法制宣传教育队伍,提高专职法制宣传提高教育工作者的政治业务素质和组织指导能力;加强中小学法制副校长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定期培训和管理制度,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加强法制宣讲团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其在全民普法中的积极作用;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志愿者队伍建设,鼓励国家公职人员、法律工作者、文艺工作者等加入志愿者队伍,积极开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推进志愿者活动向规范化发展。

(五)推进阵地建设。完善县城、乡村公共活动场所法制宣传教育设施。利用各类教育基地开展法制宣传测工作,提高在线申报比例,确保百万人口报告数,新的、严重的报告比例,报告质量继续保持在全省前列。

六是深化农村药品“两网”建设,举办协管员、信息员培训班。

法律法规宣传篇7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我县“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和推进富民强县的总体部署以及“十二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按照建设治县的要求,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相结合、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相结合、与社会主义公民意识教育相结合、与社会主义法治实践相结合,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推进“法治民政”建设,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为我县民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六五”普法规划,深入有效的宣传和普及民政法律、法规和政策,全面推行权力阳光运行机制,进一步增强民政干部职工的法治观念和依法行政意识,切实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和服务民生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升民政管理服务对象的法律素质,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提高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不断扩大民政法律的权威性和影响力。

(三)工作原则

1、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立足于发挥法律的保障作用,紧紧围绕“十二五”期间我县民政事业发展总体目标和工作重点,认真落实民政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各项工作措施,着力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依法推进民政工作扎实有序开展,加快民政事业现代化建设步伐。

2、以人为本,服务群众。立足于提高法律素质,重点加强宪法、国家基本法及民政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并根据不同对象的各种需求,采取各种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依法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在服务群众中教育群众突出不同的普法内容,提高民政法制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不同层次的普法对象都能得到法制教育。

3、分类指导,注重实效。根据民政事业发展对法制宣传教育的新要求,针对人民群众对民政普法教育工作的新期待和新需求,创新普法载体,改进工作方法,采取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吸引人民群众广泛参与,努力扩大普法宣传教育覆盖面。

4、学用结合,普治并举。在实施“六五”普法规划工作中,要按照学以致用、以用促学的要求,将法制宣传教育与行业依法治理紧密结合起来,将普法宣传贯穿于各项民政业务工作全过程。

5、突出特色,改革创新。把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规律,探索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有效方式和途径,创新工作理念,拓展工作领域,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载体,积极探索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的新思路和新方法。

二、主要任务

按照县委、政府和上级民政部门关于普法工作的统一部署,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围绕建设“法治民政”目标,重点做好宪法、规范政府公共行为的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学习、培训和宣传。

(一)加强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的宣传教育

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突出抓好宪法和民政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进一步增强公民宪法意识,进一步增强公民宪法意识,牢固树立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观念,牢固树立国家一切权利改造人民的观念;牢固树立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观念,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使宪法在全社会得到一体遵行;要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学习宣传,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重要意义、基本经验及其基本构成、基本特征;学习民商法、行政法、经济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法律,充分发挥法律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规范、引导、保障作用;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组织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牢固树立并自学践行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理念。

(二)深入学习宣传保障和改善民生的相关法律法规

切实加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老年人权益保障、五保集中供养、临时生活救助、城乡医疗救助、城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流浪儿童救助、自然灾害救助、慈善救助等弱势群体生活保障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加强对老年群体的法律服务,重视低收入群体和各类特殊人员生活状况,及时将其纳入保障(救助)范围,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提高民政工作依法行政的水平,帮助各类民政管理和服务对象学习了解相关法规政策,增强其依法办事、依法维权的自觉性。

(三)深入开展社会组织建设管理方面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重点进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在民间组织登记管理工作中,重点进行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加强村(居)民委员会组织运行、村民委员会选举、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社工人才队伍建设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重点抓好村(居)委员会干部、社会组织负责人或专职工作人员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依法办事能力,进一步增强村(居)民民主自治意识,丰富民主管理形式,提高民主治理能力;继续推进社会组织能力建设,强化自律意识,增强自我服务功能,提升服务社会水平;实施社会工作人才培养工程,扩大社工人才队伍规模,提高社工能力素质。

(四)深入开展专项行政事务管理方面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加强地名管理、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殡葬管理、婚姻登记、收养登记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增强地名标注服务社会功能;维护区域界桩、界线清晰稳定;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的教育宣传,促进殡葬事业科学发展;维护平等、和睦、文明婚姻家庭关系,保障公民特别是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婚姻家庭权益;营造“扶老、助残、救孤、济困、赈灾”良好舆论氛围。

三、教育对象和要求

民政系统开展“六五”普法教育的对象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重点是民政部门干部职工、乡镇(街道)民政工作者、村(社区)干部以及民政管理服务对象。

(一)着力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实现领导方式和管理方式的转变

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用法,加强领导干部法治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的培训,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和管理社会事务的能力。

(二)着力增强公务员学法用法意识,提高维护法律尊严的自觉性

大力推进公务员员学法守法用法。加强通用法律知识和与改造职务相关的专门法律的知识学习,不断增强公务员依照法宝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的意识,提高公务员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积极参加各类法律法规专题培训,并将法律知识考试考核成绩作为任职、晋级、奖惩的重要依据,使广大公务员牢固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观念,切实提高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公共权力的能力和水平。

(三)着力提升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水平,确保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

坚持将学法、普法、用法相结合,加大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和执法技能培训。自觉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掌握执法本领,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不断提高行政执法的水平和技能。

(四)着力增强民政对象的法制观念,提升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

坚持将广泛开展普法宣传与严格实施行政执法相结合。注重事前教育与事后惩处,加强面向广大民政管理服务对象开展普法宣传,使其知晓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和权利,引导其合法、诚信开展有关活动。利用各种法律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等活动,积极创新城乡基层普法宣传教育的途径和形式,引导城乡居民树立遵纪守法观念,尤其注重青少年、农牧民、社区居民的法制宣传教育,使其通过法律途径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四、主要措施

(一)坚持自学和集中学习教育相结合。每年度初,布置好民政部门工作人员应学习的法律知识,制定学法制度,提出自学要求;同时,结合阶段性的民政工作重点,组织不定期的集中学习。

(二)坚持活动和组织教育相结合。争取经常利用媒体宣传相关民政法制知识,加大民政法制宣传的影响力;深入基层,争取公民广泛参与,增大法制宣教的机会;利用电视、广播、等方式进行集中宣教,保证民政法制宣教的深度;根据县委、政府的要求,参加每年12月4日的法制宣传日活动,提高全民对相关民政法律法规的熟识度。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和民政部门主管的相关业务,积极配合政府普法工作机构开展“法律六进”等系列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

(三)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解决民政工作热点难点问题相结合。针对人民群众特别关注的民政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通过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制实践,分析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探索新路子,从法制的角度推进民政工作的制度创新;加强依法维权、依法的宣传教育,引导民政对象依法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依法解决各种矛盾和纠纷。

五、工作步骤与安排

民政局普法第六个五年规划从2011年开始实施,到2015年结束,分为三个阶段:

(一)宣传启动阶段(2011年),按照县委、政府普法工作机构的规划总体要求,结合民政工作实际,认真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六五”普法规划,并报依法治旗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2年至2015年6月),根据规划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分层次、多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制定年度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三)考核验收阶段(2015年7月至10月),注重实效,总结民政“六五”普法工作,做好接受验收的准备。

六、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领导。要高度重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认真接受各级党委、人大、政府的领导、监督;接受当地普法主管部门和上级民政主管部门的具体指导,积极配合当地普法主管部门和上级民政主管部门的工作。要把法制宣传教育摆上议事日程,列入民政事业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和民政事业现代化发展纲要。

(二)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局成立“六五”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协调和部署民政系统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成立法治和普法领导机构,“一把手”为本单位法治和普法第一责任人,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统筹部署;把依法治理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列入年度民政事业发展的总体规划,统筹安排落实;民政部门的法制机构应当切实履行法治和普法工作办公室的职责,把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规划贯彻好、实施好。

法律法规宣传篇8

一、以服务科学发展为统领,服务大局,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全面推进“五五”规划贯彻落实.

1、加强促进科学发展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把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到工作的各环节、全过程;深入开展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的宣传教育,把宪法宣传教育纳入局年度各项主题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2、加强以劳动就业、社会保障为主的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进一步强化服务用人单位和职工的观念,促进劳资双方和谐稳定。

3、加强市场经济法律、宏观调控、资源环境、土地经营权流转、保护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为落实中央关于扩大内需的方针、促进我市经济平稳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4、加强社会建设和维护社会稳定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大力开展社会管理、打击犯罪、以法、依法维权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引导群众依法表达利益诉求,依法解决各种矛盾纠纷。

二、突出重点对象,全面推进“法律六进”,促进干部职工法律素质的提高.

5、加强“法律六进”工作的组织领导,积极配合并参与市开展的“法律六进”活动,落实组织、工作方案,确保“法律六进”稳步实施。

6、扎实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把法律知识学习作为机关干部职工学习的重要内容之一,重点抓好局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及局属各单位主要领导干部的学法用法,坚持和完善局党委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年内聘请专家举办两次法制讲座。制定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意见,使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学法用法经常化、规范化。

7、、扎实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把法制教育纳入技工学校总体教学计划,保证教学质量。要开展专题法制教育,把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心理教育、青春期教育、生命教育结合起来,与安全、禁毒、环境、国防、交通等专项教育有机结合,使之融为一体。进一步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网络。深入开展依法治校活动,结合治理和整顿学校周边环境,加强维护学校安全稳定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为学校创造健康文明的学习生活环境。

8、、扎实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局属各单位、有关科室要根据各自不同的尊龙凯时最新的业务范围,加强对企业进行劳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劳动监察大队要加强对企业规章制度制定、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监察,并帮助其修订和完善。引导企业严格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三、深入开展依法治理,积极推进法治城市创建工作

9、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的意见》,以“一学三讲”(学法律、讲权利、将义务、讲责任)为内容,以“法律六进”(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为载体,为推进我市法治镇街、法治社区和法治单位创建、全面启动“法治城市”创建做好各项工作。

10、把“法律六进”活动与法治城市创建活动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开展“法律六进”活动,为法治城市创建活动打下扎实的基础。通过开展法治城市、法治镇街、法治单位创建活动,进一步促进和深化“法律六进”工作。

11、配合做好基层和行业依法治理工作。在全市推进“民主法治村”、“民主法治社区”、“依法办事示范单位”、“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中,积极配合做好各项工作。

四、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方式方法,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实际效果

12、要利用丰富多彩、形式新颖的宣传方式,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实用性,以用人单位和职工喜闻乐见的形式,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实际效果。

13、要从实际出发,通过组织开展法制报告会、法律知识竞赛、法制教育征文、演讲比赛等,营造法制宣传教育的浓厚氛围。

14、积极参加市组织的“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充分利用各种专项法律颁布实施纪念日,组织开展各个专项法律的宣传日、宣传周和宣传月活动。

15、积极配合全市开展的消费者权益保护、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人口与计划生育、妇女儿童权益保护、老年人权益保护、残疾人权益保护、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知识产权保护、禁毒、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道路交通安全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为各专项整治活动开展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五、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

16、要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制,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各单位、科室工作目标任务。

法律法规宣传篇9

一年来,杞梓里镇普法宣工作在县依法治县工作领导组和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镇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和稳定大局,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积极推进依法治镇进程,为构建和谐杞梓里镇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较好的完成了普法宣的工作目标任务。现将我镇今年以来的普法宣工作总结如下:

一、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取得较好效果。

今年我镇紧紧围绕普法宣传主题,积极开展了有特色、有创新、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活动,取得较好宣传效果。

(一)扎实开展普法宣传月活动。2018年2月20日上午,我镇司法所、综治委成员单位联合信访、反邪教、食品安全、安全生产、妇联、民政、社保等镇直相关单位在镇镇主干道开展大型综治普法宣传活动。重点突出了以《人民调解法》、《信访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法》、《禁毒法》等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宣传,通过广泛宣传增强了针对性和时效性。通过普法宣传月一系列活动的深入开展,法规政策深入人心,群众的法律意识得到了进一步提高,为我镇法治建设奠定了扎实的群众基础。

(二)扎实开展 “12.4”宪法宣传周工作。为做好各项宣传工作,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要求,我镇及时召开了党政领导班子会议,研究活动方案。活动中,紧紧围绕“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治宣传日主题宣传活动提出的“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这一主题开展活动。突出宣传《宪法》、《劳动法》、《法律援助工作条例》、《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扫黑除恶、依法信访等知识。通过法律咨询服务、普法便民服务、悬挂条幅标语等多种普法形式,现场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吸引了大量过往群众观看。通过开展此次宣传活动,树立了宪法权威,弘扬了宪法精神,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干部群众的法治意识,形成良好的法治氛围。

二、细化各项措施,认真落实“法律七进”工作目标任务。

(一)突出重点内容,开展学法活动。

1、深入开展以宪法为重点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学习宣传宪法基本原则和基本精神,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重大意义和基本构成,进一步发挥法律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规范、引导和保障作用。

2、深入开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深入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特殊人群服务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深入开展突发事件应对和信访、投诉、调解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引导群众依法参与社会管理、依法表达利益诉求、依法解决矛盾纠纷,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抓住重点对象,促进学法宣传。我镇狠抓普法重点对象学法活动。

1、切实提高领导干部法律素质, 着力培养依法行政“明白人”。继续坚持和完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定学习任务;

2、突出抓好青少年法治教育, 加强防范青少年沦为“失足者”。 由法治副校长定期到杞梓里中心学校上法治课;并积极组织学生开展法律知识竞赛活动;

3、扎实开展农民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农民依法参与基层民主自治活动和其他社会管理,提高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

三、2019年工作打算

根据党的精神和上级普法主管机关,2019年普法宣工作重点是:

(一)做好“七五”普法规划和年度计划。

法律法规宣传篇10

各科室、招商中心:

继续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全局人员的法律意识和素质,加强法治机关建设,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依法治国,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也是全面实施我市“十二五”商务规划的基本要求和重要保障。为此,根据商务部、省商务厅和镇江市商务局关于“六五”普法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十二五”时期商务经济发展的目标任务,创新法制宣传教育的形式和手段,巩固完善法制宣传教育的制度,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效,进一步提高商务系统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积极推进法治实践,为我市商务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法制保障和法治环境。

二、普法对象与主要任务

普法对象:局全体干部职工

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突出抓好宪法的学习宣传,大力宣传我国的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及党和国家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的理论、方针和政策,使全局干部职工牢固树立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观念,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学习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培育民主法制观念、爱国意识和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加强对《刑法》、《民法通则》、《婚姻法》、《物权法》等法律的理解和掌握,及时学习和宣传“六五”普法期间新出台的与人民群众生活权益相关的法律,不断增强守法意识,为维护法律和自身合法权益,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作出应有的努力。

(二)深入学习宣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法规。市场经济法律法规是开展商务工作的直接法律依据,尤其是商务经济,进一步学习宣传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法律法规以及国内外贸易、外商投资和对外经济合作领域的法律、法规、规章;进一步学习宣传公司法、合同法等民商事法律制度;进一步学习资源、环境和公共卫生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提高全局干部职工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能力。

(三)深入学习宣传国际经贸规则。深入了解和运用国际经贸规则,是实施互利共赢对外开放战略、提高对外开放水平的重要保障。要继续深入学习宣传世界贸易组织规则,进一步增强履行入世承诺、应对贸易摩擦和解决贸易争端的能力。要继续学习宣传国际贸易、国际投资、国际商事争端解决等方面的条约、规则、惯例等,进一步增强对国际经贸规则的了解、把握和运用。

(四)加强反腐倡廉法制宣传教育。以局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为重点,加强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审计法和廉政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党纪条规的宣传教育,坚持反腐倡廉法制宣传教育与政治理论教育、理想信念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相结合,提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五)坚持普法和法治实践相结合,大力开展依法行政。把法制宣传教育与推进商务事业各项法治建设紧密结合起来。着力推进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法制建设,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大力提倡和学习宣传通过法律途径、运用法律手段进行经济管理。要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体制和机制,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严格依法行政程序,强化行政行为监督。完善和推广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积极探索建立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制度。积极探索和推进依法行政的实践形式,进一步推动我局依法行政再上新台阶。

三、组织领导

局成立“六五”普法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并领导实施“六五”普法的工作方案,决定“六五”普法工作的重大事项。

组 长: 齐兴武 局 长

副组长: 笪 萍 纪检组长

成员为各科室、招商中心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普法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副组长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全局“六五”普法实施方案,安排法制宣传教育,指导协调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理和普法督导检查等工作。

四、工作步骤

“六五”普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从2012年1月开始实施,到2015年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一) 宣传发动阶段:2012年1月前,局制定普法工作实施方案,并根据本实施方案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二) 组织实施阶段:2012年至2015年。依据本实施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实际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推进依法行政,确保本实施方案的贯彻落实。

(三) 检查验收阶段: 2015下半年。局通过自查方式,总结经验,查找问题,迎接上级普法工作检查组的检查验收,从而推动“六五”普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正常开展。

五、工作要求

在实施“六五”普法过程中,要求实履行法制宣传教育责任,认真组织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大力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能力和服务社会水平。

(一)加强依法行政法制制度建设。大力推进商业设施建设、商品交易市场、汽车流通市场管理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建设,切实加强制度建设,完善行政立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行政复议程序,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二)加强领导干部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干部要把宪法和法律作为学习的重要内容,带头学法用法,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大力推进领导干部法制教育制度化、规范化,继续坚持和完善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把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和任用考察时的重要内容。

(三)加强公务员法制宣传教育。继续推进公务员年度法制学习培训工作,大力开展法制教育培训活动,培养公务员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观念,将法律知识考核结果作为公务员考核、任职、定级和晋升的重要依据。加强廉政教育,将法制宣传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能力和服务社会水平。

(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网络和队伍建设。建立和完善法制宣传教育机构的横向工作联络网,建立和完善商务法制宣传教育机构的纵向工作联络网,形成健全的法制宣传教育网络体系。加强法制宣传人员的培训指导和规范管理,切实发挥各类法制宣传人员在商务法律宣传教育中的积极作用。

(五)进一步创新丰富法制宣传教育载体和形式。充分利用有关媒体开辟商务法制宣传栏,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积极开展商务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大众传媒法制教育渠道作用。建立和完善普法网页,加强商务法制宣传,发挥现代网络传媒优势,扩大商务法制宣传教育覆盖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