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具体准则十篇-尊龙凯时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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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具体准则

企业会计具体准则篇1

随着经济一体化程度的逐渐加深,国际资本的流动日益频繁,各国间经济交流愈发紧密,毋庸置疑,世界经济一体化势在必行,世界经济形势也必将牵一发而动全身。会计准则的完善程度标志着我国会计体系发展的成熟度,也决定着我国市场经济是否能够有效运行。在完善会计准则的探索这条道路上,我国也应该积极汲取发达国家先进的会计理念、技术,寻找适合于我国国情的相关会计准则、制度,促进经济的良性发展。2006年,国家财政部颁布了新会计准则,我国新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由一项基本准则、38项具体准则组成,新企业会计准则对我国现今的交易和事项进行了更为全面系统的规范,也与国际会计准则高度趋同。我国新会计准则的目标是反映企业经营活动情况,向财务报告使用者提供与其决策有用的信息,提供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履行情况的信息。在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我国企业具体会计准则的研究意义重大,其主要影响分为以下方面:

(1)更加强调财务信息的可靠性。新准则中的基本准则明确规定了会计信息质量特征的第一条就是可靠性,新会计准则中对财务信息的可靠性的重视程度非同一般,可靠性是会计信息的生命,失去了这一特征,会计信息的价值将无从谈起。

(2)降低我国对外贸易的资本交易成本。新企业会计准则的与实施是我国会计史上的一个里程碑,标志着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实现了接轨。事实上,若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相差过多将会对我国对外融资等一系列交易事项造成障碍,也不利于我国对外的招商引资,现今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则更好地为我国对外交易事项降低了资本的交易成本。

2企业具体会计准则变迁

2.1国外会计准则变更的历史沿革

2.1.1国际会计准则变迁

(1)主体准则制定阶段(19731989 年)。20世纪80年代末,世界经济一体化发展对国际会计协调的需求明显增加,这一阶段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的主要工作是兼顾各国会计法规、经济环境和法律体系等方面的差异,认可各国对主要会计问题所采取的处理方法,准则几乎包容了各国会计实务在许多会计问题上的多种备选方案中可进行的选择。

(2)提高会计准则的可比性阶段(19891995年)。由于对某一会计事项采用多种会计处理方法会影响会计信息的可比性,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实施了会计准则可比性计划,旨在减少可选择的会计处理方法,提高国际会计准则的可比性。该计划的启动以1989年的e32财务报表可比性/改进项目的公布为标志。该项目涉及《国际会计准则第2 号存货》等十个准则。1995年修订后的十个准则生效,标志着可比性计划圆满完成。

(3)制定核心准则阶段(19952000年)。1995年7月,国际证监会组织(iosco)与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达成协议,如果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能够完成iosco提出的核心准则(五大类40个项目),iosco将批准这套核心准则,并推荐跨国上市公司在编制财务报表时使用。1997年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成立了常设的准则解释委员会,不时地对现行国际会计准则可能产生歧义的方面进行解释。1998年12月,随着《国际会计准则39号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的通过,制定核心准则的计划宣告完成,1999年iosco开始了对核心准则的审核,2000年5月17日iosco通过了全部40个核心准则项目,批准跨国证券发行和上市的公司使用国际会计准则,此举是全球财务报告协调化的一个里程碑。

(4)核心准则应用阶段(2000年至今)。核心准则计划完成后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的影响日益深远,核心准则也开始被各国所采用。为了进一步提高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的作用与地位,使核心准则尽快在全世界范围内得到应用,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将重组问题提上了议事日程。2001年重组后的iasb一方面负责对以前的ias进行修订,涉及《改进国际会计准则》项目下的13项准则及《ias32金融工具:列报与披露》、《ias36资产减值》、《ias38无形资产》和《ias39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等多项国际会计准则,目标在于改进国际会计准则的质量,确保一个高质量会计准则的稳定平台。另一方面,iasb还将制定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作为构建国际准则协调平台的另一重要工作,先后了六项新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包括企业合并、保险合同、采掘业等方面的准则。由此国际会计准则的质量得到巨大的提高,并且形成了会计准则国际协调的稳定平台。

2.1.2美国会计准则变迁的历史回顾

20世纪70年代,作为世界上最大最重要的资本市场,美国认为fasb制定的财务会计准则是世界上最好的会计标准。sec也持同样的观点,要求所有到美国证券市场上市融资的外国公司都必须按照usgaap,而非ias/ifrs编制财务报告。难以忍受的附加成本使得许多非美国公司不得不放弃在美国资本市场寻求机会。

1988年,fasb以观察员身份加入了当时的iasc理事会。1991年,fasb发表了一份开展国际活动的战略计划,首次正式提出在美国会计准则与其他国家会计准则之间取得更大可比性的目标,并明确表示支持国际会计准则的制定。从表面上看这一阶段美国在一定程度上还是支持iasc及其准则的,但事实上美国一直致力于制定自己的准则。在相当长的时期内,美国对国际会计准则的态度是消极的。

安然事件的发生促使美国与iasb及其准则的协调进入了主动积极协调的阶段。美国必须借助iasb以及ias/ifrs在国际市场上的声誉来改进其gaap的缺陷,恢复公众投资者的信心。

2002年10月,fasb和iasb了一份谅解备忘录,承诺共同制定适用于国内公司和跨国公司财务报告的高质量、可比的会计准则。2004年11月22日,fasb与iasb联合成立了一个国际业绩工作组,以便帮助双方完成业绩报告准则的合作项目,提高财务报表中的信息在评价企业财务业绩方面的有用性。2006年2月27日,fasb与iasb了一项谅解备忘录,重申了双方制定高质量全球资本市场通用会计准则的目标。

2.1.3全球化背景下其他国家会计准则变迁

在会计准则国际协调和趋同的主流环境下,下述国家的选择和准则变迁路径呈现出不同的特点:日本从善入流,认为会计准则国际趋同对于日本发展国际性资本市场非常重要,与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频繁会晤,积极推动准则趋同,消除差异;澳大利亚是准则趋同中的急脾气,虽然曾致力于设计其自身的准则体系,也有自己制定一套国际通用准则的雄心,但在听说欧盟决定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消息后,也很快决定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并且走得更远。

尽管这些国际的会计准则协调和趋同路径不同,但也具有一定的共性:①最根本的一点是,会计准则变迁国家利益至上;②会计准则变迁具有强制性;③会计准则变迁具有阶段性和长期性。

2.2中国具体会计准则变更的历史沿革

2.2.1会计准则的探索阶段(19781992年企业会计准则颁布以前)十年文化大革命使我国经济受到了严重的影响,这一阶段首先恢复了十年动乱期间遭受严重破坏的会计制度,并对企业会计制度进行了修订与完善。这一阶段的会计准则变迁是以苏式会计为模板的计划经济会计模式,尚未从根本上触及计划经济模式的会计制度,但已经为后续的会计改革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2.2会计准则的逐步建立阶段(1992年企业会计准则颁布至20世纪末)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中国要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道路。这对我国会计改革提出了新的要求。随着我国宏观经济体制从计划经济体制转变为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开放政策的不断推进,以计划经济模式为特征的会计制度的弊端日益凸显。1992年11月《企业会计准则》的颁布标志着我国会计制度发生根本性变迁。在此基础上,财政部1993年7月1日又组织实施了13个行业会计制度,同时废止了原有的40多个行业会计准则。此后为真正实行会计准则,财政部会计司相继出台了:《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债务重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非货币性交易》、《或有事项》等16项具体会计准则。这一阶段会计准则变迁一改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会计制度的模式,在诸多方面借鉴了国际惯例,对会计准则进行全面改革,开创了国内企业实行适合商品经济会计需要的会计制度的先河。通过这一阶段的会计改革,在保留原有会计制度的基础上,采纳国际会计惯例,形成制度与准则并存的格局,会计制度发生了根本性变迁,同时实现了会计核算模式的根本转变,完成了从由计划经济模式到市场经济模式的转型,初步实现了与国际会计惯例的接轨。

2.2.3会计准则的全面发展阶段(19992005年)

这一时期国内资本市场迅速发展,经济国际化程度不断提高,期间还经历了我国加入wto这一历史性事件。这一阶段的特点是,会计准则的修订过程中越来越多的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经验,适应了我国经济国际化的需要,迎合了这一阶段会计信息需求者对会计核算的要求,会计准则在全面发展、变迁的过程中呈现国际化的趋势。

2.2.4会计准则的国际趋同阶段(2006年至今)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对外开放的深入,迫切要求建立满足市场化、国际化要求的会计准则体系,提升会计准则在实际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财政部于2006年在原17项会计准则修订的基础上,制定了20余项新准则,建立起由l项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准则组成、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并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充分协调、涵盖各类企业各项经济业务、可独立实施的会计准则体系。至此,我国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的构架及其主要内容已基本确定,在框架结构上与国际会计准则基本一致。这一阶段会计准则变迁的特点是,以国际化方向为我国会计准则的制定方向,从形式上实现与国际趋同,在趋同中既充分借鉴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又考虑我国客观环境特点,试图建立起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并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充分协调的、涵盖各类企业各项经济业务、可独立实施的会计准则体系。

2.3中外具体会计准则的比较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由基本准则、具体准则和应用指南三部分构成。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在内容架构上已基本实现了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趋同。

新企业会计准则在许多交易和业务中都采用了公允价值计量属性。修订后的准则体系主要在金融工具的确认与计量、投资性房地产、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债务重组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等方面运用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公允价值的使用,限制条件也比较多,例如: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规定,只有在非货币性交易具有商业实质并且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时才允许采用,这就对企业进行盈余操纵进行了有效的控制。与

此同时,如何合理确定公允价值也是对财务会计人员的很大的挑战。国际会计准则规定,除非企业能提供合理证明,否则必须采用公允价值计量。而考虑到我国的实际国情,我国在运用公允价值计量属性时则显得更为谨慎,只有在充分证明可以用公允价值计量时才使用公允价值。

我国新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对发出存货的成本计量方面取消了后进先出法,这主要是基于资产负债观,也足见新准则强化了资产负债表的使用地位,而国际会计准则编报的财务报告的框架则允许采用后进先出法。

我国新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规定: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一经计提,在以后的会计期间不得转回,而国际准则编报的财务报告的框架则允许转回。

我国新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中对我国固定资产的后续计量中固定资产的重估明确表明,固定资产入账后,其价值不允许重估,而国际准则编报的财务报告的框架则强调可对固定资产进行重估,重估后增值部分确认为所有者权益,减值部分确认为费用。

国际会计准则定义在财务和经营决策中,如果一方有能力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则认为它们是关联方。而由于我国国企数量众多,考虑到这一基本情况,我国会计准则并未将所有的国企都纳入关联方。

我国规定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摊销应当在使用寿命内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摊销。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包括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但是对于以前期间已经费用化的支出不再调整。无形资产摊销金额为其入账价值扣除残值后的净额,已经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的,还应扣除已经提取的减值准备金额,并且,无形资产的减值准备一经计提,在以后的会计期间不得转回。而国际会计准则并不将无形资产的寿命分为使用寿命有限和使用寿命不确定,只是规定摊销应在其有用寿命的最佳估计期限内摊销。

财务报告披露方面,国际会计准则要求对国家控制的企业间的交易进行披露,而我国则不必进行此项披露。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多数情况下,我国企业合并属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此种合并一般以账面价值为基础,因为我国企业合并、重组案例中,合并双方并非自愿的行为,而是受到其他方面的影响,所以合并价格不一定公允,若采用公允价值,可能会导致利润操纵行为。国际会计准则对政府补助采用全面收益法,规定补助计入损益。我国新会计准则规定,对补助规定会计处理方法按权益法处理,没有特殊规定的计入损益。

随着世界各国经济一体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各国想要更好地融入的世界经济发展的大潮中,在国际舞台上展示自己的风采,会计准则势必将要实现趋同。这样,才能提高会计信息的可比性,为决策者决策提供有用的信息。诚然,趋同,并非等同。各国的经济、文化、法律环境不尽相同,经济发展的程度亦是各具特色,我国也应该在考虑到我国实际情况的大前提下对国际会计准则进行良好的借鉴,为我国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奠定理论基础,使得各项国内外交易和事项能够有例可援,有理可依。

3未来的变迁展望

3.1与国际会计准则相协调

从我国会计准则变更的历史沿革可以看出,我国在制定和完善会计准则的过程中,始终注意借鉴国际会计准则。随着会计在国际协调中进一步推进,世界各国对相同交易或事项采用统一会计准则的共识也在逐步形成。因此,我国会计准则的发展过程也就是其与国际协调、国际趋同的过程。各国都为本国利益积极参与国际会计协调,而中国也已融入国际会计协调之中,并正以积极的姿态在各种场合发表我们对国际会计准则的意见以及采取积极的态度消除中国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差异。

企业会计具体准则篇2

在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前言》中第9段明确指出,“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拟应用于所有以营利为导向的主体的通用财务报表和其他财务报告。以营利为导向的主体包括从事商业、工业、金融及类似活动的主体,不论是以公司还是以其他形式组成。”我国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也无疑是适用于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中也指出,“本准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企业(包括公司)。”但是在这些文件或公告中,并没有指明这些准则适用于什么样规模、什么样经营模式的企业。也就是说,上市公司或大型企业可以采用,非上市公司或中小型企业也可以同样适用。但是事实上,并不是世界上采用国际会计准则或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国家或地区的所有企业都被要求采用这些准则,也不是我国境内的所有企业都被要求采用我国现行的会计准则体系。正是因为有必要制定中小企业会计准则,才需要研究这些准则的适用范围问题;正是因为需要研究这些准则的适用范围问题,才有必要研究中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定位问题。其实,对于中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定位模式,需要解决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中小企业会计准则与现有会计准则体系的关系;二是中小企业会计准则以什么形式出现在公众面前。

一、中小企业会计准则:是否为一个独立的会计准则体系

毋庸置疑,中小企业会计准则的适用范围仅仅限于中小企业,那么非中小企业就应该遵循现有的会计准则体系。这个时候,就形成了两套会计准则体系:一是适用于中小企业的会计准则体系,不论什么行业、什么组织形式的企业,只要符合准则中规定的中小企业范畴,都应该遵循这套会计准则体系;二是适用于非中小企业的会计准则体系。同样,不论什么行业、什么组织形式的企业,只要不符合中小企业的界定,都应该遵循这套会计准则体系。两套会计准则体系的关系表示如图1。

将中小企业会计准则作为一个独立的体系,与现有会计准则体系相并列,可以清楚地看出两套会计准则体系的本质区别,也非常容易让不同适用范围的企业接受与采纳。从会计角度来看,中小企业与非中小企业有较大的差异,需要建立一套特殊的会计准则体系。但是,作为一套会计准则体系,首先需要建立自己的理论基础(即财务会计概念框架,下同),包括会计目标、会计信息质量特征、会计要素、确认与计量原则和财务报告体系等;然后,在这套理论的指导下,分别中小企业的交易或事项制定具体的会计准则,如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收入等准则。而且,这些理论基础和具体业务准则的规定与非中小企业会计准则体系是有着一定差别的,并且是与中小企业相适应的。这将遇到许多需要解决的问题,如:是否需要重新确定中小企业会计的目标?中小企业会计信息质量的要求和非中小企业是否不一样?中小企业应该设立几个会计要素?中小企业会计要素的确认与计量有什么特殊要求?财务报告体系有何不同?规范每一项业务的具体准则是否必须与非中小企业会计准则存在差异等等。解决上述问题的难度并不大,会计准则制定者可以根据中小企业的特性来研究并决定这些问题,但是,这样做,准则的制定成本会大大增加,而效果可能会大打折扣。同时,还会带来准则遵循中“选择难”的问题,尤其是当企业可能在中小企业与非中小企业之间徘徊与往复的时候,究竟选择什么样的会计准则体系是首要解决的问题。而且,在转换时要重新接受与采纳一套新的会计准则体系,也会增加执行成本。

二、中小企业会计准则:是否为一个具体会计准则

将中小企业会计准则作为一个具体会计准则,有两种模式:一种是中小企业会计准则中无须建立单独的理论基础,直接和非中小企业会计准则遵循同一个财务会计概念框架,而这个具体准则实质上就是其他非中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一个浓缩,或者可能会采用“指向”的方式;另一种是中小企业会计准则中也要有自己独立的理论基础,而这些理论基础与非中小企业会计准则可能会有不一致,在这个理论基础指导下,再去规范具体业务。这两种模式下中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内容表示如图2。

三、中小企业会计准则:是否为具体会计准则的简化

中小企业遵循非中小企业会计准则,成本高而效果不能抵销成本,因此,可以简化会计准则。但简化会计准则,并不是一定要单独建立一套会计准则体系,也不是要重新建立一套理论基础,而是在非中小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的框架下,简化确认与计量,简化信息披露。在这种要求下,完全可以在非中小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的各项会计准则中,增加一项内容,即“中小企业的应用要求”。

四、中小企业会计准则模式的选择

上面介绍了三种中小企业会计准则定位模式。这三种模式都能够体现出中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地位与作用,各有特点和优缺点,但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模式作为发展中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基本模式。从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最新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中小主体》(征求意见稿)来看,所选择的是第二种模式:一个具体会计准则。这个准则和其他准则是并列的。英国是世界上较早《小型企业财务报告准则》的国家,它所采取的也是这种模式。不过,澳大利亚、新西兰和加拿大等国家却是将中小企业和其他企业适用的会计准则放在一起,没有将其作为一项独立的具体会计准则来对待。

企业会计具体准则篇3

「关键词新会计准则体系;;特点;国际会计准则;比较

我国新会计准则体系于2006年2月15日由财政部,自2007年1月起在上市公司范围内实施,鼓励其他执行。新会计准则体系由1项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组成,其中基本会计准则根据1992年财政部的《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财务通则》进行的修改,16项具体会计准则是在2005年前已经颁布的具体会计准则的基础上,进行了修改和完善,22项具体会计准则为全新的。新会计准则体系充分借鉴了国际会计惯例,符合我国加入wto后企业参与国际竞争对会计信息质量的要求。新会计准则体系的贯彻和实施,对于进一步规范我国的资本市场,提高企业会计信息的质量,建立和完善企业制度,促进主义市场的,都将发挥重要的作用。

一、新会计准则体系的内容

新会计准则体系由1个基本准则、38个具体准则和2个应有指南三个层次构成:

1、基本准则。基本会计准则的作用是“准则的准则”,对38个具体准则起着统驭和指导作用,具体会计准则应在基本会计准则规定的框架内,按照会计业务或事项的类别进行制定与执行。主要规范如下几方面的内容:

(1)规定整个会计准则体系的目的。新基本会计准则将制定会计准则体系的目的归纳为规范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向财务报告使用者通过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履行情况,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作出经济决策。

(2)规范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和会计信息质量要求。新会计准则对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即会计的基本假设)没有作修改变动,仍然为会计主体、持续经营、会计分期和货币计量四个方面。将原来的会计核算一般原则修改为对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修改前的会计核算原则为12条,要求企业的会计核算要遵循客观性、相关性、可比性、一贯性、及时性、明晰性、成本计价、权责发生制、谨慎、配比、划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重要性原则。新会计准则将原来的会计核算原则12条原则分成了两部分,一部分改为对会计信息质量提出要求,这些要求包括:真实性、相关性、明晰性、可比性、一贯性、实质重于形式、谨慎性、重要性、及时性等。而将原来的历史成本计价、权责发生制、配比原则作为对会计要素计量提出的要求处理。

(3)规范会计要素及其确认与计量、会计报告整体要求。新基本会计准则仍然将企业会计要素规范为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六个,未发生变动;原会计准则规定会计要素的计量属性只有历史成本一个,新准则规定的计量属性有有五个,即历史成本、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和公允价值。并规定企业在对会计要素进行计量时,一般应当采用历史成本,采用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公允价值计量的,应当保证所确定的会计要素金额能够取得并可靠计量。新会计准则在原财务会计报告的基础上进行了修改,对报告的内容规范为会计报表、附注和其他应当在财务会计报告中披露的相关信息和资料,即由披露的信息取代了原财务会计报告中的财务情况说明书。

2、具体会计准则。具体会计准则应根据基本会计准则的精神制定,用来指导企业各类经济业务的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38项具体准则又具体规范三类经济业务或会计事项的处理:

(1)一般业务处理准则。主要规范各类企业普遍适用的一般经济业务的确认与计量。如存货核算、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投资性房地产、职工薪酬、收入、建造合同、所得税、股份支付、政府补助、外币折算、借款费用、资产减值、每股收益、企业合并、企业年金基金、财务报表列报、现金流量表、中期财务报告、分部报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前期差错更正等。

(2)特殊行业会计准则。主要规范特殊行业的会计业务或事项的处理,如生物资产、石油天然气开采等;

(3)特定业务准则。主要规范特定业务的确认与计量,如债务重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租赁、或有事项、工具确认与计量、金融资产转移、金融工具列报、套期保值、原保险合同、再保险合同等。

3、准则指南。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是根据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制定的,指导会计实务的操作的细则。主要解决在运用会计准则处理业务时所涉及的会计科目、账务处理、会计报表及其格式及其编制说明,类似于以前的会计制度。由于企业的会计业务与其他企业的会计业务存在较大的差别,所以将出来的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包括金融企业的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和非金融企业的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新准则的应用指南是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的组成部分,有助于会计人员完整、准确地理解和掌握新准则,确保新准则的贯彻实施。财政部正在起草的准则应用指南包括两大部分:一是准则解释部分,主要对各项准则的重点、难点和关键点进行具体解释和说明;二是会计科目和财务报表部分,主要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应当设置的会计科目及主要账务处理、报表格式及编制要求等。准则应用指南的两个部分从不同角度对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了细化,以解决实务操作。

二、新会计准则体系的特点

1、性。新会计准则体系的科学性主要体现在在两个方面:在会计理念上,新会计准则体系比以往更加关注企业资产的质量、更加强调对企业资产负债表日财务状况进行真实公允地反映,更加强调企业的盈利模式和资产的营运效率而不仅仅是营运效果,强化了为投资者和公众提供有用会计信息的新理念,实现了与国际会计惯例趋同,首次构建了比较完整的会计准则体系;在结构方面,新会计准则体现由基本会计准则、具体会计准则和应用指南构成的一个有机整体,体例合理,定义科学,表述清楚。整个准则体系,既体现了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又考虑了的国情。

2、全面性。新会计准则体系从纵向看,是由基本会计准则、具体会计准则和应用指南构成的一个有机整体;从横向看,38个具体会计准则和两个应用指南基本上涵盖了各类企业的主要经济业务,既有各类企业一般的、共同的会计业务处理规范,又有特殊行业和特殊业务的会计处理规范。有了这套新会计准则系统,即使现在没有,将来可能出现的新会计业务,也可以根据基本会计准则进行判断和处理。

3、可操作性。从1992年颁布《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财务通则》起至2005年底,我国先后颁布了16个具体会计准则,期间有的具体会计准则还进行了修订,如债务重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现金流量表等;企业会计制度也经历了从13个行业会计制度、股份公司会计制度和外商投资企业会计制度统一为三个企业会计制度,即《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还了《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和一些补充规定,使得实际工作中的会计人员刚刚熟悉旧规定的一些内容,又变动,无所适从的局面。对会计教学和会计人员的继续都带来了诸多的不便,实际工作中经常遇到会计政策变更要调账、调表问题,增加了会计人员实务操作的难度,使得处理出来的会计信息由于经常调整,其严肃性也大打折扣。新会计准则对这一现象作了彻底的改观。不仅对会计要素的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提供了一般原则指导,而且对如何运用会计准则提供了操作指南。由于此次新会计准则体系出台,经过了较长时间的思考和完善,其科学性有助于该准则的运用在较长时间内保持稳定性。

三、与国际会计准则差异

新会计准则体系充分考虑了与国际会计准则协调与趋同,绝大部分会计政策和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要求是一致的,总体上保持了两者之间较高程度的协调和趋同。但由于每个国家都有自己的环境、经济环境和文化环境,不同的会计环境决定了各国的会计准则不可能与国际会计准则完全相同。我国新会计准则体系在借鉴了国际会计准则中一些先进、合理、科学、对各类信息使用者有用精华的基础上,适当考虑了中国的实际情况,保留了一些与国际准则之间的一些差异。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公允价值的采纳。尽管这次会计准则的修订,将会计核算的计量基础由完全按成本作为计量基础改为按公允价值作为会计核算的计量基础,但在公允价值的应用方面,采用了适度和谨慎的态度,其适用范围比国际会计准则中公允价值的适用范围要窄些,我国的公允价值计量基础只适用于金融工具、投资性房地产、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非共同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从整体上讲,新会计准则体系对公允价值的运用还是比较谨慎的。

2、在对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面。《国际会计准则第3号》关于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只讨论了非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且会计处理方法规定只能采用购买法,取消了权益结合法。我国会计准则规范,既考虑了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又考虑了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并且规定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采用权益结合法、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采用购买法进行会计处理。

企业会计具体准则篇4

【关键词】现代企业会计制度管理模式

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提出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现代企业制度是市场经济的基础,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发展社会化大生产和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会计管理模式体现的是一个复杂的工程,只有在建立好现代企业制度的同时,在理论和实践中进一步探索和完善会计管理模式,企业才能得到长足的发展。[1]

一、现代企业会计制度探析

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颁布了与国际惯例趋同的新会计准则体系。新会计准则体系包括《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

等38项具体准则和应用指南三个部分。在新会计准则体系中,对基本准则和16项原有具体准则进行了修订,新增了22项具体准则。新具体会计准则将于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施行,鼓励其他企业执行。执行该38项具体准则的企业不再执行现行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

(一)现代企业会计制度体现的原则

(1)稳健性原则

《企业会计制度》按照《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所规定的会计要素定义,对会计要素的确认和计量做了具体明确的说明,体现了会计确认计量的原则。[2]目前,会计信息失真是我国经济生活中急需解决的问题,不少企业存在着资产不实、利润虚假的现象。例如,在行业会计制度下,由于坏账提取比例较低,致使大量呆、坏账长期挂账,造成企业资产不实,妨碍了企业资金的周转。《企业会计制度》对那些不符合会计要素定义,不符合会计要素确认和计量的内容进行了修改,从制度上促进了企业会计信息真实准确,体现了稳健性原则。[3]

(2)一致性

就目前我国会计实务来说,企业会计准则体系还没有形成,企业会计人员尚不习惯于自己设计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制度》为企业提供了一套与会计准则相配套的会计制度,推荐会计科目,解释会计科目的性质及使用方法,交代会计程序,提供主要经济事项分录范例,有利于企业更好地运用会计准则,提高会计效率,加强内部监督和政府监管,还是有必要的。[4]

(3)统一性原则

《企业会计制度》是企业会计核算一般规定、会计科目及其运用、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等内容组成,打破了行业所有制和组织形式的界限,解决了不同性质的企业实行不同的会计制度,而不同的会计制度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也不同,由此而形成的行业内各企业之间信息不可比的问题。特别是解决了既有国有企业,又有外商投资企业,也有股份有限公司的集团企业,在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统一会计政策时所遇到的具体困难,克服了现行的分行业会计制度不能将所有的新兴行业和企业类型涵盖进去的弊端。

(4)可操作性原则

《企业会计制度》既规定了会计核算的原则、会计政策的采纳、会计要素的定义、计量标准等一般会计核算问题,又规定了会计科目的设置和运用方法、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方法等具体核算方法,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5]分行业会计制度对会计核算只规定了一般的账务处理原则,操作性不强,造成了会计制度不能指导企业进行会计核算问题的出现。会计制度就是要满足有关各方面的需要,因此,企业会计人员认为,会计制度制定得越详细越好,以便使企业在会计核算时有据可依,同时也使审计、税务、财政等有关部门在检查时有据可依,《企业会计制度》的可操作性使之成为可能。

(二)新会计准则体系部分特点探析

(1)可操作性

以前,人们对已颁布的会计准则的批评之一,是其缺乏可操作性,令从事会计实务工作的人员在具体运用时觉得无所适从。现在,这种局面得到了改变,新会计准则体系不仅对会计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提供了一般的原则指导,而且对如何运用会计准则提供了操作指南。[6]在新会计准则体系中,应用指南以会计人员喜闻乐见的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的形式对如何运用会计准则做出了规范,避免了会计人员在具体运用时出现无所适从的情况,避免了在实施新会计准则体系时可能出现的混乱局面。

(2)层次性

新会计准则体系具有明显的层次性。基本准则处于会计准则体系的最高层次,它是制定具体准则和应用指南的依据,也是指导会计实务的规则。具体准则和应用指南不得违反基本准则的要求。具体准则处于会计准则体系的第二个层次它是根据企业会计基本准则制定的对各类企业经济业务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的规范。应用指南是根据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准则制定的、指导企业进行会计实务的操作指南。

(3)动态性

新会计准则体系是一个开放的系统。[7]当实务中出现更科学的会计处理方法时.可以对应用指南进行修订,使新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中体现实务出现的新的、更科学的会计处理方法。在出现新的经济业务时,一旦条件成熟,也可以制定新经济业务的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规范,将这些规范加入到具体准则的行列,使之成为会计准则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即使是基本准则,也可以根据经济的发展和其他环境的变化进行修改。所与以新会计准则体系具有动态性。

二、现代企业会计管理模式

会计管理模式是指国家对全社会的会计工作和会计人员等进行组织管理的方式,它是会计工作得以正常运行的组织保证。[8]建立何种会计管理模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国民经济管理体制。在自由竞争的市场经济体制下,会计管理模式倾向于较为松散的“协会型”即以会计职业团体为会计工作的管理机构,而在计划型的市场经济体制下,则倾向于相对集中的“政府型”,即以国家政府机关为主要管理部门。

会计管理模式从一定程度上讲是会计模式的外在表现和直观反映。根据我国目前企业的会计实践和现代企业的要求,企业会计管理模式应该采取“政府型”,在政府管理部门的指导下进行工作,具体的企业会计管理体系可分为一般会计,责任会计和管理会计三个层次。

(一)建立适应现代企业特点的财务会计管理体制

由于现代企业集团化跨地区经营的特点,企业总机构必须妥善处理好与下属分支机构之间的财务管理关系,处理好统一性与自主性、集权与分权的关系。

(1)强化财务监管。财务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中心,因此必须保证财务管理的权威地位,财务管理机构设置要科学,财务管理制度要健全统一,执行要有刚性,检查监管要到位。设立内部结算中心,以便有效融通资金和加强监控。实行公司内部财务信息联网,提高财务监控质量。

(2)集中财权理。资金调度权、资产处置权,投资权、收益分配权、财务人员的任免权要集中总机构,各分支机构只有经营权,实现由分权型管理向集权型管理的根本转变,同时,缩小管理半径,尽量少设三级或以下的分公司,减少管理层次,适当集中财权,实现有效监控。

(二)会计管理模式探析

建立和完善企业会计管理体制,必须体现出先进、合理、高效的原则,使会计管理职能得到最大程度的发挥。[9]综观企业现行会计管理大致有三种模式:第一种是分散型管理模式,即会计人员和会计业务由各责任单位领导与管理;第二种交叉型管理模式,即会计人员由责任单位领导与管理,会计业务由企业会计部门领导与管理;第三种是统一型管理模式,即会计人员和会计业务统一企业会计部门领导与管理。

(1)交叉型管理

现代企业管理的核心是以人为本,而人和事两者又必须紧密结合,才能有效地实施管理所以这种交叉型管理模式不符合行为科学管理的原则。管理体制上的这种交叉模式,容易造成既管又不管的局面,往往出现对已有利的就管,有矛盾和困难时就互相推诿,易造成工作混乱。

(2)统一型管理

这种模式能有效地发挥会计职能和作用。它的特点是各责任单位核算机构是企业会计部门的一个组成部分,作为会计部门的派出机构,为各责任单位服务,同时执行好会计职能。

(3)分散型管理

目前相当一部分企业采用这种管理模式。会计人员和会计业务由各责任单位领导与管理,会计人员在核算第一线,有利于会计人员比较全面地掌握企业的生产经营、资金运行状况,对责任单位的会计人员参与企业管理,坚持会计核算的相关原则提供了有利条件。

(三)会计管理的发展趋势

知识经济会计模式是一种以决策有用与经营责任为会计目标的、多种计量属性并存的、多种确认制度同时存在的会计模式,知识经济会计模式的实现策略主要是充分应用计算机技术和网络技术,并对现有的会计模式进行改造。

(1)会计管理重视人本管理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竞争是经济实力、科技进步和管理水平之间的竞争,而这些竞争最终又是人才的竞争。重视对人的管理,是管理之根本。会计管理一方面要重视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培养竞争性的管理人才和技术人才,并创造条件调动这些人才的创造性工作;另一方面,还要重视会计人才的管理,培养竞争性的会计人才,并充分发挥其作用。

(2)会计管理重视内部管理

企业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需要重视内部管理,要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目标,建立企业会计管理系统,满足企业内部经济机制的需要。企业会计管理系统,包括开展会计预测、会计决策、财务计划、会计控制、会计检查、会计考核和会计分析等工作,以便对企业的经营活动进行全过程的管理。

(3)注重会计信息的相关性

由于知识型企业充满风险,信息使用者将更加关注企业的未来信息。因此,需要增加报表披露的次数,缩短公布报表的时间间隔,如提供季报、旬报、周报等,以保证信息的及时性。会计信息的相关性成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的首要因素,信息用户可据此评价信息风险,调整其经济决策。

三、结语

《企业会计制度》的,为提高我国企业的会计信息质量,真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奠定了良好的基础。[10]

本文通过分析认为,在现代企业的建设中,在企业会计管理中,统一型管理模式对大型集团企业是科学合理的,它以整个企业为核算主体,提供集中、概括的财务成本信息;对企业的资金状况和经营成果做出综合评价与分析,对企业总体目标的实现,无疑将发挥积极的作用。

【参考文献】

[1]宋献中财务理论与机制大连: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1999

[2]财政部.企业会计制度[z]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1

[3]全国人大常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1999年1o月31日修订通过)[z]

[4]张翠萍开展规范化财务管理的内容和标准[j]现代审计与会计2004

[5]李叶山等现代企业制度一经营一管理[m]企业管理出驻杜,1999:30

[6]汤云为钱逢胜会计理论[m]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1997

[7]颜丽,赵洪军如何有效发挥会计的监督职能[j]现代审计与会计,2003

[8]席酉民主编环境变革中的企业与企业集团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2

企业会计具体准则篇5

一、《中小主体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主要内容

《中小主体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是一套单独的准则,该准则由第1章至35章的正文和术语汇编组成,其与前言、资料来源表、结论基础、解释性财务报表和列报与披露一览表一并,具体内容如下:

(一)前言在前言中,该准则对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进行了简要的说明,解释了通用财务报表旨在充分满足广大使用者(比如股东、债权人、雇员和公共部门)的一般信息需求和满足那些无权要求主体按其特定信息需求编报报告的广大使用者的一般信息需求,包括单独列报的报表或在其他公开文件(例如年报或招股说明书)中列报的报表,还解释了《中小主体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权威性、结构及维护问题。

(二)正文正文的内容主要源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共35章。第1章明确了中小主体的范围。规定中小主体是这样的主体:一是不负有公共受托责任;二是向外部使用者公布通用财务报表。外部使用者包括诸如不参与管理业务的所有者、现有和潜在的债权人以及信用评级机构等。同时规定,如果符合以下条件,则主体负有公共受托责任:一是其债务或权益工具已在公开市场(国内或国外的证券交易所或场外市场,包括当地的和地区性的市场)交易或者正发行这样的工具以备在公开市场交易;二是作为其主要业务之一,以信托方式持有广大外部人士的资产,如银行、信用合作社、保险合作社、保险公司、证券经纪人和经销商、共同基金和投资银行。第2章确立了相关概念和一般原则,指出中小主体财务报表的目标是提供有关主体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和现金流量的信息,以帮助那些无权要求主体按特定的信息需求编制报告的广大使用者做出经济决策,财务报表也呈现了管理层受托责任的结果。确立了编制中小主体财务报表所依据的概念和一般原则,指出确认和计量资产、负债、收益和费用的要求,是基于来自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编报财务报表的框架》和完整版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一般原则。第3章至第10章确定了财务报表编制的标准。该部分解释了财务报表的公允列报,确定了财务报告(财务状况表、综合收益表和收益表、权益变动表和收益与留存收益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中列报的信息以及如何列报,界定了主体应列报合并财务报表、单独财务报表和联合财务报表的相关情形及编制这些报表的程序,还提供了对编制财务报表过程中所使用的会计政策的选择和应用、会计估计变更和前期财务报表中差错的更正的相关指南。第11章至第31章规定了具体业务的会计处理。规定了金融工具(包括基本金融工具和其他金融工具)的确认、终止确认、计量和披露,还规定了存货、联营中的投资和合营中的投资、投资性房地产、不动产、厂场和设备、商誉以外的无形资产、企业合并和商誉、租赁、准备和或有事项、负债和权益、收入、政府补助、借款费用、以股利为基础的支付、资产减值、雇员福利、所得税、外币交易、恶性通货膨胀的会计处理。第32章至第35章定义了报告期后事项,并规定了确认、计量和披露这些事项的原则,规定了关联方披露的范围和内容,提供了关于中小主体涉及农业、采掘活动及服务特许权这三种特殊活动时的财务报告指南,还规定了首次使用《中小主体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主体应如何过渡。

(三)其他术语汇编对准则中涉及的术语进行了归纳,资料来源表对准则中涉及内容的资料来源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进行了对照分析,结论基础对该准则的立项、讨论过程、讨论的问题进行了总结分析,解释性财务报表和列报与披露一览表对财务报表的列报与披露给出了详细说明。另外,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还规定,为了更好的减轻中小主体的负担,初步定于每隔三年对《中小主体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做一次有限的调整,修改的生效日期与其日至少间隔一年的时间。

二、《中小主体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主要特点

《中小主体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主要特点包括:在制定模式上采用了分立法;以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为逻辑起点;内容源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具体如下:

(一)在制定模式上采用了分立法从实质上来看,制定中小企业会计准则是实施差别报告制度的一种措施,而实施差别报告制度的方法主要有一体法和分立法。一体法是指在一个会计准则框架下考虑和处理中小企业问题并且在准则中提供报告豁免条款的办法。这种方法的优点是准则制定者必须关注中小企业的报表使用者对每一个特殊问题的特殊需求,也迫使准则制定者考虑让中小企业参与准则制定过程,缺点在于中小企业在应用自己的准则时,迫使到主导会计准则体系中寻找,增加了执行成本。分立法是指单独制定一个准则,将其他准则中阐述的所有与中小企业有关的问题都集中在该会计准则中。这种方法的优点是符合规定的中小企业可以直接按照相关的准则执行,降低了企业的执行成本,但其缺点在于准则制定者在制定的过程中主观随意性较强。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基于使用者需求,选择使用分立法制定《中小主体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二)以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为逻辑起点《中小主体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是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概念框架、原则以及解释公告中摘录基本概念,并且考虑使用者需求和基于成本效益的原则对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进行适当修改,其对资产、负债、权益、业绩、收益、费用等的基本界定都源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因此《中小主体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以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为逻辑起点。

(三)内容源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中小主体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具体内容是源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内容体系制定的,但又存在着一些变化。一是与中小主体无关的准则都删除了。如删除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4号――保险合同,因为保险公司以信托方式持有广泛外部主体的资产,负有公共受托责任,还删除了国际会计准则第33号――每股收益、国际会计准则第34号――中期财务报告,因为这两部分的内容往往针对的是有债务或权益工具在公开市场上交易的主体,属于赋有公共受托责任的范畴。二是该准则只保留了简单的会计政策选项。如不允许不动产、厂场和设备、无形资产的重新估价选择,投资性房地产只能选用成本模型不能选

择使用公允价值,除非主体无需付出过度的成本或努力就能可靠计量其公允价值等。三是确认和计量资产、负债、收益和费用的原则都简单化了。比如借款费用和开发成本全部费用化,不允许资本化,取消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持有至到期投资的金融资产的分类,中小主体应用于资产、负债、收益和费用的计量基础主要是历史成本和公允价值等。四是对财务报表的披露要求大幅度减少。该准则简化了业务的具体确认与计量原则,与这些具体原则相关的披露也随之简化。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相比,《中小主体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基于使用者需求和成本效益的考虑做出了适当简化,即满足了投资者、债权人及其他使用者比较中小主体的经营业绩、财务状况及现金流动情况的需求,也减轻了中小主体编制财务报表的负担。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还决定,最后是否采纳《中小主体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将由各个国家自行决定。

三、启示与建议

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正式了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并于2007年1月1日起在所有上市公司实施。刘玉廷(2009)指出力争2010年除小企业外,所有大中型企业全面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届时,将全面废止行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制度等原有规定,从而实现全社会范围内统一会计标准和指标口径,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并完善资本市场。而《小企业会计制度》作为我国当前唯一的中小企业会计标准,自2005年1月1日正式实施以来,从其设计的合理性还有执行效果来看,都存在不尽人意之处,推动我国中小企业会计标准的改进势在必行。处于保持一致并便于衔接的目的,可考虑将我国的中小企业会计准则命名为“小企业会计准则”。《中小主体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对建立小企业会计准则启示如下:

(一)引入“公共受托责任”界定其适用范围按照认识问题的一般规律,应先明确什么样的企业属于小企业,然后根据其具体情况制定小企业会计准则。界定什么样的企业属于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使用范围是至关重要的,笔者建议可以借鉴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制定《中小主体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实践经验,引入“公共受托责任”的定性概念,再结合有关部门规定的小企业的定量概念。时发奇(2009)将公共受托责任的本质内涵定义为:存在众多外部利益相关者,并且该利益对于这些外部主体是切身而直接的,并且这些外部主体无法通过其他途径获取他们所需的企业财务信息,因而只能依赖企业提供的通用财务报表。刘永泽(2007)认为,我国具有公共责任的企业包括:一是上市公司;二是其他具有公共责任的企业,主要是指为社会公众服务的组织机构,其活动涉及到大众的利益,主要包括:银行、保险公司、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基金投资公司等。基于以上论述,我国的小企业会计准则应适用于具有以下特征的企业:一是没有“公共受托责任”;二是规模符合国家规定的小企业的标准。这样的话,无论什么行业、什么组织形式的小企业,只要符合小企业会计准则中规定的小企业范畴的,就应当遵循小企业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具体准则篇6

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颁布了与国际惯例趋同的新会计准则体系。新会计准则体系包括《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

等38项具体准则和应用指南三个部分。在新会计准则体系中,对基本准则和16项原有具体准则进行了修订,新增了22项具体准则。新具体会计准则将于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施行,鼓励其他企业执行。执行该38项具体准则的企业不再执行现行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

(一)现代企业会计制度体现的原则

(1)稳健性原则

《企业会计制度》按照《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所规定的会计要素定义,对会计要素的确认和计量做了具体明确的说明,体现了会计确认计量的原则。[2]目前,会计信息失真是我国经济生活中急需解决的问题,不少企业存在着资产不实、利润虚假的现象。例如,在行业会计制度下,由于坏账提取比例较低,致使大量呆、坏账长期挂账,造成企业资产不实,妨碍了企业资金的周转。《企业会计制度》对那些不符合会计要素定义,不符合会计要素确认和计量的内容进行了修改,从制度上促进了企业会计信息真实准确,体现了稳健性原则。[3]

(2)一致性

就目前我国会计实务来说,企业会计准则体系还没有形成,企业会计人员尚不习惯于自己设计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制度》为企业提供了一套与会计准则相配套的会计制度,推荐会计科目,解释会计科目的性质及使用方法,交代会计程序,提供主要经济事项分录范例,有利于企业更好地运用会计准则,提高会计效率,加强内部监督和政府监管,还是有必要的。[4]

(3)统一性原则

《企业会计制度》是企业会计核算一般规定、会计科目及其运用、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等内容组成,打破了行业所有制和组织形式的界限,解决了不同性质的企业实行不同的会计制度,而不同的会计制度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也不同,由此而形成的行业内各企业之间信息不可比的问题。特别是解决了既有国有企业,又有外商投资企业,也有股份有限公司的集团企业,在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统一会计政策时所遇到的具体困难,克服了现行的分行业会计制度不能将所有的新兴行业和企业类型涵盖进去的弊端。

(4)可操作性原则

《企业会计制度》既规定了会计核算的原则、会计政策的采纳、会计要素的定义、计量标准等一般会计核算问题,又规定了会计科目的设置和运用方法、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方法等具体核算方法,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5]分行业会计制度对会计核算只规定了一般的账务处理原则,操作性不强,造成了会计制度不能指导企业进行会计核算问题的出现。会计制度就是要满足有关各方面的需要,因此,企业会计人员认为,会计制度制定得越详细越好,以便使企业在会计核算时有据可依,同时也使审计、税务、财政等有关部门在检查时有据可依,《企业会计制度》的可操作性使之成为可能。

(二)新会计准则体系部分特点探析

(1)可操作性

以前,人们对已颁布的会计准则的批评之一,是其缺乏可操作性,令从事会计实务工作的人员在具体运用时觉得无所适从。现在,这种局面得到了改变,新会计准则体系不仅对会计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提供了一般的原则指导,而且对如何运用会计准则提供了操作指南。[6]在新会计准则体系中,应用指南以会计人员喜闻乐见的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的形式对如何运用会计准则做出了规范,避免了会计人员在具体运用时出现无所适从的情况,避免了在实施新会计准则体系时可能出现的混乱局面。

(2)层次性

新会计准则体系具有明显的层次性。基本准则处于会计准则体系的最高层次,它是制定具体准则和应用指南的依据,也是指导会计实务的规则。具体准则和应用指南不得违反基本准则的要求。具体准则处于会计准则体系的第二个层次它是根据企业会计基本准则制定的对各类企业经济业务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的规范。应用指南是根据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准则制定的、指导企业进行会计实务的操作指南。

(3)动态性

新会计准则体系是一个开放的系统。[7]当实务中出现更科学的会计处理方法时.可以对应用指南进行修订,使新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中体现实务出现的新的、更科学的会计处理方法。在出现新的经济业务时,一旦条件成熟,也可以制定新经济业务的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规范,将这些规范加入到具体准则的行列,使之成为会计准则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即使是基本准则,也可以根据经济的发展和其他环境的变化进行修改。所与以新会计准则体系具有动态性。

二、现代企业会计管理模式

会计管理模式是指国家对全社会的会计工作和会计人员等进行组织管理的方式,它是会计工作得以正常运行的组织保证。[8]建立何种会计管理模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国民经济管理体制。在自由竞争的市场经济体制下,会计管理模式倾向于较为松散的“协会型”即以会计职业团体为会计工作的管理机构,而在计划型的市场经济体制下,则倾向于相对集中的“政府型”,即以国家政府机关为主要管理部门。

会计管理模式从一定程度上讲是会计模式的外在表现和直观反映。根据我国目前企业的会计实践和现代企业的要求,企业会计管理模式应该采取“政府型”,在政府管理部门的指导下进行工作,具体的企业会计管理体系可分为一般会计,责任会计和管理会计三个层次。(一)建立适应现代企业特点的财务会计管理体制

由于现代企业集团化跨地区经营的特点,企业总机构必须妥善处理好与下属分支机构之间的财务管理关系,处理好统一性与自主性、集权与分权的关系。

(1)强化财务监管。财务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中心,因此必须保证财务管理的权威地位,财务管理机构设置要科学,财务管理制度要健全统一,执行要有刚性,检查监管要到位。设立内部结算中心,以便有效融通资金和加强监控。实行公司内部财务信息联网,提高财务监控质量。

(2)集中财权理。资金调度权、资产处置权,投资权、收益分配权、财务人员的任免权要集中总机构,各分支机构只有经营权,实现由分权型管理向集权型管理的根本转变,同时,缩小管理半径,尽量少设三级或以下的分公司,减少管理层次,适当集中财权,实现有效监控。

(二)会计管理模式探析

建立和完善企业会计管理体制,必须体现出先进、合理、高效的原则,使会计管理职能得到最大程度的发挥。[9]综观企业现行会计管理大致有三种模式:第一种是分散型管理模式,即会计人员和会计业务由各责任单位领导与管理;第二种交叉型管理模式,即会计人员由责任单位领导与管理,会计业务由企业会计部门领导与管理;第三种是统一型管理模式,即会计人员和会计业务统一企业会计部门领导与管理。

(1)交叉型管理

现代企业管理的核心是以人为本,而人和事两者又必须紧密结合,才能有效地实施管理所以这种交叉型管理模式不符合行为科学管理的原则。管理体制上的这种交叉模式,容易造成既管又不管的局面,往往出现对已有利的就管,有矛盾和困难时就互相推诿,易造成工作混乱。

(2)统一型管理

这种模式能有效地发挥会计职能和作用。它的特点是各责任单位核算机构是企业会计部门的一个组成部分,作为会计部门的派出机构,为各责任单位服务,同时执行好会计职能。

(3)分散型管理

目前相当一部分企业采用这种管理模式。会计人员和会计业务由各责任单位领导与管理,会计人员在核算第一线,有利于会计人员比较全面地掌握企业的生产经营、资金运行状况,对责任单位的会计人员参与企业管理,坚持会计核算的相关原则提供了有利条件。

(三)会计管理的发展趋势

知识经济会计模式是一种以决策有用与经营责任为会计目标的、多种计量属性并存的、多种确认制度同时存在的会计模式,知识经济会计模式的实现策略主要是充分应用计算机技术和网络技术,并对现有的会计模式进行改造。

(1)会计管理重视人本管理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竞争是经济实力、科技进步和管理水平之间的竞争,而这些竞争最终又是人才的竞争。重视对人的管理,是管理之根本。会计管理一方面要重视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培养竞争性的管理人才和技术人才,并创造条件调动这些人才的创造性工作;另一方面,还要重视会计人才的管理,培养竞争性的会计人才,并充分发挥其作用。

(2)会计管理重视内部管理

企业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需要重视内部管理,要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目标,建立企业会计管理系统,满足企业内部经济机制的需要。企业会计管理系统,包括开展会计预测、会计决策、财务计划、会计控制、会计检查、会计考核和会计分析等工作,以便对企业的经营活动进行全过程的管理。

(3)注重会计信息的相关性

由于知识型企业充满风险,信息使用者将更加关注企业的未来信息。因此,需要增加报表披露的次数,缩短公布报表的时间间隔,如提供季报、旬报、周报等,以保证信息的及时性。会计信息的相关性成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的首要因素,信息用户可据此评价信息风险,调整其经济决策。

三、结语

企业会计具体准则篇7

关键词:新企业会计准则;原准则;特点;变化;影响

中图分类号:f2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117(2012)02-0141-02

新企业会计准则的标志着我国已经构建起比较完整的会计准则体系,在变革原会计准则的基础上,开创了一个既渗透着国际会计准则,又具有中国特色的会计准则体系。新企业会计准则与原准则相比,在基本会计准则和具体会计准则两方面均作出了较大调整,只有正确把握新旧准则中的差异,对才能更好地帮助我们加深对新准则内容的理解。

一、新企业会计准则的特点

(一)系统化、科学化

新企业会计准则是原准则的进一步发展与完善,从原本针对某项具体经济业务的会计规范,发展到当前各项经济业务的会计标准,对于规范企业会计行为,确保会计信息质量具有重要作用。新准则在充分结合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状况和发展需求的前提下,借鉴了国外成功的经验,使其在准则规定、准则体例、准则归类等方面更为系统化、科学化。

(二)一致性、谨慎性

在原准则体系中,基本准则先于1993年7月实施,而具体会计准则采用陆续实施的方式,使得两者在实施期间出现了不少相互矛盾之处。新会计准则体系的与实施,使得基本准则与具体准则在规范企业会计工作方面保持了较高的一致性,彻底弥补了原准则体系实施的缺陷。

(三)适合于我国国情

新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的构建完全立足于我国国情实际,而并非是对国际会计准则的照抄照搬,是在充分借鉴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基础上,制定的不同于国际会计准则处理方法、涵盖各类型企业各项经济业务的可独立实施的准则体系。

(四)国际化趋势

新企业会计准则中的实质性内容与国际会计准则相接轨,表现出明显的国际趋同性。但是这种趋同不等于相同,而是考虑了我国特殊国情,真正做到了求同存异,有利于减少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分歧,并对两者之间存在的明显差异进行细致分析和理解。

二、新企业会计准则中基本准则的主要变化

基本准则作为新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中的纲领,其在明确会计信息质量要求、确定会计目标、确认会计要素、确立会计基本假设、规范会计计量原则等方面发挥了统驭性作用。基本准则不仅是企业账务处理时必须遵行的标准,同时也是具体准则制定、修改的指引,尤其是当具体会计准则没有切实落实到位时,基本准则成为了会计工作可先执行的合法依据。为了满足我国当前经济发展要求,提高会计核算的规范性,体现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惯例的趋同和接轨,所以在原准则的基础上,新的基本准则发生了诸多变化,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会计目标的变化

新准则中对会计目标进行了修改和完善。与原准则相比较而言,新准则将会计目标由原本的满足国家宏观经济管理需求转变为满足企业投资者、债权人等利益相关方的需求,以此增强会计信息的可靠性,使会计信息能够全面、真实地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的履行状况。由此看来,新准则对会计目标的定位和描述更加细致化、科学化。

(二)会计要素的变化

新准则中会计要素的变化主要体现在定义上的调整,对原本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利润等六大会计要素赋予了新定义。在新定义中,吸收了国际准则中可借鉴的内容,如在所有者权益和利润要素中引入了“利得”和“损失”,并将两者区分为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

(三)会计计量属性的变化

新准则在原有准则的基础上增加了会计计量属性,将历史成本、现值、可变现净值、重置成本、公允价值等五项内容确认为会计计量属性,并对其使用进行了详细规定。在一般情况下,应当采用历史成本计量属性,若采用其他计量属性处理会计业务时,应保证会计要素金额的确定性和计量的可靠性。在新增的会计计量属性中,公允价值计量属性的引入标志着我国会计发展正与国际会计相趋同,不仅满足了当前我国经济发展形势对会计信息多样化的需求,而且也促进了新会计准则在资本市场中能够发挥更大的作用。

(四)会计原则的变化

为了实现会计核算是向企业利益相关方提供高质量的会计信息这一目标,所以新准则将原准则的“一般原则”变更为“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且对具体准则进行了多处修订和完善,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其一,权责发生制不再作为一般原则,仅作为会计确认、会计计量和会计报告的基础;其二,将原本的划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支出原则和配比原则取消;其三,实际成本计价原则不再作为一般原则,而作为会计计量属性使用;其四,将一贯性原则和可比性原则整合为可比性原则;其五,增加了实质重于形式原则。

三、新企业会计准则中具体会计准则的主要变化

在新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中,具体准则根据基本准则的变化,将其自身划分为一般业务准则、报告准则和特殊业务准则三大类别,共计38项准则。与原准则相比较而言,新具体准则实现了两个方面的创新:其一,新具体准则在立足于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现状,着眼于国际经济发展趋势的前提下,对原有的16项具体准则进行了修订和完善,包括存货、无形资产、固定资产、长期股权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易、会计估计、债务重组、借款费用等;其二,新准则在修订原准则的基础上,为了满足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需求,新增了22项具体准则,包括职工薪酬、资产减值、生物资产、投资性房地产、股份支付、企业合并、每股收益等。新具体准则的与实施,完善了我国原有会计准则体系的不足,对我国当前所存在的所有经济事项进行了涵盖,增强了新会计准则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一)存货计价方法变化

由于后进先出法无法真实反映存货的实际情况,且不具备使用的普遍性,所以新准则中将此核算方法取消,规定只能使用先进先出法、个别计价法和加权平均法对存货的实际成本进行确认和计量。这项准则的修订,对于采用后进先出法核算存货成本的企业而言影响较大。一般情况下企业为了避免先验收入库或先购入的存货闲置期过长,易引起存货出现质量问题,都会将先入库的存货发出,而在核算存货时却选择了后进先出法,这就导致了存货的流转情况与实物流转情况严重不符,并容易出现利用计价方法调节利润的会计行为。所以说,新准则对存货计价方法的修订在确保存货核算真实性、一致性方面具有积极作用。

(二)资产减值准备的变更

在新准则中重新规定了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会计处理方法和计提基础,并严格规定资产减值一经确认,禁止在以后会计期间转回。但是值得注意的是,该项规定所涉及的资产减准损失不可转回的资产范围仅仅包括无形资产、固定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等长期资产,而如短期投资、应收账款、存货、投资性房地产等资产减值核算还是应当遵循与其相对应的具体准则。如存货具体准则中规定,存货的跌价准备允许在以后会计期间进行转回,并应将其确认为当期损益。资产减值准备规定的变更对企业的会计核算工作产生了重要影响,使得企业在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时更加谨慎,有效地遏制了上市公司利用资产减值准备操作利润的行为发生。

(三)无形资产的变化

1.无形资产范围确认的变更

原准则中规定,无形资产包括可辨认和不可辨认无形资产,其中不可辨认无形资产中包括商誉,但是企业自创商誉除外。同时还规定外购获取的商誉应依照无形资产进行确认、核算,并在一年内摊销完毕。新准则为了与国际准则相接轨,取消了无形资产包括商誉这一项内容。

2.研发费用会计处理的变更

原准则中规定,在依法申请取得前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应于发生时确认为当期费用。而新准则中对企业内部研发项目的费用支出作出了重新划分,即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并对两个阶段分别进行费用化处理和资本化处理。

3.无形资产确认变更

新准则中,取消了为首次发行股票而投入的无形资产需按账面价值入账的规定,应将投资者所投入的无形资产按照投资协议约定或合同的价值作为成本入账,但是不包括协议或合同中不公允的约定价值。

4.无形资产摊销变更

新准则中规定,企业有义务、有责任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在每一个会计期间内均进行复核。无形资产摊销应根据使用寿命情况的不同而采用不同的摊销方法,不再对其摊销年限进行固定。若有证据证明无形资产具有有限的使用寿命,应当在其使用寿命内依据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合理摊销,对于难以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应运用直线法摊销。该项新规定,对以科研为主的企业或无形资产比例较大的企业的会计核算工作产生深刻的影响,为其合理地对无形资产进行会计处理提供了完善的制度保障。

(四)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变化

新准则中对借款费用资本化的范围进行重新确定,由原准则中的仅为构建固定资产的专门借款所发生的借款费用,扩展到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购置或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使用状态或可销售状态的无形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存货等一般借款和专门借款的借款费用。该项新规定,对于企业在确认借款费用为资本性支出还是收益性支出方面提供了充足的空间,有可能导致企业利用这一项规定进行利润操控,从而影响到企业的盈余。

(五)公允价值的新增

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中,公允价值已经成为与历史成本计量具备同等地位的计量模式,其使用的正确性和准确性需要依靠活跃的交易市场和高素质的会计人员作为有力支撑,否则容易成为企业操控利润的手段之一。新准则中,在企业合并、投资性房地产、非货币易以及债务重组等方面引入了公允价值。但是当前,由于我国交易市场不够活跃,导致其在特殊状况下难以确认,所以我国新准则中对公允价值的引入始终坚持谨慎、适度的原则,并对公允价值的使用进行了严格的限制。在新准则中,历史成本计量模式仍然被作为应用最广泛的模式,如我国石油天然气开采计量没有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

(六)合并会计处理方法的变化

在新的合并财务报告准则中,对原有的基本合并理论进行了变更,由侧重于母公司的合并理论转变为侧重于实体理论。这说明合并报表的范围确定将重心转向实质性控制,而非形式上的控制。母公司应对所有处于实质性控制下的子公司报表进行合并,即使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负数(尚处于持续经营状态)也应一并纳入合并范围内。处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在新设合并和吸收合并时,允许双方秉承自愿的原则进行商讨,并将双方可认定的公允价值作为购买商誉进行确认。此项具体准则的修订,对上市公司的合并报表利润会产生巨大的影响,同时也对上市公司通过企业合并重组方式短期内获取暴利、甩掉经营亏损的行为发挥有效的遏制作用。

(七)所得税会计核算方法的变化

新准则取消了原准则中关于所得税的会计核算方法,并规定一律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对企业所得税进行核算。原准则中所使用的损益表负债法仅仅核算时间性差异,而不能处理除此以外的暂时性差异。而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中,对可转回差异的核算范围进行了扩展,使其既涵盖时间性差异和非时间性差异,又涵盖所有的暂时性差异。

结论:总而言之,新企业会计准则的实施对于规范我国企业会计行为,提高企业会计信息质量,维护投资者切身利益具有重要作用,同时也对企业内部管理水平和财务人员自身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国企业应在认真学习和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的基础上,不断提高会计工作质量,完善企业经营管理。

作者单位: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作者简介:李雪飞(1973.10.22-),女,汉族,辽宁朝阳,学士,高级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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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彭丽华.新企业会计准则的实施对上市公司盈余质量的影响[d].湖南大学,2009.

[6]张羽宇.新企业会计准则的变化特点及应用广泛性分析[j].科技信息(学术版),2008,34.

企业会计具体准则篇8

“竹外桃花三两枝,春江水暖鸭先知。蒌蒿满地芦芽短,正是河豚欲上时”。长期在会计准则领域摸爬滚打,使得我们对如何学习新准则有着自身的体会与见解。值得与读者一起沟通与探讨,即内外比较以找准脉络、分析逻辑以摸清结构、判断影响以分辨性质、掌握方法以少走弯路。

一、从与国际准则的对比中找到脉络

作为国际会计大家园的重要成员,中国会计准则始终离不开国际会计准则的怀抱,知己知彼,百战百胜,了解国际会计准则演变的历史,可以把握我国会计准则的变迁背景。

追踪国际会计准则的变迁历史,总是与政治环境、法律文明、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的大背景相协调的,其中经济的环境对会计及其准则的发展起着绝对的制约作用。在过去几十年间,世界经济格局的重要变化就是经济一体化、全球化。在经济开放化、交往全球化过程中,作为商业语言的会计惯例又不可避免地在受到其所在国家经济发展与资本实力影响的同时,也会走向世界范围内,采用日益国际化的语言。二战后美国的经济在整个全球占据着霸主地位,美国经济的绝对强势也导致了其会计标准具有对世界会计的影响力。所以,国际准则总是以美国公认会计原则为主导地位。从国际会计准则的发展历程来看,经历了从重组之前的国际会计准则到重组以后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总体格局是始终处于一种持续不断的修改完善过程,随着经济环境的变化、交易类型的改变,会计准则必然会发生相应的变化。

中国会计准则和发展进程经历了三个阶段:改革开放之初到1993年,是中国会计改革处于摸索阶段;1993年至1996年间,属于中国会计改革的会计模式转换阶段,财政部首次了《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1997年后中国会计改革进入了市场经济条件下会计体系的完善阶段。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尤其是我国加入wto之后,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不断加快,迫切要求建立完整的会计准则体系。在这种历史背景下,财政部对原基本准则进行修改,并增添众多准则,一整套完整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这无疑使中国会计业步入了一个崭新的时代。新的准则体系将由1项基本准则、38项具体准则和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共三个层次所组成。

二、从准则逻辑体系把握结构

对新的企业会计准则进行分类,主要分为共同性要求类的准则、专门规范资产类的准则、专门规范负债类的准则、专门规范特殊业务类的准则、专门规范金融类的准则和专门规范会计报表编报类的准则,共七个大类。其中,各类准则的情况分别是:

第一类:基本类准则,包括2项,即基本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第二类:资产类准则,包括8项,即第1号―存货、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第4号―固定资产、第5号―生物资产、第6号―无形资产、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第8号―资产减值;

第三类:负债类准则,包括5项,即第9号―职工薪酬、第10号―企业年金基金、第11号―股份支付、第12号―债务重组、第13号―或有事项;

第四类:损益类准则,包括6项,即第14号―收入、第15号―建造合同、第16号―政府补助、第17号―借款费用、第18号―所得税、第19号―外币折算;

第五类:特殊业务类,包括3项,即第20号―企业合并、第21号―租赁、第27号―石油天然气开采;

第六类:金融类准则,包括6项,即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第24号―套期保值、第25号―原保险合同、第26号―再保险合同、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

第七类:报表类准则,包括9项: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第29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第31号―现金流量表、第32号―中期财务报告、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第34号―每股收益、第35号―分部报告、第36号―关联方披露。

与我国以前的会计准则相比,此次新增加的准则有: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第5号―生物资产、第8号―资产减值、第9号―职工薪酬、第10号―企业年金基金、第11号―股份支付、第16号―政府补助、第18号―所得税、第19号―外币折算、第20号―企业合并、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第24号―套期保值、第25号―原保险合同、第26号―再保险合同、第27号―石油天然气开采、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第34号―每股收益、第35号―分部报告、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等。其余准则则主要是在前期我国既有相关准则的基础上,进行必要的充实、修改、完善而形成的。

三、从影响盈亏分析准则性质

各具体准则所针对的约束对象与规范内容有所不同,有些是普遍适用于所有企业的,而有些则主要是针对特定行业会计活动的:《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针对和影响着农业企业;《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针对和影响着金融企业;《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针对和影响着套期业务;《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原保险合同》、《企业会计准则第26号―再保险合同》针对和影响着保险业;而《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石油天然气开采》则针对和影响着采掘业。通常情况下,这些专门准则对其所对应的业务的影响是直接的、深刻的,而对其他行业则没有明显影响力。

同时,具体准则盈亏影响效力不同。在会计确认、计量和披露的全面流程中,由于确认直接关系到会计要素的核算口径,计量直接关系到会计要素的价值标准,而披露主要侧重于对会计信息的列报与公布。一些具体准则主要侧重于对企业会计信息的列报与披露事项的规范,这类准则对盈亏无直接影响,如第13号―或有事项、第19号―外币折算、第29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第30号―财务报告列报、第31号―现金流量表、第32号―中期财务报告、第34号―每股收益、第35号―分部报告、第36号―关联方披露、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而除此之外的其他27项具体准则则会对盈亏状况产生直接的决定性影响。

还要注意,新准则广泛应用了公允价值的成熟市场理念,使公允价值计价模式成为一大亮点,这将在诸多方面产生强烈的影响,比如,金融工具、投资性房地产、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债务重组和非货币易等方面均采用了公允价值。这相对于以前谨慎性理念原则下的市价和成本孰低法而言,对相关环境提出了更高、更严的要求,这也是新准则能够直接影响盈亏变化的内在撬动力量。

四、从初步探路寻求准则学习方法

新准则信息量大、知识点多、抽象性强,要在短时间内理解与掌握,除了下功夫以外,也自然需要一定的科学学习方法。笔者认为,下列几种方法,可以在某种程度上实现事半功倍的效果,建议大家结合自己的情况使用。

(一)由粗及细,由易到难。会计准则体系有其自身内在的结构规律,从总体到分类,从大类到个别,甚至每个具体准则也都有其内在架构。一些准则涵盖了概念、确认、计量与披露,另一些则有侧重。如《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就主要是概念(含分类)、确认与计量;金融工具披露方面的内容则由另一项准则,即第37号准则“金融工具列报”来规范。掌握了这些内在的规律,可以使我们更快地进入学习角色。新准则体系中,比较难懂的也许有金融工具相关准则、长期股权投资与企业合并等。其实,这种难是由于准则语言的严密与企业经济业务的多样性而导致。但是,事物有着这样一种规律,越复杂的事物,一旦搞懂了,就显得极为简单了。

(二)相互比较,找出门道。注重新旧准则、内外准则甚至各个准则相互比较,也是可以从中得到启发的。普通读者起码可以进行新与旧准则相互比较。当然,国内与国外的比较也是一些层次较高的读者加深理解的重要措施。新旧比较至少有两方面:一是原来没有的准则现在有了,如《企业会计准则第10号―企业年金基金》等;二是原来是那样的内容,现在是这样的内容,如《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中,企业内部开发费用允许有条件地予以资本化。准则间的比较,贯穿于学习新会计准则体系的始终。前面讲的每项准则具有其自身特有的结构,也是通过比较而得来的认知。笔者发现,基本准则与其他38项具体准则间的差异:具体准则自2007年1月1日在上市公司施行,而基本准则没有提及施行的范围,那么,就是在全部企业中施行。这样,就出现了基本准则在其他非上市公司未执行具体准则时的一段“置空期”。这种“置空期”的存在,显示了基本准则的统领地位与其远离会计实务的特点。这就充分体现了基本准则的“母法”效能。

(三)注意“路标”,分清门户。新准则下的“路标”就是在某个具体准则中,根据相关内容导引入其他准则。比如,由于规定“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而极具中国特色的第8号准则―资产减值,第一章第三条“下列各项适用其他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便将相关事项指引到存货、投资性房地产、生物资产、建造合同、所得税、租赁、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与石油天然气开采等准则上去,从而竖立了八个“路标”。38项具体准则构成了一个相互交织体系,自有其路标。在整个具体准则体系中,这种路标一般体现在两部分内容中,一是适用范围中,如上述资产减值准则中的情况;二是在会计确认与计量等具体内容中,如第11号会计准则-股份支付中第四条“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应当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这样,将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确定的方法指向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上去。路标形式不是单一的,至少有三种:第一种是单向标,就是一对一的指引;第二种是多向标,就是一对多的指引;第三种是互向标,就是此指引到彼,彼又指引回此。同时,这种指向也有一种聚集的特点,把握这种聚集趋向可以发现准则的核心内容,如《企业会计准则第10号―企业年金基金》第六条,在说到企业年金基金运营投资的计量问题时,规定:“投资公允价值的确定,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应该注意到,股份支付准则中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也是指向第22号准则,这样,就彰显了第22号准则在公允价值确定方面的重要性。而相关的核心内容就是第22号准则-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中的第七章“公允价值确定”,这也正是新准则体系与旧有准则相比,变化最大处之一。

企业会计具体准则篇9

一、中小企业会计准则概念框架

概念框架是以会计目标为核心,用来发展会计准则和评价会计实务的一个相互联系、内在一致的概念体系。为更好的发挥中小企业的会计职能,有学者提出应该重构一个中小企业会计概念框架。ifrs-smes以现行的整套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为逻辑起点,指明中小企业会计准则应建立在与整套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同一概念框架基础上,保留其中的原则性部分,如管理效用原则、兼顾纳税原则、一致性原则和可扩张原则。

(一)中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制定目标 会计目标是会计实践活动的出发点和归宿,中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制定模式研究也要围绕着中小企业的会计目标开展。中小企业在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是推动国民经济发展,实现市场繁荣,扩大就业的核心力量。相对大型企业,中小企业财务信息使用范围非常有限,多为满足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和向银行融资的需要。一般会计准则的扩展和财务报告的超载增加了中小企业的负担,复杂过细的准则使得中小企业会计耗时耗力,产生过高的执行成本,给会计实务工作带来严重的影响。秉承重要性和成本效益原则,中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制定目标是简明实用、高质量、可理解和可执行。不仅要简化确认与计量,同时要简化披露与列报。iasb在ifrs-smes中提出,中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制定目标是提供最简洁、最实用的简化财务报告,以满足纳税申报、银行及内部管理的需要,同时减轻中小主体财务报告编制的负担。

(二)中小企业会计信息质量特征 会计信息的质量特征是会计概念框架中不可或缺的内容,但现有关于会计信息质量特征的研究,基本上都是建立在大型上市公司的基础之上,忽略了中小企业在会计环境和会计信息需要方面的特点,因此并不完全适用于中小企业。ifrs-smes对中小企业会计信息质量特征的要求是可理解性、相关性、重要性、可靠性、实质重于形式、审慎性、完整性、可比性、及时性及成本与效益原则。我国财政部颁布的小企业会计制度以基本原则的形式对其会计信息质量特征进行了说明,包括可靠性、实质重于形式、充分性、可比性、一致性、及时性、清晰性、权责发生制与配比原则。这些质量要求与一般企业信息质量特征没有差异,但鉴于中小企业会计人员素质与内外部会计信息需求的差异,中小企业会计信息特征的内涵和彼此之间的关系应与一般企业有所区别。

中小企业因受规模限制,首先应该在收益大于成本和重要性的约束之下,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提供足以满足信息需求者要求的会计信息。其次,国家监管机构、银行等是中小企业会计信息的主要需求者,所以真实可靠、合乎国家的相关规定就显得特别重要。再次,可以对其实行差别报告制度,在提供相关与可靠会计信息基础上,简化其财务报告,以缩短使用者搜索相关信息时间,使财务信息更容易理解。ifrs-smes便按这个思路,将准则简化到仅仅230页,将会计要求减少90%以上,以适应中小企业的需要。最后,可比性、明晰性、及时性及实质重于形式作为次级质量特征有助于会计信息使用者理解和比较会计信息。

二、中小企业会计准则制定模式

(一)中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导向选择 安然事件等财务舞弊案引发了各方对会计准则原则导向与规则导向之争。美国会计准则因其“规则”导向而受到多方批评乃至美国国会的关注,并与被认为以“原则”为导向的国际会计准则形成了鲜明对比。准则制定导向的基本问题就是准则制定应当如何在原则与规则之间进行权衡。原则基础的会计准则只规定概括性的原则,没有规定会计处理的具体做法,降低了准则的复杂性。原则基础有助于以专业判断来补偿机械套用准则的弊端,但必须以公司及审计师能以维护公众利益为己任进行专业判断为前提。规则基础通过各种解释公告与实施指南,详细规定各种情况的会计处理,增加了制定成本和执行成本。但详细的规则易被通过精心的交易策划来规避,甚至导致公司和审计师过分关注准则的细节,而忽略对财务报表整体公允性的判断。从表1可以看到规则导向与原则导向在各方面的详细比较。那么,会计准则的制定导向到底应该怎么选择?本文认为在一个相对“单纯”的准则制定环境中,会计准则以系统、协调的会计理论框架为支撑,而理性的会计信息使用者在进行决策时也必然以对基本会计概念框架的理解为基础,从这个角度讲,会计准则制定应以原则为导向。然而,在某些特殊市场环境下,公允价值难以形成、企业往往缺乏作出公允判断的动机、注册会计师的弱势地位也导致其无法作出公允的专业判断,这决定了一味强调原则的不现实性与规则的必要性。

(二)中小企业会计准则制定模式的选择 中小企业会计准则与一般会计准则分别适用于不同规模的企业。制定中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模式选择就是要明确中小企业会计准则与一般会计准则的关系定位。目前,国际上通行的模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一体法制定模式,另一种是分立法制定模式。一体法也即统一会计准则模式,指在一个会计准则框架下考虑和处理中小企业问题,简化一般准则概念框架,并在一般会计准则中阐述中小企业豁免条款。这种模式使得每个特殊问题与特殊需求都能受到准则制定者的关注,同时要求中小企业参与准则的制定过程,一定程度上照顾了中小企业的特殊要求,但增加了执行成本。分立法也即单独会计准则模式,指模仿一般准则框架,制定与现有一般准则相对独立的中小企业准则体系,其中囊括所有关于中小企业的问题,详细规定了针对中小企业业务简化的具体规定。每一次新准则或原有准则被修改时,同时也应对这项单独的准则加以修订。它能较好的满足短期需要,但过于随意粗略。不管是一体法还是分立法,都是在现有一般准则的模仿框架的基础上进行简化,不同之处在于具体准则的出台形式有所差异。各国家在准则出台的具体形式上也有很多选择,作为一个独立的会计准则体系,或是作为一个具体会计准则,抑或是具体会计准则的简化。一体法采用简化具体会计准则的模式,避免了重新单独建立一套会计准则体系或理论体系的成本负担,在一般会计准则体系下,对各项具体会计准则进行简化,降低确认、计量与披露的要求。分立法的一种模式是将中小企业会计准则作为一个并列于现有会计准则体系的独立体系,拥有自己的一套理论体系;将中小企业会计准则作为一个具体会计准则是分立法的另一种模式。图1对一体法与分立法所采用的具体形式进行说明。

澳大利亚和加拿大等国家将中小企业和大型企业的会计准则集于一身,简化具体会计准则,选择的是一体法和规则基础。而ifrs-smes和英国的《小企业财务报告准则》选择分立法和原则基础,在和非中小企业会计准则遵循同一个财务报告概念框架下,建立一个具体的和其他现有准则并列的会计准则。可见,中小企业会计准则制定模式的定位基础和定位方法由制定会计准则的基础概念框架、会计规范的经济活动特性、运用会计准则的各类人员特性、会计准则的经济后果决定。无论采用哪一种模式,都要与本国经济的发展相适应,而我国当前中小企业发展的现状决定了在较长的一段时间内实施一体法存在着较大的问题和障碍,而采用分立法制定模式则更符合成本效益原则,也更有利于中小企业经济的发展。从短期看,分立法比较理想,但从长远看,一体法更可取。

(三)中小企业会计准则制定模式的三要素 会计准则制定模式也包括对会计准则制定机构、制定人员以及制定程序等作出的一种制度安排。中小企业会计准则是制定机构通过一定的程序制定,适用于中小企业会计主体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的标准。中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制定机构、制定人员和制定程序三要素的内在统一构成了中小企业会计准则制定模式的运行方式,并直接影响着会计准则的科学性、权威性和适用性。具体包括:(1)制定机构。中小企业会计准则制定机构是制定中小企业会计准则的职能部门,受到所在国经济环境的影响。在德国,政府对经济的垄断控制使政府独自掌控会计准则制定权。而美国和英国是完全自由竞争市场经济,独立的民间会计职业组织承担制定会计准则的职责。目前美国会计准则由成立于1973年、相对独立的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inancial accounting standards board,简称fasb)制定,但截至目前其尚未专门针对中小企业的财务报告准则。asb于1997年11月正式《小企业财务报告准则》,并先后于1998年12月和2002年对该准则进行修订。(2)制定人员。不同国家、地区的中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制定人员层次构成均不同。iasb负责批准中小企业会计准则,由15个来自不同国家、具有会计实务经验的会计专家组成,代表不同国家及组织的观点与利益。fasb由7名专职委员组成,fasb下设一个由30~40人组成的财务会计准则咨询委员会,直接为fasb提供咨询服务。(3)制定程序。中小企业会计准则制定程序是指在准则制定过程中所遵循的一套完整、充分和稳定的程序。iasb制定会计准则首先是选定一个课题,由筹划小组完成详细研究,通过研究产生征求意见稿,供iasc考虑。征求意见稿通过理事会2/3以上成员投票通过,便可分发给会计职业团体,以及政府、证券市场、管理机构和其他利益关系的各方面。经过修改的征求意见稿取得理事会3/4以上成员的批准,即可作为国际会计准则。2004年,iasb《制定中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初步设想》并广泛征求意见。2005年,iasb针对中小企业确认和计量原则的调查问卷,并召开了中小企业准则公开圆桌会议,中小企业会计准则征求意见稿于2007年。2008年iasb先后召开13次会议,对征求意见稿进行完善和修正,直到2009年6月iasb开会表决这项准则,并于7月颁布。ifrs-smes的制定耗时近5年,制定程序的完整性和充分性可见一斑。

三、中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制定模式探讨

(一)中小企业准则制定模式的选择 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背景中,我国会计准则加快了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的进程,中小企业会计准则也是其中趋同项目之一,需要借鉴ifrs-smes有利经验。ifrs-smes采用以原则基础的分立法制定模式,但考虑到我国目前会计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普遍不高的现状,我国完全采用原则基础的制定模式并不合理。相反,规则基础在我国仍具有一定现实意义,能灵活处理中小企业会计实务工作的特殊情况,满足其有限信息使用者的需要。因此,制定我国中小企业准则应当在充分考虑会计目标的基础上,寻找原则基础与规则基础相互平衡的最佳切合点,以规则基础为主,原则基础为辅,两者兼顾。在中小企业会计准则与普通准则关系的界定上,本文认为我国中小企业会计准则也应与国际趋同,采用ifrs-smes分立法的制定模式,把其他准则中阐述的所有与中小企业有关的问题都集中在一个独立的准则中。

(二)中小企业准则制定模式中的三要素 具体包括:(1)准则的制定机构。我国会计准则制定机构由会计准则委员会、国内专家组和国际专家组组成。1988年10月,我国财政部会计司成立了会计准则课题组和会计准则委员会,会计准则课题组主要研究制定中国会计准则的可行性和中国会计准则的框架,并负责中国会计准则的研究和起草,会计准则委员会对会计准则制定工作提供咨询意见和建议。因此,我国中小企业会计准则也由会计司负责制定,是典型的官方机构制定模式,政府在参与中小企业准则制定的各利益集团中处于绝对的强势地位,这种态势势必会影响到会计准则的公平和公正。本文认为在政府主导的会计准则制定模式下,中小企业会计准则更需要中小企业的自主参与,制定机构也应当参考中小企业的咨询意见和研究报告,以便直接、快捷、准确的应对中小会计实务中存在的问题。政府主导与民间积极参与的合作准则制定模式,不仅可以依靠政府的权威性和强制性保证准则有效实施,还能借助民间丰富的实务经验保证准则的可操作和可执行性。(2)准则的制定人员。我国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有22位委员,包括来自于会计理论界、实务界、政府有关部门等各方面的代表。其中来自政府部门的委员占据主导地位,来自高校理论界的代表有3位,来自企业的代表只有1位。另外,财政部还聘请了更具广泛代表性的160多名中外会计准则咨询专家协助会计准则委员会开展工作。可见,我国准则制定过程中参与人员职业比例极不均衡,具有政府背景人员占据比重较大,影响准则制定的公平性、公正性及有效性。本文认为中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制定人员分布应当具有专业性和层次性。专业性要求中小企业会计准则制定人员具有全面的专业素质和职业胜任能力,能准确评估和选择中小企业适用的会计确认、计量与报告方法。同时,层次性表现在制定人员的职业构成中,中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制定需要理论研究者和实务工作代表的共同参与,才能协调各方利益关系,代表广大相关利益群体的意见。我国中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制定人员应尽可能的代表各个利益群体,以协调各方利益,并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制定人员的专业型、代表性、层次性进行评估,不断改进和完善,从而提高会计准则制定质量。(3)准则的制定程序。我国会计准则的制定程序划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是立项阶段,会计司提出准则立项意见,并成立项目研究组,开展课题研究。第二阶段是起草阶段,成立项目起草组,起草的讨论稿提交至会计准则委员会征求意见,形成征求意见稿。第三阶段是公开征求意见阶段,通过在主要媒体公布征求意见稿、召开座谈会、研讨会等形式征求意见,根据反馈意见汇总修改征求意见稿。第四阶段是阶段,项目起草组形成送审稿,由财政部。我国会计准则制度过程中,各利益关联方对准则的制定缺乏必要的关注,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准则的质量和实际的使用效果。我国中小企业应当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关注和参与中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制定过程。实行中小企业会计准则前多方参与的听证会制度,使中小企业会计准则制定建立在透明、公开及公允基础上,保证准则的公正与公平。

参考文献:

[1]孙光国:《中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制定:目标与模式选择》,《会计研究》2009年第2期。

[2]阎德玉:《会计准则制度模式的比较研究》,《会计研究》1999年第8期。

[3]陈毓圭、应唯:《关于中小企业会计国际指南》,《会计研究》2001年第12期。

企业会计具体准则篇10

(一)内容架构趋同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由基本准则、具体准则和应用指南构成。其中,基本准则是纲,在整个准则体系中起统驭作用,基本相当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中的《扁报财务报表的框架》具体准则是目是依据基本准则原则要求对有关业务或报告做出的具体规定,现有具体准则已经基本涵盖了所有的业务内容;应用指南是补充,是对具体准则的操作指引,应用指南类似于与各项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一并的应用指南和实施指南以及相关的解释公告。可见,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在内容架构上已基本实现了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趋同与等效。

(二)具体准则内容趋同

    1.将公允价值引入新会计准则体系。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中比较侧重于公允价值的应用,我国原有会计准则都几乎不涉及公允价值。考虑到我国市场发展的现状,修订后的准则体系中主要在金融工具、投资性房地产、非共同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债务重组和非货币性交易等方面采用了公允价值。但总体上说,会计准则体系对公允价值的运用较为谨慎。如在《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一投资性房地产》中规定:“有确凿证据表明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能够持续可靠取得的,可以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应当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一是投资性房地产所在地有活跃的房地产交易市场;二是企业能够从房地产交易市场上取得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及其相关信息,从而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做出合理的估计。”

2.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一合并财务报表》第6条规定,“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应当以控制为基础加以确定。控制是指一个企业能够决定另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另一个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的权力”。这些规定与《国际会计准则第27号一合并财务报表和单独财务报表》的规定一样都强调了实质控制。另外,新的合并财务报表准则所依据的基本合并理论于侧重母公司理论转向侧重实体理论。

3.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采用购买法。1995年财政部的《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和1997年的《企业兼并有关会计处理问题暂行规定》等规定,从未明确提及企业合并会计处理方法。从这些规范看,我国允许企业采用的合并 计方法实质上是购买法,但从现行实务来看,企业合并主要是换股合并,加上公允价值难于取得,企业一般采用权益结合法。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中是禁止采用权益结合法的。在准则体系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一企业合并》中规定,在非同一控制下,“购买方在购买日作为企业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记入当期损益”,从而将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规定为购买法。

4.金融工具会计准则一直是国际会计准则中比较复杂的内容。如何有效地对金融工具进行确认和计量,完善金融工具会计准则体系,一直以来是各国政策制定部门的重要工作。我国在全面借鉴as2、as39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实际,出台了《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金融资产转移》、《套期保值》和《金融工具列报》等金融工具会计准则。这4项准则各有侧重、相互关联、逻辑一致,形成一个有机整体,其核心是将金融衍生工具纳入表内核算并按公允价值计量,相关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或所有者权益。同时规定,企业如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可以选择使用套期会计方法,但必须符合严格的条件,对公允价值套期、现金流量套期和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等区分进行会计处理;企业的会计处理应当根据各单项金融工具的特点及相关信息的性质将其进行适当归类,以揭示金融工具的潜在风险。因此,新会计准则的建立,标志着我国金融工具会计处理与国际会计准则全面接轨,有利于规范金融工具特别是衍生工具会计预警系统,及时揭示和披露交易决策的相关信息,引导衍生工具的有效运作,提高金融信息可比性和透明度。

二、趋同与等效的弊端分析

(一)趋同与等效弊端

1、会计准则具有“经济后果”的经济特性决定了盲目趋同可能损害国家及企业的利益。由于会计准则是在特定环境中产生的,在不同的环境中依据相同的会计准则也可能生成不同的会计信息,而会计信息对企业、政府、投资者和债权人等企业利益相关者的决策行为产生影响,从而决定企业利益关系集团的利益分配格局,影响其利益团体的利益,这就可能使一些方面受益而另些方面受损,不加区别的盲目趋同很可能导致国家或企业等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受损。因此,在国际会计准则趋同的过程中,每个国家都应认真度量自身的利弊得失而采取相应的对策,而不是盲目趋同。

2.国际会计准则的复杂性使趋同与等效国家加大了准则实施的成本,影响其税收体系,增加税收成本。frs(《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复杂冗长、难以掌握,如果趋同与等效的国家缺乏强有力的会计职业团体、缺乏必要的指导,没有能力及时通畅地将ers翻译成本国语言,则使这些国家在实施国际会计准则中将陷入困境;而相对于会计人员整体素质较低的国家来说,准则理念的改变、准则的培训及实施成本相当大,新旧会计标准衔接转换风险大,成本高。另外,有些国家会计体系的主要目的是为税收体系服务,体现会计处理方法与税法规定的高度统一。而frs的主要目的则是服务于资本市场,采用在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方面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趋同的会计准则体系,将使这些国家的财务会计记录与税收会计记录相分离,需要纳税调整的项目众多,税务部门无法从会计报表及账簿中直接确认企业是否及时足额纳税,从而加大其税收成本。

另外,不同国家之间现有会计实务的差异以及政府、企业、会计人员更改会计惯例的不情愿情绪等都会给会计准则的趋同与等效带来一定的麻烦。

从以上分析得知,各国会计准则的趋同与等效有利有弊,我们常说“两利相权取其重,两害相权取其轻”,各国会计准则的趋同与等效利大于弊,因此,趋利避害,求同存异,积极趋同,是各国在会计准则国际趋同与等效中应有的积极态度。

(二)趋同与等效的措施

如今,建立全球统一高质量的会计准则,为世界资本市场提供一套为投资者信任的全球化的会计准则已成为许多国家的共识并付出诸多努力。通过以上对趋同与等效现状及弊端的分析,本文提出以下几点措施:

1、积极争取国际会计准则制定的话语权。各国从本国利益出发,应积极参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制定,反映本国的特殊环境,了解新的发展动向,从源头上尽可能掌握制定国际会计准则的主导权或话语权。

2.充分了解国际会计准则的内容,调和与本国环境差异,提供遵循适例并解释适用上的疑义,减少准则实施成本。尽量将国际会计准则复杂、冗长的条文表达转化为国内会计实务界能够了解与操作的符合本国会计人员思维习惯的条文,并提供应用指南,尽量减少复杂的国际会计准则带来的弊端,使会计准则的贯彻实施成为可能。

3.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建立资产评估制度、企业内部控制以及政府外部监管,为会计准则的趋同实施创造条件。建立公平合理的资产评估制度,才能使采用国际通用的公允价值的计量基础成为可能;建立健全企业内部控制,才能为准则的正确实施提供基础保证,而政府的外部监管突出了准则正确实施的外部强制力,保证会计信息的准确可比。

4.我国已经就“等效”问题同有关国家和地区展开了交流和合作。除与欧盟的合作外,我国内地与香港在2007年就会计准则等效问题举行了多次技术会谈,一致表达了等效的共同愿望和加快等效进程的态度。双方加强会计合作并最终实现会计准则等效,可以在国际资本市场和会计领域等诸多方面形成合力,进一步增强中国的话语权,实现两地企业、会计行业和资本市场发展的共赢。

另外,中日韩三国会计准则制定机构会议的交流与合作机制早在2002年就确定并签署了备忘录,就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基本态度、具体措施以及面临的问题等达成了一致。而随着韩国正式宣布全面实施frs的路线图和日本正在寻求趋同和等效工作,为中国实现与日韩会计准则的等效创造了条件。

上述相关合作文件的签署和双边、多边会计协调与交流举措,不仅大大提升了我国的会计国际地位,也为我国推动会计准则等效进程创造了条件。因此,尽管真正完成与世界主要国家和地区会计准则的等效,还需要较长时间的努九但不可否认,等效目标是众望所归、大势所趋。因此,我国应在推进中国香港地区等效认可、探索建立中欧等效认可程序和机制的基础上,以启动中美会计合作为重点,进一步加强与有关国家她区)和国际组织的合作,以务实的态度推进国际会计趋同与等效的成效。

三、国际会计准则准备采纳“中国标准”

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近期在其网站上公布了关于修订《国际会计准则第24号一关联方披露〉的公告,建议降低对同受国家控制而不存在其他关联方关系企业的披露要求。这是“中国标准”在国际上受到重视的一个重要表现。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表示,本次修订考虑了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将进一步消除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与新的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之间的差异。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的积极态度将为中国石油和中国其他企业降低运用国际准则和实施“走出去”战略的成本起到极大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