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事务范文10篇-尊龙凯时最新

时间:2023-03-15 21:31:05

村级事务

村级事务范文篇1

一、开展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开展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工作,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主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推进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社会这个主题,以提高村民自治水平为目标,以公开透明、便民利民、廉政勤政为基本要求,以规范村级事务决策和管理为重点,通过健全制度、统一流程、规范操作、民主公开,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机制,着力打造“阳光村务工程”,切实解决村级事务管理中出现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农村改革发展稳定。

推行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要实现以下目标:

(一)村级事务管理制度健全、工作程序设计科学,便于干部执行操作和群众全程监督。

(二)严格按制度和程序办事,村级事务管理规范有序,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管理权和监督权得到切实保障。

(三)农村党员、干部按制度规定办事,违纪违法现象明显减少,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得到解决。

(四)广大农民群众积极有序参与村级事务管理,主体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农村基层民主建设进一步加强。

三、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的重点和主要内容

在开展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工作中,要围绕落实农民群众民主权利、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着力规范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重点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机制,规范村级主要事项的管理流程。

(一)全面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机制。坚持把完善和落实村级重大事项“四议两公开”工作机制作为开展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工作的核心内容。凡涉及农民群众利益的村级重大事项,必须按照村党组织提议、“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或党员议事会审议、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议以及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的程序进行决策和管理。实行“四议两公开”,要注意抓好三个环节,即议事决策前广泛征求意见,议事决策中充分发扬民主,议事决策后及时进行公开,确保村级重大事项科学决策,符合农民群众的意愿。

(二)规范重点村级事务管理流程。开展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要坚持把农民群众关注的经常性村级重要事务作为流程化管理的主要内容,重点包括:村务公开、村务民主决策、财务审批、村集体“三资”管理、惠农资金发放、救灾救济款物发放、宅基地申请审批、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土地补偿费分配、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最低生活保障费发放、困难群众医疗救助申报审批、集体固定资产、产品物质和资源处置、集体资源项目发包、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集体林木采伐、农村公益事业项目建设、人口与计划生育、农村新型合作医疗、村级党支部换届选举、村委会换届选举、罢免村委会成员(主任)、发展党员等。

各乡镇根据实际,对涉及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其他事项,也要纳入流程化管理。

四、开展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工作的方法和要求

(一)区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领导小组会同区相关部门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农村政策,认真梳理纳入流程化管理的重点村级事务的办理程序,明确每个环节的相关要求,以流程图形式加以固定。

(二)乡镇统一制作重点村级事务管理流程图并上墙公示,对其他经常性村级事务,印制发放流程图宣传手册,确保群众知晓流程化管理的内容和各类事项的办理程序。

(三)村(居)“两委”要严格按照流程图规定的程序进行操作。村务监督委员会要负责监督流程化管理执行情况,对违反流程化管理的,要及时提醒并督促纠正。

五、切实加强对开展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健全工作机制。开展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干部群众关注度高,必须加强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各级要建立健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组织协调(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委政法委、区监察局、区经信委、区建委、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卫生局、区计生委、区农村水利局、国土资源分局)、纪检监察机关牵头推动的工作机制。乡镇要实行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包村或包片制度,加强具体指导。乡镇纪委要对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进行监控。村(居)党支部(总支)书记为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村务监督委员会要负责监督村两委是否按程序办事。

村级事务范文篇2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维护、实现和发展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制度建设为基础,以规范化管理为目标,抓完善、抓落实、抓巩固、抓深化,建立起制度健全、程序严密、管理规范、制约有效、服务高效的农村党风廉政建设长效机制,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二)主要目标。

农村基层干部作风明显转变。宗旨意识进一步增强,真正站在群众立场上想问题、办事情、做工作,做群众感情上的知心人、生活上的贴心人、利益上的代表人;民主意识进一步增强,集体决策、民主共事、公开透明、团结协作;实干精神进一步增强,把心思用在促进农业增收、农村发展、农民致富上,扎扎实实干工作;节俭意识进一步增强,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崇尚节约、抵制浪费、移风易俗。

农村基层干部廉洁自律意识不断提高。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廉洁自律,规范用权,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真正成为党和政府在农村可以依托和放心的可靠力量。

农村社会更加和谐稳定。干群关系融洽和谐,干部为了群众、依靠群众、服务群众,群众支持干部、信任干部、拥护干部;群众诉求渠道畅通,快速反应机制健全,矛盾纠纷有效化解,做到一般性问题“零举报”、热点问题就地解决,不稳定因素尽量消除在萌芽状态,信访举报明显减少;民主法制建设稳步推进,农村治安防范能力明显增强,社会治安状况良好,群众安全感明显提升。

农村改革发展得到可靠保障。强农惠农各项政策得到有效落实,确保发挥最大效益。农村各项改革措施顺利推进,管理体制得到有效理顺,推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源动力进一步增强。农村基层组织健全,“两委”班子及其成员带富兴村能力不断提高,凝聚力、战斗力、执行力不断增强。政令畅通、管理规范、服务到位、环境优良,干部有责任感,群众有积极性,影响改革发展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二、主要任务

(一)村级决策规范化。坚持民主议事制度,对公益事业和关系村民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必须通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集体决策;对涉及农民负担的公益事业建设项目,必须“一事一议”。严格落实党支部提议、“两委”联席会议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决议结果公开、实施结果公开的民主决策“四议两公开”制度。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要形成书面记录并妥善保存。严格执行民主决策责任追究制度,未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擅自实施;擅自实施的,村民有权拒绝,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承担,构成违纪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二)教育管理规范化。认真贯彻执行《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中办发〔2011〕21号),完善农村党员、干部行为规范,教育引导他们依法办事、廉洁自律。健全村级公务费、交通费、通讯费管理制度,在村级财力允许的范围内实行限额包干管理,超支自付。严格落实村级印章委托镇街存放制度,规范村党组织和村委会印章的管理、监督及使用程序。完善任前廉政谈话、诫勉谈话、述职述廉制度,及时提醒、超前预防。完善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增强教育的经常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反腐倡廉宣传,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和先进典型。加强村级组织和基层政权建设,完善落实村党组织领导成员“两推一选”和村委会成员直选制度。健全农村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农村基层党组织“”等基层党建各项制度,充分发挥村级组织和党员干部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认真受理涉农信访举报,严格落实公开接访、干部下访和领导干部包案等制度,严肃查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

(三)“三资”管理规范化。一是规范资金管理。规范完善农村财务委托制度,在村民自愿和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置权、监督权“五权”不变的前提下,继续扩大委托范围。严格落实财务收入管理、开支审批、预决算、资金管理岗位责任、民主理财、财务公开等制度,保障集体资金安全。积极创造条件、加大投入力度,扎实推进农村财务管理电算化、网络化,确保今年50%以上的街道办事处实现区、街道两级联网。二是规范资产管理。建立健全资产清查、台账、评估、承包、租赁、出让、经营等制度,避免集体资产流失,促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三是规范资源管理。认真开展资源核实登记工作,建立健全资源核实登记、征地审批、占用耕地补偿、土地收益分配、基本农田保护、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和征地补偿费发放公示、专户管理等制度,按照“张榜公示、建立台账,集体研究、民主决策,村级书面请示、街道办事处审核把关,公告、组织竞标,合同签订、公证、备案”五个步骤,规范资源开发程序,实现可持续发展。

(四)经济活动规范化。一是规范经济合同。凡属村集体资产承包租赁拍卖、建设工程承包发包、对外投资,必须以书面形式签订合同,履行“集体研究、组织听证、审核审查、村民表决、鉴证备案、公开公示、整理归档、监督履约”八个程序。二是严格执行招投标和村级大宗物资集中采购制度,村集体资产、资源的处置、新农村建设工程和大宗物资必须通过招投标和集中采购确立。坚持“管采分离”,街道办事处要认真贯彻落实《招标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成立具体管理部门,组织、监督招投标和采购行为。依据有关规定、制度和办法,制定招投标和集中采购目录范围,明确相关办法和程序,做好街道办事处或村级自有资金安排的项目的招标采购工作,对区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项目,按相关制度执行。街道办事处的招投标和政府采购工作要接受区级相关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三是有效控制村级新增不良债务。严格执行村级财务预决算、日常开支备用金、重大项目支出监督等制度,全面控制非生产性开支,严禁通过借、贷、集等途径弥补非生产性开支资金缺口,严禁举债兴办公益事业。

(五)村务监督规范化。一是深化“三务”公开。健全完善党务公开、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间和程序,保证公开及时、全面、到位,做到“三务”公开普及率达到100%,规范化率达到90%以上。二是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在全区普遍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实行一体化监督,增强监督实效。三是加强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土地审批和出让、环境保护、工程安全和质量、资金拨付和使用分配、“一卡通”、补贴发放等制度,制定具体监管办法,确保不出问题。四是加强审计监督。认真贯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规定》,建立健全年度审计、专项审计、审计结果公示和审计工作归档、督查等制度。对集体经济组织财务预决算、资金的使用和收益分配进行定期审计,对集体资产和资源进行重点审计,做好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土地补偿费管理、债权债务管理、农民负担等专项审计。五是加强农民负担监管。严格落实减轻农民负担“一把手负总责、一票否决”等十三项制度,抓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落实,开展农民负担专项治理活动,切实减轻农民负担。

(六)便民服务规范化。建立区、街道办事处、村居三级便民服务网络,做到有服务大厅、中心标牌、咨询电话、服务手册、办公设备、工作经费、窗口办事指南、岗位公示牌、群众问询等候处、民事代办告示牌,对劳动保障、农村合作医疗、计划生育、民政救助等民生问题以及矛盾纠纷实行“集中受理,一站式服务”,推行公开承诺制、首接负责制和预约服务、登门服务,方便群众办事,力求“小事不出村居、大事不出街道”。按照党员活动、村民议事、便民服务、教育培训、文化娱乐“五位一体”的要求,抓好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达到“六个有”标准,提升综合服务功能。

(七)综治管理规范化。深入开展“送法下乡”活动,畅通农民运用法律途径反映自身诉求的渠道,增强农民学法、懂法、守法意识,提高农民利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扎实开展“无邪教村居创建活动”和“家庭拒绝邪教活动”。高度重视技防设施在社会治安维护中的积极作用,加快推进技防村建设步伐。建立健全集治保、调解、巡防、普法帮教、重点人口、群众工作“六位一体”的村级综治组织,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处置化解,最大程度地减少违法犯罪,切实筑牢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工委对加强农村制度建设、实施村级事务规范化管理工作负总责,在组织领导、财力投入、人员配备上给予充分保证;各街道办事处党委发挥主体作用,街道、村两级具体组织实施;各街道办事处也要建立专门工作领导小组。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联席会议负责组织协调,有关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纪工委牵头抓好党务公开、农村党员干部行为规范、公务费交通费通讯费管理、村务监督委员会、廉政谈话、诫勉谈话、述职述廉、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查办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等制度和措施的落实;工委组织部牵头抓好村级组织建设、党员教育培训、村级党组织印章委托街道办事处存放等制度和措施的落实;工委宣传部牵头抓好思想教育和村级事务规范化管理工作先进典型、经验的宣传报道;工委政法委负责法律下乡、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制度和措施的落实;工委办公室牵头抓好涉农信访举报制度和措施的落实;发改经信局、财政局、农海局抓好强农惠农政策贯彻落实和监督检查;农海局牵头抓好“三资”管理、规范经济合同、控制不良债务、财务公开、审计监督、农民负担监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等有关制度和措施的落实;民政局牵头抓好民主决策、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村委会印章委托街道办事处存放、便民服务机构建设等制度和措施的落实;住房建设管理局会同财政局负责督促街道办事处抓好工程招投标的监督;财政局负责监督涉农资金投入发放、物资集中采购等制度和措施的落实;国土资源分局牵头抓好农村征收土地监管等资源管理有关制度和措施的落实;卫生人口计生局牵头抓好医疗服务制度和措施的落实。

(二)健全完善制度,狠抓工作落实。各有关责任部门要对职责范围内涉及农村事务规范化管理的各项制度进行梳理,行之有效的继续坚持,该废止的坚决废止,该建立健全的抓紧建立健全,该细化完善的进行细化完善,形成具体、完备、有效的制度,编制成册,印发农村基层贯彻执行。要采取联合检查、分别检查、实地检查、现场验收、会议点评、文件通报等形式,加强对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各街道办事处要抓好管辖范围内规范化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区直责任部门要抓好分工项目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分别建立情况通报制度,每季度通报一次进展情况。要坚持抓两头带中间,在继续抓好农村基层党风廉政示范村建设,实行典型引路的同时,自下而上每个街道办事处筛选1个“规范化管理薄弱村”,定期跟踪督查。要逐个制度、逐村进行检查验收,对制度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认真督促整改。

村级事务范文篇3

一、村级重大事务

村级重大事务主要包括:

1、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

2、村经济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

3、村年度财务预算和重大财务收支;

4、村级有关干部的任免、使用;

5、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数及补贴标准;

6、村建设项目的规划、立项、招标以及有关资金的筹集;

7、村各类经济合同的签订、变更和解除;

8、集体资产的拍卖、发包、租赁、抵押、担保等;

9、村公益事业事项的决定、资金筹集;

10、宅基地和计划生育指标安排;

11、村规民约的修订;

12、其他涉及村庄发展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二、决策组织

村级重大事务的决策组织是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村党支部作为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实行思想、政治和组织领导,在村级重大事务决策过程中发挥领导核心作用。

村民会议。由18周岁以上全体村民参加。召开村民会议,应当有本村18周岁以上村民的过半数参加,或者有本村三分之二以上户代表参加,否则会议无效。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过半数通过。

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代表每5—15户推选一名,或者由各村民小组推选若干人,总人数不能少于20人。总户数不足100户的村可不设村民代表会议。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村级重大事务,必须有四分之三以上的村民代表参加方可举行。所作决定须经全体代表的半数以上通过并不得与村民会议的决议、决定相抵触。村民代表任期三年,在新一届村委会产生后10日内进行村民代表换届选举,村民代表可连选连任。

三、决策程序

村级重大事务决策按下列程序进行:

1、提出议题。对拟讨论决定的村级重大事项,由村党支部书记召集村“两委”会议进行审定,形成议题。

2、征求意见。议题形成后,要进行民主听政。由村“两委”召集党员、村民代表、包村干部及相关人员,对议题进行充分的论证,必要时要征求乡镇党委政府的意见,确保议题的可行性。

3、民主表决。议题确定后,由村委会召集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大会,进行民主表决。村委会根据表决情况宣布议题是否通过。民主表决情况要安排专人做好记录,经村“两委”负责人、记录人和监督人员签字后存档,并报乡镇党委备案。

村级事务范文篇4

一、统一思想,把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作为一项硬任务在全市大力推开

党的执政基础在基层,工作重心也在基层。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是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基础性工作,也是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应该说,近年来,在全市各级党组织的正确领导下,通过各级各部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尤其是广大基层党组织的积极努力,全市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有力促进了全市农业农村工作的全面开展和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为加快沿海现代农业强市建设步伐做出了重要贡献,对此我们应该给予充分肯定。

但也必须清醒地看到,随着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的深刻变化,我市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整体工作水平,与省市委要求相比,与基层干部群众的希望和期待相比,与建设富庶文明和谐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艰巨任务相比,还存在着较大差距,某些方面存在的问题还比较突出。比如,在村级事务管理方面,一些村的村务公开不够真实具体,特别是财务管理不够规范;在惠农政策落实方面,个别村滞留、挪用惠农支农资金,不能及时、全额发放到位;在村级重大事项决策方面,农村集体山场、林地、矿产企业和建设项目招投标、质量管理等方面还有一定漏洞;在工作作风方面,一些干部依法行政观念淡薄,工作方法简单粗暴;在廉洁自律方面,少数干部为政不廉,利用权力谋取不正当利益,等等。农村处在全市各项工作的最基层,处在农业农村工作的前沿和一线,农村工作的整体水平特别是党风廉政建设状况,直接影响基层组织的向心力、凝聚力、战斗力和执行力的发挥,影响党的农村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市委决策部署的落实,乃至建设“宜居宜业宜游、富庶文明和谐”新*的工作大局。我们一定要充分认识抓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紧紧抓在手上。

一棵树要向上成长,必须向下扎根;一个人要向前开拓,必须向内练功;一项工作要向上提升,必须从基层基础抓起。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包罗万象、错综复杂,涉及到农村工作的方方面面,贯穿于农村发展全过程,必须善于剥茧抽丝,注重从影响全局的基础工作抓起,找到切实可行的突破口。从实践看,近年来抚宁县在部分农村试行的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工作,为我们提供了有益的探索。在今年7月2日召开的全国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经验交流会上,我市就这项工作做了典型发言。中央和省委有关媒体做了报道,获得了广泛好评。实践证明,实行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有利于更好地贯彻党的农村政策和法律法规,提高农村基层干部素质;有利于农村工作的公开化、透明化和规范化建设;有利于进一步密切农村党群干群关系;有利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利于促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当务之急,我们要把这项工作,作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载体和有力抓手,在全市大力推开,努力把全市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一要明确内涵和目标。根据全市农村工作的实际状况,结合先行试点的经验,纳入流程化管理的重点工作,主要包括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其他村政事务等五大类,共涉及村“两委”换届选举、农村集体组织财务收支、土地补偿费分配、集体固定资产处置等19项内容。要通过这些工作的流程化管理,努力实现农村工作的规范化、民主化、透明化和法制化,保障农民的民主权利与合法权益。二要落实责任和时限。抓好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村级是主体,县区和乡镇党委、政府是关键。各村党支部、村委会要组织村两委班子,认真学习借鉴试点村经验,统筹研究谋划,查找不足,堵塞漏洞,严格操作,进一步规范村级事务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效果。各县区和乡镇要加强领导,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指导和督促检查。各县区和乡镇、村不要求搞统一模式,可根据实际创造性地推开。全市这项工作的统一时间要求是,从现在开始到明年上半年,全市所有村都要全面实施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通过三年努力,到2010年全市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农村基层民主管理新体制。要按这个要求进行部署、督查并实施考核奖惩。三要抓好衔接和配套。注意抓好与既定农村工作部署的有效衔接,抓好村务公开、农村集体财务管理、村级民主决策等流程化管理的配套制度建设。以县区为单位,统一制作流程图和流程化管理手册,发放到每个行政村和村干部手中。运用各种媒体加大宣传发动力度,为推行流程化管理打好思想基础,营造浓厚氛围。总之,要把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作为当前农业农村工作的一件大事和硬任务,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

二、突出重点,进一步提升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整体水平

近年来,中央对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高度重视,先后做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全市各级党组织要以这次现场会为契机,以全面推行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为突破口,大力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努力把效果体现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农业产业化发展和转变发展方式上,体现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上,体现在农村面貌的改变和农村工作水平的整体提高上。

一要加强教育宣传,提高农村干部群众的思想道德素质。我生于农村、长于农村,工作起步于农村,对农村和农民群众有着特殊感情。农村和农民要真正实现富裕,到底应该从哪里入手,做哪些根本性的工作,是我一直关注并思考的问题。就国家来讲,全国13亿人口,9亿在农村。就*来讲,286万人口,70%左右在农村,“三农”问题不解决,全面小康、沿海强市目标就不可能实现。外在的、有形的工作固然很重要,但最重要的是思想、观念、行为的改变,这其中,重中之重的是思想道德素质提升。一等胸怀、一等思想,才会有一流业绩、一流发展。近年来尤其是今年以来,我们结合迎奥运、迎暑期、迎文明城市创建,在提高全民思想道德素质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特别是倡导开展了“双学、双守、双做”教育实践活动、“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活动等,取得了良好效果。前几天,我就文明生态村工作到山海关区石河镇圣水庄村调研,这个村坚持文化兴村,运用传统文化加强村民道德教育,有力促进了农村改革发展稳定。无独有偶,安徽汤池镇把儒家思想带入民众的日常生活当中,用儒家思想建设和谐社会,给当地带来了巨大的变化。这些给我很深的思考。事以人为本,人以德为本,改变农村,重在改变农民;改变农民,首先应提升农民的思想道德素养。我们应该把中国传统文化教育和现代文明教育有机结合起来,把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与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结合起来,真正在提升农村干部群众的思想道德素质上下一番苦功夫、实功夫、笨功夫,这将根本地、持久地、全面地推动*农村发生巨变。对此,大家务必引起足够重视,选好载体,注重效果,典型引路,营造氛围,打一场提升农民思想道德素质的攻坚战、持久战。

二要强化督导检查,着力解决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一方面,要切实加强各项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要站在民生和谐的高度,突出重点,加大检查力度和密度,确保各级支农惠农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群众心中。当前,要结合全年重点工作的督导检查,切实加强对农业和农民粮食直接补贴政策、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政策、农村社会事业支持政策等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另一方面,要认真查处和打击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行为。继续开展农民负担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整治农村教育、报刊订阅、用水用电、修建道路、计划生育、农村建房、农民务工经商等方面的乱收费。加强对涉农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审核、监督,防止以经营服务性收费为名,变相加重农民负担,坚决制止发生新的乡村债务。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从严执纪,严肃查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坚决制止和查处在乡镇、村财务管理、土地矿产资源开发承包等过程中发生的暗箱操作、以权谋私,甚至搞宗族宗派主义、勾结地方黑恶势力、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三要完善制度提升水平,全面加强“三项公开”工作。实施乡镇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和党务公开,是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要以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坚持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围绕提高水平、注重实效这个重点,增强工作自觉性、主动性和针对性,积极推进三项公开工作。要在不断巩固既有成果的基础上,把“三项公开”向深度和广度推进。要突出重点,规范操作,进一步完善公开制度,充实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拓展创新载体,强化公开监督,不断提高公开整体水平。各县区要高度重视公开工作,切实加强领导,统一公开目录,乡镇要加强指导和监督检查。

四要注重改革创新,建立健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制度体系。以推行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为契机,加强农村两委班子队伍建设,完善农村基层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实施村党支部选举“两推一选”,健全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完善以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干部“双述双评”、村民询问质询和民主评议为主要形式的民主决策监督制度;按照农村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要求,整合监督力量,健全制度,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小组的作用,不断提高监督能力和水平。要进一步完善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管理制度,健全财务预决算、开支审批、审计监督和村民民主理财等制度。乡镇党委、政府要加强对村两委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和管理,健全农村基层干部政绩考核评价机制和激励机制,推行农村基层干部任前廉政谈话、诫勉谈话和农村基层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

三、统筹兼顾,集中精力抓好当前农业农村重点工作

这次会议虽然是关于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专题会议,但考虑到市、县、乡、村四级干部参加,范围较广,况且当前县区、农村工作到了关键时期和冲刺阶段,所以,借这个机会,我还想就今年后几个月的县区、农村重点工作点点题,提醒大家注意,希望大家在抓好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同时,统筹兼顾地抓好、抓出成效。

一要认真总结今年以来的各项工作,并着手谋划明年重点工作。各县区、乡镇和农村,都要对今年以来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阶段总结和“回头看”,认真查找问题和薄弱环节,对照全年任务和上级要求,制定对策和措施,把强项做得更强,弱项及时补上来。中央将于10月份召开十七届三中全会,对农业农村工作进行研究部署。我们要结合学习贯彻全会精神,按照总书记在河南农村考察时提出的“三个坚定不移”(坚定不移地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定不移地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要求,结合实际,瞄准一流目标和定位,抓紧谋划做好明年农业农村的重点工作。

二要强力推进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活动。这项工作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工作的重中之重,全市各级各部门务必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找准位置,争做贡献,以三年大变样推动各项工作。当前,各县区要在前段精心准备的基础上,迅速掀起拆临拆违的高潮,并抓紧研究谋划拆后的规划和建设,以拆促建、以拆促变,不折不扣地完成各自承担的任务。要增强敏感性和责任感,切实把这项打基础、利长远、为民生的工作抓紧抓好。

三要全力抓好县域经济发展。强化调度和督导,进一步加快县域重点项目进度;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大力发展高效农业、设施农业、观光农业、生态农业,加快农业特色产业集群建设,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坚持规划和基础设施先行,严把环保和投资强度关,加强县域工业园区建设。当前尤其要认真抓好大田作物后期管理与防灾保收工作,确保粮食生产稳定增长。

四要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结合三年大变样活动,以城乡文明生态创建活动为抓手,突出“五个一”重点(一个好规划、一个好思路、一套好机制、一批好典型、一个好支书),坚持人文生态、树人树木并重,按照产业强村、文化兴村的思路,以增加村集体和农民收入为核心,实施“两进两出”工程,整体推进文明生态村创建工作,使每一个创建村都成为文明村、生态村、富裕村,以此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高度重视,试点先行,开展燕赵新民居建设。

五要掀起全民创业新高潮。科学发展、富民强市是中心任务,创业富民、创新强市是发展主题。要把鼓励引导民营经济发展与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全面落实鼓励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快要素市场建设,健全现代市场体系,强化全民创业引导和资金支持,活跃农村金融,优化发展环境,掀起全民创业的新高潮。

六要切实抓好造林绿化和生态建设。在全面落实“八举兴林”措施的同时,利用秋冬有利时机,认真谋划部署新一轮植树造林和绿化生态建设,大力抓好禁止放牧和封育工作,加强既有林地、山场的管护。各县区要按照“71030”工程要求,确保完成治污减排目标任务。结合绿化生态建设,抓好水源地治理保护。积极组织开展净化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秋冬行动,全面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着手组织秋冬农业基础设施和农田水利基本建设。

村级事务范文篇5

第一条为加强村级组织建设,提高村级事务管理工作水平,根据《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行政村设立党组织、村民委员会、团组织、妇代会、民兵组织等组织,有条件的村可根据产业发展情况依法登记成立专业经济合作组织。村民委员会依据有关规定可设立相关工作委员会。

第三条村党组织是村级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在乡镇党委领导下负责本村的全面工作,依据《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履行职责。

第四条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在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和村党组织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履行职责。

第五条村党组织与村民委员会、村级配套组织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村党组织根据本村工作需要确定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分工。各配套组织在村党组织领导下,依照有关法律和各自章程开展工作。村民委员会及村级配套组织定期向党组织汇报工作,提出工作建议。

第二章村级民主选举

第六条村级组织任期届满进行换届选举。因特殊原因提前或不能按期换届选举的,须经上级组织批准。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实行“两推一选”。村委会及村级配套组织的选举在村党组织领导下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选举办法和各自章程进行。

第七条村级各组织的成员候选人必须政治坚定、公道正派、身体健康、有文化知识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的本领。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时,村民选举委员会可根据实际,对候选人资格提出原则要求,经村民代表会议通过,作为推荐和确定正式候选人的依据。

第八条村党组织委员会领导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其成员通过合法程序进入选举委员会,主持选举委员会工作,监督选举委员会执行法律法规,抵制各种违法行为。选举结束后及时主持、监督新老村民委员会做好交接工作。

第九条选派、交流到村工作的干部,享有村级组织成员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三章村级民主决策

第十条村级日常事务由村党组织和村委会按照职责分工集体研究决定,重大事务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民主决策。

第十一条村级事务决策按照先党内后党外、先党员后群众的原则进行。村委会和配套组织所议事项,经村党组织研究同意后,由村委会、配套组织会议研究。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所议事项,经党员大会研究同意后,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研究。由村民代表会议、村民会议或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事项,由村民委员会、村民会议或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做出决定。

第十二条村级重大事务包括:

(一)村级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村庄建设规划;

(二)村集体经济组织、共青团、妇代会、民兵组织等班子成员以及村财务人员、村民小组长、村办企业管理人员等干部的推荐、选拔任用、管理监督和罢免;

(三)农村土地承包方案,宅基地安排、报批和使用,征用、征收土地各项补偿费的分配和使用;

(四)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的修订;

(五)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和建设方案、村经济实体的承包、租赁及收益的使用,数额较大的财务开支;集体举债,集体资产处置,以及集体企业的改制方案;

(六)村公益事业的筹资筹劳和建设承包方案;

(七)最低生活保障和优抚救灾救济款物的发放;

(八)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实;

(九)社会治安、宗教事务管理;

(十)涉及村集体和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项。

第十三条重大事务决策程序为:

(一)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级其他组织、1/10以上村民联名或1/5以上村民代表联名提出议案;

(二)村党组织书记与村委会主任酝酿沟通;

(三)村党组织研究提出初步意见;

(四)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会议征求意见;

(五)召开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联席会议形成方案;

(六)党务工作由村党组织召集党员大会讨论决定;政务工作由村民委员会召集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及村级配套组织所做各项决定决议不得违背党的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省市区委、政府的决策决议。

第十四条村党组织委员会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一)研究贯彻落实上级党委的决议和指示;

(二)讨论制定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的办法措施;

(三)研究党员教育管理和培养发展新党员事宜;

(四)研究干部培养、推荐、选拔、调整、罢免事宜;

(五)讨论研究协调配套组织工作事宜;

(六)对村内其它重大事项做出决议或建议。

第十五条村党组织委员会会议所议事项,以应到会成员过半数同意为有效。须报乡镇党委批准的,按程序报批。村党组织委员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需要也可随时召开。不是党组织成员的配套组织主要负责人,视情况列席有关会议。

第十六条村“两委”联席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一)总结安排工作;

(二)研究落实乡镇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方案;

(三)讨论党组织提出或受理的议案,形成决策意见;

(四)确定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的有关事项;

(五)研究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定实施的有关问题。

村“两委”联席会议由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的全体成员组成。召开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参加,经应到会人员的半数以上通过形成意见。村“两委”联席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遇到重大问题或特殊情况随时召开。

第十七条实行重大决策责任追究制度。村党组织会议、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依法形成的决议不得随意更改,确需更改的,应通过村党组织会议、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未经讨论决定,任何组织或个人擅自更改,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承担。

第四章村级民主管理

第十八条村民会议主要任务是:

(一)审议村民委员会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收支情况报告;

(二)讨论制定本村经济发展规划;

(三)选举、罢免、补选村民委员会成员;

(四)制定、修改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

(五)撤销或者改变村民委员会、村民代表会议不适当的决定;

(六)讨论决定村民承包经营和宅基地方案、村集体举债、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及公益事业的建设承包方案;

(七)讨论决定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项。

村民会议由村民委员会负责召集,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所做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始得生效。需要进行一事一议的,按规定进行一事一议,结果报乡镇批准后实施。

人数较多或居住分散的村,可以设立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村民会议授权的有关事项。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代表、村民小组长、村民委员会成员和居住在本村的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组成。其中,村民代表的总人数最少应当占村民代表会议组成人员的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委员会召集,每年至少召开两次。特殊情况或者有三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提议,应当召集村民代表会议。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组成人员参加。所作决定应当经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并不得与村民会议的决定相抵触。

第十九条村民小组长协助村民委员会工作。对不履行职责的,经村党组织与村民委员会提议由村民小组会议进行调整。

第五章村级民主监督

第二十条村党组织定期向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会议报告工作,接受党员监督。村民委员会定期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接受村民监督。

第二十一条积极推行党务和村务公开,及时向全体党员和村民公开涉及党员和村民利益的事项及村级重大事项。第二十二条党务公开的主要内容是:党组织设置和成员分工情况;村党组织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及完成情况;发展党员、党费收缴情况;党员民主评议、评优树模、干部管理等情况。

第二十三条村务公开的主要内容是:

(一)村党组织和村委会联席会议、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事项的实施情况;

(二)村级财务收支管理,村集体债权债务情况,上级财政转移支付、水费收缴情况;粮食直补、退耕还林补贴以及国家其他补贴农民、资助村集体政策的落实情况;

(三)村土地、集体经济项目承包经营;征用土地各项补偿费分配和使用情况;村公共设施建设项目的投资、承发包及预决算情况;

(四)宅基地使用、村民建房审批情况;

(五)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情况;

(六)最低生活保障和优抚、救灾救济、临时慰问救助款物发放情况,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落实情况;

(七)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落实情况;

(八)涉及村民利益和村民普遍关心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四条公开程序:党务工作经党组织会议讨论,村务工作经村委会议讨论,取得一致意见后进行公开。

第二十五条公开形式:主要采取设立公开栏公开、召开党员、村民代表大会公开,也可以通过网络、广播、报刊等媒体进行公开。

第二十六条公开时间:坚持定期与不定期公开相结合,党务、村务一般每半年公开一次,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及时公开,需事前公开的事项必须在事前公开。

第二十七条各村成立党务、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对党务、村务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按时如实公开。及时核查公开后群众提出的意见,并做出说明,有问题的及时进行纠正。

第六章村级财务和印章管理

第二十八条村级财务实行“村帐乡管”、零接待和村级财务支出联审联签制度。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及其亲属不得兼任村会计或出纳。

第二十九条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定,建立民主理财小组。民主理财小组由5-9人组成,负责对本村集体财务活动进行民主监督,有权否决不合理开支。村民理财小组每半年审核一次财务账目,不合理开支由经办人自付。

第三十条村级财务开支按以下程序办理:按预支金额履行审批手续;经办人持有效票据及凭证,注明用途并签字;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联审联签(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的,由主要领导和党支部副书记或村委会副主任联审联签);乡镇经管站审核报账。

第三十一条采取多种形式发展集体经济,确保村集体经济收入稳步增长。可提取集体经济纯收入的20%和当年增长部分的50%用于村干部的基本养老保险费补助和工作奖励。有特殊规定的按原有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规范村级财务管理,每个村只开设一个帐户,凡与村级事务相关的技术服务费、征地补偿款、资产处置款、固定资产运营收入等都要纳入村级账务统一管理,不得私设小金库或擅自私分。固定资产的出租、出售、变卖和报废处理按规定程序进行。村集体一律不得为单位或个人提供经济担保。乡镇经管站监督和管理村级财务账目,对不按规定限额和程序支付的票据有权拒绝报账,并追究相关责任人员责任。

第三十三条加强债权债务管理,村集体举债数额较小的,须经村“两委”联席会议研究决定,数额较大的必须经村“两委”联席会议研究,提交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未经有关会议决定,村干部不得私自举债。村集体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管好债权,村两委会和村干部不得转让债权和免除他人所欠债务。

第三十四条村级组织印章由乡镇负责制发。村党组织印章的使用由村党组织书记审批,组织委员管理。村民委员会印章的使用由村民委员会主任审批,保管人由村“两委”联席会议决定。村财务专用章和经济合同专用章由乡镇经管站保管。凡涉及贷款、承包、对外签订合同以及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问题需使用印章时,经村“两委”联席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通过,由村党组织书记和村民委员会主任共同签字,经乡镇同意后方可使用。印章使用要逐项登记用印事由、次数、批准人和经办人等情况。村民委员会成员在届内被集体罢免的,村民委员会印章由乡镇政府暂时代管,并在重新选举工作结束后,及时将印章发给新的村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结束后,上一届村民委员会应在三日内向新一届村民委员会移交印章。因印章管理、使用不当造成损失和不良影响的,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追究决定盖章和印章管理人员责任。

第七章党员教育管理

第三十五条党员教育管理的主要任务是:

(一)加强教育培训。在党员中开展理论教育、纪律教育和实用技术培训,保持党员的先进性。

(二)严格“”制度。及时向乡镇党委报告民主生活会情况,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三)尊重和保障党员的各项权利。教育和监督党员认真履行义务和职责,保证党员的知情权、监督权、建议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得到落实。

(四)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每年对党员进行一次民主评议,大力宣传表彰优秀党员;对不合格的党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五)加强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党员外出必须向村党组织报告,并办理流动党员活动证,定期汇报工作思想情况。村党组织与外出党员要保持每季度一次以上的联系,及时了解情况,为外出党员参加组织活动提供便利。对流入的党员,村党组织应及时编入党组织,组织他们参加党的活动。

(六)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对违的纪律的党员,必须根据党章和有关规定,及时严肃查处。

(七)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实行发展党员预审制、公示制和责任追究制,保证发展党员的质量。注重在优秀青年、妇女、企业生产经营骨干、规模种养殖能手、产业化发展带头人中发展党员。特别注意培养吸收35岁以下的优秀青年和妇女入党,不断改善党员队伍结构。

第三十六条村党组织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涉及讨论决定问题的党员大会,参加会议党员人数须超过应到会党员人数的一半方可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参加选举的党员人数须超过应到会党员的五分之四,方能进行选举。选举结果须实到会党员一半以上赞成方可通过。村党员大会的主要任务是:

(一)组织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制定本村贯彻落实的计划、措施;

(二)讨论党组织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党组织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

(三)讨论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

(四)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

(五)选举党组织委员会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

(六)讨论决定其他重要问题。

设村党总支的党支部、村党小组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当前形势任务要求,围绕党的中心工作确定会议内容。

第三十七条村党组织要根据任务形势的变化,及时提请上级党委调整党组织的设置方式,把党的工作覆盖到全村各类组织中。

第三十八条实行党员分类分层管理,确保党员教育管理全范围、全覆盖。组织开展党性实践活动,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吸引力。加强村级阵地建设,完善设施和设备,推进农村党员干部远程教育信息化网络建设,为党员学习、活动创造必要的条件。

第八章村干部管理

第三十九条按照精干、高效的原则确定村干部职数。村党组织书记可依法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符合条件的村“两委”成员交叉任职,村“两委”成员兼任村民小组长。

第四十条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一般不得同时在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中任职。村级组织召开会议研究讨论涉及本人或与本人家庭以及直系亲属有关的事项,应该回避。

第四十一条村干部外出必须办理请假手续,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成员请假由村党组织书记审批;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请假由乡镇党委主要领导审批。

第四十二条村干部的教育培训实行分级负责制。除上级调训村干部外,新任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参加区级岗位培训,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3天;其他村干部参加乡镇培训,累计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5天;村级后备干部每年参加一次由乡镇党委组织的集中培训。鼓励村干部参加学历教育。

第四十三条乡镇党委统一负责村级后备干部的确定培养,每个村确定3—5名,实行动态管理。要积极创造条件,促进后备干部参加实践锻炼,可安排后备干部到乡属站所或临近村挂职锻炼。

第四十四条实行结构工资制。工资由“基础工资 工龄工资+村情工资+奖励工资”四部分组成。其中,基础工资、工龄工资、村情工资由区财政转移支付承担。奖励工资奖励标准及金额由乡镇按乡村经济发展状况确定,根据村级目标管理责任书及村干部年度考核结果发放。实行兼职加薪制度,对书记主任“一肩挑”和村干部兼村民小组长的适当增加工资。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建立健全工资晋升机制,随经济发展及时合理调整工资待遇。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逐步推行村干部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基础工资按照村书记(主任)、村党支部副书记(村委会副主任)、其他驻村干部等类别分类确定标准;工龄工资以村上实际工作年限计算;村情工资以土地和人口规模为依据确定。

第四十五条村“两委”主要领导和村财务人员离任须进行财务审计,对审计出的问题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第四十六条村干部有以下行为,视情节轻重分别予以批评诫勉、调整或依法罢免:

(一)包庇、纵容、直接参与非法宗教活动,或对本村民族分裂活动和其他违法犯罪活动不上报、不制止;

(二)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或未完成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任务;

(三)不能按时完成乡镇下达的任务;

(四)办事不公,以权谋私,为政不廉;

(五)违反程序擅自决策,造成不良后果;

(六)党务、村务、财务不公开或假公开;

(七)违反财务管理规定,造成村集体资产、资金损失或流失;

(八)乱摊派、乱罚款,随意增加农民负担;

(九)对村民的正当要求,能解决而不解决或久拖不办;

(十)闹不团结,作风不民主,影响村内工作正常开展;

(十一)违反规定使用印章;

(十二)组织、煽动村民越级上访;

(十三)其它失职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

对违纪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要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或追究法律责任。

第四十七条实行村级班子任期目标责任制及年度目标管理责任制,建立和完善村班子和村干部考核制度。村级班子及成员任职后,要以富民强村为目标,研究制订任期及年度工作目标。乡镇党委依据有关规定,对各村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对村班子和村干部进行考核。任期目标和年度目标责任及评议办法、范围、内容由各乡镇党委、政府根据各乡镇实际研究制定,考核和民主评议在乡镇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组干部的考核评议由村党组织负责实施。村班子考核评议结果分为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村干部考核评议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考核评议结果作为村干部使用、评先评优和责任制工资发放的依据,对排名末尾或群众满意率较低的,列为后进对象进行整顿,对主要干部进行谈话诫勉。根据经济发展情况逐步实行村干部养老保险制度。

第四十八条村干部因身体、生活、工作等方面的原因,在任期内自愿离岗的,村民委员会主任按照法律规定程序进行,其他村干部须提前1个月向上级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批准后办理离岗退职手续。未经上级党委批准,擅自离岗的,不享受离岗退职待遇。

第九章附则

村级事务范文篇6

二、所有村务、党务应根据工作的需要召开相应的会议;

三、召开会议要有完整的会议记录;

四、会议记录要有如下内容:会议时间、参会人员名单(大规模的会议要注明会议性质不必写明出席会议人员名单)、主持人姓名、缺席人员名单、会议研究的主要议题等;

五、会议结束后参会人员签名(大规模的会议可以不签名);六、需要归档装订的,要复印会议记录并加盖支部或村委会或以上两者都有的公章后归档。

公示制度:

一、公示形式:村公开栏、村网站、镇政府网站、人口密集地方、公告、张榜公布等其它有利于监督的公示形式;

二、公示内容:除涉及需要保密事项外,所有村务活动、所有的党务活动以及其它需要公开的内容都要公示;

三、公示格式严格按要求制作,除公示内容外要特别注明举报电话;

四、对公示后有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要做详尽的记录,要开会认真研究,并指派专人负责处理调查核实;

五、对群众反映的或提出的意见、建议如反映属实要认真召开会议研究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间;

六、对匿名的意见或建议要将整改方案责任人整改时间等内容公示出来;

七、对署名或当面提出意见或建议的,要书面反馈整改方案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间;

八、做好反馈以及整改情况的记录。

招投标制度:

一、招投标形式:公开招投标、公开议标、公开邀标;

二、招投标的事项:3万元以上(含3万元)小型工程建设项目(水利建设项目、新农村建设项目、公益事业建设项目等)、集体资产处置项目(资源承包、资产租赁拍卖等)、3万元以上(含3万元)的办公及其它固定资产购置以及其它需要招投标的项目。3万元以下的项目根据情况可以通过招标、议标或邀标进行;

三、严格按照规定的招投标程序进行履行事先到镇纪委申报,然后按照相关的程序进行;

四、招投标必须遵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五、报名单位的名称必须保密,谁泄密谁负责;

六、招标结果要公示3天以上;

七、严禁不经过招投标程序进行工程建设;

八、认真做好工程质量的跟踪监督和验收,要做好检查和验收的记录,实行责任到人和责任追究制。

监督制度:

一、监督形式:公示监督、公告监督、公布监督、理财小组监督、人大代表监督、村民代表监督、村民大会监督以及其它可以监督的形式;自觉接受群众的舆论监督;

二、监督内容:党务监督、村务监督以及其它需要监督的内容;

三、监督时间:定期监督(如村务公开)、不定期监督、一事一监督、特发的事情要及时监督;

四、对所有的监督事项要有有完整的记录,专人保管;

五、对在监督过程中出现的群众意见和建议,要认真做好记录,要及时研究,及时的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时反馈给意见人。

档案制度:

一、配备专门的档案橱存放档案资料;

二、在“两委”班子成员中确定一名专门的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档案管理工作;

三、严格做到事事有档案可查,严禁记而不存;

四、做到一事一档、一类一档;

五、档案资料包括各类文件和有关党务、村务的资料严格实行归类管理,严禁乱存乱放;

六、档案保存年限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严禁私自销毁,否则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七、档案管理实行责任追究制,由于工作渎职失职致使档案毁损灭失的,追究其责任;

村级事务范文篇7

一、以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为载体加强民主法治建设

(一)开展民主选举,形成整体合力。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是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实现村民自治的前提和保证。选出群众信任和拥护的村委会班子是能否贯彻落实各项制度,做好村级事务的关键。在2002年8月进行的新一届村委会“海选”(直选)中,为了选出村民真正满意的班子,杜绝99年“海选”时的漏洞和缺陷,首先,组织村民学习了《浙江省村委会换届选举和村民自治工作手册》,在村支部领导下成立了三个班子:领导班子——选举委员会由上一届村民代表推选产生;工作班子——由党员、村民代表组成;监督班子——由街道联村干部和村民小组长组成。第二,出台了更加细致规范的选举办法:①设立若干个固定票箱(消除村民对村干部操控选举的嫌疑)另设一个流动票箱(针对老弱病残人员);②正式选举时,一人一票(办理过委托手续的除外)、不能带票(杜绝七亲八邻中一人代选现象)、不识字的村民只能由本人在场下委托他人;③当场填票当场投票,严禁选票带离现场;④委托投票必须带齐三证:委托人选举证、委托人身份证、委托证明书。第三,严格把关坚决执行选举办法,杜绝各种带票、票等不公正或违规现象。最终新一届村委会选举工作得到了村民积极参与,参选率达到94%。选出的新一届班子得到了村民的肯定和信任,70%的选民投了他们的票,这为民主法治工作的开展,村民依法治村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坚持民主决策,稳定凝聚人心。民主决策是提高支部党员凝聚力、村民群众的向心力、村班子的号召力的有效途径。只有发扬民主、广纳良策,让村民参与其中,才能制定出上下一致拥护的政策,才能保证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从2000年开始村委会逐步建立起村民提议,三委会议、村民代表表决的民主决策机制。三委会即村支委会、村委会、社委会。2004年春节前,部分老年村民通过老年协会提出一个建议:由于老年活动室在旧村拆迁中被拆除,村里原打算在村综合楼建成后,再划出几间归老年协会作为老年活动室,但规划又一直未能批下来,要求村里能否想想办法,尽快落实老年活动场所。经三委会认真商量后,提出一个方案:村委会向中心区买二间街面房给村卫生室,村卫生室空出的房子作为临时老年活动室,同时着手办理有关手续,把新村内二间物业管理用房扩建为二楼共六间作为老年人与村民活动室,在一个月内把老年人提出的建议解决了,得到了村民代表的支持。现在新的老年活动室已装修完成,并已投入使用。2000年有不少村民代表、党员对辅属工程按照国家定额价格结算认为对村集体不利,下半年提出了意见,为此,三委会会同村聘请的工程技术人员,拟出了一份调整后的详细价格明细表,在村民代表会上得到了表决通过,从这后所有辅属工程招标按这一价格执行,到现在村民对此都比较满意。

对关系到村民切身利益的政策出台,不单单是村三委会议、代表表决,而是请全体村民一起来议,一起来定。我们村顺利完成的四大块工作(旧村拆迁、货币安置、养老保险、股份制改革)全部用这一方式来实现民主决策。首先把政策讨论稿分发到每户,再分组召开户主座谈会,全村265户至少每户有一人参加座谈会,可以提出不同看法和建议,村三委会根据反映意见及时修订政策。如养老保障政策,村民认为:村委会为了提高参保率,在补助问题上损害了一部分村民利益,认为参保不能用时间早迟来限制村民补助。再如股份制改革政策,讨论中村民提出来不能把原社员代表过渡为股民代表,剥夺他们参加股东代表的机会。由于村委会在出台各类政策及办理各类事务之前,有了一套民主决策程序,在政策制订中得到了村民支持,也为民主管理打下了基础。

(三)落实民主芾恚銮看逦裢该鞫取c裰鞴芾砉ぷ魇恰八南蠲裰鳌钡暮诵墓ぷ鳎挥忻裰鞴芾淼穆涫担磺忻裰餍瓮樯琛j紫仁墙ㄕ铝⒅莆鹊肌4逦嵩?9年底、2000年初,把《村规民约》修改为《村民自治章程》,减少了强制性、增强了自治性。村党支部为支持村委会工作有效开展,也相应出台了《村党支部转变领导工作作风、推进村级民主化管理》文件,同时三委会相继修订了各自的工作办法。其次是狠抓管理落实。俗话说:村看村、户看户、社员看干部。在工作中,党员干部以身作则是关键。在旧村拆迁中,我们村党员干部都能做到第一个丈量,第一个签订协议,第一户进行搬迁,从而推动了整个村拆迁工作顺利完成。公平、公正处理村政事务,做到不偏心、不私心,才能让村民口服心服,树立干部威信。有二件事为村委会顺利开展工作打下了基础。一是2000年底有村民反映支部书记的堂姐夫在搭建违章建筑,支部书记得知后,二话没说就带领村委会人员到现场叫其自行拆除,致使村内的违章建筑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二是2002年前漕自然村拆迁中,有村民向村里反映,村主任的小舅子把19平方米仓库算作了住宅房子,认为这样不合理(由于中心区拆迁人员在丈量中看到是厨房,再加上房产证中未注明是仓库就把它算为住宅了),村主任到中心区查看资料证实后,当即把情况向中心区拆迁办反映,及时纠正了错误。拆迁办方国勇主任一句话充分说明了我村民主管理的真正落实:“汪董村顺利拆迁有二个关键因素,一是干部带头积极工作、以身作则,二是违章建筑没有,而且临时建筑比较少。”第三是建立起干群信息沟通渠道。①建网络,以党员、村民小组长为骨干,以村民代表、各类自治组织成员为基础的信息反馈网络,通过平时个别反映和开会集体汇报相结合,村委会能及时了解村民的动态;②落实谈话制度。规定村支部书记必须一年内与支部党员谈话一次以上、村民代表一届内谈话2次以上,村主任必须与村民代表一年谈话一次以上。这样既了解了党员和村民代表的思想动态和村民的情况,又能增进感情,减少矛盾。如原村支部书记李金法,对村里很有意见,多次与村委会发生矛盾,后通过多次交流沟通后,与村里的关系大为好转,特别是陈家自然村的拆迁工作中,区府要求二个月内拆除,时间紧,同时也是我村第一次旧村拆迁。他不但第一个主动拆迁,还做好了二个儿子工作。在原村支部书记配合和影响下,陈家自然村在不到二个月内顺利拆迁完成;③多奔田头,多坐桥头,多接“拳头”(这里指激烈的意见),贴近村民。有些村民在村办公室单独谈话或座谈中比较拘束,不怎么提意见和建议,但在桥头、街头这些地方会把不敢发的牢骚发出来,所以作为村干部要多到这些地方听取意见和牢骚。就拿“房屋困难户”一事来说吧,公示后村民意见很大,反映强烈,村干部及时到这些场合听取意见,了解到部分村民认为“房屋困难户”是村里决定的,认为不公平、也不合理,村干部有私心,肯定得了什么好处,还有一部分村民要去上访。为此,村干部耐心地进行了针对性的解释:首先,“房屋困难户”是严格按照区政府有关政策规定界定的,不是哪一个干部能随便改变或决定的。其次,公示也正是为了防止不公平、不合理的现象出现,并不是最终决定,村民有意见可以按正常方式向中心区有关部门反映。同时,及时召开了支部大会、村民代表会议解释说明,随后村主任带三名村民代表向中心区有关部门反映了村民的看法和意见,并向村民作了详细的结实,得到了广大村民的理解和支持,致使一起群访事件化解在萌芽状态。

(四)加强民主监督,增强工作实效。加强民主监督是还民于知情权、监督权的有效途径,也是保证村干部依法办事和清政廉洁的必要措施。村委会为了更好地还权于民、取信于民,加强了村级事务的村民监督。一是成立村级理财监督小组,并从广度和深度上对公开的内容进行细化;村里每月的费用支出先由监督小组审核,每季度财务予以公开,并对“其他栏”一项,明细到每一笔使用原因及经手人。二是在工程上按规定进行民主决策后再公开招标,并让村监委成员与村三委会一起全程参与工程的招投标,因此减少了村民对此项工作的不信任,从而使这项村民关心的热点问题变成了现在村委会工作的亮点。以前村民认为做工程是村干部为了捞好处,投资建厂房村民不相信、也不放心,人民来信也上告不断,现在村里每年投入三、四百万元,村民不但放心了,并积极支持村里投入,认为不投,哪里有福利的提高、股金的发放,只要村干部做得公开、公正、合理,投资越多越好。三是加强上墙张榜公布,特别是涉及与村民切身利益相关的事项,如各类经济的补助、货币安置、股份制改革等的人员界定及通过的各项政策及时张榜公布,并把政策分发到每一户村民家庭,接受村民的监督。四是每年的工作计划、支部总结分发到村民代表手里,向村民汇报支部的工作成绩。

随着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等制度的不断完善,村民们越来越体会到“村委会没有权,村里事务都是村民说了算”,参与村级事务的热情也越来越高,对村里工作也越来越关心。

二、加强法制宣传,营造良好的民主与法治氛围

村民素质的提高是开展依法治村的基础,只有村民的素质提高了,民主意识加强了,村民才会自觉参与民主管理。2000年下半年村委会提出以多种途径、多种形式来推动村民素质提高。首先,加大投入,改善硬件设施,建立起宣传阵地,投资近五十万元,建立起了村法制学校、一条宣传街、一块黑板报、二个二十平方米宣传阅报栏、五十余块宣传牌。第二,配备一名专职村委会干部抓好法制宣传工作,定期出黑板报和宣传图片,不定期分发法制宣传资料。第三,有目的、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教育培训。对党员、村干部主要是让他们了解和掌握农村有关政策,学习《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讲话》读本;对村民代表主要是加强如何运用权利和履行义务的教育,去年新一届村民代表选出后,马上邀请区司法局宣教科老师给村民代表上法制课;对村民主要是进行实用性和实效性的法制教育。如这几年我村拆房、分屋,划分产权比较多,就邀请区司法局法制老师给村民上怎样分家划产,怎样规范办理相关手续的课程;再如去年上半年《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出台前,由于村民对这部法律不理解、误解很多(认为生一个小孩要押金五仟,生二个小孩却不用押金,就是在鼓励生二胎等),就及时邀请了区计生局领导对村民进行上课解读政策。通过三年多的各类法制教育和培训,全村村民接受教育和培训达1000多人次,培训面达80%。

三、取得的效果

村民委通过“四个民主”的真正落实,全村社会面貌有了明显好转。

(一)增强了干部群众的法制意识。通过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活动,促进了群众观念的转变,增强了群众的民主法治意识,提高了村干部民主决策、民主管理的自觉性。通过村级法制学校和其他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增强了干部群众依法办事的观念,提高了群众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和水平。一组信访对比数字就能说明情况,1999年一年村民写人民来信到上级上访,涉及财务、工程等方方面面的事达六次。而现在特别是从2001年开始到完成四大工作期间,只有一封人民来信,无人员上访、更无群访现象。

(二)健全了村级管理的各项制度。通过制定完善《村民自治章程》、《工程设施招投标规定》等一系列制度,把村民的权利义务、村务活动的程序、规划建设、社会治安、村风民俗、婚姻家庭等方面的要求规定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使村务活动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增强了财务决策、村务管理的民主性、科学性。

(三)保障了村级集体经济的稳步发展。实施招投标制度,在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和集体资产承包经营时进行公开招投标,不仅减少了重大工程中的支出,提高了透明度,而且较大幅度地提高了集体资产承包、租赁基数,增加了村集体经济的收人,最大限度地实现了集体资产的增值、保值。2003年租赁费达到180万元,比2002年增加了28%,村集体可用资金达到231万元,村经济合作社股东每人年分红1200元。

(四)更加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通过健全监督机制,加强了村干部的廉政意识和照章办事的自觉性。群众对村里的意见少了,与干部的矛盾少了,对村务的猜疑少了,关心村集体荣誉的人多了,参与村里事务的热情高了。今年的股东代表推选就体现这一特点。全村现有股东655名,由于经济合作社股份制改革,村委会召开全体股东大会,下发选举票推选股东代表,很多村民踊跃争当。由于村里的股东代表推选必须有二十一名股东的签名,一些村民还挨家挨户走访,发表竞选演说,通过激烈竞争,推选出了29名股东代表,并进行了选票公示。

四、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指导思想。继续深入贯彻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总书记“七·一”讲话精神,始终牢记“群众利益无小事”,逐渐改变村委会思想观念和工作方法,努力适应城市化发展要求。

村级事务范文篇8

一、开展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推进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社会这个主题,以提高村民自治水平为目标,以公开透明、便民利民、廉政勤政为基本要求,以规范村级事务决策和管理为重点,通过健全制度、统一流程、规范操作、民主公开,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机制,着力打造“阳光村务工程”,切实解决村级事务管理中出现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农村改革发展稳定。

(二)工作目标:一是村级事务管理制度健全、工作程序设计科学,便于干部执行操作和群众全程监督;二是严格按制度和程序办事,村级事务管理规范有序,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管理权和监督权得到切实保障;三是农村党员、干部按制度规定办事,违纪违法现象明显减少,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得到解决;四是广大农民群众积极有序参与村级事务管理,主体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农村基层民主建设进一步加强。

二、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的重点和主要内容

(一)全面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机制。坚持把完善和落实村级重大事项“四议两公开”工作机制作为开展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工作的核心内容。凡是涉及农民群众利益的村级重大事项都必须在村党组织领导下,按照村党组织提议、村“两委”会商议、党员议事会或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以及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的程序进行决策和管理。同时要注意抓好议事决策前广泛征求意见,议事决策中充分发扬民主,议事决策后及时进行公开三个环节,确保村级重大事项科学决策,符合农民群众的意愿。

(二)规范重点村级事务管理流程。坚持把农民群众关注的经常性村级重要事务作为流程化管理的重点内容。主要包括5类22项,即:村党组织“两推一选”、村委会换届选举、“四议两公开”、村集体“三资”服务、林木采伐、林地征占用、村务公开、计划生育、“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建设、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宅基地申报、粮补资金发放、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社会救济、农村低保、五保供养等事项。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不能包揽所有村级事务,不能取代村委会的职能,不能代替村民依法开展自治活动。法律规定必须由村民会议讨论通过的事项,按有关法律规定执行。

三、加强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工作的方法和要求

(一)认真调研,确定事务内容。县“阳光村务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县直有关部门,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农村政策,认真梳理纳入流程化管理的22项重点村级事务的办理程序,明确每个环节的相关要求,以流程图形式加以固定,用于指导镇、村开展工作。

各镇要按照本实施意见精神,结合实际,可增加如财务审批等流程化管理项目,确定本镇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的内容。

(二)注重宣传,确保群众知晓。镇依据县提供的项目流程图,结合实际统一制作重点村级事务管理流程图,分发到各村并上墙公示,对其他经常性村级事务要印制流程图宣传手册,保证村干部、村民小组组长和村民代表做到人手一册,确保群众知晓流程化管理的内容和各类事项的办事程序。

(三)狠抓落实,坚持规范执行。村“两委”要严格按照流程图规定的程序进行操作。村监督组织负责监督流程化管理执行情况,对违反流程化管理的,要及时提醒并督促纠正。

四、加强对开展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健全工作机制。由县纪委监察局牵头,县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具体负责督促检查和工作指导。各镇要实行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包村制度,加强具体指导。村党组织书记为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第一责任人。镇纪委要加强对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

村级事务范文篇9

一、对村级事务实行“点题”听证的背景

村务公开,民主管理,上连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大背景,下连着千家万户的老百姓。创新对村级事务实行“点题”听证,实现了现两大转变:一是使村务公开把村民意愿由被动变为主动,不再是由村干部牵着村民,而是村民来监督村干部。二是实现了村务公开内容由村干部“定题”到群众“点题”,由事后监督到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的转变,把这一上一下紧密地联结到了一块。

在**年,国家鼓励村级对乡村道路进行硬化建设,军店镇在月明村搞试点,如果试点成功,群众满意,将在全镇推开。因为道路硬化投入大,而且在当时国家投入很有限,大量投工投劳投资都靠村级,加之过去月明村村务管理不规范,财务不透明,群众对村级财务颇有疑问,导致干群关系紧张、上访事情不断,严重影响了村里各项工作的开展,也阻碍了经济的发展。在这种情况下,军店镇党委政府为了进一步规范村务管理,理顺干群关系,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对村级道路硬化工程展开调整查,并召开党员大会、群众代表大会充分听取他们意见,了解群众心思,同时宣讲国家有关政策,化解群众心中顾虑。镇党委借鉴外地村民自治管理先进经验,结合本村实际,经公开征求村党员、村民代表、村民组长意见后,修改工程实施方案,并提交党员、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年8月,投入18万元2.5公里的乡村道路硬化工程开工,群众全程参预工程施工,对工程用料、工程质量进行全程监督,而且群众从内心感受到自己是村里的主人,是在为自己办事,所以群众积极性高涨,而且主动上工出力,工期和工程质量及工程投入大大超出镇党委、政府意料之外。偿试得到甜头之后,军店镇在各村推广对乡村道路硬化时全面推行了“点题”听证,让群众、党员干部到月明村看试点,谈感受,极大地推动全镇乡村道路建设。

二、对村级事务实行“点题”听证的具体实践

军店镇对村级事务实行“点题”听证成功经验作法进行了总结,细化了民主决策的权限,明确了决策程序和办法并在全镇推开。一是建立群众“点题”听证制度。根据群众意愿将公开内容细化为党的农村政策、村级财务、“一事一议”、义务教育“两免一补”、灾情减免、良种补贴、土地流转、工程发包、村集体经济收支情况、村“两委”换届选举等10个方面,由老干部、群众代表组成的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对每期村级事务点题听证,公开点题听证的内容审核后公开。二是建立群众献言质询制度。各村在村务公开栏中开辟了“提问栏”、“群众意见反馈栏”“建言献策栏”,在村务公开栏旁设立了意见箱和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随时接受群众的质疑,对群众的意见和质询,监事会负责定期开启意见箱和举报箱,并督促村党支部和村委会在一周内向群众作出解释或予以答复。三是建立议事恳谈会制度。制定出台了《军店镇村级民主恳谈会制度》,在全镇推行了村级民主恳谈会制度,严格按照“会前准备—组织学习—汇报工作—公开财务—议事决策—现场办公—会后落实”的“七步议事法”进行,每两月各村召开一次民主恳谈会,由村组干部、党员和村民代表参加,对议事恳谈会通过的事项,必须在会议结束后一周内在村务公开栏公开。四是建立代表评议制度。建立了村务公开评审团评议制度,每年由村民按10户1名群众代表的比例推选群众代表,再由群众代表组成评审团(评审团成员可连任,但须一年一选),每季度对村级各项事务进行评议审查。截止目前,各村评审团已配合纪检部门累计查处村级各种不良开支10多万元,纠正村务中违纪做法30多起。

方案正式实施后,在全镇引起积极反响,村民们纷纷认为,村里各项大小事务将有“章”可循。村里发生的大事小事,老百姓不仅能够知道,而且能品头论足说个好坏;村干部也因为身后多了一双双群众监督的眼睛,办事更加公开、公平、公正,透明度相当高。村级事务“点题”听证,通报村务情况,听取村民意见,回答村民质询,引导村民正确行使民主权利,有序地参与村务管理,促进村务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村级事务“点题”听证是村务决策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程序,不替代村务决策机构的决策职能。开展“点题”听证工作,必须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来进行;必须遵循有利于推动党和国家有关解决"三农"问题方针政策的落实,有利于加快农村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有利于强化村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建立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扩大农村基层民主,有利于维护农村安定稳定的原则来开展,为建设农村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三、对村级事务实行“点题”听证的几点成效

村级事务“点题”听证,就是把村委会的职责、义务公布于众,把政策规定交给群众,把办事程序、办事结果告诉群众,让群众参与讨论和决定村中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村级事务“点题”听证是我国农村民主建设的一个重要措施,是扩大基层民主的一种好形式。它符合了农村的实际情况,使农村的民主、民权、民生能很好地落到了实处。军店镇对村级事务实行“点题”听证非常重视,领导亲自抓落实。在听证内容上,以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为重点;在听证程序上,努力做到项项公开、事事透明。财务公开还做到款款落实、票票审批等;在公开形式上,有黑板公布、广播公布、口头传达等。这些,都使得村务公开有效地落到实处。

1、消除了群众疑虑。实行了对实行村级事务“点题”听证以后,村里的事务群众清清楚楚,干部明明白白。干群关系融洽,彼此了解信赖,沟通了感情,消除了疑虑,密切了关系,有力促进了两个文明建设的发展。据军店镇月明村支部书记毛友江介绍,春节期间,村干部到出外经商的村民家探访,请求他们为村里的道路建设出力,他们都慷慨大方地表示支持,短时间内就确定了道路建设所需款,改变了以往捐款积极性低的局面。究其原因,是因为实行村务公开以后,集资捐款的用途、去向都公布得一清二楚,并有据可依,还了捐款人一个明明白白,使他们放了心,捐款真的用到了实处,群众也真正地体会到捐款人为家乡建设的爱心和诚心。再如群众监督方面,在和村民交谈中我们也了解到,现在村干部大吃大喝的现象基本杜绝了,连村委会准备装修一下办公室的款项,也投入了购买果苗中去了。村干部说,办公环境差点没关系,先把经济搞上去再说。正是这样,勤俭节约的干部形象受到了群众的称赞。

2、提高了效率。对实行村级事务“点题”听证后,村干部再也不能借口拖延村民办证件开证明等事情,只要村民按条件、按程序地进行申请办理,村委会保证办理,而且效率快捷。一改以往群众所反映的“门难进,脸难看,话难讲,事难办”的现象。反之,村干部执行上级决议或村委会决定时,也能顺利地把任务落实下去。今年,月明村修水渠,据了解,修3000米长的水渠过程很顺利,通过对工程如何修?怎样修?由群众到实地看,然后对工程进行听证,群众主动让出土地,对水渠进行改址,使新渠不再三年两头被洪水冲毁,群众自发地上工地完成任务,抵触的村民少了。村干部都感慨万分地说:“现在村务公开后,办啥事都顺利多了”。

3、促进了民主建设。在月明村委会办公室所见到的一系列规章制度,都是收集村民的建议,再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订的,进而达到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目的的道理。小峪村为实现“路通财通”的目的,村委会研究决定在各自然村及村民房屋之间,留出空地来建设道路。为此,村里召开了村级事务“点题”听证,征求村民意见。会上,村民畅所欲言,出点子,提建议,做其他村民的思想工作,很快就落实好了此项工作。由于实行村务公开,群众参政议政意识浓厚,想问题办事情从大处着眼,以大局为重,工作由过去的抵触情绪转变为积极支持,有力地促进了农村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4、激发了工作热情。对实行村级事务“点题”听证让村务公开后,群众对村委会一年的工作计划及收支预算有了底,对以后的路子怎么走,引起了自身的思考,激发了村民自力更生,艰苦创业的工作热情,由被动转为主动。围绕如何深化农村改革,发展农业经济,提高农民生活水平。月明村村委会进行了深入研究和调查。今年1月份,村委会根据村民的建议,根据本地区山多的特点,发动群众开山种果,为子孙后代留下了一笔宝贵的财产。因此,村民的工作积极性相当高。任书记乐观地预测,在大家的共同协作下,村容村貌将发生深刻的变化,村民的日子会过得更好。

四、当前农村实行村级事务实行“点题”听证尚存在的主要问题

1、认识不足,顾虑重重。某些干部对实行村级事务“点题”听证意义认识不足,只“点题”听证一些无关紧要的小事,对事关经济、民生的大事却漠不关心。突出表现认为村级事务“点题”听证村务不值得听证、不必公开听证、不愿公开听证、不敢公开听证的“四不”心态。

2、重于形式,忽视结果。对实行村级事务“点题”听证,在听证时,不实事求是,而是装门面,凑数据,形式上富丽堂皇,实际上乱七八糟。群众了解后,会产生不信任情绪。幸好**意识到这一问题的严重性,及时纠正,真实地向村民对村级事务“点题”听证,得到了群众的信任。

3、业务不熟,财务不清。由于农村的实际情况,会计出纳业务知识不熟练,记起帐来困难重重,有心无力,进而使得在“点题”听证财务时,某些方面就显得混乱,会带来一定的不良影响。

面对新的形式,如何使对实行村级事务“点题”听证这一农村民主建设措施落到实处并推而广之呢?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针对村干部的顾虑,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组织村干部深入学习“先进性教育”、“三个代表”、“两思教育”等精神,让他们明白到,干部既要根据集体决定和分工,积极参与集体领导。要诚心诚意地为群众谋利益,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要采取切实措施为有困难的村民解决好问题。在对实行村级事务“点题”听证内容上增加一项由村民对村干部的工作及处事作风进行评价,把干部的工作等放到群众的监督中去。让党员干部更要起到以身作则,以点带面的作用,使得党群关系,干群关系协调和谐。

村级事务范文篇10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有关政策法规的规定,积极探索村级重大事务科学民主决策的程序和方法,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和群众参与村级重大事务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实现群众自主决策、民主管理和自我监督,推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确保农村社会的和谐发展和长期稳定。

二、目标任务

通过在村级重大事务中实施“五步决策法”,逐步构建起领导核心突出、运作程序规范、工作高效协调的村级事务良性运行格局,村级事务管理基本达到“大事能议、议而能决、决而能行、行而有果”的目标,村“两委”关系协调,党群干群信任融洽,农村社会稳定,经济和社会事业进一步健康和谐发展。

三、决策范围

(1)选举和罢免村委会成员;(2)制定和修改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3)讨论通过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4)讨论通过村年度财务预算和重大财务支出;(5)讨论通过村庄建设规划、土地征用分配方案;(6)讨论决定村重大公益事业建设的项目立项、资金使用、招投标或承包方案;(7)讨论决定较大金额的集体资产的拍卖、发包、租赁、抵押和担保;(8)讨论通过需要村民筹资、筹劳的方案。(9)其他需要决策的村级重大事项。除第一、第二项内容必须由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其他各项内容均可由村民大会议授权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或决定。

四、决策程序

1、“两委”提案。每年由村“两委”组织开展一次民情民意调查摸底,采取上户征询、召开座谈会、发放《意见征询登记表》等办法,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和建议,掌握群众所需所盼,并对收集的群众意见或建议进行梳理,结合上级工作部署和村级发展规划等实际情况,在统筹考虑的基础上,筛选出村级重大事务决策议题。对筛选出来的村级重大事务议题,由村“两委”召开联席会,就重大事项实施的必要性、可行性、政策性及其他有关事项进行充分讨论,并拟定重大事务决策的初步方案。

2、征求民意。决策初步方案须于当日或次日在村务公开栏和人口居住比较集中的地方张榜公布,把村级重大事务的决策事由、决策依据、项目建设规划、资金筹措和使用办法等内容告知村民,并设立意见征询电话和意见信箱,指定专人负责收集群众意见,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公示完毕,村“两委”要根据征求意见情况,对初步方案进行修订完善。

3、乡镇审议。经过公示或公示修订后的初步方案,村“两委”要及时书面向乡镇党委、政府报告,乡镇党委、政府通过部分党员和群众代表座谈、实地考察等方式,对初步方案的政策性、科学性、可行性和群众意愿等情况进行调查研究,认真审核把关,一般情况3天内应向村“两委”作出答复;对于一些较大事项,经党政联席会讨论后,7天内要作出答复;对一些政策性强或由于其他原因不宜马上审核批准的重大事项,乡镇党委、政府要及时向村“两委”解释清楚。

4、“两会”票决。(1)党员大会审议。按照村级事务先党内、后党外,先党员、后群众的原则,由村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对初步方案进行审议;召开党员大会时,党员实到人数应达到全村党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且赞成票达到党员实到人数的半数以上方可有效。(2)村民代表大会票决。由村委会召集村民代表大会对党员大会通过的审议意见进行票决,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时,村民代表实到人数应达到村民代表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且赞成票达到村民代表实到人数的半数以上方可有效。对于一些村级重大事务须召开村民大会,但由于受客观条件限制,难以集中召开村民会议的地方,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有关规定,采取全民公决的办法进行。(3)公布表决结果。表决结果要在当日或次日在村务公开栏上向全村群众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5、组织实施。决策工作完成后,村“两委”要及时制定详细项目实施计划书或时间安排表,明确项目负责人,在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和民主理财小组(简称“两组”)的监督下组织实施。(1)村务公开监督小组。主要督促村“两委”就项目实施过程及进展情况及时在村务公开栏向群众公开。(2)民主理财务小组。主要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财务情况进行监督,并督促村委会定期在村务公开栏张榜公布。

五、几点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推行村级重大事务“五步决策法”是新形势下县委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所作出的重大决策,是理顺“两委”关系、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重大举措。各级党组织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各乡镇党委要组建村级重大事务“五步决策法”领导小组,乡镇党委书记要亲自抓,党群副书记要具体抓,组织委员和民政所长要负责做好日常工作。